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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lan Technology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2

Apr 2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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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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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胜 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后,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 2021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1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以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 经核查,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 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 经核查,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 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严格 控制了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 2.00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 效率,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 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其内容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 控制等相关文件。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 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在公司经营的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关键环节、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风险管 理控制作用,《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054.03 万元以及预先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本次发行 费用 158.89 万元。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曾一龙、田子军、赵连军

2022 年4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