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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yi Technology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0
May 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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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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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伟华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香港新界大埔大埔工业邨大顺街4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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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 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它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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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7 第七节 备查文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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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伟华电子/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伟华电子有限公司 |
|---|---|---|
| 生益科技/上市公司 | 指 |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减持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本报告书 | 指 |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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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伟华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新界大埔大埔工业邨大顺街4号 法定代表人:唐庆年 注册资本:二百万港元 香港商业登记证:09263106-000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贸易 税务登记证号码:06/09263106 股东名称:MTG Laminate (BVI) Limited
通讯地址:香港新界大埔大埔工业邨大顺街4号 联系电话:(852) 2660252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它国家或者 地区永久居留权 |
公司任职 |
|---|---|---|---|---|---|
| 唐庆年 | 男 | 中国 | 香港 | 美国 | 董事 |
| 唐翔千 | 男 | 中国 | 香港 | 无 | 董事 |
| 唐英敏 | 女 | 中国 | 香港 | 美国 | 董事 |
| 锺泰强 | 男 | 中国 | 香港 | 英国 | 董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它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 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生益科技的发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 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并不存在持有其它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股份总额百 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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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生益科技的股份是基于目前的市场情况的判断而作出 的纯粹商业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将视市场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增持或减持生 益科技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
二、 股份变动情况
1、 于2010年2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生益科技 18,550,000股股份,约占生益科技总股本的1.94%。
2、 于2010年2月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生益科技 28,450,000股股份,约占生益科技总股本的2.97%。
3、 于2010年4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生益科技 851,200股股份,约占生益科技总股本的0.0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 减持生益科技股份达总股本的5.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生益科技164,436,909股股份, 约占生益科技总股本的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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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过往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买卖生益 科技的股票交易情况如下:
1、 于2010年2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生益科技 18,550,000股股份,约占生益科技总股本的1.94%。平均成交价为每股人民币11 元。
2、 于2010年2月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生益科技 28,450,000股股份,约占生益科技总股本的2.97%。平均成交价为每股人民币 11.25元。
3、 于2010年4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生益科技 851,200股股份,约占生益科技总股本的0.09%。平均成交价为每股人民币12.08 元。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资料;
二、 本报告书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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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伟华电子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唐庆年
二零一零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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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
上市公司所 在地 |
广东省东莞市 | |||||
| 股票简称 | 生益科技 | 股票代码 | 600183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
伟华电子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 |
香港 | |||||
|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 动人 |
有 □ 无 √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它 √大宗交易系統(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持股数量: | 165,288,109 持股比例: |
17.27% | |||||
|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变动后数量: |
851,200 变动比例: 164,436,909 变动后比例: |
0.09% 17.18%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
是 □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 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 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
是 √ | 否 □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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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是 □ 否 □ 际控制人减持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它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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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 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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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伟华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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