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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Dec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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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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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5-160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部分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3 月28 日、2025 年4 月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 年度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2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4 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银行、授信 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授信项 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期限、利率、费 率等相关要素及抵押、质押、担保等相关条件由公司与最终授信银行 等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

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合计不超 过人民币1,2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4 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 年度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公司于2025 年5 月27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 年6 月13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 年 度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及接受 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由于公司业务量增加,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 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 或非金融机构新增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 的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融资 性保函、票据池、信用证、融资租赁、外汇衍生产品等,申请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信用授信、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授信 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 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新增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 使用,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 供担保。

上述新增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期限、利率、 费率等相关要素及抵押、质押、担保等相关条件由公司与最终授信银

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实际融资 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 资金额为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

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2025 年度合计共向银行等 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 的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5 月2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 年度新增 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及接受关联方 担保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5 年10 月21 日、2025 年11 月6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 年度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由于公司业务量增加,为满足公司及子公 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 金融或非金融机构新增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含)的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 融资性保函、票据池、信用证、融资租赁、外汇衍生产品等,申请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授信、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 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5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银行、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 最终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该新增授信项下额度 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

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新增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期限、利率、 费率等相关要素及抵押、质押、担保等相关条件由公司与最终授信银 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实际融资 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 资金额为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

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2025 年度合计共向银行等 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4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 的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10 月22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 年度新增 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公司于2025 年12 月1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 年度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由于公司业务量增加,为满 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 司拟新增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新增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融资性保函、票据池、信用证、融资租 赁、外汇衍生产品等,申请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授信、保证金质押、 存单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授信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最终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 准),该新增授信项下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在该授信额度内同意接

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上述新增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期限、利率、 费率等相关要素及抵押、质押、担保等相关条件由公司与最终授信银 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以各方签署的协议为准。实际融资 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 资金额为准,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

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后,公司及子公司2025 年度合计共向银行等 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含) 的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12 月1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 年度新增 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二、资产抵押的进展情况

(一)抵押资产交易

此前,公司与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 通银行深圳分行”)为代表的银团签署了《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 (编号:福田协创2025A 银),公司向银团申请授信25.6 亿元。

近日,公司与担保代理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抵押合同》, 公司以自身生产设备以及应收账款对其自身向银团申请的授信进行 抵押或质押。

(二)最高额动产抵押交易

此前,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 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固定资产项目贷款合同》(编号:(2025)

深银固贷字第000007 号),公司向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4.68 亿元。

近日,公司与抵押权人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动产抵 押合同》(编号:(2025)深银固贷字第000007 号-担保02),公 司以算力服务器等设备对其自身向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授信进 行抵押。

三、签署合同主要内容

  • (一)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抵押合同
  1. 担保代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代表银团)

  2. 抵押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 抵押物:算力服务器

  4. 抵押物评估价值:3.59 亿元

  5. 抵押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 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 (二)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动产

  • 抵押合同

    1. 抵押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 抵押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 抵押方式:动产抵押和浮动抵押

    4. 抵押物:算力服务器

  1. 最高债权额:4.68 亿元

  2.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 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实 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押品的费用、诉讼费、仲 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 过户费、公告费等)和所有其他合理费用。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产向银行抵押申请相应授信,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该抵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 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造成损害。

五、备查文件

  • (一) 公司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抵押合同》;

  • (二) 公司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动产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12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