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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yi Technology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14
Sep 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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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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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一四年九月一十五日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9 月15 日下午14:00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营业楼一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李锦董事长
议程:
-
1、审议《关于选举曾瑜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3、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9 月 15 日
议案 1 :
关于选举曾瑜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提名曾瑜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曾瑜先生为公司董 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曾瑜先生简历如下:男,汉族,1962 年 出生,大学学历,获学士学位,中共党员。毕业于成都理工大学物理系,现读中 山大学岭南学院硕士研究生,曾在南海海洋调查局计算中心和广东省经贸国际进 出口公司任职,1990 年11 月至今,在广东省外贸开发公司任职,现任广东省外 贸开发公司总经理。
以上,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5日
议案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切实维 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生益科技”或“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总工程师等。 |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等。 |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生产和销售覆铜板和粘结片、印 制线路板、陶瓷电子元件、液晶产品、 电子级玻璃布、环氧树脂、铜箔、电子 用挠性材料、显示材料、封装材料、绝 缘材料,自有房屋出租。从事非配额许 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 务。提供产品服务、技术服务、咨询服 务、加工服务和佣金代理(拍卖除 外)。”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设计、生产和销售覆铜板和粘结 片、印制线路板、陶瓷电子元件、液晶 产品、电子级玻璃布、环氧树脂、铜箔、 电子用挠性材料、显示材料、封装材料、 绝缘材料,自有房屋出租。从事非配额 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 务。提供产品服务、技术服务、咨询服 务、加工服务和佣金代理(拍卖除 外)。” |
|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 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开披露。 |
| 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 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 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 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 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持股比例限制。 |
|---|---|
|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 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 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提供便利。 |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 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 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提供便利。 |
|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 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 书和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 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董事会秘书和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
以上,提请各股东审议!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9 月 15 日
议案3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切实 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生益科技”或“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如下修改,具体 内容如下:
| 内容如下: | |
|---|---|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住所地或公 司章程规定的地点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式召开。公司可以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 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 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 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 内行使表决权。 |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在公司法定住所或 者公司主要管理机构所在地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 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 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的,视为出席。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 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在授权范围 内行使表决权。 |
| 第三十一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 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
第三十一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 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 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 |
| 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 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 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 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
|
|---|---|
| 第四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 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 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第四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 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 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 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 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 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以上,提请各股东审议!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