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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lan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pr 2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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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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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田子军 )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1 年度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1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任职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 10 次,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 人均按时亲自参加会议,10 次会议均以通讯方式参加,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三次 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并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详 细了解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和决策依据,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依据监管机构的 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积极、 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 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 34 次独立意见、1 次事前 认可意见,具体如下表:
| 序号 |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类型 | 主要内容 |
|---|---|---|---|---|
| 1 | 第二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 |
2021年3月2日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 2 | 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 |
2021年3月10日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独立意见 |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独 立意见 |
|||
|---|---|---|---|---|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
| 3 | 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 |
2021年4月14日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2020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意见 |
|||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 |||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 |||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 |||
| 4 | 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 |
2021年4月30日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向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独立意见 |
| 5 | 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 |
2021年5月24日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独立意 见 |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独立意见 | |||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独立意见 |
|||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独立意见 | |||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
|||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
|||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独立意见 | |||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 ||||
| 事前认可意见及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 ||||
| 6 | 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 |
2021年6月25日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 |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 ||||
| 7 | 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 |
2021年8月24日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 立意见 |
|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 ||||
| 8 | 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 |
2021年10月27日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 |
| 9 | 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
2021年11月30日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
|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2021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独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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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的独立意见 | 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独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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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提 名委员会委员,召集召开了四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亲自出席六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两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任职期内,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 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 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四、对公司经营情况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1 年任职期内,受新冠疫情持续影响,本人未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但 通过远程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股东会与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和完善意见;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 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 司的运行动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工作。
2、经营管理方面的工作。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 保持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积极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始终勤勉尽职地履 行各项职责,关注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监督公司对董事会决议 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学习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 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对公司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情况
(一)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二)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任职以来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为公司的规 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田子军 2022 年4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