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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yi Technology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6

Nov 24,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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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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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科技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办法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而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以及员 工利益达致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公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2号-中高层管理 人员激励基金的提取》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公司年度业绩激励基金(以下简称“激励基金”)的实施对 象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层、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员工。

具体包括公司受薪董事、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 业务职能部门正副经理以及公司11 职级(含11 职级)以上的管理、业务 及技术骨干。

第三条 第二条所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与激励基金的分 配:

  • (一)最近三年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 (二)最近三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1 - 生益科技董事会

生益科技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办法

(四)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绩效考核为不合格的。

第四条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终止当年度的业绩激励基金 计提:

(一)最近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的意见;

(二)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第二章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

第五条 公司以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为一个考核周期,即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一个考核周期。

第六条 激励基金的计提

根据公司的行业特征、银行贷款利率以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上市公 司再融资条件的要求。以近三个会计年度(含当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不低于6%作为是否计提激励基金的基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一)、近三个会计年度(含当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小于或等 于 6%时,不计提激励基金;

(二)、近三个会计年度(含当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大于 6%, 且当年度净资产收益率达到 10%时,按照当年度净资产收益率 10%以上部 分的净利润为基数按 10%计提激励基金。

  • 2 - 生益科技董事会

生益科技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办法

第七条 计提程序

(一)、公司财务部依据每月的财务指标数据测算应计提的激励基金数

额;

  • (二)、公司财务部根据所测算的激励基金数额,在当月预提激励基金;

(三)、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获公司聘请的注册会计师 认可并符合各项计提条件时,由公司财务部最终做好激励基金的提取和专 户管理工作。

第三章 激励基金的发放

第八条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进行绩效 考核,并拟定激励基金的发放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

第九条 激励基金的发放原则:对公司发展贡献所承担的责任与影响 能力相结合;权利和岗位责任、义务相结合;岗位职责与业绩表现相结合。

第十条 激励基金发放的参照标准:激励基金发放总额的10%发放给 总经理;受薪董事、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各按激励基金发放 总额的5%发放;其余对象由总经理提出发放标准,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核通过;董事会可以依据当年的实际情况进行机动调节。

一人兼任多职时,按其最高一级计算。

第十一条 当年激励基金按照实际在职的激励对象人数及其相应的职 级实行发放。

实际在职是指激励对象在计提激励基金年份的最后一个月份所在职

  • 3 - 生益科技董事会

生益科技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实施办法

级。发放标准根据该时点的实际在职级别确定。

第十二条 在上述条款时限以后职务因正常调整发生变动的,以及正 常离职(辞职、退休)等变动时,不影响上述激励基金的发放。

对于公司查明负有明确的岗位职务失职,重大过失,严重违反公司纪 律,给公司以及股东利益造成实质损害的人员,公司可以减少乃至取消当 事人的激励基金的发放。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 年11 月8 日

  • 4 - 生益科技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