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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lan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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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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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胜 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胜蓝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 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0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 统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 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定价 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 (A 股)股票 3,723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01 元。截至 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372,672,3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1,075,655.10 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321,596,644.9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20) 第 440ZC00197 号《验资报告》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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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124,264,481.19 元,期末持有理财产品 42,000,000.00 元,加上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 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1,625,228.41 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156,957,392.12 元。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28,231,059.37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52,495,540.56 元。

(2)2021 年度,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79,000,000.00 元, 累计赎回 121,000,000.00 元,期末持有理财产品 0.00 元。

综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252,495,540.56 元,加上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4,567,924.86 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73,669,029.20 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 末余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 2020 年 8 月 6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 2020 年 6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 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监管协议 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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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 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说明
中国民生银行东莞
长安支行
628680888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中信银行东莞长安
乌沙支行
8110901013201110447 募集资金专户 - 已销户
中国民生银行东莞
长安支行
612867898 募集资金专户 47,716,305.87
中信银行东莞长安
乌沙支行
8110901012001297345 募集资金专户 23,298,690.74
中国民生银行东莞
长安支行
624660888 募集资金专户 655,767.67
中国民生银行东莞
长安支行
646686666 募集资金专户 1,998,264.92
合 计 73,669,029.20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3,462,045.43 元(其中 2021 年度利息收入 2,147,274.35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 益 1,107,616.43 元,(其中 2021 年度投资收益 796,931.50 元),已扣除手续费 1,737.00 元(其中 2021 年度手续费 1,509.4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胜蓝股份募 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 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 告、项目可行性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胜蓝股份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3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则亮 缪博宇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

附件: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2,159.6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823.1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249.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
已变
更项

(含
部分

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
总额
(1)
本年度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承诺投资
项目
1、电子
连接器建
设项目
16,315.63 16,315.63 7,011.38 14,437.83 88.49% 2022 年6 月30 日
4,627.66
2、新能
源汽车电
池精密结
构件建设
6,628.84 6,628.84 3,831.70 3,831.70 57.80% 2022 年6 月30 日
335.39

6

项目
3、研发
中心建设
项目
4,215.19 4,215.19 1,980.02 1,980.02 46.97% 2022 年6 月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4、补充
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 5,000.00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投资
项目小计
/ 32,159.66 32,159.66 12,823.11 25,249.56 78.51% / / / /
合计 32,159.66 32,159.66 12,823.11 25,249.5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尚在建设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并发布《胜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
实施地点的公告》,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持续督导券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
查意见。具体变更情况如下: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韶关胜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
为广东胜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胜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长安分公司,实施地点由“乳源县乳城镇
国道323线东北侧(污水处理厂西侧)”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东坑横东路225 号、广东省东莞市长安
镇西兴街6 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韶关胜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实施地点由“乳源县
乳城镇国道323 线东北侧(污水处理厂西侧)”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东坑横东路225 号”。
2.2021年6 月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持续督导券商东莞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变更情况如下:电子连接器建设项目增加公司为实施主体,增加实
施地点“东莞市长安镇沙头南区合兴路4 号”;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建设项目增加公司为实施主体,增
加实施地点“东莞市长安镇沙头南区合兴路4 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置换明细:1)电子连接器建设项目:6,026.41万元;2)发行费用:109.61万元
2.置换时间:2020年7月21日
3.置换履行的决策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6,136.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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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63亿元,累计赎回1.63元,期末持有理财产品0.00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项目在建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银行账户结存:7,366.9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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