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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yi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0
Ma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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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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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主任委 员由具有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欧稚云女士担任,委员包括储小平独立董事、陈新 独立董事、邓春华董事、李静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职符合相关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共召开 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如下:
1、2020 年 1 月 13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 下事项:
(1)同意《关于子公司与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及预计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予以审议。
2、2020 年 2 月 19 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同意《关于与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及预计 2020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予以审议。
3、2020 年 3 月 20 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
(1)同意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报告,以及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 2019
-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2)同意《2019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
(3)同意改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
-
机构,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不含增值税);
-
(4)同意改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内部
-
控制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5 万元(不含增值税);
(5)同意《关于追认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 2020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6)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予以审议。
-
4、2020 年 4 月 27 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
-
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同意公司《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
(2)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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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0 年 7 月 29 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
-
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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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意《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0 年中期审计报告》;
-
(2)同意公司《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影响的议案》;
-
-
(3)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予以审议。
-
6、2020 年 8 月 7 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
-
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
(1)同意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
(2)同意公司《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
-
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3)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予以审议。
7、2020 年 8 月 11 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同意公司《关于收购广东绿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予以审议。
8、2020 年 10 月 22 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同意公司《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予以审议。
审计委员会依照规定召开会议审核相关议案,委员们均能充分发表意见,对 所审议的议案均赞成,未提出异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事务所”)具备证券、 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结 构和实践经验。在审计工作中,华兴事务所始终保持了独立性,遵守了职业道德 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
审计委员会与华兴事务所在年报审计工作的事前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
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在审计过程中,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 行审计,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未在审计中发现公司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事务所在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有关规定,均真实、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 该计划的可行性并进行了审批。督促公司审计部按照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 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审计部较好地履行了内部审计职能,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 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要求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修订和执行的有 效性建设,努力实现公司内控制度规范、齐全、有效,覆盖全面,使执行、控制 有效。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结合 2020 年度内部控制测评结果,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了使公司管理层、公司审计部及其它相关部门与华兴事务所进 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后,积极进行了协调,提高了工作效
率,在预定时间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
四、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华兴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20 年公司的审计任务,故审计委员会 提议续聘华兴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切 实有效履行了监督指导职责。2021 年,我们将继续遵循诚信原则,强化责任意 识,审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健、持续地发展。
审计委员会:欧稚云、储小平、陈新、邓春华、李静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