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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CO.,LTD. — Director's Dealing 2026
Apr 1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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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or's Dea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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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6-071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潘文俊、陈亚伟,高级管理人员易洲、陈礼平、甘杏、瞿亚能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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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持有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992,25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867%,百分比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处理,下文同)的公司董事、总经理潘文俊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8,062 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717%(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按照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原则,对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下文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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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持有公司 178,5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516%)的公司职工董事陈亚伟女士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4,625 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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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持有公司 661,5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911%)的公司副总经理易洲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5,375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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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持有公司 360,5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042%)的公司副总经理陈礼平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125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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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持有公司 132,3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82%)的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甘杏女士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3,075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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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持有公司 58,8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70%)的公司财务负责人瞿亚能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7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42%。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1 | 潘文俊 | 董事、总经理 | 992,250 | 0.2867% |
| 2 | 陈亚伟 | 职工董事 | 178,500 | 0.0516% |
| 3 | 易洲 | 副总经理 | 661,500 | 0.1911% |
| 4 | 陈礼平 | 副总经理 | 360,500 | 0.1042% |
| 5 | 甘杏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32,300 | 0.0382% |
| 6 | 瞿亚能 | 财务负责人 | 58,800 | 0.0170% |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46,120,769股。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 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授予。
- 减持数量及比例:
(1)公司董事、总经理潘文俊先生,拟减持不超过248,062股股份,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717%;
(2)公司职工董事陈亚伟女士,拟减持不超过44,625股股份,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29%;
(3)公司副总经理易洲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65,375股股份,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478%;
(4)公司副总经理陈礼平先生拟减持不超过90,125股股份,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260%;
(5)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甘杏女士拟减持不超过33,075股股份,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96%;
(6)公司财务负责人瞿亚能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4,700股股份,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4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按照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原则,对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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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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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期间: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8月13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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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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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减持相关承诺。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定,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拟减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二)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上述拟减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不存在不得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情形。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拟减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并依据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上述拟减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潘文俊先生等六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关于减持所持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