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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Apr 1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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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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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4-027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 年4 月12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通知了第 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 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4 年4 月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 场结合视频表决方式进行。

(三)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 名。 其中董事林坤煌先生,独立董事李平先生、胡琦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 本次会议。

(四)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耿康铭(耿四化)召集和主持,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将预留授予日确定为2024 年4 月15 日,以19.29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8 名激 励对象授予共计123.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全票审议通过。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潘文俊、陈亚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5 名,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 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管理办法》

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 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9.35 元/股调整为19.29 元/股。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潘文俊、陈亚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5 名,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 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 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 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0 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5.41 万股,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进行归属,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归属相关事 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全票审议通过。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潘文俊、陈亚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5 名,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 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离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导致其已获授尚未归属 的1.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满足归属条件,不予归属,根据《管 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 司作废上述不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全票审议通过。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董事潘文俊、陈亚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5 名,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 权0 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 归属条件成就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四)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

(五)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相 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4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