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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Jul 14, 2021
55826_rns_2021-07-14_2e9759c6-8591-4827-b0ae-1d85f819c522.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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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 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数据”)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西安思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 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协创数据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其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或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了 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情况
2021 年 2 月 20 日,公司与北京宇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协议》,公司 向深圳宇讯云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讯云游”)投资 900 万元,宇讯云 游的主营网络游戏开发业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宇讯云游 55%股权,宇讯云 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且与 本次交易不存在关系。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与本次 交易标的资产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从事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的重大资 产购买、出售交易,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章琦 芮笛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