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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Dec 3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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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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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1-100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调整行权价格和数量、注销公司部分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 年12 月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 和数量、注销公司部分期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审批程序简述
(一)2020 年11 月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0 年11 月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协创数据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0 年11 月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协创数据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20 年11 月27 日至2020 年12 月6 日,公司对授予的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并于2020 年12 月9 日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五)2020 年12 月14 日,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0 年12 月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0 年12 月22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的首次 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协创JLC1,期权代码:036446。本次授 予情况如下: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00 万份,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数量为405.40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为68 名,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数 量为94.60 万份。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一)行权价格调整
1、调整原因
公司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655.778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5 元(含税),该方 案已于2021 年6 月16 日实施完毕。根据《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 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 股等事项,应对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方法及结果如下:
P=P0-V=39.40-0.05=39.35 元/份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P 为调整后的价格。
公司2020 年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的行权价格调整为39.35 元/份。
(二)行权数量调整及注销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期权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的68 名被激励对象中5 名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该5 名激励 对象所涉及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58,000 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 销。本次注销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 权数量由405.40 万份调整为399.60 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68 名调整为63 名。
经上述调整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调整为39.35 元/份,行权数量调整为399.60 万份。
三、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2020 年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对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注销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及调整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根据《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因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
对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行权价格由39.40 元/份调整为39.35 元/份;行权数量由405.40 万 份调整为399.60 万份。
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此次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符合《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 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数量、注销部分已授予但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协创数据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 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因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 对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行权价格由39.40 元/份调整为39.35 元/份;行权数量由405.40 万 份调整为399.60 万份。本次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数量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首次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 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涉 及的合计58,000 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授权 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按照《期权 激励计划》及相关程序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和数量、注销公 司部分已授予的期权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 行权价格和数量、注销公司部分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期权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四)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和数量、注销公司部分期权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12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