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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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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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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5-050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7日,公司通过内部 OA管理平台 “公告栏”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进行了公 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3年5月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

核查意见》。

3.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 意见。

5.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作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6.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

8.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作 废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

9.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 日的总股本245,255,1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93元 (人民币含税金额,下同),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1,859,757.78元,其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 计转增98,102,058股;不送红股。公司近期将启动分红相关事项,将 在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上市之前完成2024年 度利润分配相关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并结合《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 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 范围内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调整方法

1、授予价格调整方法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 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 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P=

(19.178-0.293)/(1+0.4)=13.4893元/股。

2、授予数量调整方法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 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445.7200万股调整为624.008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数量 由332.2200万股调整为465.1080万股,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113.5000万股调整为158.9000万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 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 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 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调整方法及调整后 的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进 入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经进入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 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 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作废部分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 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4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