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CO.,LTD. —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6
May 21, 2026
55826_rns_2026-05-21_0e6c2459-6991-418b-9d5b-7107a2905e8c.PDF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6-090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
2、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479.3964万股(调整后),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893%,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368.1664万股(调整后),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为111.2300万股(调整后)。
3、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价格:9.3923 元/股(调整后)。
4、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97人(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重合),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为91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6人。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97名激励对象办理479.3964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事项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股份归属及上市的相关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5月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 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 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9.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24,380.1046万股的 $2.54\%$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95.50万股,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24,380.1046万股的2.0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05%;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23.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24,380.1046万股的0.5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95%。
-
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108人,占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1,679人的6.43%,包括公告本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协创数据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
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权益分派调整前):19.35元/股
-
有效期及归属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若预留部分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3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业绩考核目标 | |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以及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
| 1、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0%; | ||
| 2、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0%。 | ||
| 第二个归属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 |
| 1、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25%; | ||
| 2、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1.00%。 | ||
| 第三个归属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 |
| 1、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2.09%; | ||
| 2、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 |
|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3.10%。 | ||
|---|---|---|
| 在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
| 1、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2.25%; | ||
| 2、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1.00%。 | ||
| 第二个归属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 |
| 1、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2.09%; | ||
| 2、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3.10%。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
8. 业务单元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所属业务单元对应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业务单元层面的归属比例(Y),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业务单元签署的《业务单元绩效考核协议书》执行。具体如下:
| 考核等级 | 合格 | 不合格 |
|---|---|---|
| 业务单元层面归属比例(Y) | 100% | 0% |
9.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为根据公司相关绩效考核规定由其所在部门或业务单元对其个人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分为 S/A/B/C/D 共五档,相对应的归属比例如下:
| 考核等级 | 出色(S) | 优良(A) | 一般(B) | 需改进(C) | 差(D) |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Z) | 100% | 100% | 85% | 60% | 0% |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业务单元层面归属比例(Y)×个人层面归属比例(Z)。
激励对象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年5月4日
(2)首次授予数量:495.50万股(调整前)
(3)首次授予人数:108人
(4)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前为19.35元/股,调整后为9.3923元/股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4年4月15日
(2)预留授予数量:123.50万股(调整前)
(3)预留授予人数:18人
(4)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前为19.178元/股,调整后为9.3923
元/股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分配情况
首次授予分配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占本次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 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 |
|---|---|---|---|---|---|
| 潘文俊 | 董事、总经理 | 中国 | 135.00 | 21.81% | 0.55% |
| 易洲 | 副总经理 | 中国 | 90.00 | 14.54% | 0.37% |
| 陈礼平 | 副总经理 | 中国 | 30.00 | 4.85% | 0.12% |
| 吴春兰 | 副总经理 | 中国 | 18.00 | 2.91% | 0.07% |
| 甘杏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中国 | 18.00 | 2.91% | 0.07% |
| 陈亚伟 | 董事 | 中国 | 10.00 | 1.62% | 0.04% |
| 瞿亚能 | 财务负责人 | 中国 | 8.00 | 1.29% | 0.03% |
|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101人) | 186.50 | 30.13% | 0.76% | ||
| 合计 | 495.50 | 80.05% | 2.03% |
预留授予分配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 | 占本次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 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 |
|---|---|---|---|---|---|
| 陈礼平 | 副总经理 | 中国 | 20.00 | 3.23% | 0.08% |
| 陈亚伟 | 董事 | 中国 | 15.00 | 2.42% | 0.06% |
|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18)人 | 88.50 | 14.30% | 0.36% | ||
| 合计 | 123.50 | 19.95% | 0.51% |
注:1.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总股本的20%。
-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 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7日,公司通过内部OA管理平台“公告栏”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3年5月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6年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相关变动情况
(一)第一次变动情况
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确定的108名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作废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9.80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废该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经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8名调整为101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95.50万股调整为485.70万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保持不变。
(二)第二次变动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需进行相应调整。同时,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处理。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作废前述离职人员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公司202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9.35元/股调整为19.29元/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01名调整为100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85.70万股调整为484.70万股。
(三)第三次变动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需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202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9.2900元/股调整为19.1780元/股。
(四)第四次变动情况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因7名
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身故,均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作废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17.07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废该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经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0名调整为92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8名调整为16名。
(五)第五次变动情况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需进行相应调整。同时,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2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原因,个人层面可归属的比例为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的85%,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255万股(调整后)不得归属并作废处理。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并作废前述离职人员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公司202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9.1780元/股调整为13.4893元/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445.7200万股调整为624.008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数量由332.2200万股调整为465.1080万股,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13.5000万股调整为158.9000万股。
(六)第六次变动情况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因1名
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作废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2.8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废该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经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92名调整为91名。
(七)第七次变动情况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授予数量需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202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3.4893元/股调整为9.3923元/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342.4260万股调整为479.396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数量由262.9760万股调整为368.1664万股,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9.4500万股调整为111.230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归属事项的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9.3964万股(调整后,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368.1664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111.2300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97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届满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5月4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为2026年5月4日至2027年5月3日。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比例 |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4月15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4月15日至2027年4月14日。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 归属条件 | 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
|---|---|
|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
|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
|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
|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
|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
|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 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
|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归属权益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
|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2.09%; 2、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3.1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审字[2026]25014900016号《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22.36亿元,较2022年增长288.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11.90亿元,较2022年增长773.70%,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 ||
| (五)业务单元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所属业务单元对应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业务单元层面的归属比例(Y),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业务单元签署的《业务单元绩效考核协议书》执行。具体如下: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在职的合计9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业务单元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业务单元层面可归属比例均为100%。 | ||
| 考核等级 | 合格 | 不合格 | |
| 业务单元层面归属比例(Y) | 100% | 0% | |
| (六)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为根据公司相关绩效考核规定由其所在部门或业务单元对其个人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分为S/A/B/C/D共五档,相对应的归属比例如下: | 1、本次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实际可归属的91名激励对象考核等级均为“出色(S)”/“优良(A)”,个人层面的归属比例为100%。 2、本次归属的预留授予部分 |
| 考核等级 | 出色(S) | 优良(A) | 一般(B) | 需改进(C) | 差(D) |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Z) | 100% | 100% | 85% | 60% | 0% |
|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业务单元层面归属比例(Y)×个人层面归属比例(Z)。 |
第二个归属期实际可归属的16名激励对象考核等级均为“出色(S)”/“优良(A)”,个人层面的归属比例为100%。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7人(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存在部分重合),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为91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6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9.396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数量368.1664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数量111.2300万股),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四)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不存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
1、归属日:2026年5月26日
2、归属数量(调整后):可归属数量为368.1664万股
3、归属人数:可归属人数为91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9.392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票
6、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激励对象授予及归属情况(调整后):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可归属的数量(万股) |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股票总量的百分比 |
|---|---|---|---|---|
| 潘文俊 | 董事、总经理 | 264.6000 | 105.8400 | 40.00% |
| 易洲 | 副总经理 | 176.4000 | 70.5600 | 40.00% |
| 陈礼平 | 副总经理 | 58.8000 | 23.5200 | 40.00% |
| 甘杏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35.2800 | 14.1120 | 40.00% |
| 陈亚伟 | 职工董事 | 19.6000 | 7.8400 | 40.00% |
| 瞿亚能 | 财务负责人 | 15.6800 | 6.2720 | 40.00% |
|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85人) | 350.0560 | 140.0224 | 40.00% | |
| 合计 | 920.4160 | 368.1664 | 40.00% |
注:1、上述名单仅包含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
2、鉴于2025年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上述“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可归属的数量”列示的数据为调整后的数据。
3、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二)预留授予部分
1、归属日:2026年5月26日
2、归属数量(调整后):可归属数量为111.2300万股
3、归属人数:可归属人数为16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9.3923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票
6、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授予及归属情况(调整后):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本次可归属的数量(万股) |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股票总量的百分比 |
|---|---|---|---|---|
| 陈礼平 | 副总经理 | 39.2000 | 19.6000 | 50.00% |
|---|---|---|---|---|
| 陈亚伟 | 职工董事 | 29.4000 | 14.7000 | 50.00% |
| 核心业务/技术人员(14人) | 153.8600 | 76.9300 | 50.00% | |
| 合计 | 222.4600 | 111.2300 | 50.00% |
注:1、上述名单仅包含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
2、鉴于2025年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上述“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可归属的数量”列示的数据为调整后的数据。
3、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及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5月26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数量:479.3964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 0.9893%;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后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文件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应符合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六、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2026年5月15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6]25014900117号),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截至2026年5月15日的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6年5月15日,公司已收到97名激励对象缴纳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79.3964万股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45,026,348.15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4,793,964.00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40,232,384.15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5月26日。
七、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 股份性质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
|---|---|---|---|---|---|
| 数量 | 股份比例 | 数量 | 数量 | 股份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503,042 | 0.52% | 0 | 2,503,042 | 0.51%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82,066,034 | 99.48% | 4,793,964 | 486,859,998 | 99.49% |
| 三、股份总数 | 484,569,076 | 100% | 4,793,964 | 489,363,040 | 100% |
注:本次归属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二)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4,793,964股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84,569,076股增加至489,363,040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律师关于本次归属的法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作废、归属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归属的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之法律意见书;
(六)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6]25014900117号)。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