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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Mar 16,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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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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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协 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数据”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协创数据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3 号)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7,243,264 股,每股面值1.00 元,每股发 行价19.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18,794,995.20 元,扣除发行费用 9,544,047.1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9,250,948.10 元。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 年3 月8 日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 [2023]22012360050 号)。
(二)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1
| 项目 | 金额 |
|---|---|
| 募集资金总额 | 718,794,995.20 |
| 减:发行费用 | 9,544,047.10 |
| 募集资金净额 | 709,250,948.10 |
|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632,711,275.53 |
| 尚处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 | - |
| 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 | 8,176,500.00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 16,317,607.72 |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理财收益 | 2,029,698.27 |
| 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 | 86,710,478.56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 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3 年3 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 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南支行、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甲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分别作为乙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 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及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11 月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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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根据公 司未来发展规划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 增加协创数据深圳盐田分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项 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其对应的直属分行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深圳盐田分公司作为甲方,玉山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作为乙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共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此外,公司塘厦分公司为促进“东莞市塘厦镇物联网 智能终端生产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塘厦分公司作 为甲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作为乙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作为丙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公司《管理 制度》规定及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12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保障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增加协创数据保 税区分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 主体,同时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及保税区分公司作为甲方,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作为乙方,天 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 协议与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及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 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人民币 86,710,478.56 元,存放于公司下列银行账户中: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开户银行 | 户名 | 银行账号 | 金额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罗湖支行 |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
443066010013006823780 | 52,501,964.95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红荔支行 |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
10870000000347356 | 3,299.13 |
| 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 |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
481000003997 | 33,202,375.66 |
3
| 开户银行 | 户名 | 银行账号 | 金额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上南支行 |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
4000031619200519794 | -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红荔支行 |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东莞市塘厦分 公司 |
10870000000374061 | 8.93 |
| 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盐田分公 司 |
000481000004268 | 358,767.46 |
| 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保税区分公司 |
000481000004338 | - |
| 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保税区分公司 |
000482000004353 | - |
| 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保税区分公司 |
000482000004361 |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
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 有限公司 |
58160076801200000003 |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
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 有限公司 |
58160078801700000175 | 644,062.43 |
| 合 计 |
86,710,478.5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置换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 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 年末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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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86,710,478.56 元(含 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因“东莞市塘厦镇物联网智能终端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塘厦项 目”)实施主体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塘厦分公司(以下简称“塘 厦分公司”)的生产经营场地系租赁位于东莞市塘厦镇的垚宜铭创新产业园, 相关租赁协议将于2025 年10 月31 日到期,为优化产能布局,节约租金成本和 便捷高效管理,集中协调东莞生产基地的采购、制造、销售和物流,公司将塘 厦分公司整体搬迁至公司东莞市清溪镇银河工业区生产基地(以下简称“清溪 生产基地”),清溪生产基地通过产能布局调整和空间优化,可为塘厦分公司 生产经营提供充足的场地空间。公司于2025 年9 月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东莞市塘厦镇物联网智能终端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银河工业区”。2025 年 10 月15 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塘厦分公司的名称亦变更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东莞市清溪分公司。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2025 年6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 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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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6 年3 月调整至2027 年6 月。公司募投项 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 素和变化情况,因项目的建设用地及房产系与其他建设主体单位联合招投标及 委托施工方建设,在项目用地审批、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办理以及建设方案确 定过程中,涉及政府审批及多方协调。受桩基础工程施工单位遴选、报建及施 工许可办理以及岩土工程进度滞后影响,本项目前期建设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此外,施工效率也因施工场地界面狭小及其他限制施工等因素而受到不利影响, 从而引致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因此,为降低 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公司依据现有项目实际投入 情况和谨慎性考虑,决定将募投项目“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和披露不存在 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协创数据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6]25014900027)。报告认为:协创数据董事会《关 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公告格式》 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协创数据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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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人员与协创数据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等资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协创数据2025 年度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协创数据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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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12 月31 日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70,925.09 | 70,925.09 | 70,925.0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815.71 | 20,815.71 | 20,815.71 |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4,088.77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7,599.85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0.72%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 改变项 目(含 部分改 变)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安徽协创物联网智能终端及存 储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 |
是 | 20,544.50 | 28,144.35 | 12,869.95 | 28,610.21 | 101.66 | 2025年3月 | 4,732.74 | 是 | 否 |
| 东莞市塘厦镇物联网智能终端 生产建设项目 |
是 | 11,753.40 | 4,153.55 | 133.49 | 4,400.95 | 105.96 | 2025年3月 | 668.28 | 是 | 否 |
| 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 | 否 | 24,730.00 | 24,730.00 | 7,790.83 | 22,106.52 | 89.39 | 2026年3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
否 | 6,051.60 | 6,051.60 | 19.56 | 979.30 | 16.18 | 2027年6月 [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7,845.59 | 7,845.59 | 1.88 | 7,991.79 | 101.8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70,925.09 | 70,925.09 | 20,815.71 | 64,088.77 | 90.36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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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25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 “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6 年 3 月调整至 2027 年 6 月。公司募投项目虽然 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和变化情况,因项目的建设用地及房产系与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其他建设主体单位联合招投标及委托施工方建设,在项目用地审批、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办理以及建设方案确定过程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中,涉及政府审批及多方协调。受桩基础工程施工单位遴选、报建及施工许可办理以及岩土工程进度滞后影响,本项 目) 目前期建设进度受到一定影响;此外,施工效率也因施工场地界面狭小及其他限制施工等因素而受到不利影响,从而 引致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与原计划投资进度存在一定差异。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 公司依据现有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和谨慎性考虑,决定将募投项目“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不适用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不适用 进展情况 1、为了提高客户的服务响应能力,充分利用盐田区的地理位置优势和盐田保税区的政策优势拓展、服务海外客户,保 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岗区 变更为深圳市盐田区,具体地址位于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东海社区明珠道 15 号盐田综合保税区。 2、因“东莞市塘厦镇物联网智能终端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塘厦项目”)实施主体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塘厦分公司(以下简称“塘厦分公司”)的生产经营场地系租赁位于东莞市塘厦镇的垚宜铭创新产业园,相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租赁协议将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到期,为优化产能布局,节约租金成本和便捷高效管理,集中协调东莞生产基地的采 更情况 购、制造、销售和物流,公司将塘厦分公司整体搬迁至公司东莞市清溪镇银河工业区生产基地(以下简称“清溪生产 基地”),清溪生产基地通过产能布局调整和空间优化,可为塘厦分公司生产经营提供充足的场地空间。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东莞市塘厦镇物联网智能终端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变更为“广东省东莞 市清溪镇银河工业区”。2025 年 10 月 15 日,塘厦分公司的名称亦变更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清溪分公 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不适用 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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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体 |
1、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协创数据深圳盐田分公司为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 变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 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增加协创数据保税 区分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同时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市场需求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公 司拟减少“东莞市塘厦镇物联网智能终端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7,599.85万元,并将上述减少的募集资金 投入7,599.85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协创物联网智能终端及存储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中的算力数据中 心建设,同时对“安徽协创物联网智能终端及存储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的产品方案以及项目的工程建设和设备投资 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将原计划投入工程建设、设备及软件投资的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的算力数据中心建设。上述变更 不涉及项目实施进度的变化或延期。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
截至2023年3月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817.65万元,以自筹资金 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54.40万元。上述金额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专字[2023]22012360090号 专项报告审验。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972.0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 年4 月14日全部置换完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情况 |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银行 理财产品。该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批期限与授权额度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
10
| 金管理的余额为0元。 |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向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6,710,478.56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后续将继续用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
注1:附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
注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大于100%的部分为募投资金存放在银行的利息收益及理财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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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改变后的 项目 |
对应的原承 诺项目 |
改变后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实际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安徽协创 物联网智 能终端及 存储设备 生产线扩 建项目 |
东莞市塘厦 镇物联网智 能终端生产 建设项目 |
28,144.35 | 12,869.95 | 28,610.21 | 101.66 | 2025 年3 月 | 4,732.74 | 是 | 否 |
| 合计 | - | 28,144.35 | 12,869.95 | 28,610.21 | 101.66 | - | - | - | |
|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4 年8 月16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 年9 月4 日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市 场需求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减少“东莞市塘厦镇物联网智 能终端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7,599.85 万元,并将上述减少的募集资 金投入7,599.85 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徽协创物联网智能终端及存储 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中的算力数据中心建设,同时对“安徽协创物联网智能终 端及存储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的产品方案以及项目的工程建设和设备投资金额 进行相应调整,将原计划投入工程建设、设备及软件投资的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 的算力数据中心建设。上述变更不涉及项目实施进度的变化或延期。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12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13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
___ 何朝丹 张兴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3 月17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