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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Sep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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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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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5005250012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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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5005250012 号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 数据”)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协创数据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发行类第7 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 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协创数据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 对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协创数据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 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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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协创数据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 号》的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协创数据公司截至2025 年6 月30 日的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报告使用限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协创数据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之目的使用,除非事先获得 本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如未经同意 用于其他目的,本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2025 年9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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