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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Mar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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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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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平)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平)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李平作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在2023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恪尽职守,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 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平,1973 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2012 年5 月至今担任上海思信律师事务所主任;2022 年1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2023 年5 月至今,担任信联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12 次,股东大会4 次,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 无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要求,认真审阅议案,分享自己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建议,以审 慎的态度行使相应的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2023 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 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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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平)

1、2023 年3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 期投入的议案》等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其中,2023 年3 月14 日对《关于续聘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3 年4 月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4 月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 年5 月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对《关于 向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 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其中,2023 年5 月4 日对《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5、2023 年7 月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 年8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以保证金、存单质押方式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 年8 月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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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平)

8、2023 年11 月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9、2023 年12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 本人对《关于新增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四个委员会中均担任委员。在2023 年度履行了如下职 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本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三次会议,本人亲 自出席并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对上一年度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考评,并从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认 真审议了本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在平时的工作中,本人注意全面 了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监督公司薪酬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的 实际执行情况,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 责。本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一次会议,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了会 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并严格按 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在平时 工作中,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 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本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一次会议,本人 按时亲自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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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进行 审核、参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审查公司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定期了解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季报、中期报告等定期报告事项及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审核,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本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计 召开5 次会议,本人均按时亲自出席了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提高公 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水平、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 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 员积极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 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 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 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督促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 况,积极有效地建立独立董事职责,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 护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开展工作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予以 积极配合,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相关备查资料,组织或者配合我们开展 实地考察等工作,对于我们在审阅相关议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并采纳。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 督部门出台的法律和规章制度,2023 年度共计参加培训3 次,其中: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的培训1 次,深圳证监局组织的培训1 次,持续督导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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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组织的培训1 次。通过学习加深了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维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 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 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2023 年3 月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3 年度与 关联人东莞汉阳电脑有限公司、西安思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思 华”)、杭州融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4,910.00 万元,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租赁厂房、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等。其 中,预计租赁厂房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693.00 万元;预计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 金额为1,061.00 万元;预计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156.00 万元。该议案 后经公司2023 年4 月17 日召开的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5 月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推 动公司“云-边-端”协同发展战略目标的落地,搭建自主物联网云系统和建设自 主云平台,使公司不仅具备智能终端的生产制造能力,更具备边缘计算和云服务 的技术服务能力,增强软硬件一体化的综合服务能力,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持股21%的关联参股公司西安思华增资2,000 万元,其中 204.67 万元计入西安思华的注册资本,1,795.33 万元计入西安思华的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西安思华25.85%股权。

2023 年12 月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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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平)

年度与关联方东莞汉阳电脑有限公司、西安思华、杭州融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芯海微电子有限公司、安徽微伏特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发生总金额不超过 14,361.94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包括租赁厂房、采购商品、采购服务、 销售商品等。其中,预计租赁厂房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861.94 万元;预计采购 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8,500.00 万元;预计采购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800 万元;预计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00.00 万元;预计销售服务的关联交 易金额为200.00 万元。该议案后经公司2023 年12 月25 日召开的2023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同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日常业务开展需要,同意公司新增与参股子公司深圳市 芯海微电子有限公司的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人民币782.99 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为采购芯片封测加工服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的实 际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 公平合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 影响公司独立性。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 (1)定期报告及季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 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4 月17 日召开的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 年3 月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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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内部控制机制完整、合理、有效,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 人治理机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 的规定进行。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全面、客 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3 年3 月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后经公司2023 年4 月17 日召开的2022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 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 允的审计服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2023 年3 月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该议案后经公司2023 年4 月17 日召开 的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度薪酬水平以公司规模为基础,参照同行 业企业水平拟定,符合公司薪酬体系及实际发展要求.

6.利润分配事项

2023 年3 月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 年度 的利润分配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当年会计年度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 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分红预案,综合考虑了2022 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 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该议案后经公司2023 年4 月17 日召开的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 独立董事变更事项

2023 年4 月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独立董事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姜志刚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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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平)

将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经董事会 提名,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胡琦先生被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于公司2023 年5 月4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担任提 名委员会委员。

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独立董事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我们在充分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的基础上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胡琦 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者惩戒的情形,具备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该议案后经公司2023 年5 月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其他工作

1、2023 年度,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3 年度,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3 年度,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在2023 年度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本人将继续以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各 种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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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

平)》之签字页)

李 平:

日 期: 2024 年3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