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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ETRONIC DATA TECHNOLOGY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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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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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协创 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数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协创数据2021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协创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协创”)拟分别向 出租方东莞汉阳电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汉阳”)租赁厂房及宿舍,预计 2021 年度公司及东莞协创与东莞汉阳发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1300 万元。去年同 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024.38 万元。
鉴于公司的董事林坤煌担任东莞汉阳的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 年4 月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坤煌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出具了独立
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交易 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 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 金额或预 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 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 额 |
| 关联租赁 | 东莞汉 阳 |
租赁费、物 业费、水电 费 |
依照市场 价格 |
1,300.00 | 279.48 | 1,024.38 |
| 合计 | 1,300.00 | 279.48 | 1,024.38 |
备注: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以上金额均为含税价格。
(四)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关联 交易 类别 |
关 联 人 |
关联交 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 额 |
预计金 额 |
实际发 生额占 同类业 务比例 (%) |
实际发生 额与预计 金额差异 (%)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 关 联 租赁 |
东 莞 汉 阳 |
租赁费、 物业费、 水电费 |
1,024.38 | 1,200.00 | 100% | 14.64% | 2020 年7 月13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的《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 2020 年9 月30 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公告编 号:2020-034》。 |
| 合计 | - | - | 1,024.38 | 1,200.00 | 100% | 14.64%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 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不适用 |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 不适用 |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备注:以上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东莞汉阳电脑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
| 注册资本 | 4,759.8183万港币 |
| 法定代表人 | 林坤煌 |
| 成立日期 | 2000年11月24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7254916521 |
| 注册地址 | 东莞市清溪镇银河工业区 |
| 主营业务 | 自有物业的出租 |
| 经营范围 | 生产和销售新型打印装置(多功能激光打印机、多功能喷墨打印机), 数字照相机及关键件(数字照相机及镜头组件),汽车电子装置(车 身电子控制系统)、扫描仪、手机、手机配件、液晶显示器、液晶 电视、电子计算机及其配件、外存储设备、电子产品配件、电子元 器件、连接器、MP3机、DVD机、数字激光音视盘机、模具、五金 配件。设立研发机构,研究和开发公司自产的产品。(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展宇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12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总资产5,685.3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5,641.21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1,040.6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27.11 万元。
东莞汉阳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的董事林坤煌担任东莞汉阳的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 月修订)》的规定,东莞汉阳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东莞汉阳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履 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人租赁厂房、宿舍等,依 照公平、公正原则,以公开租赁网站的租赁信息及周边厂房价格作为参考依据。 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署具体的书面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 定的价格和租赁面积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根据协议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 续发展的需要,将持续发生。交易双方是平等互惠的关系,定价将参考市场价格 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须的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 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求。该 关联交易是基于市场原则发生的,按照市场标准协商定价,与非关联方的交易之 间不会存在明显差异,符合公平、公开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非 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 履行了回避义务,未参与表决,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实施前述关联交易。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关联董事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保持正常、持续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扩大 公司经济效益。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遵循了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 _____ 何朝丹 张兴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