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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Jul 14, 2021

55826_rns_2021-07-14_2f7dacc9-e2db-445d-84e4-be6780be1618.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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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之核查意见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数据”)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西安思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华信息”)100.00%的股权并募 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 立财务顾问)作为协创数据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情况核查如下: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思华信息 100%股权,思华信息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协创数据 思华信息 交易对价 指标占比
资产总额 200,214.43 6,859.00 36,000.00 17.98%
资产净额 117,478.67 3,062.01 36,000.00 30.64%
营业收入 224,901.30 5,542.99 - 2.46%

思华信息经审计的最近一年末资产总额(与交易对价相比孰高)、资产净额 (与交易对价相比孰高)、营业收入占协创数据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报告相关指标的比例均未超过 50%,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持续监管办法》 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综上,本次交易不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由于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提交深交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后 方可实行。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在上市公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日前 36 个 月内协创数据的实际控制人一直为耿四化,本次交易后,耿四化仍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本次交易不属于实际控制人变更后 36 个月内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购 买资产的情形,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本次交易不 构成重组上市。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 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章琦 芮笛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