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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lan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Apr 2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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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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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 [2025]24007290162 号
目 录
报告正文…………………………………………………….1-2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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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5]24007290162 号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蓝股份”)董事会编 制的《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胜蓝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胜蓝股份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胜蓝股份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胜蓝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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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胜蓝股份《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胜蓝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 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俊彬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彭程
中国 广州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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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 式》等有关规定,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胜蓝股份”)董事会编制 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1 、 2020 年 IPO 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0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由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 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 “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3,723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01 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372,672,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1,075,655.1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21,596,644.9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
(2020)第 440ZC00197 号《验资报告》验证。
2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1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326,656,438.01 元, 加上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5,059,794.67 元,尚 未使用的金额为 1.5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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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56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 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26,656,439.57 元。
综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326,656,439.57 元,加上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5,059,794.67 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0.00 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余额一致。
| 项目 | 金额(元) |
|---|---|
| 实收募集资金 | 321,596,644.90 |
| 减: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 | 326,656,439.57 |
| 加: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5,059,794.67 |
| 合计 | 0.00 |
(二) 2022 年可转换债券发行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 2021 年 5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1 年 6 月 11 日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1 年 11 月 18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1〕4024 号)《关于同意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33,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筹得人民币 330,000,000.00 元,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缴入,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
3,468,500.00 元(含税)后的余额 326,531,500.00 元已缴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内。扣除上述发行费用人民币 3,272,169.81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326,727,830.1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
(2022)第 440ZC00187 号《验资报告》验证。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 1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200,657,286.75 元, 加上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6,127,294.44 元,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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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使用的金额为 132,001,507.69 元。
(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97,122,598.41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97,779,885.16 元。
综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297,779,885.16 元,加上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7,788,842.88 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36,540,457.72 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余额一致。
| 项目 | 金额(元) |
|---|---|
| 实收募集资金 | 326,531,500.00 |
| 减: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 | 297,779,885.16 |
| 加: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 7,788,842.88 |
| 合计 | 36,540,457.72 |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2020 年 IPO 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 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 2020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 2020 年 6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 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 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监管协议的 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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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说明 |
|---|---|---|---|---|
| 中国民生银行东 莞长安支行 |
628680888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已销户 |
| 中信银行东莞长 安乌沙支行 |
8110901013201110447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已销户 |
| 中国民生银行东 莞长安支行 |
612867898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已销户 |
| 中信银行东莞长 安乌沙支行 |
8110901012001297345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已销户 |
| 中国民生银行东 莞长安支行 |
624660888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已销户 |
| 中国民生银行东 莞长安支行 |
646686666 | 募集资金专户 | - | 已销户 |
| 合计 | -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3,955,378.65 元(其中 2024 年度利息收入 0.00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1,107,616.43 元(其中 2024 年度投资收益 0.00 元),已扣除手续费 3,200.41 元(其中 2024 年 度手续费 0.00 元)。
(二) 2022 年可转换债券发行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东莞 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分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支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银行合并简称“开户银行”)。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 问题。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 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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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
下:
| 下: | ||||
|---|---|---|---|---|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说明 |
| 中国银行东莞长 安支行 |
680875565806 | 募集资金 专户 |
- | 已销户 |
| 中信银行广州分 行 |
8110901013701424578 | 募集资金 专户 |
27,148,050.85 | |
| 中信银行东莞乌 沙支行 |
8110901012001638841 | 募集资金 专户 |
1,095,804.38 | |
| 中国民生银行东 莞长安支行 |
680888000 | 募集资金 专户 |
8,296,602.49 | |
| 中国民生银行东 莞长安支行 |
672606886 | 募集资金 专户 |
- | |
| 合计 | 36,540,457.72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6,735,594.07 元(其中 2024 年度利息收入 1,011,351.78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1,060,267.70 元(其中 2024 年度投资收益 653,760.85 元),已扣除手续费
7,018.89 元(其中 2024 年度手续费 3,564.19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2024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 2:2024 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件:
-
1、2024 年度 IPO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2、2024 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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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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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
2024 年度 IPO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37,267.2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665.64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 的效益 |
本年度是 否达到预 计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电子连接器建 设项目 |
否 | 16,315.63 | 16,315.63 | 0.00 | 16,716.50 | 102.46% | 2022-12-31 | 6,255.01 | 是 | 否 |
| 2、新能源汽车电 池精密结构件建设 项目 |
否 | 6,628.84 | 6,628.84 | - | 6,634.61 | 100.09% | 2022-12-31 | 430.05 | 否 | 否 |
| 3、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 |
否 | 4,215.19 | 4,215.19 | 0.00 | 4,314.54 | 102.36% | 2022-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 | 5,000.00 | - | 5,00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2,159.66 | 32,159.66 | 0.00 | 32,665.64 | 101.57% | / | / | / | / |
| 合计 | — | 32,159.66 | 32,159.66 | 0.00 | 32,665.64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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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如下:1、公司为应对市场竞争变化,2024年阶 段性调整相关经营策略、收缩业务规模;2、公司2024年材料跟劳务派遣人工方面成本都有所上涨,导致生产 成本上升,毛利下降;3、公司加大对潜在项目的投入,储备未来业务资源以应对日益加剧的行业竞争,因此加 大了针对下游客户潜在项目的审厂、项目对接等前期投入。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1、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并发布《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 及实施地点的公告》,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持续督导券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 核查意见。具体变更情况如下: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韶关胜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变 更为广东胜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胜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长安分公司,实施地点由“乳源县乳城镇 国道323线东北侧(污水处理厂西侧)”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东坑横东路225号、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 西兴街6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韶关胜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实施地点由“乳源县乳城 镇国道323线东北侧(污水处理厂西侧)”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东坑横东路225号”。 2、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持续督导券商东莞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变更情况如下:电子连接器建设项目增加公司为实施主体,增加实 施地点“东莞市长安镇沙头南区合兴路4号”;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建设项目增加公司为实施主体,增加 实施地点“东莞市长安镇沙头南区合兴路4号”。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置换明细:1)电子连接器建设项目:6,026.41万元;2)发行费用:109.61万元 2.置换时间:2020年7月21日 3.置换履行的决策程序:经公司2020年度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6,136.02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1、公司于2020年7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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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 2.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公司独立董事、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 2.0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 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3、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 正常建设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 2.00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 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各自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意见。 4、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正常建 设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 2.00 亿 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各自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意见。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1.63 亿元,累计赎回 1.63 亿元,期末 持有理财产品 0.00 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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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电子连接器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建设项目”以及“研发中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2 年 6 月 30 日调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独立董事该议案发表 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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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
2024 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33,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712.26 | 9,712.26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777.99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 更项目 (含部分 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本年度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高频高速连接器 建设项目 |
否 | 16,802.53 | 16,802.53 | 6,602.14 | 16,452.18 | 97.91% | 2024年12 月31日 |
2,350.25 | 不适用 | 否 |
| 2、汽车射频连接器 建设项目 |
否 | 10,870.25 | 10,870.25 | 3,109.35 | 8,325.04 | 76.59% | 2024年12 月31日 |
347.34 | 不适用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 | 5,000.00 | 0.77 | 5,000.77 | 100.02%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2,672.78 | 32,672.78 | 9,712.26 | 29,777.99 | 91.14% | / | / | / | / |
| 合计 | — | 32,672.78 | 32,672.78 | 9,712.26 | 29,777.99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建设期内,高频高速连接器建设项目与汽车射频连接器建设项目产能随着建设进度陆续投产而产生 了一定效益。尽管以上募投项目实施完成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但2024年度仍在建设过程 中,故“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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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23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实施地址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持 续督导券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变更情况如下:高频高速连接器建设 项目增加广东胜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胜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西兴街6号”;汽车射频连接器建设项目增加广东胜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胜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西兴街6号”。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址的议案》,持续督导券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 意见。具体变更情况如下:“高频高速连接器建设项目”及“汽车射频连接器建设项目”,增加实 施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银城六路38号3号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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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置换明细:1)高频高速连接器建设项目:1,832.42万元;2)汽车射频连接器建设项目: 1,221.61万元;3)发行费用:158.89万元 2、置换时间:2022年5月11日 3、置换履行的决策程序:经公司2022年度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3,212.92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1、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正常建设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 (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2.00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 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各自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 在上述额度内,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意见。 2、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募投项目正常建设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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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2.00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各自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 额度内,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公司独立董事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无异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募投项目正常建设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本 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2.00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各自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 表了无异议意见。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4.24亿元,累计赎回4.24 亿元,期末持有理财产品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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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25年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654.05万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高频高速连接器建设项目”、“汽车射频连接器建设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4月27日调整为2024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该议案 发表了无异议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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