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2
Oct 28, 2022
55826_rns_2022-10-28_daa3a0b4-3375-45e7-bf75-51b900eb58a8.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2-089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股东石河子市青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股东石河子市青 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云”)计划减持公 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2,393,46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青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 函》,青云本次股份减持计划达到披露要求的减持数量过半的情形。 自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10月18日,青云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196,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65,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131,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现将有关减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 间(元/ 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
|---|---|---|---|---|---|---|
| 青云 | 集中竞价 | 2022/8/4-2022/8/31 | 20.21-21.83 | 1,425,700 | 0.69% |
|---|---|---|---|---|---|
| 2022/9/1 | 20.60 | 639,878 | 0.31% | ||
| 小计 | 2,065,578 | 1.00% |
|||
| 大宗交易 | 2022/7/27-2022/8/31 | 17.83-19.22 | 2,230,000 | 1.08% | |
| 2022/9/2 | 18.54 | 794,656 | 0.38% | ||
| 2022/10/18 | 15.45 | 1,106,500 | 0.54% |
||
| 小计 | 4,131,156 | 2.00% |
|||
| 合计 | 6,196,734 | 3.00% |
注:青云股份减持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
青云于2022年8月18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持有公 司股份10,32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6%,不再是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自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10月18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641,0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 (股)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股数 (股)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
| 青云 | 合计持有股份 | 12,883,500 | 6.24% |
6,686,766 | 3.24% |
|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
12,883,500 | 6.24% |
6,686,766 | 3.24%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 合计 | 12,883,500 | 6.24% |
6,686,766 | 3.24% |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股东青云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 至2022年10月28日,青云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 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青云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 响。
(三)青云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未违反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四)在上述股份减持期间,公司已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 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股东青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308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022 年10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