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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Sep 1, 2021
55826_rns_2021-09-01_5093bc74-6657-42ff-9f03-18476238a3da.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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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 答》《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文件 的规定,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协创数据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披露 终止本次资产重组事项之日(即 202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1 年 8 月 30 日,以下简 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 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业务经办人员;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 自然人;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及相关机构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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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内,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查询记录,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内,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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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 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章琦 芮笛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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