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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CO.,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3
Dec 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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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3-107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12 月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 划”)的规定和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9.80 万 股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4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4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三)2023 年4 月18 日至2023 年4 月2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 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提出的异议。2023 年4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的说明议案》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 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四)2023 年5 月4 日,公司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
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 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五)2023 年5 月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实。
(六)2023 年12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作废部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中,7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 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人员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合计9.8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
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 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要求的情形,对应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作废处理。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相关事 项的审议和表决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 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已 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
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四)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作
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12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