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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yi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Mar 3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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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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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主任委员由具有专 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欧稚云小姐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职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构成、专业背景和从业经历等基本情况如下:
欧稚云:女,1971 年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1993 年毕 业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系财政专业,1993 年至1998 年在东莞市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 员,1998 年至2010 年在东莞市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部门经理,2011 年1 月至今 担任东莞市德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人。
汪林: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 2009 年至今在中山大学岭南学院任教,现为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管理系副教授、本公司 独立董事。
陈新:男,1946 年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毕业于北京 清华大学工民建专业,1970 年至1991 年,在国营4401 厂从事电真空器件研究开发、技术 及管理工作,1991 年年至今,在原机电部电子规划所(后单位合并为中国电子工业发展规 划研究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工作,从事电子行业规划、工程咨询工作,历任 研究室主任、院副总工程师、科技委副主任、规划所所长,2006 年退休返聘任院项目总监 至今。
邓春华: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师。 1991 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业企业管理专业。1991 年起在东莞市电子工业总公司任职, 历任生产部副经理、物业部副经理、经理,现任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 事。
曾瑜: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1986 年,毕业于成都理工大学物理探测系,现读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硕士研究生(EMBA);曾任南海海洋调查局计算中心技术员,1990 年11 月至今,在广东省外贸开发公司任职,现任广东省外贸开发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2016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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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 年3 月13 日召开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同意《公司2015 年度的财务报告以及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2015 年度公司 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2)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 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78 万元》;
(3)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6 年度的内控审计机构,内控审 计费用为35 万元》;
(4)同意《2015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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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6 年4 月2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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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 年8 月2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 2016 年10 月2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审计委员会依照规定召开会议审核相关议案,委员们均能充分发表意见,对所审议的议 案均赞成,未提出异议。
三、审计委员会2016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 成立20 余年,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结构和实践经验。在审计工作 中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 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
审计委员会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报审计工作的事前就审 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在审计过程中,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 商定计划进行审计,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未在审计中发现公司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 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有关规定,均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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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 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按照要求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修订和执行的有效性建设,努力实现公 司内控制度规范、齐全、有效,覆盖全面,使执行、控制有效。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 定标准》,结合2016 年度内部控制测评结果,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2016 年9 月,公司审计委员会到常熟生益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场巡查工作,重点了解 常熟生益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情况,并现场指导审计部对苏州生益开展内控审计工作。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了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意见后,积极进行了协调, 提高了工作效率,在预定时间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
四、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 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15 年公司的审计任务,故 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 年度的审计 机构。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 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切实有效履行了监督 指导职责。2017 年,我们将继续遵循诚信原则,强化责任意识,审慎、认真、勤勉地履行 职责,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健、持续地发展。
审计委员会:欧稚云、汪林、陈新、邓春华、曾瑜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17 年3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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