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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yi Technology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07
May 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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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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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 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广东生 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生益科技”)的委托,指派林映玲律师(下称“本律 师”)出席生益科技2006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对大会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实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生益科技董事会已于 2007 年4 月1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 开2006 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下称“《公告》”),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有关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议案、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登记 事项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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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9日上午在生益科技营业楼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就《公告》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和生益科技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经查验生益科技股东名册、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持股凭证及报到名册,本律师查实: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共计11人,均为年2007月4日27下午3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生益科技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及代表的股份502,143,375 股,占生益科技股份总额的52.4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生益科技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生益科技章程的有关 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就《公告》列明的审议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 表决,表决时按照生益科技章程的规定进行监票、点票、计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 果。
(二)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实行了回避。本次会议全部议 案均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一致通过。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生益科技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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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生益科技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决议合法、有效。
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林映玲 广东 广州
2007 年5 月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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