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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la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Apr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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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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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 [2024]23007630032 号
目 录
报告正文…………………………………………………….1-2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3-13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4]23007630032 号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蓝股份”)董事会编 制的《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胜蓝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胜蓝股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 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胜蓝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胜蓝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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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 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胜蓝股份《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胜蓝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 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俊彬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彭程
中国 广州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2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胜蓝股份”)董事会编制 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1 、 2020 年 IPO 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0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由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 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 圳市场非限售 A 股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3,723 万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01 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372,672,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1,075,655.1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21,596,644.9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0) 第 440ZC00197 号《验资报告》验证。
-
2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 1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325,053,524.83 元,加 上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5,057,054.62 元,尚未 使用的金额为 1,600,174.69 元。
3
(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602,913.18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26,656,438.01 元。
综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326,656,438.01 元,加上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5,059,794.67 元, 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1.56 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余额一致。
| 项目 | 金额(元) |
|---|---|
| 实收募集资金 | 321,596,644.90 |
| 减: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 | 326,656,438.01 |
| 加: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5,059,794.67 |
| 合计 | 1.56 |
(二) 2022 年可转换债券发行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 年 6 月 11 日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1 年 11 月 1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4024 号)《关于同意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 复》,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3,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筹得人民币 330,000,000.00 元, 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缴入,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3,468,500.00 元 (含税)后的余额 326,531,500.00 元已缴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内。扣除上述发行 费用人民币 3,272,169.81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6,727,830.1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2) 第 440ZC00187 号《验资报告》验证。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1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121,364,399.69 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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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3,176,771.17 元,尚未 使用的金额为 208,343,871.48 元。
(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79,292,887.06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00,657,286.75 元。
综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200,657,286.75 元,加上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6,127,294.44 元, 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132,001,507.69 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余额一致。
| 项目 | 金额(元) |
|---|---|
| 实收募集资金 | 326,531,500.00 |
| 减: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 | 200,657,286.75 |
| 加: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6,127,294.44 |
| 合计 | 132,001,507.69 |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2020 年 IPO 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 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 2020 年 6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 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监管协议的规定,存 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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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说明 |
|---|---|---|---|---|
| 中国民生银行东 莞长安支行 |
628680888 | 募集资金 专户 |
- | 已销户 |
| 中信银行东莞长 安乌沙支行 |
8110901013201110447 | 募集资金 专户 |
- | 已销户 |
| 中国民生银行东 莞长安支行 |
612867898 | 募集资金 专户 |
1.37 | |
| 中信银行东莞长 安乌沙支行 |
8110901012001297345 | 募集资金 专户 |
- | |
| 中国民生银行东 莞长安支行 |
624660888 | 募集资金 专户 |
0.19 | |
| 中国民生银行东 莞长安支行 |
646686666 | 募集资金 专户 |
- | 已销户 |
| 合计 | 1.56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3,955,378.65 元(其中 2023 年度利息收入 2,857.76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1,107,616.43 元(其中 2023 年度投资收益 0.00 元),已扣除手续费 3,200.41 元(其 中 2023 年度手续费 117.71 元)。
(二) 2022 年可转换债券发行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东莞 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 莞分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银行合并简称“开户银行”)。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 金。
6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说明 |
|---|---|---|---|---|
| 中国银行东莞长 安支行 |
680875565806 | 募集资金 专户 |
8,121.13 | |
| 中信银行广州分 行 |
8110901013701424578 | 募集资金 专户 |
58,573,172.91 | |
| 中国民生银行东 莞长安支行 |
680888000 | 募集资金 专户 |
72,812,289.89 | |
| 中国民生银行东 莞长安支行 |
672606886 | 募集资金 专户 |
607,923.76 | |
| 合计 | 132,001,507.69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5,724,242.29 元(其中 2023 年度利息收入 2,953,016.39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406,506.85 元(其中 2023 年度投资收益 0.00 元),已扣除手续费 3,454.70 元(其 中 2023 年度手续费 2,493.12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2023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 2:2023 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件:
-
1、2023 年度 IPO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2、2023 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7
附件 1 :
2023 年度 IPO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32,767.2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0.29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665.64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电子连接器建设 项目 |
否 | 16,315.63 | 16,315.63 | 159.27 | 16,716.50 | 102.46% | 2022-12-31 | 4,301.93 | 是 | 否 |
| 2、新能源汽车电池 精密结构件建设项 目 |
否 | 6,628.84 | 6,628.84 | - | 6,634.61 | 100.09% | 2022-12-31 | 1,723.16 | 是 | 否 |
| 3、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
否 | 4,215.19 | 4,215.19 | 1.02 | 4,314.54 | 102.36% | 2022-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 | 5,000.00 | - | 5,00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2,159.66 | 32,159.66 | 160.29 | 32,665.64 | 101.57% | / | / | / | / |
| 合计 | — | 32,159.66 | 32,159.66 | 160.29 | 32,665.6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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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1、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并发布《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 施地点的公告》,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持续督导券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 见。具体变更情况如下: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韶关胜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 胜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胜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长安分公司,实施地点由“乳源县乳城镇国道323 线东北侧(污水处理厂西侧)”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东坑横东路225号、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西兴街6号”;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韶关胜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实施地点由“乳源县乳城镇国道323线东 北侧(污水处理厂西侧)”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东坑横东路225号”。 2、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持续督导券商东莞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变更情况如下:电子连接器建设项目增加公司为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 “东莞市长安镇沙头南区合兴路4号”;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建设项目增加公司为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 “东莞市长安镇沙头南区合兴路4号”。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置换明细:1)电子连接器建设项目:6,026.41万元;2)发行费用:109.61万元 2.置换时间:2020年7月21日 3.置换履行的决策程序:经公司2020年度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6,136.02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1、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 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 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 |
9
| 司独立董事、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2.0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 在上述额度内,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 独立董事、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3、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正 常建设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2.00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各自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意见。 4、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正常建设 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2.00亿元 (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 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各自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意见。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63亿元,累计赎回1.63亿元,期末持 有理财产品0.00元。 |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电子连接器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建设项目”以及“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6月30日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该议案发表了同意 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意见。 |
10
附件 2 :
2023 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33,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929.29 | 7,929.29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065.73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高频高速连接器建 设项目 |
否 | 16,802.53 | 16,802.53 | 5,579.31 | 9,850.04 | 58.62% | 2024年12 月31日 |
706.19 | 不适用 | 否 |
| 2、汽车射频连接器建 设项目 |
否 | 10,870.25 | 10,870.25 | 2,349.98 | 5,215.69 | 47.98% | 2024年12 月31日 |
202.13 | 不适用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 | 5,000.00 | - | 5,00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2,672.78 | 32,672.78 | 7,929.29 | 20,065.73 | 61.41% | / | / | / | / |
| 合计 | — | 32,672.78 | 32,672.78 | 7,929.29 | 20,065.73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高频高速连接器建设项目虽然已经开始产生效益,但该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故“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选择“不适用”;2、汽车射频连接器建设项目虽然已经开始产生效益,但该项目仍在建设过 程中,故“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址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持续督 导券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变更情况如下:高频高速连接器建设项目 增加广东胜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胜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广东省 东莞市长安镇西兴街6号”;汽车射频连接器建设项目增加广东胜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胜蓝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西兴街6号”。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置换明细:1)高频高速连接器建设项目:1,832.42万元;2)汽车射频连接器建设项目:1,221.61 万元;3)发行费用:158.89万元 2、置换时间:2022年5月11日 3、置换履行的决策程序:经公司2022年度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3,212.92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1、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正常建设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2.00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各自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 度内,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 司独立董事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意见。 2、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募投项目正常建设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2.00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在各自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 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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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意见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7,000.00万元,累计赎回 7,000.00万元,期末持有理财产品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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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原承诺投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高频高速连接器建设项目”、“汽车射频连接器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4月27日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 无异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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