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Mar 31, 2025
55826_rns_2025-03-31_9dfc9695-2e62-4da2-b4b1-fcd39886fc4b.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琦)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琦)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胡琦作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在2024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胡琦,1975 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2015 年4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雀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 年5 月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13 次,股东会5 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无 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 认真审阅议案,结合自身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 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本人认为,本报告年度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 效。本人对2024 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 并事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
1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琦)
意见:
1、2024 年6 月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新增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2、2024 年7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新增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4 年12 月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提名委员会中担任委员,自本人任职以来至2024 年12 月31 日,公司提名委员会暂未召开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现场考察等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 司进行考察,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业务发展状况及董 事会和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人员保持积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 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情况,并持续督促公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除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 有关规定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外,本人亦持续 督促并核查公司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 责,以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
本人于2024 年3 月29 日在线参加公司举行的“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琦)
报告期内,本人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均 予以积极配合,比如向本人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相关备查资料、组织或 者配合本人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对本人在审阅相关议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 以了足够的重视并采纳,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及环境基础。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 督管理部门出台的法律和规章制度。2024 年度,本人共计参加培训2 次,其中 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组织的培训1 次,持续督导券商组织的 培训1 次。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持续培训及学习,本人 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维意识,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 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 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2024 年6 月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新增与 参股子公司深圳市芯海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微”)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总额度人民币1,400.00 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为采购芯片封测加工服 务;新增与关联方正崴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崴精密”)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人民币3,000.00 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为销售物联网智能终 端产品。
2024 年7 月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的两个子议案。具体情况如下:审议通过了子议案一《关于公司与启朔(深圳)科
3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琦)
技有限公司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新增与关联方启朔(深圳)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朔”)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人民币 11,930.00 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为采购商品;审议通过了子议案二《关于公司与 优崴超级运算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新增与关联方 优崴超级运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崴”)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 额度为人民币9,000 万元,关联交易内容为采购服务。
2024 年12 月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5 年度与关联方东莞汉阳电脑有限公司、西安思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杭州融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芯海微、安徽微伏特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正崴精密、启朔、友崴超级运算股份有限公司等发生总金额不超过106,176.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该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日起至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之日止,主要内容包括租 赁厂房及办公室、采购商品及服务、销售、商品及服务等。其中,预计租赁厂房 及办公室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476.00 万元;预计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53,000.00 万元;预计采购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3,200.00 万元;预计销售商 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7,000.00 万元;预计销售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00.00 万元。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 年1 月16 日召开的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
本人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 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与关 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 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1)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
4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琦)
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 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 年4 月15 日召开的2023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3 月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 制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部控制机制完整、合理、有 效,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 信息披露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 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4 年3 月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聘请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后经公司 2024 年4 月15 日召开的2023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 允的审计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2024 年3 月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后经公司2024 年4 月15 日 召开的2023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度薪酬水平以公司规模为基础,参照同行 业企业水平拟定,符合公司薪酬体系及实际发展要求。
5、利润分配事项
2024 年3 月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5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琦)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后经公司2024 年4 月15 日召开的2023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3 年度的利润分配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当年会计年度公司的 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2023 年度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股权激励事项
2024 年4 月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等议案,因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 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故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00 名激励对象办理145.41 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同时因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相 应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9.35 元/股调整为19.29 元 /股。
2024 年6 月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完成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相应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 价格,由19.29 元/股调整为19.178 元/股。
2024 年12 月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合计17.07 万股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 年进入第 一个归属期,本报告期内,公司向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归属股票、 对限制性股票价格进行调整并作废了部分未归属的股票,本次归属的对象、数量、 价格及作废等情况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亦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 的审议程序,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
6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琦)
-
1、2024 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2024 年度,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4 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在2024 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本人将继续以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各 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7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琦)
(本页无正文,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 琦)》之签字页)
胡 琦:
日 期: 2025 年3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