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englan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25, 2024
55812_rns_2024-04-25_76f08505-6516-4509-9a71-cb952fc9a62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843 证券简称:胜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债券代码:123143 债券简称:胜蓝转债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横东路 225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本次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伍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 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截止本意见出具日,没有发现公司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 保密规定的行为;在公司依法运作、财务规范等方面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未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行为,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的各项经营成果;
-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同意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 <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 赋予的职权,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 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 <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目前所 处发展阶段相匹配,兼顾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对投资者的回报,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49,598,888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符合当前 公司的发展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优化融资结构。在上述授信 项下发生的相关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2.00 亿元(含本数) 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授信项下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广东胜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胜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韶关胜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含本数)。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事项担保 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授信及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后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没有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 安排,不存在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也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同意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 超过 2.00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 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各自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的 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 <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 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 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 动的正常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 保证。《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 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独 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 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监事会同意续 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年度绩效并 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近日,监事会收到监事会主席伍建华先生的辞职报告。经审核,鉴于伍建华 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 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监事会推荐,同 意伍麒霖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监事就任前,伍建华先生仍将依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监事伍建华先生回避表 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正常 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 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址,是根据募集 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影响投 资项目的实施,本次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及实施地址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 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 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2026 年)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回报规划不仅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又兼顾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经审议,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 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