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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yi Technology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7

Mar 3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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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17—017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第三期股票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7 年 03 月 29 日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1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第三期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2 票(刘述峰董事长、陈仁喜董事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201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第三期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情况

截至 2017 年 03 月 29 日,公司共有刘启照、刘奇轼、林铭、曹家凯、陈汉斌、俞中烨、林卓夫、李雅 汶、蔡文仁、谭丽雯、黄成、吴建国、刘生鹏、姜燕、吴雅惠、马心疼、窦梦纯、程士峰、王金龙和谢能 才 20 名员工因离职和苏晓声先生因逝世等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按规定取消激 励资格,同时注销其相应股票期权。

本次调整后,201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 295 人调整为 274 人,201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三期可行权数量由 1,992.24 万份调整为 1,859.15 万份。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律师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和第三期股票期权数量调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发表意见认为:(1)公司 2013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事项符合《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201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201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行权事项的规定。(2)第 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2/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201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明确的可行权条件, 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除因离职或死亡 原因丧失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之外,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确 认并于 2013 年 5 月 8 日披露的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剔除 20 名因离职原因丧失激励对象资 格的人员和已故总工程师苏晓声先生,激励对象由 295 名变更为 274 名,第三个行权期对应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为 1,859.15 万份,行权价格为 3.46 元/股,同意对 201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第三

期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和第三期股票期权数量调整的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公司 201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查后认为:(1)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201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明确的可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 201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行权激励对象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2)除因离职或死亡原因丧失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之外,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名单与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确认并于 2013 年 5 月 8 日披露的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剔除 20 名因离职原因丧失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和已故总工程师苏晓声先生,激励对象由 295 名变更为 274 名,第三个行权期对应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859.15 万份,行权价格为 3.46 元/股。

(三)律师结论性意见

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就公司 201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激励对象调整及第三期行权的相 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计划调整及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项 已经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 规定,本次股票期权计划调整和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03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