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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yi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Jul 2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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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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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2—041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生益科技”)的 控股孙公司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晟”)的全资子公司永兴鹏琨环 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鹏琨”)。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永兴鹏琨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融资提供0.7 亿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 公司对下属控股公司(广东绿晟、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及永兴鹏琨)已提供担保 (不含本次担保)3 亿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累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广东绿晟子公司永兴鹏琨担保的金 额为2.8 亿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 年3 月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 年4 月22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 意为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和永兴鹏 琨环保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其提供不超过1.2 亿元的担保额 度,授权公司董事长在1.2 亿元担保额度内决定并处理公司对其担保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 2022 年3 月29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刊登在《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及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2-023)。

永兴鹏琨向北京银行融资人民币0.7 亿元,签订《综合授信合同》,融资期限2 年。公 司为永兴鹏琨向北京银行融资0.7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与北京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 合同》。

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1、保证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3、主债务人: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

  •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被担保主债权(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 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 币金额大写柒仟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 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币种/金额大写/元。因主合同 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6、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 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广东绿晟以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及永兴鹏琨的应收账款质押给公司,广东绿 晟其他股东以其所持有的广东绿晟股份质押给公司或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形式,为公司本次 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人(甲方):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反担保人(乙方):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以 及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前述三家为债务人)、郴州金鹏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东莞市君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东莞益晟投资有限公司、胡鹏飞、湖南万 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反担保范围:

  • (1)应收账款、股权质押方式

反担保范围包括甲方履行保证义务所承担的全部款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 于款项的利息损失)以及为实现追偿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调查 取证费等)。

(2)连带责任担保方式

反担保范围:乙方承担的反担保范围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前甲方 履行保证义务所产生的追偿权范围为基数乘以乙方持有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比例,乙方承担反担保责任的总额不超过 600 万元。

4、反担保方式:

  • (1)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其现有和未来产生的总额不超过甲方保

证责任范围的应收账款出质的方式提供反担保。

(2)郴州金鹏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君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 限合伙)、东莞益晟投资有限公司及胡鹏飞以股权出质的方式提供反担保,分别以其持有广 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的 11.91%、10.25%、13.35%、7.84%股权向甲方提供反担保。

(3)湖南万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反担保范围内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5、反担保责任履行期限

(1)应收账款质押方式

乙方确保自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后 30 日内偿还甲方为履行义务所承担的全部款项、所遭 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款项的利息损失)以及为实现追偿权所产生的费用。如乙方未 能在以上期限向甲方清偿,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要求的期限折价、拍卖或变卖反担保物优先向 甲方清偿,优先实现甲方追偿权。

(2)股权质押方式

乙方确保债务人自甲方履行保证义务后 30 日内偿还甲方为履行保证合同所承担的全部 款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款项的利息损失)以及为实现追偿权所产生的费用。 如债务人未能在以上期限向甲方清偿,乙方同意按照甲方要求的期限折价、拍卖或变卖反担 保物优先向甲方清偿,优先实现甲方追偿权。

(3)连带责任担保方式

保证期限:乙方在甲方履行保证义务完毕之日起三年。

乙方确保债务人自甲方履行保证义务后 30 日内偿还甲方为履行保证义务所承担的全部 款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款项的利息损失)以及为实现追偿权所产生的费用。 在甲方履行保证义务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期限在本合同约定的反担保范围内以乙方的全 部财产优先实现甲方的追偿权。

6、其他事项

无论甲方对追偿权是否拥有其他反担保权(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出质、债 务人提供反担保物等反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反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甲方是否向 其他反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由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 也不论其他反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乙方均不得主张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责任 因此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在其反担保范围内承担连 带责任,并且乙方同意甲方在各项反担保中自主选择实现反担保的顺序与金额。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 年6 月30 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 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0 元,公司及下属公司对下属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 币1,195,000,000.00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70,000,000.00元,

下属公司对下属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25,000,000.00 元,公司及下属公司对下属公 司累计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9.12%。公司不存在 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7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