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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CO.,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21
Mar 16, 2021
55826_rns_2021-03-16_ad62c71c-c09d-483c-bb61-2a8d59f3f436.PDF
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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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数据”“上市公司”)拟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西安思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华信息”)100.00% 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为: 上海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卓龠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 称“交易对方”)。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及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 要求,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 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严格限定相关信息的知悉范围,并贯穿于本次交易的过 程始终,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前期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 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并督促相关 内幕知情人履行保密义务。
二、为防止正在筹划的本次交易信息泄露,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思华信息 签署了《保密协议》。根据《保密协议》的规定,各方应严格保密相关资料,除 为各方负责决策或实施本次交易相关事宜以及具体参与相关工作的人员提供保 密信息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材料,已知悉保密信息的上述人员需 承担保密义务。
三、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制作了《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表》、交易进程备忘录,持续登记筹划决策过程中各关键时点的参与 人员、筹划决策方式等,并督促涉及人员签字确认,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 关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交易进程备忘录等文件。
四、上市公司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交易相关方对本次信息严格保 密,不得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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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内幕交易将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 息的知悉范围,并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 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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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关于本次交易采 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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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关于本次交易采 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
上海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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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交易对方关于本次交易采 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盖章页)
上海卓龠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1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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