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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Jul 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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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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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2-054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7月28日召开了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举暨提名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 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 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初步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审核并 在综合考虑股东意见等因素的基础上提名耿四化先生、林坤煌先生、 潘文俊先生、陈亚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丁海芳女士、阎磊先生、姜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其中,丁海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的个人简历

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 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丁海芳女士、阎磊先生、姜 志刚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2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 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 与职责。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 的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7 月28 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耿四化先生,男,1974 年10 月生,汉族,中国国籍,拥有香 港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5 年3 月至2001 年1 月,历任 富士康精密组件(深圳)有限公司工程、品质、采购、业务、制造课 长等职务;2005 年11 月至2016 年7 月,先后担任协创有限执行董 事、董事、董事长等职务,2016 年7 月至2017 年1 月,担任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2017 年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14 年12 月至 今担任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 年3 月至今, 担任深圳宇讯云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耿四化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四化先 生通过协创智慧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4,819,000 股,持 股比例为31.38%,除此之外,耿四化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林坤煌先生,男,1963 年11 月生,中国台湾籍,拥有中国台 湾地区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 年7 月至1993 年6 月,担任正 大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查账员;1993 年7 月至1997 年1 月,担任金鼎

证券承销部协理;1997 年2 月至2004 年2 月,担任倍利证券承销部 副总经理;2005 年2 月至今,担任正崴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长特别助理;2009 年12 月至2016 年7 月,担任协创有限董事;2016 年7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林坤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

3、潘文俊先生,男,1979 年10 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 年9 月至2006 年3 月,历任富士康集 团CCPBG 测试工程师、CMMSG 检测部课长、CMMSG RD&NPI 专案经理; 2006 年4 月至2016 年7 月,历任协创有限检测部经理、副总经理; 2016 年7 月至2017 年1 月,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 年1 月 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 年3 月至今,担任深圳宇讯云游 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12 月至今,担任西安思华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董事;2022 年7 月至今,担任协创存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潘文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

4、陈亚伟女士,女,1986 年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2008 年3 月至今,历任协创有限、协创数据业务经 理、采购经理、总经理助理;2016 年7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亚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3.2.4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1、丁海芳女士,女,1970 年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中国注册会计师,毕业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现重庆大学)。1993 年 9 月至1995 年9 月,任职于宁夏第五建筑工程公司;1996 年5 月至 1998 年9 月,任职于重庆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校办企业;1999 年6 月 至2012 年8 月,任职于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2012 年8 月至2013 年5 月,任职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3 年5

月至2019 年12 月,任职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4 月至今,任职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3 月至今,担任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11 月至今,担任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丁海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丁海芳女士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 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阎磊先生,男,1973 年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武汉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位,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联 合培养博士后、执业律师。2009 年8 月至2011 年5 月,任职于深圳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审批处;2011 年6 月至2014 年5 月,担任富 创集团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4 年6 月至2018 年12 月,担任 北京新时代宏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2019 年1 月至今,担任重

庆溯源(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兼任深圳市国资委法律专家, 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韶关仲裁委仲裁员,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时尚驾驶 学校股份有限公司、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12 月 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阎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阎磊先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 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 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 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姜志刚先生,男,1973 年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 年7 月至1999 年3 月,担任中国银行 软件开发中心高级程序员;1999 年3 月至2001 年4 月,担任深圳发 展银行总行电脑部项目经理;2001 年4 月至2006 年11 月,担任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中心工程师;2006 年11 月至2010 年 12 月,担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2010 年12

月至2015 年5 月,担任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运 营总监;2015 年6 月至2018 年6 月,担任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 司技术总监;2016 年12 月至2018 年6 月,担任中证信用云科技(深 圳)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6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元智汇科技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6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瑞然投资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总经理;2017 年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姜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姜志刚先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 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 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