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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la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Aug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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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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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蓝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和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 “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228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22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 2025 年修订)》(深证上〔 2025 〕 26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修订)》(深证上〔 2025 〕 223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 2025 年修订)》(深证上〔 2025 〕 398 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胜蓝转 02 ”)。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8 月 27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 所网站( www.szse.cn )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 下:
1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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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 户在 2025 年 9 月 1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 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 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 1 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 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 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 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 销,对认购金额不足 45,000.00 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 45,000.00 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 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原则上最大包销 金额为 13,500.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时,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 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 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 的申购。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 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 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 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 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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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 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胜蓝股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45,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 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T 日)结束。
根据 2025 年 8 月 26 日(T-2 日)公布的《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 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
现将本次胜蓝转 02 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胜蓝转 02 本次发行 45,000.00 万元(共计 4,500,000 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5 年 8 月 28 日( T 日)。
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优先配售数据,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胜蓝转 02 总计 3,798,519 张,即 379,851,900 元,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 84.41%。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可转债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可转债总计为 701,480 张,即 70,148,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5.59% ,网上中签率为 0.0008167421%。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数据,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有效 申购数量为 85,887,567,000 张,配号总数为 8,588,756,700 个,起讫号码为 000000000001—008588756700。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 2025 年 8 月 29 日(T+1 日)组织摇号 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 2025 年 9 月 1 日( T+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 数量,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购买 10 张(即 1,000 元)胜蓝转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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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 类别 | 有效申购数量 (张) |
实际获配数量 (张) |
中签率/配售比例 |
|---|---|---|---|
| 原股东 | 3,798,519 | 3,798,519 | 100% |
| 其中: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 |
2,521,474 | 2,521,474 | 100% |
|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 85,887,567,000 | 701,480 | 0.0008167421% |
| 合计 | 85,891,365,519 | 4,499,999 | - |
注:1、公司控股股东胜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获配数量为 2,439,010 张,实 际控制人黄雪林获配数量为 82,464 张,合计获配数量为 2,521,474 张,约占本 次发行总量的 56.03%。
2、《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 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1 张由东莞证券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胜蓝转 02 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25 年 8 月 26 日(T-2 日)在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材料。
七、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浩
联系人:许立各
注册地址:东莞市长安镇沙头南区合兴路 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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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69-81582995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照星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联系电话:0769-22110359、0769-23320291
发行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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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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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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