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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May 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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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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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2-036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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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数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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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 年4 月27 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发至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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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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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董事会于2022 年4 月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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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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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耿四化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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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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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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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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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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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
公司拟向不超过35 名(含35 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对照创业板上市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 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 和条件。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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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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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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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具体方案逐项审议: 1、发行的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有效期 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 名(含35 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 他合格机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 只以上产 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 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 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及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 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 行的股票,参与认购的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次发行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 益承诺的情形,公司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 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 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 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D 为 每股派发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 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 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 股部分 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同时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1,967,334 股(含本数),其中 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本次发 行前总股本的10%,即20,655,778 股(含本数)。若单个认购对象及 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则其在 本次发行后合计持股不得超过20,655,778 股(含本数),超过部分的 认购为无效认购。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 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 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权激励、股票回购 注销等其他事项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本次发行价 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数量及发行数量的上限将作相 应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 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发行 对象因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 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 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和用途
在考虑扣除自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 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因素之后,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73,079.5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 号 |
项目 | 项目投资 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
| 1 | 安徽协创物联网智能终端及存储设备生产线扩建项目 | 22,638.53 | 20,544.50 |
| 2 | 塘厦分公司物联网智能终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3,325.26 | 11,753.40 |
| 3 | 协创数据智慧工厂建设项目 | 32,227.68 | 24,730.00 |
| 4 | 协创数据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949.60 | 6,051.60 |
| 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00.00 | 10,000.00 |
| 合计 | 93,141.06 | 73,079.50 |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和业务规划, 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并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在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按照项目的轻 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 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等方式 解决。
若本次发行中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 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作相应调整。
-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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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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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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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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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 关议案之日起12 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1、本次发行预案对公司控制权的保护条款
为了避免本次发行时单个发行对象持股比例过高,本次发行方案 已明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1,967,334 股(含本 数)。其中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得 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10%,即20,655,778 股(含本数)。若单个 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发行人股份 的,则其在本次发行后合计持股不得超过20,655,778 股(含本数), 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全部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需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编制了《协创 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战略等,就本次发行事 宜,编制了《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 公司结合具体情况,编制了《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 情况编制了《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核并 出具了《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 证报告》。
《协创数据技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 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 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拟定了 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同时,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有效使 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维护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 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协 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 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战略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九)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 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 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确定的专 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并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 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 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用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的存储和管理,该账户未经法定程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 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发行实施时间、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的选择、发行 方式、具体申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募集资金 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事项;若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 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及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的,董事会有权对发行价格和发行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聘请包括保荐机构在内的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 行的申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 署、报送、补充报送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 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呈报、实施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相关的一切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续等;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和其他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签署、修改、补充、报 送、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 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根据有关监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 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 于: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实施情况、 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 指定或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签署、修改及执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 的重大合同、协议和文件资料。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如国 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或者市场
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 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根据国家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 本次发行的审核反馈意见)和市场情况对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
6、同意根据本次发行结果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授权公司董事 会在本次发行结束后,根据发行后的公司股本、股份总数及股权比例 变动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发行股 份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 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 发行完成后,办理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份锁定及上市等有关事宜;
8、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 监管机构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授 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上述 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授权人士的期限, 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 年5 月23 日(星期一)14:00 召开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5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