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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Jan 2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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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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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〇二一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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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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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 公司 ” )的法人 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中的监 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 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忠 实、勤勉义务,履行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期间所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并 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
第三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相关职能 部门和人员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阻碍独立 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第四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应 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履行年度报告职责,应当有书面记录,重要文件应当 由当事人签字。
第五条 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与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和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并尽量安排实地考察。
第六条 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一)在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之前,独立董事应当会同审计委 员会,沟通了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其中,应当特别关注公司的 业绩预告及业绩预告更正情况。
(二)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前, 独立董事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见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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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年度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包括相关事 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议案材料的完备性和提交时间, 并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做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
独立董事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的,可以要 求补充、整改或者延期召开董事会。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 证不明确,以书面形式联名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 的,董事会应当予以采纳。
第八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度报告具体事项存在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的1/2 以上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 询,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的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所有应披 露的事项。
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 见,并予以披露。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和披露《独立董事 年度述职报告》,并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应当与公司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应当说明独立董事当年具体履职情况,并重点关 注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运作以及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公司治理事项。
第十二条 公司出现重大风险事项,独立董事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年度报告 工作风险警示函的。独立董事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并发表独立意见。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发现公司或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涉嫌 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当要求相关方立即纠正或者停止,并及时向董事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报告。
第十四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董事会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 年度报告披露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年度报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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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独立董事应当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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