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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lan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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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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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 2.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 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0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7,230,000 股,每股发行 价 10.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2,672,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1,075,655.1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1,596,644.90 元。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 2020)第 440ZC00197 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韶关胜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 存储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总额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备案情况
(项目统一代码)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 电子连接器建设项目 16,315.63 16,315.63 2017-440232-39-03-011998
2 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
结构件建设项目
6,628.84 6,628.84 2017-440232-35-03-012005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215.19 4,215.19 2017-440232-73-03-817503
4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
合计 32,159.66 32,159.66 -

注:表格里的金额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截至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6,957,392.12 元。由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 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 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 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对于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 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 亿元(含2.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 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 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 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 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 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 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 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 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4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2.00 亿元(含2.00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自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闲 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尚需提交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 亿元(含2.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4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获得一定的投资 收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没有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正 常使用安排,不存在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对最 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 亿元(含2.00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 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 自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渤海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