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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7, 2023
55826_rns_2023-04-07_d6bf4abe-8b76-4131-9a34-678e4f963843.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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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协创数据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数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 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协创数据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部分海外业务且以外币结算,为了降低汇率、 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带来的影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基于生产经 营的实际需求,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采用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 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外汇衍生产品作为套期工具,其市场价格或 公允价值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变化程度,从而达到相互风险对 冲的经济关系并实现套期保值目的。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 为基础,整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外币资产、外币 负债规模相适应,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有利于公司及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相关资金使用安排具有合 理性。
二、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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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 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6 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包括公司已开 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 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 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10%。交易期 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前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 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 关协议。
(二)交易品种
交易品种包括但是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 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其组合等。
(三)交易对手方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 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 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合法、审 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也会存在一定的 风险,主要包括:
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市场价格等波动而导致交易亏 损的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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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履约风险: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交易对手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 来的风险。
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 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 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金融衍生品交易原则:金融衍生品交易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 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制度建设: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后续管理及信息披露、内部风险控制措施以及 信息保密和隔离措施等做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 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 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 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充分了解办理金融衍生品的金融机构的经营资质、实施 团队、涉及的交易人员、授权体系,慎重选择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 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5、人员搭建:设专人对持有的金融衍生品合约持续监控,在市场波动剧烈 或风险增大情况下,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管理层,并及时制 订应对方案。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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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基于生产经营相关实际需求,在不影响正常 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 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公 司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备必要性。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是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公司已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制度》,并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 风险防范措施,具备可行性。
六、公司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 年4 月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前 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 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运用金融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 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时,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制度》,通过加强内控控制,落实风 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本次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可控,同意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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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实际经营需要, 以生产经营相关实际需求为依托,以套期保值、风险管理为目的,可以在一定程 度上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该事项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 《外汇套期保值制度》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 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提示公司注意: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公司需加强业务人员 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 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公司需关 注套期保值相关业务开展的风险,注意套期保值的有效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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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何朝丹 张兴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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