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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yi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Mar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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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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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主任委 员由具有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欧稚云女士担任,委员包括储小平独立董事、陈新 独立董事、邓春华董事、李静董事。2021 年 4 月,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第十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会 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卢馨女士担任,委员包括储小平独立董事、韦俊独立董事、邓 春华董事、刘立斌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职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共召开 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

  • 1、2021 年 1 月 11 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

  • 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 (1)同意公司《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2)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予以审议。

  • 2、2021 年 1 月 21 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

  • 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 (1)同意《关于向联瑞新材全资子公司转让专利技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予以审议。

3、2021 年 3 月 25 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同意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报告,以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20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2)同意《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3)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 机构,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不含增值税);

  • (4)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内部

  • 控制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5 万元(不含增值税);

(5)同意《关于追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7)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予以审议。

4、2021 年 4 月 21 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同意提名陈首立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予以审议。

5、2021 年 4 月 28 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同意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 (2)同意公司《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影响的议案》;

(3)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予以审议。

6、2021 年 8 月 12 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同意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同意公司《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3)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予以审议。

7、2021 年 10 月 26 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同意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予以审议。

8、2021 年 12 月 3 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生益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予以审议。

审计委员会依照规定召开会议审核相关议案,委员们均能充分发表意见,对 所审议的议案均赞成,未提出异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具备证券、 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结 构和实践经验。在审计工作中,华兴事务所始终保持了独立性,遵守了职业道德 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

审计委员会与华兴事务所在年报审计工作的事前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 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在审计过程中,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 行审计,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未在审计中发现公司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事务所在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有关规定,均真实、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 该计划的可行性并进行了审批。督促公司审计部按照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 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审计部较好地履行了内部审计职能,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 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要求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修订和执行的有 效性建设,努力实现公司内控制度规范、齐全、有效,覆盖全面,使执行、控制 有效。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结合 2021 年度内部控制测评结果,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了使公司管理层、公司审计部及其它相关部门与华兴事务所进

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后,积极进行了协调,提高了工作效 率,在预定时间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

四、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华兴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21 年公司的审计任务,故审计委员会 提议续聘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的审计机构。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 尽责,切实有效履行了监督指导职责。2022 年,我们将继续遵循诚信原则,强 化责任意识,审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健、持续地发 展。

审计委员会:卢馨、储小平、韦俊、邓春华、刘立斌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