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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lan Technology Co., Ltd.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Oct 27,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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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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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0 月27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铜、铝等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因为大宗商品(铜、铝)是公司生产产 品的重要原材料,铜、铝价格的大幅波动会对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产生一定的影 响。因此,公司有必要主动采取措施,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 公司采购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主要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不以盈利为目的。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

仅限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铝等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原材 料相关的期货品种。

2、计划额度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订单规模,确定套期保值的数量规模,加上 一定的风险波动金,预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2,000 万元人 民币,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期限及授权

鉴于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或其授权人士审批上述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额 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 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4、资金来源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 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 交易的损失。

2、流动性风险: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 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 险之下。

3、操作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 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 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从 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 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 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内部 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处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2、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原则,且只针对公司主要原材料相 关的期货交易品种进行操作,不做投机性、套利性期货交易操作。

3、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不使用 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套期保值。

4、公司拟进行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能在场内市场进行,不得在场外市场 进行。

5、公司内部审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 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 作风险。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 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使用的期 货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公司的当期损益,从而增加或减少公司利润。

六、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积极应对铜、铝价格 的大幅波动对原材料采购成本产生的影响,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风险,提升公司 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特性,在 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原材料价格波 动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 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理及处理程序等内部控制程序,对风险能形成有效控制。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充分利用期货市场 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规避原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符 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 值业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审批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

  • 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