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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Mar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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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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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协创数据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数据”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协创数据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 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13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243,264 股,每股发行价格19.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18,794,995.20 元,扣除不含 税发行费用9,544,047.1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9,250,948.10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2023 年3 月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 年3 月8 日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3]22012360050 号)。
(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总额 | 718,794,995.20 |
1
| 项目 | 金额 |
|---|---|
| 减:支付发行费用 | 9,544,047.10 |
| 募集资金净额 | 709,250,948.10 |
|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86,353,065.30 |
| 尚在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 | - |
| 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 | 8,176,500.00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 8,517,749.98 |
|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理财收益 | 1,119,078.66 |
| 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 | 624,358,211.44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协创数据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保证专款专用。2023 年3 月,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上南支行、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合肥庐阳支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子公司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作 为甲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分别作为乙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 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及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11 月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 度,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协创数据深圳盐田分公司为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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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深圳盐田分公司作为甲方,玉 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作为乙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共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及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无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此外,公司东莞市塘厦分公司为促进“东 莞市塘厦镇物联网智能终端生产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东莞 市塘厦分公司作为甲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荔支行作为乙方,天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作为丙方,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 年12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顺利推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增加协创数据保税区分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同时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募 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保税区分公司作为甲方, 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作为乙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共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及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无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开户银行 | 户名 | 银行账号 | 金额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罗湖支行 |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
443066010013006823780 | 61,215,754.52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红荔支行 |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
10870000000347356 | 111,752,120.66 |
| 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 |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
481000003997 | 179,259,626.13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上南支行 |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
4000031619200519794 | 79,406,806.40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红荔支行 |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东莞市塘厦分公司 |
10870000000374061 | 42,956.77 |
| 玉山银行(中国)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 |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盐田分公司 |
000481000004268 | - |
| 玉山银行(中国)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 |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保税区分公司 |
000481000004338 | - |
| 玉山银行(中国)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 |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保税区分公司 |
00048200000435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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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户名 | 银行账号 | 金额 |
|---|---|---|---|
| 玉山银行(中国)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 |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保税区分公司 |
000482000004361 |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
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 限公司 |
58160076801200000003 | 192,603,281.2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
安徽协创物联网技术有 限公司 |
58160078801700000175 | 77,665.76 |
| 合 计 | —— | —— | 624,358,211.4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置换情况
2023 年3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 为972.05 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817.65 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54.40 万元。上述金额经华兴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专字[2023]22012360090 号专项报告审验。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上述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实施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于2023 年4 月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 亿元(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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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批期限与授 权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 万元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委托 人 |
受托人 | 产品名称 | 金额 (万元) |
收益起算 日 |
产品到期 日 |
产品 类型 |
预期年 化收益 率 |
|---|---|---|---|---|---|---|---|
| 协创 数据 |
玉山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
挂钩汇率每日区间 累计计息对公结构 性存款第168 期 |
10,000 | 2023年4月 24 日 |
2023 年7 月26 日 |
保本 浮动 收益 |
1.1%或 3.2% |
| 协创 数据 |
玉山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 |
“周周利”通知存款 | 10,000 | 2023年4月 24 日 |
7 天滚动 | 固定 收益 |
1.95% |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上述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 品已全部赎回。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00 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项 目”存在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岗区变更为深圳市盐田区,增加协创数据深圳盐田分公司、 协创数据保税区分公司作为共同实施主体并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形,具体详见附表《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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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 存放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和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协创数据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4]23013760023 号)。报告认为:协创数据董事会《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 号-公告格式》 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协创数据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人员与协创数据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查阅了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等资料, 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协创数据2023 年度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协创数据董事 会编制的《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3 年度 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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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70,925.09 | 70,925.0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452.96 | 9,452.96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452.96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 更项目(含 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3)= (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 性 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安徽协创物联网智能 终端及存储设备生产 线扩建项目 |
否 | 20,544.50 | 20,544.50 | 1,546.68 | 1,546.68 | 7.53 | 2025 年3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东莞市塘厦镇物联网 智能终端生产建设项 目 |
否 | 11,753.40 | 11,753.40 | 711.45 | 711.45 | 6.05 | 2025 年3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 设项目 |
否 | 24,730.00 | 24,730.00 | 7,179.71 | 7,179.71 | 29.03 | 2026 年3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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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 |
否 | 6,051.60 | 6,051.60 | 15.12 | 15.12 | 0.25 | 2026 年3 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7,845.59 | 7,845.59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 计 | - | 70,925.09 | 70,925.09 | 9,452.96 | 9,452.96 | 13.33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本期尚处于建设阶段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为了提高客户的服务响应能力,充分利用盐田区的地理位置优势和盐田保税区的政策优势拓展、服务海 外客户,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 年7 月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协创数据智慧工厂 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岗区变更为深圳市盐田区,具体地址位于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东海 社区明珠道15号盐田综合保税区。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 1、2023 年11 月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为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增 加协创数据深圳盐田分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增设 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募 集资金专户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3 年12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增加协创数据保税区分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 主体,同时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 增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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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先行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3 年3 月22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817.65 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54.40 万元。上述金额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专字[2023]22012360090 号专项报告审验。2023 年3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出 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972.0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4日全部置换完毕。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后续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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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 _____ 何朝丹 张兴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3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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