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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non Semiconductor Technology Co., Ltd. M&A Activity 2022

Jan 17, 2022

55462_rns_2022-01-17_8e327746-4b4c-4f74-924e-97c11042cb51.PDF

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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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475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香农芯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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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四次修订稿)

交易标的 交易对方
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份 深圳市新联芯创投资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 picture [343 x 4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二零二二年一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的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书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重组因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 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交易相关 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 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于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 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 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新联芯创 出具如下承诺:

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 务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了与本次重组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 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 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承诺或其他类型的确认文件均是真实、 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在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和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 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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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声明

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安徽承义律师事 务所、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资产评估机构江苏天 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出具声明:

本次资产重组文件已经本公司/本所审阅,确认本次资产重组文件不致因引 用本公司/本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等相关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本次资产重组文件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如本次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 /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 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

修订说明

本次对本报告书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变更公司名称,对应修改了本报告书涉及相关内容; 二、在“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未来六十个月上市公司不存在维持或变更 控制权、调整主营业务的相关安排、承诺、协议等”中更新相关内容;

三、在“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 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七、本 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中 更新了2020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四、在“重大事项提示”之“九、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及“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中补充更 新了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在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二、本次交易对中 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之“(三)股东大会和网络投票安排”中补充更新了 本次交易股东大会投票情况;

五、在“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三、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的说明及应 对措施”之“(一)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中更新 了2020 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六、在“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之“一、本次交易相关 的风险”中删除了“(一)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二) 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三)资金筹措风险”和“(四)标的资产交割风险”, 在“二、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中更新了“(六)重要供应商和客户集中度 高的风险”;

七、在“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一、基本情况”中更新了上市公 司相关信息,在“二、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之“(三)公司股本结构”中 更新了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在“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中更新了本 次交易前的相关情况,在“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三)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关系图”中更新了控制关系图;

八、在“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

4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关系图”中更新了上市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

九、在“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 基本情况”更新了交易对方的相关信息,在“(四)股权结构和控制关系及主要 股东情况”更新了股东基本情况,在“(六)下属公司基本情况”更新了交易对 方主要下属企业的相关信息,并在本节补充更新了交易对方本次交易前的相关情 况;

十、在“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一、基本情况”之“(一)基本 信息”中更新了标的公司相关信息,在“(二)历史沿革”中补充更新了本次重 组股权转让情况,在“(七)标的公司员工情况”和“(八)标的公司主要管理 人员简历”中更新了相关人员情况,更新了“九、主营业务情况”之主要代理产 品情况和业务流程及模式,更新了2020 年度相关财务及业务数据,更新了标的 公司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的相关情况;

十一、在“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更新了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2020 年度相关财务业务数据;

十二、在“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中更新了标的公司2020 年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数据及上市公司2020 年备考合并利润表数据;

十三、在“第十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中更新了标的公司2020 年关联 交易情况及业务、资质、人员的承接情况;

十四、在“第十三节 独立董事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意见”中补充更新了相 关独立董事意见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5

目录

上市公司声明 ............................................................................................................... 1 交易对方声明 ............................................................................................................... 2 中介机构声明 ............................................................................................................... 3 修订说明 ....................................................................................................................... 4 目录 ................................................................................................................................ 6 释义 .............................................................................................................................. 11 重大事项提示 ............................................................................................................. 16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16 二、交易标的评估、作价及支付方式情况 ......................................................................... 16 三、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情况 ............................................................................. 18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0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20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20 七、未来六十个月上市公司不存在维持或变更控制权、调整主营业务的相关安排、承诺、 协议等............................................................................................................................................. 21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21 九、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 23 十、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 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24 十一、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25 十二、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37 十三、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的说明及应对措施 ..................................................... 37 十四、标的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 41 重大风险提示 ............................................................................................................. 42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42 二、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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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上市公司相关的风险 ................................................................................................. 48 四、其他风险 ......................................................................................................................... 50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 51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51 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54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56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60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61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61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61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64 一、基本情况 ......................................................................................................................... 64 二、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 64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 67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68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68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71 七、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 71 八、上市公司合法合规情况说明 ......................................................................................... 72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73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73 二、其他事项说明 ................................................................................................................. 78 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 79 一、基本情况 ......................................................................................................................... 79 二、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负债情况 ......................................................... 88 三、最近十二个月内所进行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 ................................................. 90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进行的增资、股权转让和改制涉及的相关作价及其评估 ......... 90 五、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 96

7

六、主要财务数据 ................................................................................................................. 96 七、资产受限、行政处罚、诉讼、仲裁等情况说明 ......................................................... 97 八、业务资质及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相关报批情况 ......................... 97 九、主营业务情况 ................................................................................................................. 97 十、联合创泰人员安置情况 ............................................................................................... 115 十一、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 115 第五节 标的资产估值及定价情况 ......................................................................... 120 一、评估概况 ....................................................................................................................... 120 二、评估方法 ....................................................................................................................... 120 三、联合创泰评估情况 ....................................................................................................... 125 四、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 183 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独立意见 ............................................... 192 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 194 一、《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 ..................................................................... 194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 205 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和合法性分析 ............................................................. 210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 210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 212 三、本次交易不涉及《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 212 四、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创业板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 的相关规定 ................................................................................................................................... 212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213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14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214 二、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及经营情况的讨论和分析 ....................................................... 219 三、联合创泰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 253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 277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 285

8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 287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89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简要财务报表 ............................................................................... 289 二、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 293 第十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297 一、同业竞争 ....................................................................................................................... 297 二、关联交易 ....................................................................................................................... 298 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 ................................................................................................. 304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304 二、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 305 三、与上市公司相关的风险 ............................................................................................... 310 四、其他风险 ....................................................................................................................... 311 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13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占用及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13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 313 三、最近十二个月内的资产交易情况 ............................................................................... 313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 315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和相应安排 ........................................... 318 六、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 ........................................................................................................................... 320 七、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321 八、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和证券服务机构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的说明........................................................................................................................................... 322 九、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 323 第十三节 独立董事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意见 ..................................................... 324 一、独立董事意见 ............................................................................................................... 324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325

9

二、法律顾问意见 ............................................................................................................... 327 第十四节 本次交易有关中介机构情况 ................................................................. 329 一、独立财务顾问 ............................................................................................................... 329 二、法律顾问 ....................................................................................................................... 329 三、审计机构 ....................................................................................................................... 329 四、资产评估机构 ............................................................................................................... 329 第十五节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声明 ............................. 331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31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333 三、律师声明 ....................................................................................................................... 334 四、审计机构声明 ............................................................................................................... 335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36 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 337 一、备查文件 ....................................................................................................................... 337 二、备查地点 ....................................................................................................................... 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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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般名词
聚隆科技、香农芯创、
上市公司、公司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聚隆机械 安徽聚隆机械有限公司,聚隆科技前身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目标资产
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份
标的公司、联合创泰 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创泰 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英唐创泰、
新联芯创
深圳市新联芯创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
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人、补偿义务
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限公司、黄泽伟和彭红
深圳新创泰 深圳市新创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本次重组
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英唐创泰持有的联合创泰
100%股份
本草案、本报告书、本
重组报告书、重组报告
书(草案)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四
次修订稿)》
领泰基石 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领驰基石 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领汇基石 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弘唯基石 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华盈基
金管理人
华盈基金 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
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
动人
领泰基石、领驰基石、领汇基石及弘唯基石
聚隆景润 深圳市聚隆景润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好达电子 无锡市好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唐智控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华商龙控股 华商龙商务控股有限公司,英唐智控全资孙公司
华商龙科技 华商龙科技有限公司,华商龙控股全资子公司
深圳华商龙 深圳市华商龙商务互联科技有限公司,英唐智控全资子公司
青岛英唐 青岛英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英唐智控控股子公司
香港海威思 海威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英唐智控间接持股100%的子
公司
联合创富 联合创富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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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唐科技 英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英唐创泰,新联芯
创香港
新联芯创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英唐创泰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新联芯创全资子公司
海尔 海尔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主要指海尔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涉及洗
衣机的部分
美的 美的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统称,主要指美的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涉及洗衣机的部分
海信 海信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统称,主要指海信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涉及洗衣机的部分
深圳华强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阿里巴巴 Alibaba.com Singapore E-Commerce Private Limited,联合创泰
客户
中霸集团 中霸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创泰客户
华勤通讯 华勤通讯香港有限公司,联合创泰客户
紫光存储 UNIC Memory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及其关联企
业,联合创泰客户
立讯 江西立讯智造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联合创泰客户及供应商
百度 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联合创泰客户
字节跳动 BYTEDANCE PTE. LTD.,联合创泰客户
天珑移动 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创泰客户
移远通信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创泰客户
武汉烽火 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创泰客户
王牌通讯 王牌通讯(香港)有限公司,联合创泰客户
展华集团 展华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创泰客户
SK海力士 SK Hynix Inc.,包含爱思开海力士(无锡)半导体销售有限公
司及其关联企业,联合创泰供应商
联发科/MTK 中国台湾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联合创泰供应
兆易创新/GigaDevice/
GD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联合创泰供应
力源信息 武汉力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润欣科技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芯斐电子 深圳市芯斐电子有限公司
淇诺科技 深圳淇诺科技有限公司
鹏源电子 深圳市鹏源电子有限公司
捷扬讯科 捷扬讯科国际有限公司
湘海电子 深圳市湘海电子有限公司
武汉帕太 武汉帕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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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飞腾 南京飞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博思达 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
议》
上市公司与英唐创泰、黄泽伟及彭红于2021年1月28日签署
的《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
限公司之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收购协议》
上市公司与英唐创泰、黄泽伟及彭红于2021年2月8日签署
的《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
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之补充协议》
上市公司与英唐创泰、黄泽伟及彭红于2021年3月19日签署
的《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
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
议》
上市公司与英唐创泰、黄泽伟、彭红于2021年2月8日签署
的《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
限公司及其股东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评估基准日 2020年8月31日
报告期 2019年、2020年
《评估报告》 天健华辰出具的华辰评报字(2021)第0007号《安徽聚隆传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联合创泰科技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备考审阅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阅字
(2021)0100003 号《审阅报告》
《专项鉴证报告》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专字
(2021)0101674 号《2020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更正事项的
专项鉴证报告》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适用意见第12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
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 号》(2016 年修订)
《准则第26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持续监管办
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创业板重组审核规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安证券、独立财务顾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中审众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天健华辰 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法律顾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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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承义律所
HK$ 港币元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专业词汇
减速离合器 减速离合器是全自动波轮式洗衣机和双驱动洗衣机的核心零
部件,主要作用是实现洗涤和漂洗时的低速旋转和脱水时的高
速旋转,并执行脱水结束时的刹车制动的动作
双驱动减速离合器、双
动力减速离合器
洗衣机减速离合器的一种,具有与波轮和内桶分别相连的两个
动力输出轴,实现了洗衣机波轮和内桶反向转动,系公司生产
的配套海尔双动力洗衣机的减速离合器
RV减速器 工业机器人用精密减速器的一种,是工业机器人中最关键的功
能部件之一,是在传统针摆行星传动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不
仅克服了一般针摆传动的缺点,而且具有体积小、寿命长、精
度稳定、传动效率高等一系列优点
谐波减速器 工业机器人用精密减速器的一种,是工业机器人中最关键的功
能部件之一,是一种靠波发生器装配上柔性轴承使柔性齿轮产
生可控弹性变形,并与刚性齿轮相啮合来传递运动和动力的齿
轮传动,具有结构简单,传动比大等优点
全自动波轮式洗衣机 同时具有洗涤、漂洗和脱水各功能,它们之间的转换不用手工
操作而能自动进行,被洗涤物浸没于洗涤水中,依靠波轮连续
转动或定时正反向转动的方式进行洗涤的洗衣机
双驱动洗衣机 被洗涤物浸没于或部分浸没于洗涤水中,在同一系统内通过动
力分别使波轮或搅拌叶和内桶按照设定的转速和转速比进行
相对运转,洗涤衣物的洗衣机
电子元器件 电子元件和电子器件的总称,系电子产品的基础组成部分
IC、集成电路、芯片 集成电路是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采用一定的工艺,将一
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电子元器件按照
设计要求连接起来,制作在同一硅片上,成为具有特定功能的
电路。IC 是集成电路(Integrated Circuit)的英文缩写,芯片
是集成电路的俗称
半导体 常温下导电性能介于导体与绝缘体之间的材料
5G 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 的性能目标是高数据速率、减少延
迟、节省能源、降低成本、提高系统容量和大规模设备连接。
MCU Microcontroller Unit 的缩写,中文名称为微控制单元,是把
CPU、计数器、数模转换等轻量级模块集成到一颗小尺寸芯片
上形成的一类小型计算机系统。微控制单元通常仅提供较小的
计算能力,仅需处理较少的数据量,广泛应用于物联网行业
DRAM Dynamic Random Access Memory的缩写,中文名称为动态随
机存取存储器,是一种半导体存储器
存储器 计算机系统中用于存放程序和数据的设备,可根据控制器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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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地址存入和读出信息
EDI 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是一种用来实现企业业务系统之间
数据交换的系统,从而实现“无纸化交易”。常见的EDI(电
子数据交换)平台有三种,直连EDI、Web-EDI 和增值网络
VAN。
原厂 电子元器件生产商

注 1: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 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注 2: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 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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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聚隆科技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英唐创泰持有的联合创泰 100%股份,本 次交易完成后,联合创泰将成为聚隆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二、交易标的评估、作价及支付方式情况

(一)交易标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联合创泰 100%股份。天健华辰对交易标的资产采用资 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 结论。根据天健华辰出具的华辰评报字(2021)第 0007 号《评估报告》,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联合创泰母公司口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33,706.85 万元,评估 值 169,500.00 万元,评估增值 135,793.15 万元,增值率为 402.87%。参考上述评 估价值,经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公司 100%股份的交易作价 为 160,160.00 万元。

另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对标的公司或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 增资,增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2 亿元。

(二)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1、交易双方同意,交易对价按照以下流程支付:

(1)上市公司应当在《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后三十(30)个工作 日内提交为进行本次交易所需的境外投资批准或备案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发改部 门及商务部门的境外投资审批或备案)(“境外投资审批”)的相关申请,并将其 取得的境外投资审批申请回执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向转让方提供。英唐创泰 及标的公司应当就上市公司办理上述境外投资审批申请予以配合,并在上市公司 提交境外投资审批申请前配合提供上市公司及境外投资审批部门所需的相关信 息及资料。境外投资批准或备案程序完成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 同配合向银行提交办理银行业务登记手续(“银行业务登记”)的相关申请,并取 得银行的业务受理回执(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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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下述 2 约定的先决条件满足或被上市公司书面豁免之日起十(1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应向共管账户支付人民币拾伍亿元(RMB1,500,000,000) 整(“第一期交易价款”),并向转让方提供证明上市公司已经完成向共管账户支 付第一期交易价款的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

(3)在交割日完成交割后,上市公司和转让方应共同将共管账户中的第一 期交易价款于交割日当日释放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但如由于交割手续办理 完毕后,双方未能在共管账户银行要求时限内提交款项释放指令的,或因共管账 户银行内部审核流程未能在交割日当日释放该笔款项的,双方同意将第一期交易 价款的释放顺延至交割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4)上市公司应当在本次交易交割之日起 180 日内向转让方另行书面指定 的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壹亿零壹佰陆拾万元(RMB101,600,000)整(“第二期交 易价款”),并向转让方提供证明上市公司已经完成第二期交易价款支付义务的银 行划款凭证复印件。

上市公司应将转让方应得的第一期交易价款按照约定汇入共管账户。上市公 司应将转让方应得的第二期交易价款按照约定汇入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转让方 应确保其指定用于接收第二期交易价款的收款账户为其合法拥有的银行账户。

2、下述条件在上市公司向共管账户支付第一期交易价款前均应得到满足或 被上市公司书面豁免:

(1)《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已妥善签署、生效并持续有效;

(2)境外投资审批程序均已办理完毕;

(3)任何政府部门均未制定、颁布、实施或通过会导致《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所拟定的交易不合法或以其他方式限制或禁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所拟定的交易的任何法律或政府命令;

(4)标的公司主要人员(标的公司主要人员名单请见《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附件一)与标的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已签订不少于 5 年的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及竞业限制协议;

(5)标的公司的董事会已通过了相关决议,批准标的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履 行本次交易,且相关决议已经递交上市公司;

(6)无任何单独或合计具有或合理预期对标的公司及/或本次交易可能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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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动、事件、影响或情形;

(7)英唐创泰、黄泽伟及彭红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作出的陈述与 保证在《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签署日和在第一期交易价款支付至共管账户之 当日均应在重大方面是真实、正确的和完整的,具有如同在第一期交易价款支付 至共管账户之当日作出的同等效力和效果,英唐创泰、黄泽伟及彭红于第一期交 易价款支付至共管账户之当日不存在违反《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承诺和约定 且因此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情形;

(8)上市公司和转让方已共同完成开设共管账户并就共管账户的共管机制 与共管账户开户银行共同签署资金监管协议。

英唐创泰、黄泽伟及彭红应在上市公司向共管账户支付第一期交易价款前向 上市公司提交上述先决条件均已满足的先决条件满足确认函及相关证明文件。

三、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及利润补偿情况

(一)业绩承诺及补偿

1 、净利润

业绩承诺人承诺:就联合创泰于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经相关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应 在 2021 年度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在 2022 年度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在 2023 年度不低于人民币 4 亿元。

2 、应收账款

业绩承诺人承诺: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当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应收账款 (含应收账款融资,下同)账面价值应不超过 5.8 亿元人民币。

(二)业绩承诺补偿的方案

1 、净利润不达标的补偿

若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业绩承诺期内某年 度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累积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业绩承诺人所承诺净利润累 积数,则业绩承诺人每年因净利润不达标应补偿的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当期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内截至当期期末的全部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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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承诺期内截至当期期末的各年度内的全部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 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业绩补偿金额小于 0,按照 0 取值。

无论《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是否有相反约定,各方同意应当分别根据本条 约定的公式计算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当期补偿金额,并根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

2 、应收账款回款不达标的补偿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当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应不超过 5.8 亿元人民币;如果超过 5.8 亿元人民币,则双方应当按照以下约定进行处理:

(1)如截止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当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应收账款账面 价值超过 5.8 亿元人民币,但标的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前,将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当日标的公司账面应收账款全部予以收回,则业绩承诺人无需向上市公司 承担补偿责任,且应当视为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指标达标;

(2)如截止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当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应收账款账面 价值超过 5.8 亿元人民币,标的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之当日仍未收回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当日标的公司全部账面应收账款,则交易对方应在 2024 年 3 月 31 日起 30 日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其他期限内,向标的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若交易对方未能足额向标的公司支付相应补偿的,黄泽伟、彭红应当共同且相互 连带的继续向标的公司支付相应补偿。

应收账款补偿款=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当日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5.8 亿元人 民币

为免疑义,《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所约定的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 收回情况以上市公司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所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的 应收账款专项审计报告(意见)的结果为准。

(三)减值补偿

在补偿期限届满时,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 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经减值测试,如标的资产期末 减值额>业绩承诺年度内已补偿现金总额,则交易对方应另行以现金方式对上市 公司进行补偿。若交易对方未能足额向标的公司支付相应补偿的,黄泽伟、彭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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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共同且相互连带的继续向上市公司支付相应补偿。

另行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年度内已补偿现金总额。 业绩承诺年度内已补偿现金总额包括业绩承诺事项累积已补偿金额和应收 账款事项累积已补偿金额。业绩承诺人所有应补偿金额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 易作价为限。

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测试时应排除补偿测算期间内的股东增资、接受赠与以 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为避免歧义,在标的公司达成业绩承诺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不应依据本条之 约定要求业绩承诺人进行补偿。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以及本次交易资产的作价情况, 标的公司最近一年相关财务指标占交易前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期末财务 指标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标的公司 上市公司 占比
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孰高 160,160.00
147,993.01

108.22%
资产净额与交易金额孰高 160,160.00
128,287.79

124.84%
营业收入 584,348.12
30,107.24

1940.89%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条的相关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 方,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改选了公司董事会, 公司控股股东由刘翔先生变更为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刘 军、刘翔父子变更为张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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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变化,且本次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的重组上市。

七、未来六十个月上市公司不存在维持或变更控制权、调整主营 业务的相关安排、承诺、协议等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新型、高效节能洗衣机减速离合器研发、生 产、销售,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联合创泰 100%股份。通 过本次交易,联合创泰具有较强竞争力、发展前景广阔的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将 注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将在原有业务基础上拓展进入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从 而为公司提供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将快速获得目标分销企业的产品线、客户群及管理人才,逐步成为领先的国际电 子元器件分销企业。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 ,上市公司未来六十个月内不存在变更控制权的相关 安排、承诺、协议,除本报告书披露内容外,亦不存在调整主营业务的其他相关 安排、承诺、协议等。如未来上市公司有相关安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 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无影响。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新型、高效节能洗衣机减速离合器研发、生 产、销售。近年来,受国内经济增速下滑、消费低迷、洗衣机市场增长动力不足 影响,洗衣机减速离合器市场竞争愈发激烈。标的公司所在的电子元器件产业受 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其上下游产业的蓬勃发展带动了 IC 产业全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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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的高速增长,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市场潜力较大。

本次交易完成后,具有较强竞争力、发展前景广阔的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将 注入上市公司,从而为公司提供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快速获得目标分销企业的产品线、客户群及管理人才,逐步 成为领先的国际电子元器件分销企业。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充分把握我国半导体行业快速发展、电子元器件 下游需求量大幅增加的机遇,拓宽盈利来源,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可持续发 展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后续发展潜力,为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提供保证,符合上 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阅字(2021)0100003 号《备考审阅报告》 及众环 专字(2021)0101674 号《专项鉴证报告》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后的主要财 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项目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交易前 交易后
(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
(备考)
资产总额 149,745.50 380,102.00 147,993.01 391,971.86
负债总额 14,067.20 221,847.74 16,781.09 248,769.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5,678.30 158,254.26 131,211.92 143,202.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33,410.98 155,987.05 128,287.79 140,278.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 3.18 3.71 3.05 3.34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
(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
(备考)
营业收入 26,478.19 678,649.83 30,107.24 614,455.36
营业利润 7,382.50 14,518.67 6,901.15 21,284.41
利润总额 7,436.38 14,615.63 6,878.69 21,262.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37.54 11,480.52 6,460.53 18,462.91
基本每股收益 0.15 0.27 0.15 0.44

注:上市公司 2020 年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019 年每股净资产及基本每股收 益数据已按转增后总股本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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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如下: 1 、上市公司

2021 年 1 月 28 日,聚隆科技与交易对方签署本次重组《重大资产重组框架 协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重大 资产购买预案》等议案。

2021年2月8日,聚隆科技与交易对方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 承诺及补偿协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等议案。

2021 年 3 月 19 日,聚隆科技与交易对方签署《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与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同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重大资 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议案。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二次修订稿)》等议案。

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三次修订稿)》等议案。

2021 年5 月31 日,公司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 次交易相关议案。

2022 年1 月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决定对本次交易涉及文件引用相关数据进行同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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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交易对方

2021 年 1 月 28 日,英唐创泰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本次交易 的相关议案。

2021 年 2 月 8 日,英唐创泰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本次交易 的相关议案。

2021 年 3 月 19 日,英唐创泰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本次交易 的相关议案。

3、其他审批或备案程序

2021 年6 月25 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 知书》(皖发改外资备[2021]42 号)。

2021 年6 月25 日,安徽省商务厅出具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 证第N3400202100114 号)。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无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

十、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及控股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 减持计划

(一)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出具的说明:本次交易 的标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优化 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企业/本人 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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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 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减持计划

1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本次重组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 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自聚隆科技首 次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本企业对本人/ 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聚隆科技的股份尚未有减持计划(前述股份包括本次交 易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前述期间内因聚隆科技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事项而新增的股份),若后续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进行减持,将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 2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

  • 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自聚隆科技首次披露本次 重组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人对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聚 隆科技的股份尚未有减持计划(前述股份包括本次交易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前述期 间内因聚隆科技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而新增的股份),若后 续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进行减持,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披露相关信息。”

十一、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作出的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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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承诺事项 主要内容
聚隆科技全
体董事、监
事、高级管
理人员
关于所提供
信息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
整性的承诺
1、本人保证本次重组的全部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诺就此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重组交易过程中,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3、本人已经并将继续(如需)在本次交易完成之日前向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有关
的书面或口头信息,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印章均是真实的,
该等文件的签署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4、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6、如本次重组因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关于无违法
违规行为的
承诺函
1、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本人任
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
情形。
2、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最近
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截至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
情形,亦不存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4、截至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向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的不利情形。
本人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关于对本次
交易期间持
股及减持意
向的承诺函
自聚隆科技首次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人对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聚隆科技的股
份尚未有减持计划(前述股份包括本次交易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前述期间内因聚隆科技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
事项而新增的股份),若后续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进行减持,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关于内幕交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泄露聚隆科技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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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项的承
诺函
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易行为,未因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
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如上述陈述不真实,本人将承担由此给聚隆科技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
关于不存在
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
组情形的承
诺函
截至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的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16号)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即“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
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作出
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
日起至少36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人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关于本次交
易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承
诺函
聚隆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
1、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得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支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完毕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
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上述新的监管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
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聚隆科技 关于所提供
信息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
整性的承诺
1、本公司保证本次重组的全部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诺就此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重组交易过程中,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
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3、本公司已经并将继续(如需)在本次交易完成之日前向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有
关的书面或口头信息,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印章均是真实
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4、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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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投资者及中介机构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
担因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关于内幕交
易事项的承
诺函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
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
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次重组完成前,本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确保上述承诺持续与事实相符。
关于无违法
违规行为的
承诺函
1、本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义务,其任职均经合法程序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有关监管部门、
兼职单位(如有)所禁止的兼职情形;
2、本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
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形;
3、本公司最近三年内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其他重大
失信行为;
4、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
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
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的情形,或其他重大失信行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所作
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形;
5、本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及受到深
交所公开谴责等失信情况;
6、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或者资金被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
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7、本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本公司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法律责任。

28

关于不存在
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
组情形的承
诺函
截至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的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16号)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即“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作
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
之日起至少36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英唐创泰 关于所提供
信息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
整性的承诺
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如下承诺:
本公司/本人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了与本次重组
相关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公司/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
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
文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本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承诺或其他类型的确认文件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在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
露和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减少及
规范关联交
易的承诺函
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如下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主体将尽量避免与上
市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之间产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
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不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本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公司/本人或本公
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关于内幕交
易事项的承
诺函
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如下承诺: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不存在泄露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
易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易行为,未因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如上述陈述不真实,本公司/本人将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

29

关于不存在
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
组情形的承
诺函
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如下承诺: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及所控制的机构、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16号)第
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即“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
前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
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日起至少36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本人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标的资
产权属状况
的承诺函
1、标的公司即本公司100%持股的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是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条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实体,标的公司的股本均已实缴完成,不存在根据法律、公司组织章程及大纲或其他事项应当终止的情形。
2、本公司真实、合法且完整拥有本公司拟转让的标的公司股份的所有权,上述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本公司不存在通过委托或信托等其他方式代他人持有上述股份的情形;本公司已将标的公司股权予以质押,除质押外,本
公司持有的上述股份不存在抵押等权利限制,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托管等限制其转让的其他情形,上述股份在本次重
组相关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交割过户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本公司承诺将于本次重组的标的公司100%股权交割前解除上
述股权质押情况。
3、本公司承诺及时按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约定协助收购方办理上述股份的交割过户手续,在此过程中造成的纠纷,均由
本公司承担责任。本公司承诺本公司持有的标的股份不涉及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
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4、本公司承诺对本函所载事项承担最终法律责任,若因本函所载事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上市公
司及其投资者和证券服务机构造成损失的,由本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关于最近五
年无违法违
规行为的承
诺函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
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或行
政处罚案件(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
关于最近五
年诚信情况
的承诺函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的情形;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履行
对上市公司、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重要承诺的情形;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
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其他严重违反诚信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
关联关系的
交易对方及其股东深圳新创泰、黄泽伟、彭红出具如下承诺:
1、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除在本次交易中作为聚隆科技的交易对方外,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与聚隆科技及其控股股东、

30

承诺函 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2、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除在本次交易中作为聚隆科技的交易对方外,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与聚隆科技全体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关于缴纳社
保和公积金
的承诺函
交易对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如下承诺:
1、本次重组的股份交割完成日之前,若由于标的公司、其下属子公司或标的公司、其下属子公司承接自深圳市英唐创
泰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的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含香港强制性公
积金,以下统称“五险一金”)出现缴纳问题,前述公司被要求为其员工补缴或被追偿“五险一金”,或受到有关政府部
门的处罚或被要求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承诺方将无条件全额承担应补缴或被追偿的金额、承担滞纳金和罚款等相关
经济责任以及因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导致、遭受、承担的任何损失、损害、索赔、成本和费用,保证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
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2、承诺方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
3、就前述事项,每一承诺方同意承担共同和连带之责任。
关于不占用
资金的承诺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存在占用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前,本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确保上述承诺持续与事实相符。如发生任何事项,导致上述承诺
与事实不符,本公司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标的公司 关于所提供
信息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
整性的承诺
一、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提
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已经并将继续(如需)在本次交易完成之日前向为本次交
易提供专业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信息,本公司及子公司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
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三、本公司及子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四、本公司及子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五、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及其投资者和证券服务机构遭受损
失的,本公司愿意就此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关于本次重
组有关事项
的承诺函
1.本公司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以下简称“香港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不存在根据
香港法及章程规定需予终止的情形,具备参与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2.本公司全体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均已实缴到位;本公司股东的历次股权变动均已依据香港法履行相应的程序;本公司的
现有股东及持股比例依据香港法均合法有效;

31

3.本公司股东合法持有本公司股权,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本公司股东已将本公司股权予以质 押,除质押外,该等股权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查封、冻结及其他任何限制性权利或任何权利负担而导致限制转 让的情形,亦不存在与权属相关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 4.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均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均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 需要终止的情形; 5.本公司已按照子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对子公司的出资; 6.本公司合法持有子公司股权,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收益权安排、期权安排、股权代持或其他任何 代表其他方的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迟延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形;该等股权不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 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担保情形;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拍卖、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情 形,亦不存在与资产权属相关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 7.本公司及子公司自设立起至今均守法经营,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 的情况; 8.自设立至今,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 案调查的情形; 9.自设立至今,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及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适用法律和章程性文件规定的任职 条件,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 受到过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情形; 10.本公司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签署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承诺、协议并享有、履行相应权 利、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 11.本公司及子公司无自有土地或房屋,使用的租赁土地和房屋均已与出租人签署相关租赁协议,本公司及子公司可以 合法占有及使用相关物业资产,不存在重大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12.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经营性资产不存在被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性措施的情形,本公司使用的生产经营性资产不 存在法律障碍; 13.本公司及子公司近三年不存在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和人身权利等原因而产生的侵权之债; 14.本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且严格依法缴纳各种税款; 15.本公司及子公司近三年不存在因违反公司监管、税务、土地、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16.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足以影响公司存续及持续经营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17.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未向上市公司披露的资金被股东及其关联方、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占用的情形,

32

亦不存在对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或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18.本公司有效存续并正常、持续运营,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向法院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破产、清盘、解散、接管或者
其他足以导致本公司终止或者丧失经营能力的情形;
19.本承诺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本次重组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本承诺人及子公司不存在未向上市公司披露的
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0.本公司在本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内幕交
易事项的承
诺函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不存在泄露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
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易行为,未因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如上述陈述不真实,本公司将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
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前,本公司/本人将采取积极措施,确保上述承诺持续与事实相符。
任职及竞业
禁止承诺函
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黄泽伟、彭红特作如下承诺:
1、本人自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股份过户至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名下之日起60
个月内继续在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含分、子公司)或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
2、在本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两年内,未经上市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包括直接/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在上
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体系外,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得以除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其他任何
名义为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客户或合作伙伴提供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服务。
若违背上述任一承诺,本人愿承担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全部损失。
关于不存在
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
组情形的承
诺函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16号)第十三条规
定的情形,即“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
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证监会作
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日起至少36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法律责任。
聚隆科技控
股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
人、实际控
关于所提供
信息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
整性的承诺
1、本企业/本人保证本次重组中本企业/本人提供的全部信息的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就此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本企业/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所

33

制人 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3、本企业/本人已经并将继续(如需)在本次交易完成之日前向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提供与本次交
易有关的书面或口头信息,本企业/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印章
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
4、本企业/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5、本企业/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6、本企业/本人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投资者/本次交易的证券服
务机构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关于本次交
易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承
诺函
1、本企业/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聚隆科技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以任何形式侵占聚隆科技的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上述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
具补充承诺。
3、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聚隆科技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对本次
交易期间减
持意向的承
诺函
自聚隆科技首次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信息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人/本企业对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聚隆科技的股份尚未有减持计划(前述股份包括本次交易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前述期间内因聚隆科技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事项而新增的股份),若后续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进行减持,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披露相关信息。
关于内幕交
易事项的承
诺函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本人不存在泄露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
易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或其他内幕交易行为,未因内幕交易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如上述陈述不真实,本企业/本人将承担由此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损失。
关于原则同
意本次交易
的说明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优化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上
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企业/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关于无违法
违规行为及
诚信情况的
承诺函
1、本企业依注册地法律合法有效存续;
2、本人/本企业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3、本人/本企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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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本企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
形。
5、本人/本企业最近36 个月的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或未履行承诺等情形。
关于不存在
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
组情形的承
诺函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本人及所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16号)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即“因涉嫌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
重组。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
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日起至少36个月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企业/本人在承诺函中所述情况均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不利用
控制地位影
响本次交易
的承诺函
不利用控制地位或者影响能力要求上市公司实施显失公允的重组交易,不指使或者协助上市公司、标的公司进行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行为。
关于不存在
关联关系、一
致行动关系
或其他利益
安排的承诺
本企业/本人除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身份参与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外,与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
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监高等关联自然人/关联法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或其他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关于保持上
市公司独立
性的承诺函
(一)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确保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
在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2、确保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企业/本人之间完全独立。
3、本企业/本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以非正当途径干预上市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做出人事任免决定。
(二)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确保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2、确保本企业/本人及关联方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
(三)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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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保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确保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3、确保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企业/本人共用银行账户。
4、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企业/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兼职。
5、确保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6、确保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企业/本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确保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确保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确保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确保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确保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在采购、
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2、确保本企业/本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确保本企业/本人(包括本企业/本人将来成立的下属公司和其它受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
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
4、确保尽量减少本企业/本人(包括本企业/本人将来成立的下属公司和其它受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的
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关于避免与
上市公司同
业竞争的承
诺函
1、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均未开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2、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在本企业/本人直接/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函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
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规范与
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的承
诺函
1、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
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2、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函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
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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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为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 安排如下: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已切实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报告书披露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 地披露本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相关决策程序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 决和披露。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三)股东大会和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 关规定,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上市公司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 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以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5 月31 日,公司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重大资产购买方案,股东大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同时,公司股 东通过现场或网络表决的方式行使股东权利。

十三、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的说明及应对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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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 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说明如 下:

(一)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上市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审计报告、《备考审阅 报告》 及众环专字(2021)0101674 号《专项鉴证报告》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后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后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
(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
(备考)
营业收入 26,478.19 678,649.83 30,107.24 614,455.36
营业利润 7,382.50 14,518.67 6,901.15 21,284.41
利润总额 7,436.38 14,615.63 6,878.69 21,262.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37.54 11,480.52 6,460.53 18,462.91
基本每股收益 0.15 0.27 0.15 0.44

根据上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19 年、2020 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分别为 18,462.91 万元、11,480.52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44 元/股、 0.27 元/股,较本次交易完成前的 0.15 元/股、0.15 元/股,增幅较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有一定提高,整体盈利能力得以提 升。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厚公司每股收益,提升股东回报。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 行业周期等多方面未知因素的影响,公司及标的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经营风 险、市场风险,可能对生产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排除公司未来实际取 得的经营成果低于预期,每股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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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应对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收益采取的应对措施

及承诺

1 、应对措施

为降低本次重组可能导致的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应 对措施:

1 )新增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增强可持续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公司通过本次资产重组引入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为公司提供新的业务增长 点,丰富上市公司业务结构。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盈利能力较强,本次重组完成后, 上市公司将充分把握我国半导体行业快速发展、电子元器件下游需求量大幅增加 的机遇,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提供更为稳定、可靠的业绩 保证。

2 )严格执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约定,业绩承诺 人承诺:联合创泰于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净利润(经相关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应在 2021 年度不低 于人民币 2 亿元、在 2022 年度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在 2023 年度不低于人民币 4 亿元。

若标的公司均能达成各年度承诺业绩,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将在本次交易完成 后得到提升;如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业绩水平,补偿义务人将按照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以填补即期回报。

3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 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 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 检察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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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作出承诺:

1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①本企业/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聚隆科技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以任何形式侵 占聚隆科技的利益;

②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相关 内容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上述监管部门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③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给聚隆科技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 业/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①本人承诺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②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③本人承诺不得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动。

④本人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与上市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⑤本人承诺支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⑥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完毕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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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上述新的监管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⑦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十四、标的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2021 年 1-3 月,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3/20213 月末
营业收入 151,087.58
利润总额 4,944.82
净利润 4,015.21
总资产 129,888.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1,772.93
销售毛利率 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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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在评价本公司本次交易或作出投资决策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 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及业绩补偿无法执行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黄泽伟及彭红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英唐创泰、黄泽伟及彭红承诺,就联合创泰于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经相关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 计),应在 2021 年度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在 2022 年度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 在 2023 年度不低于人民币 4 亿元。

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交易中约定了业绩承诺及补 偿措施。由于标的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产品 价格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标的公司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由于本 次交易对价支付方式全部为现金,若未来发生业绩补偿,而补偿义务人无法履行 相关补偿时,存在业绩补偿承诺无法执行和实施的违约风险。

(二)标的公司预测营业收入的不确定性风险

1 、标的公司未来销量增长率预测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评估,对于联合创泰未来年度销售收入的预测是在标的公司现有客户基 础上分产品进行。本次评估对 2021 年销售收入的预测,主要系参考原厂与联合 创泰客户已签订的 LTA 框架协议签约量,并结合相应产品的预期价格进行预测; 对于 2022 年及 2023 年的销售收入,系在 2021 年预计销量规模的基础上,参考 行业的发展状况考虑了一定增长,并结合相应产品的预期价格进行预测;对于 2024 年及以后年度的销售收入,系在 2023 年预计销量规模的基础上,假设销量 增长率为零,并结合相应产品的预期价格进行预测。上述销售收入的增长预测是 建立在原厂与客户签订 LTA 框架协议有效执行且未来行业发展保持快速增长的 基础之上,如未来原厂与客户签订的 LTA 框架协议未能有效执行,或是联合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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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主要客户发展状况及其产品种类、品牌需求发生变化,亦或是未来行业增长或 联合创泰自身发展不达预期、生产厂商的营销策略、市场结构发生变化等,则标 的公司销量预测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

2 、存储器远期价格预测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评估对于 2021 年产品的销售价格预测建立在服务器存储内存条价格目 前处于恢复性上涨态势基础之上,相关产品 2021 年市场价格的预测与当前市场 价格上涨趋势相吻合,2022 年及以后年度各产品的销售价格预测,维持在 2021 年 4 季度水平,主要系考虑到服务器存储内存条的价格波动性较大,对远期市场 销售价格进行预测可能会存在较大偏差所致。因存储器市场价格呈现周期性波动 的特点,如果未来存储器市场价格的波动较大,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预测将 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

综上,标的公司预测营业收入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 风险。

(三)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与评估预测可能存在偏差的风险

本次评估对于联合创泰未来年度销售收入的预测是在标的公司现有客户基 础上分产品进行,分别对销量规模及各产品预期价格进行了预测,而对于销售毛 利率的预测主要参考各产品 2020 年的平均销售毛利水平,并分产品类型适当考 虑未来市场供需关系。而标的公司代理的核心产品数据存储器、主控芯片等 IC 产品,其市场价格呈现周期性波动的特点,而市场价格的波动会对联合创泰的毛 利率水平造成一定影响。本次评估对未来每个年度产品预期价格进行了预测,而 逐年预测分客户产品的销售毛利率难度较大,而联合创泰与核心客户合作关系稳 定,且主要客户毛利水平渐趋稳定,故基于评估预测的谨慎性考虑,未对各产品 不同年度毛利率进行差异化预测。

因此,如未来 IC 产品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对标的公司未来产品销售收入增 长率、毛利率水平等造成较大不利影响,标的公司面临未来实际经营数据与评估 预测较大偏差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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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联合创泰专注于电子元器件的分销业务,电子元器件分销为下游客户提供了 电子原材料,为元器件生产企业提供了销售渠道,在整个半导体电子产业价值链 上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联合创泰销售的电子元器件广泛应用于云计算存储 (数据中心服务器)、手机、电视、车载产品、智能穿戴、物联网等领域,其终 端产品具有消费属性和工业属性,市场需求则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 影响。宏观经济的变化将直接影响下游产业的供需平衡,进而影响到电子元器件 市场。

如果外部经济环境出现不利变化,或者上述影响市场需求的因素发生显著变 化,都将对电子元器件制造及分销行业产生较大影响,导致联合创泰经营业绩发 生波动。

(二)境外经营风险

联合创泰的主要经营地在中国香港地区,若未来上述地区关于外汇管理、进 出口贸易、税收等法律法规或信用政策、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则可能对联合创泰 的经营造成影响,面临一定的境外经营风险。

(三)市场变化风险

联合创泰自设立以来分销业务规模、经营业绩总体保持了较快增长。联合创 泰以销售核心元器件为主,代理产品主要包括 SK 海力士的数据存储器和联发科 的主控芯片等。若以上产品的需求和价格出现较大变化,联合创泰未能保持对上 述产品的销售收入,其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电子元器件产业为全球化市场,供需双方主要厂商的变化均会对全球市场产 生影响。分销商作为电子元器件产业的中间环节,面对日益复杂的电子元器件市 场情况,如果联合创泰未能把握行业发展的最新趋势,对下游市场发展趋势的预 期出现重大失误,未能在快速成长的应用领域推出适合下游用户需求的产品和服 务,或者对部分细分市场领域的产品需求判断存在重大偏离,则可能导致经营业 绩大幅波动甚至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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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市场结构变动风险

目前,电子元器件产业主要存在三种销售模式:(1)由上游电子元器件生产 商直接向下游客户供货;(2)由授权分销商向上游电子元器件生产商采购后向下 游客户销售,并在此过程中获取原厂在信息、技术、供货等方面的支持,为下游 客户提供产品的应用保障和技术支持;(3)由独立分销商向上游电子元器件生产 商采购产品后向下游客户销售,偏向于提供小批量产品供应和供应链支持服务, 技术支持能力较弱。

电子元器件产品的流转模式主要由上游原厂和下游客户自身需求决定,因此 导致不同形式的产品流转模式所占市场份额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目前联合创泰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授权分销,若随着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 未来授权分销模式在产业链中所占的比例出现大幅下降,将对联合创泰的经营业 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重要产品线的授权取消或不能续约的风险

由于具有较强研发能力及领先生产工艺的高端电子元器件的原厂数量少、供 应市场份额集中,但产品型号众多、下游应用市场广泛多变,因此电子元器件原 厂一般专注研发、生产,将有限的销售力量集中服务于少数战略性大客户,其余 的销售主要依靠专业的分销商来完成,因此能否取得原厂优质产品线的授权对于 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的业务发展至关重要。

联合创泰已经与多家国际国内知名电子元器件生产商建立了良好、稳定的业 务合作关系,成为联接上下游需求的重要纽带。若未来联合创泰的服务支持能力 无法满足上游原厂的要求或业务发展速度无法跟进原厂业务发展速度,存在未来 无法持续取得重要/新增产品线的原厂授权或已有产品线授权被取消的风险,可 能对联合创泰的业务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重要供应商和客户集中度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的供应商和客户的集中度较高。2019 年及 2020 年,联 合创泰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2.40%和 98.67% 。 2019 年及 2020 年,联合创泰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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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1%和 90.19% 。

由于高端电子元器件的生产需要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及领先的生产工艺,原 厂数量较少、市场份额集中,且联合创泰和重要供应商保持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所以联合创泰的供应商较集中。同时,由于联合创泰代理的电子元器件主要应用 于云服务和数据中心、移动通讯等领域,而我国互联网云服务商及 ODM 厂商的 集中度较高,导致了联合创泰下游客户的集中度也较高。

若未来联合创泰与重要供应商或重要客户不再合作,将对联合创泰的经营业 绩产生重大影响。

(七)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联合创泰核心产品为数据存储器、主控芯片等 IC 产品,其因市场供给量和 需求量的增减交替而呈现价格周期性波动的特点。新兴应用领域的出现会刺激下 游市场需求的迅速扩张,而在供给端原厂通常在需求上行周期有较强扩充产能的 意愿,在需求下行周期则通过降价来清理库存,进而导致 IC 产品价格呈现涨跌 循环。

故未来联合创泰的主要产品价格可能会有所波动,如遇市场有较大变化,联 合创泰盈利状况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八)存货风险

1 、存货短缺风险

受电子元器件生产厂商的产能及营销策略等诸多因素影响,电子元器件产品 的市场供求关系经常发生变化,如果联合创泰无法取得足够的配额并及时地采购 足够数量的电子元器件产品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则客户可能将转向其他渠道或其 他品牌产品,从而影响联合创泰未来业绩。

2 、存货保管风险

作为电子元器件分销商,联合创泰的主要资产之一为库存的电子元器件产品。 由于电子元器件产品的运输、仓储要求较高,如果联合创泰所采购的电子元器件 产品在运输、仓储过程中出现损坏、遗失的情况,将对联合创泰的经营业绩造成 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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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存货跌价风险

联合创泰通过多年在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深耕,与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 系,积累了即时的存货管理经验,对于大部分客户,联合创泰按客户需求进行采 购并供货。因此,联合创泰存货周转情况较好,存货跌价风险较低。

联合创泰基于现有客户的订单情况或未来生产需求计划,结合资金状况、交 期要求、对市场需求的判断及备货需要,制定采购计划。如果由于联合创泰商业 判断出现失误,未能及时应对上下游行业变化或其他难以预料的原因导致存货无 法顺利实现销售,且存货价格低于可变现净值,则该部分存货将需要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从而对其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资金风险

考虑到电子元器件分销商需要拥有大量的采购资金用于向上游原厂批量购 买产品并建立安全库存,同时上游原厂和下游客户之间付款期限存在差异,因此 代理分销商需要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资金管理能力和融资能力才能使业务运作 顺畅。

具体表现为,上游原厂的付款期限相对较短,多采用“先款后货”方式,一般 不设置账期;联合创泰根据合作期限、客户规模、信用情况、销售金额等情况, 给予下游客户月结 30 天至 90 天不等的账期,下游账期长于上游账期。上述行业 特性决定联合创泰的经营规模与其资金实力存在相关性。

随着联合创泰不断扩大业务规模,丰富业务条线,拓展业务领域,倘若未来 融资渠道受阻,联合创泰将面临一定的资金周转压力,在短期内对其日常经营及 偿债能力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十)汇率风险

联合创泰代理的产品主要来自境外电子元器件设计制造商,在经营过程中与 供应商的采购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同时,联合创泰销售亦主要通过美元结算, 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敞口。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则将对联合创泰 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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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人才流失风险

联合创泰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已形成稳定而富有开拓精神的管理团队 和经营团队。分销行业从业人员既需要熟悉电子元器件技术原理,又需要熟悉各 电子元器件应用领域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行业规则和企业状况的管理技巧。 联合创泰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并采取相关措施激励稳定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通 过内部培养机制锻炼培育人才,保证联合创泰人才队伍的稳定,避免人才流失, 为自身持续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企业之间对人才的争夺将 更加激烈,未来联合创泰若不能持续保持对上述人才的吸引力,则依然将面临人 才流失的风险,对联合创泰的经营和业务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三、与上市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上市公司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联合创泰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鉴于上市公司与标 的公司原有主营业务存在较大差异,且上市公司不具备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经 营经验,因此未来联合创泰仍将保持其经营实体存续并在其原管理团队管理下运 营。上市公司需要与联合创泰在企业文化、团队管理、技术研发、销售渠道及客 户资源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融合,上述整合过程中仍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上市公司与联合创泰在业务及人员等方面的整合效果 未达预期,可能会影响联合创泰的生产经营,进而对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造成 不利影响。

(二)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双方确定的交易价格较联合创泰账面净资产增值幅度较高。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次交易支付的成 本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将计入本次交易完成后合并报表 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做摊销处理,但需 在未来每年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本次交易完成后,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联合创泰合并口径净资产为基础计 算,上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形成约 12.24 亿元的商誉,最终商誉金额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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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于合并日联合创泰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如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市场行情或客户需求波动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导致标 的公司经营情况的恶化,从而导致商誉减值的风险。

(三)资产负债率及财务费用上升风险

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公司负债规模较小,资产负债率(合并)为 9.39%, 公司偿债压力较小。本次交易拟采用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标的资产,且交易涉及 金额较大,公司未来如通过债务融资方式筹集交易款项则会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 大幅提高,财务费用亦将大幅上升。公司面临资产负债率及财务费用上升的风险。

(四)标的资产估值较高风险

本次交易对拟购买的标的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以收益法 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以 2020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采用 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 账面净
资产
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 增减值 增值率
%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评估方法选择
联合创泰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
33,706.85 36,958.56 169,500.00 收益法 135,793.15 402.87%

本次交易,联合创泰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3,706.85 万元,评估后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69,500.00 万元,增值额为 135,793.15 万元,增值率为 402.87%,评估增值较高。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充 分考虑了市场、行业及联合创泰自身的实际情况,审慎合理选择和计算相关参数, 但由于收益法基于一系列假设并基于对未来的预测,如未来情况出现预期之外的 较大变化,可能导致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东 利益造成损害。

(五)标的公司经营模式带来的风险

标的公司是专业的电子元器件产品授权分销商,主要通过在获得原厂的销售 代理授权后将产品销售给下游客户并同时为上下游提供全流程的供应链服务,以 实现业务收入和利润。虽然标的公司也为客户提供配套辅助类技术支持服务,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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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可以单独核算的技术增值服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计划保持标的 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无对标的公司开拓基础研发、产品研发、构建自主研发 模式的发展规划,预计未来也不会产生单独的技术服务收入,标的公司面临未来 主要盈利仍来源于分销产品价差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一)股市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波动与多种因素有关,包括公司发展前景,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 心理预期、金融政策调控等。本次交易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 股票价格波动会给投资者带来风险。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选择。

(二)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2020 年初以来,国内外先后爆发了新冠病毒疫情。虽然现阶段国内疫情已 经得到控制,经济活动全面恢复,社会生产经营有序开展,但海外疫情形势仍较 为严峻,对于全球经济将造成较大挑战。由于电子元器件制造行业及下游的云服 务和数据中心、电子产品制造行业产业链遍及全球,疫情对电子元器件的供应、 需求均造成了一定影响,进而会对电子元器件的分销领域造成影响。

因此,如果新冠疫情继续处于全球大流行的状态,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存 在受疫情发展和经济形势影响而出现波动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 影响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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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 、原有业务竞争日益激烈,公司需要新的业务增长点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新型、高效节能洗衣机减速离合器研发、生产、销售,先 后配套海尔、美的以及海信等洗衣机整机厂商。近年来,受国内经济增速下滑、 消费低迷、洗衣机市场增长动力不足影响,洗衣机减速离合器市场竞争愈发激烈。 虽然公司的产品属于中高端,受专利保护,且下游洗衣机整机客户信赖度较高, 但公司的核心产品双动力减速离合器已处于专利保护的末期,公司中高端产品毛 利率仍有下滑的风险。

在公司传统主营业务市场竞争加剧难以实现重大突破的情况下,为切实保护 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优化公司现有的业务结构和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亦在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实现业务的转型。

上市公司看好半导体行业的发展前景,自 2020 年以来,公司及子公司参股 了多家半导体公司,涉及设计、封测、设备等半导体行业多种环节。虽然在被投 资企业中持股比例较低,但通过上述对外投资,上市公司进一步加深了对半导体 产业链的认识和了解。因此,在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前,公司就已在考虑未来向半 导体行业转型,一方面对投资标的由参股型投资转变为控股型投资,另一方面加 大对半导体行业产业链不同环节的投资。

标的公司所在的电子元器件产业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其上下游 产业的蓬勃发展带动了 IC 产业全产业链的高速增长,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具有 广阔的市场前景,市场潜力较大。

公司拟以本次重组为突破口切入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快速获得目标分销企 业的产品线、客户群及管理人才,契合公司向半导体行业转型的构想。

2 、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市场空间广阔,未来发展潜力较大

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直接销售的产品是电子元器件,因此电子行业的整体产值 规模和成长速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成长空间。在整个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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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产业链中,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作为连接上下游的重要纽带,在上下游供需匹 配、集中采购、账期支持、库存缓冲、增值服务以及上下游信息沟通等方面发挥 较大作用。

1 )国家产业政策支持

电子元器件产业是现代经济的基础产业,一直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 持。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电子元器件相关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推动 作用越来越明显,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国家相关部委为了支持电 子元器件相关行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促进下游行业消费、规范行业管理以及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相继出台了《中国制造 2025》、《信息产业发展指南》、《“十 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十三五”先进制造技术领域科技创机 关报专项规划》、《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等多项政策。国家 产业政策对电子元器件发展的支持,将对电子元器件整体产业发展及其中分销领 域的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2020 年 3 月 4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要加快 5G 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基建)包 括特高压、新能源汽车充电桩、5G 基站建设、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物联网、 工业互联网和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而数字经济、新基建的核心 支撑硬件即为存储芯片、计算芯片为代表的半导体产业。因此 IC 行业发展空间 巨大、市场前景广阔,这也势必会对带动 IC 产业全产业链的高速增长,电子元 器件分销行业将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2 )电子元器件应用领域快速发展

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属于电子元器件行业的配套行业,因此电子元器件分销 行业受限于电子行业的整体产值规模和成长速度。随着电子元器件逐渐深入 5G、 AI、汽车电子、物联网等各大关键领域,5G 网络的建设、人工智能的应用与产 品升级、工业 4.0 的驱动与自动化加速、智能终端的技术创新以及自动驾驶都将 创造新的电子元器件需求。在海量数据呈爆发式增长的背景下,数据存储、处理 速度和传输速度都对终端硬件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边缘计算、新型存储和高速处 理将全面呈现,以满足实时性、降低带宽和隐私保护等需求。所以电子元器件市 场前景越来越广阔,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市场规模也将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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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家政策鼓励上市公司开展市场化并购重组,为公司转型发展创造了有 利条件

近年来,国务院、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继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企 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组管理办法》、《26 号准则(2018 年修订)》等一系列政策和规章文件,鼓励支持上市公司进行市场 化并购重组,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的主渠道作用,拓宽并购 融资渠道,破除市场壁垒和行业分割。在传统主营业务发展出现瓶颈、转型升级 的愿望和需求较为迫切的情况下,公司将抓住这一有利的政策机遇,充分利用上 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并购融资功能,实现公司的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 、为上市公司提供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在原有业务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为了增加新的业务 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而进行的交易。通过本次交易,具有较强竞争力、 发展前景广阔的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将注入上市公司,从而为公司提供新的业务 增长点,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标的公司所在的电子元器件分销领域具有广阔的发 展前景,电子信息产业和半导体产业均是国家大力支持的产业。本次交易后,公 司将快速切入高科技产业领域,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和增强公司的 发展潜力。

2 、提升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增强未来盈利能力

标的公司凭借其优质的代理厂商资源、高质量的客户资源以及丰富的行业经 验,在国内竞争激烈的电子分销领域中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和较高市场地位。通过 本次交易,联合创泰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将进一步拓宽业务领域,为公司带来稳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上市公司的盈利能 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助于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 、注入差异化优质资产,快速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联合创泰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盈利能力更强的 差异化资产将注入上市公司,在原有业务发展较为缓慢的背景下,为上市公司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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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业绩增长点。

联合创泰是专业的电子元器件产品授权分销商,拥有优质的原厂代理资质和 客户资源,凭借其专业化的团队、先进的电子产品线、良好的上下游分销渠道及 标准化的作业流程形成了在电子元器件分销领域的核心竞争力,能够为客户提供 优质的采购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拓展能力。联合创泰以核心元器件为主,拥有 全球前三家全产业存储器供应商之一的 SK 海力士、全球著名主控芯片品牌 MTK、 国内存储控制芯片领头厂商兆易创新(GigaDevice)等多家原厂的授权代理权; 经过团队近年来的市场拓展,联合创泰与阿里巴巴、中霸集团、字节跳动、华勤 通讯、百度等多家行业内知名厂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尤其在存储芯片领域, 联合创泰实现了对中国核心互联网企业的覆盖。

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发展迅速且具有一定的进入壁垒,优质供应商资源及大 型客户资源已基本被现有代理分销商占据,若公司采取自行投资的方式进入,则 存在较大的市场进入难度和较长时间的初始经营风险。本次差异化的优质资产注 入,公司能够快速进入发展迅速的行业,并取得较为领先的市场地位,有利于公 司快速拓展新业务,全面提升上市公司在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如下: 1 、上市公司

2021 年 1 月 28 日,聚隆科技与交易对方签署本次重组《重大资产重组框架 协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重大 资产购买预案》等议案。

2021年2月8日,聚隆科技与交易对方签署《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 承诺及补偿协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等议案。

2021 年 3 月 19 日,聚隆科技与交易对方签署《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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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同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重大资 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议案。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二次修订稿)》等议案。

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三次修订稿)》等议案。

2021 年5 月31 日,公司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 次交易相关议案。

2022 年1 月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决定对本次交易涉及文件引用相关数据进行同步更正。

2 、交易对方

2021 年 1 月 28 日,英唐创泰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本次交易 的相关议案。

2021 年 2 月 8 日,英唐创泰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本次交易 的相关议案。

2021 年 3 月 19 日,英唐创泰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本次交易 的相关议案。

3、其他审批或备案程序

2021 年6 月25 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 知书》(皖发改外资备[2021]42 号)。

2021 年6 月25 日,安徽省商务厅出具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 证第N340020210011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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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无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聚隆科技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英唐创泰持有的联合创泰 100%股份,本 次交易完成后,联合创泰将成为聚隆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一)本次交易评估及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联合创泰 100%股份。天健华辰对交易标的资产采用资 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 结论。根据天健华辰出具的华辰评报字(2021)第 0007 号《评估报告》,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联合创泰母公司口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33,706.85 万元,评估 值 169,500.00 万元,评估增值 135,793.15 万元,增值率为 402.87%。参考上述评 估价值,经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公司 100%股份的交易作价 为 160,160.00 万元。

另外,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对标的公司或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 增资,增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2 亿元。

(二)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

1、交易双方同意,交易对价按照以下流程支付:

(1)上市公司应当在《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后三十(30)个工作 日内提交为进行本次交易所需的境外投资批准或备案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发改部 门及商务部门的境外投资审批或备案)(“境外投资审批”)的相关申请,并将其 取得的境外投资审批申请回执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向转让方提供。英唐创泰 及标的公司应当就上市公司办理上述境外投资审批申请予以配合,并在上市公司 提交境外投资审批申请前配合提供上市公司及境外投资审批部门所需的相关信 息及资料。境外投资批准或备案程序完成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 同配合向银行提交办理银行业务登记手续(“银行业务登记”)的相关申请,并取 得银行的业务受理回执(如适用);

(2)在下述 2 约定的先决条件满足或被上市公司书面豁免之日起十(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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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应向共管账户支付人民币拾伍亿元(RMB1,500,000,000) 整(“第一期交易价款”),并向转让方提供证明上市公司已经完成向共管账户支 付第一期交易价款的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

(3)在交割日完成交割后,上市公司和转让方应共同将共管账户中的第一 期交易价款于交割日当日释放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但如由于交割手续办理 完毕后,双方未能在共管账户银行要求时限内提交款项释放指令的,或因共管账 户银行内部审核流程未能在交割日当日释放该笔款项的,双方同意将第一期交易 价款的释放顺延至交割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4)上市公司应当在本次交易交割之日起 180 日内向转让方另行书面指定 的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壹亿零壹佰陆拾万元(RMB101,600,000)整(“第二期交 易价款”),并向转让方提供证明上市公司已经完成第二期交易价款支付义务的银 行划款凭证复印件。

上市公司应将转让方应得的第一期交易价款按照约定汇入共管账户。上市公 司应将转让方应得的第二期交易价款按照约定汇入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转让方 应确保其指定用于接收第二期交易价款的收款账户为其合法拥有的银行账户。

2、下述条件在上市公司向共管账户支付第一期交易价款前均应得到满足或 被上市公司书面豁免:

(1)《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已妥善签署、生效并持续有效;

(2)境外投资审批程序均已办理完毕;

(3)任何政府部门均未制定、颁布、实施或通过会导致《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所拟定的交易不合法或以其他方式限制或禁止《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所拟定的交易的任何法律或政府命令;

(4)标的公司主要人员(标的公司主要人员名单请见《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附件一)与标的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已签订不少于 5 年的固定期限劳 动合同及竞业限制协议;

(5)标的公司的董事会已通过了相关决议,批准标的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履 行本次交易,且相关决议已经递交上市公司;

(6)无任何单独或合计具有或合理预期对标的公司及/或本次交易可能具有 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动、事件、影响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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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英唐创泰、黄泽伟及彭红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作出的陈述与 保证在《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签署日和在第一期交易价款支付至共管账户之 当日均应在重大方面是真实、正确的和完整的,具有如同在第一期交易价款支付 至共管账户之当日作出的同等效力和效果,英唐创泰、黄泽伟及彭红于第一期交 易价款支付至共管账户之当日不存在违反《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承诺和约定 且因此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情形;

(8)上市公司和转让方已共同完成开设共管账户并就共管账户的共管机制 与共管账户开户银行共同签署资金监管协议。

英唐创泰、黄泽伟及彭红应在上市公司向共管账户支付第一期交易价款前向 上市公司提交上述先决条件均已满足的先决条件满足确认函及相关证明文件。

(三)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情况

1 、净利润

业绩承诺人承诺:就联合创泰于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经相关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应 在 2021 年度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在 2022 年度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在 2023 年度不低于人民币 4 亿元。

2 、应收账款

业绩承诺人承诺: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当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应收账款 (含应收账款融资,下同)账面价值应不超过 5.8 亿元人民币。

(四)业绩承诺补偿的方案

1 、净利润不达标的补偿

若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业绩承诺期内某年 度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累积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业绩承诺人所承诺净利润累 积数,则业绩承诺人每年因净利润不达标应补偿的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当期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内截至当期期末的全部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业 绩承诺期内截至当期期末的各年度内的全部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 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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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业绩补偿金额小于 0,按照 0 取值。 无论《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是否有相反约定,各方同意应当分别根据本条 约定的公式计算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当期补偿金额,并根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

2 、应收账款回款不达标的补偿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当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应不超过 5.8 亿元人民币;如果超过 5.8 亿元人民币,则双方应当按照以下约定进行处理: (1)如截止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当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应收账款账面 价值超过 5.8 亿元人民币,但标的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前,将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当日标的公司账面应收账款全部予以收回,则业绩承诺人无需向上市公司 承担补偿责任,且应当视为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指标达标;

(2)如截止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当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应收账款账面 价值超过 5.8 亿元人民币,标的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之当日仍未收回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当日标的公司全部账面应收账款,则交易对方应在 2024 年 3 月 31 日起 30 日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其他期限内,向标的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若交易对方未能足额向标的公司支付相应补偿的,黄泽伟、彭红应当共同且相互 连带的继续向标的公司支付相应补偿。

应收账款补偿款=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当日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5.8 亿元人 民币

为免疑义,《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所约定的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 收回情况以上市公司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所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的 应收账款专项审计报告(意见)的结果为准。

(五)减值补偿

在补偿期限届满时,上市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 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经减值测试,如标的资产期末 减值额>业绩承诺年度内已补偿现金总额,则交易对方应另行以现金方式对上市 公司进行补偿。若交易对方未能足额向标的公司支付相应补偿的,黄泽伟、彭红 应当共同且相互连带的继续向上市公司支付相应补偿。

另行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年度内已补偿现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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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承诺年度内已补偿现金总额包括业绩承诺事项累积已补偿金额和应收 账款事项累积已补偿金额。业绩承诺人所有应补偿金额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 易作价为限。

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测试时应排除补偿测算期间内的股东增资、接受赠与以 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为避免歧义,在标的公司达成业绩承诺的情况下,上市公司不应依据本条之 约定要求业绩承诺人进行补偿。

(六)补偿的实施

各业绩承诺年度内,在上市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 15 日内,由上市 公司董事会按《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计算确定当年度全部应补偿金额并书面通 知业绩承诺人。业绩承诺人应在收到上市公司要求支付现金补偿的书面通知之日 起 30 日内或双方另行达成的其他期限内,将当年度全部应补偿金额一次性支付 至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业绩承诺人未按照本条款约定以及《业绩承诺及补 偿协议》约定及时支付当年度全部应补偿金额的,每迟延一天应承担该次应补偿 金额万分之一的迟延金。

(七)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拟购买资产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净资产的, 则盈利部分或因其他原因增加的净资产的相应部分归收购方享有。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拟购买资产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净资产的, 则亏损部分或因其他原因减少的净资产的相应部分由交易对方选择以下任一方 式进行补足:(1)在交割日后 60 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收购方或标的公司全额补足; 或(2)同意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的第二期交易价款中予以扣除。若交易对方选 择以现金方式支付该等补足金额,但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足额补足的,黄泽伟、彭 红应当共同且相互连带的继续向上市公司履行补足义务。

四、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以及本次交易资产的作价情况, 标的公司最近一年相关财务指标占交易前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期末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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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标的公司 上市公司 占比
资产总额与交易金额孰高 160,160.00
147,993.01

108.22%
资产净额与交易金额孰高 160,160.00
128,287.79

124.84%
营业收入 584,348.12
30,107.24

1940.89%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条的相关 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 方,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改选了公司董事会, 公司控股股东由刘翔先生变更为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刘 军、刘翔父子变更为张维先生。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变化,且本次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的重组上市。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 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无影响。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新型、高效节能洗衣机减速离合器研发、生 产、销售。近年来,受国内经济增速下滑、消费低迷、洗衣机市场增长动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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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洗衣机减速离合器市场竞争愈发激烈。标的公司所在的电子元器件产业受 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其上下游产业的蓬勃发展带动了 IC 产业全产业 链的高速增长,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市场潜力较大。

本次交易完成后,具有较强竞争力、发展前景广阔的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将 注入上市公司,从而为公司提供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快速获得目标分销企业的产品线、客户群及管理人才,逐步 成为领先的国际电子元器件分销企业。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充分把握我国半导体行业快速发展、电子元器件 下游需求量大幅增加的机遇,拓宽盈利来源,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可持续发 展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后续发展潜力,为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提供保证,符合上 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阅字(2021)0100003 号《备考审阅报告》 及众环 专字(2021)0101674 号《专项鉴证报告》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后的主要财 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元/股

单位:万元、元/股 单位:万元、元/股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交易前 交易后
(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
(备考)
资产总额 149,745.50 380,102.00 147,993.01 391,971.86
负债总额 14,067.20 221,847.74 16,781.09 248,769.7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5,678.30 158,254.26 131,211.92 143,202.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33,410.98 155,987.05 128,287.79 140,278.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 3.18 3.71 3.05 3.34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
(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
(备考)
营业收入 26,478.19 678,649.83 30,107.24 614,455.36
营业利润 7,382.50 14,518.67 6,901.15 21,284.41
利润总额 7,436.38 14,615.63 6,878.69 21,262.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37.54 11,480.52 6,460.53 18,46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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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每股收益 0.15 0.27 0.15 0.44

注:上市公司 2020 年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019 年每股净资产及基本每股收 益数据已按转增后总股本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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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Shannon Semiconductor Technology Co.,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300475.SZ
证券简称 香农芯创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
注册资本 42,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李小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00153442926M
成立日期 1998年9月16日
邮政编码 242300
联系电话 0563-4186119
传真 0563-4186119
公司网站 http:// www.ahjlcd.com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家用电器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公司设立

聚隆科技系由安徽聚隆机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 2011 年 10 月 28 日聚隆机械股东会以及 2011 年 11 月 16 日发行人创立大 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聚隆机械原股东作为发起人,以聚隆机械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 240,728,564.19 元,按 1:0.6231 的比例 折为股份公司发起人股本 15,000.00 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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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为 15,000.00 万元。公司股东按原出资比例持有聚隆科技的股份。

2011 年 11 月 10 日,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发起人上述出资情况进 行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1)112 号《验资报告》。

2011 年 11 月 18 日,发行人在宣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并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 342502000006854。

聚隆科技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刘翔 5,494.4954 36.63
2 刘军 3,967.6129 26.45
3 田三红 750.0000 5.00
4 武汉长江富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50.0000 5.00
5 上海澄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750.0000 5.00
6 张芜宁 676.2237 4.51
7 宁国汇智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447.6998 2.98
8 周郁民 388.4636 2.59
9 孔德有 280.2774 1.87
10 叶挺 216.6782 1.44
11 方明江 215.7537 1.44
12 章武 207.8345 1.39
13 周国祥 184.6634 1.23
14 刘宗军 154.1271 1.03
15 邵文潮 154.1271 1.03
16 潘鲁敏 154.1271 1.03
17 柳洁 95.3733 0.63
18 阮懿威 74.9992 0.50
19 戴旭平 25.6877 0.17
20 吴东宁 11.8559 0.08
合计 15,000.00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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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聚隆科技设立后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48 号)核准,聚隆科技于 2015 年 6 月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发行价格 8.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4,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 40,469.67 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聚隆科技增加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增 加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

2015 年 6 月 5 日,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5)010040 号 验资报告。

2015 年 8 月 6 日,聚隆科技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宣 城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2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的股本变更

1201911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9 年 9 月 17 日,聚隆科技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2019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20,0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共计 10,000.00 万股,并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实施完毕,实施后聚隆科技总股本由 20,000.00 万 股增至 30,000.00 万股。

2019 年 11 月 19 日,聚隆科技在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 记。

220209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20 年 5 月 12 日,聚隆科技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 2019 年年末总股本 30,00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4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并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实施完毕,实施后聚隆科技总股本由 30,000.00

66

万股增至 42,000.00 万股。

2020 年 9 月 29 日,聚隆科技在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三)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 2021 年6 月30 日 ,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刘翔 8,653.8304 20.60
2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67.6067 11.83
3 刘军 4,346.5253 10.35
4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59.3603 9.43
5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3,823.3133 9.10
6 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
2,173.9196 5.18
7 上海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呈瑞和兴4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40.0000 2.00
8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11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80.0000 1.86
9 张芜宁 759.5100 1.81
10 JPMORGAN CHASE BANK,NATIONAL
ASSOCIATION
708.0355 1.69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2019 年 5 月 16 日,领泰基石的一致行动人与宁国汇智项目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及其他合计 20 名自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领泰基石的一致行动人合计 受让聚隆科技 26.43%的股份。

2019 年 7 月 29 日,领泰基石向除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外的上市公司所 有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2019 年 8 月 30 日,本次要约收购涉及股份完成过户 后,领泰基石持有公司聚隆科技 8.10%的股份,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34.53%。

2019 年 9 月 5 日-9 月 6 日期间,领泰基石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

67

持公司 1%的股份,本次增持完成后,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 35.53% 的股份,超过刘军、刘翔父子 35.48%的持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改选了公司董事会, 改选后的七名董事中四名非独立董事均与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有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由刘翔先生变更为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刘 军、刘翔父子变更为张维先生。

上述控制权变更完成后,公司控制权未再发生变动。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次交易前, 上市公司 最近三年 不存在实施《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情形。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聚隆科技的控股股东为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其 持股比例为 35.53%。

公司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1 、领泰基石

企业名称 深圳市领泰基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福中三路1006号诺德金融中心35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
:张维)
成立日期 2018年2月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0FWUX8
认缴出资额 40,100万元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
经营期限 2018年2月9日至2028年2月8日

68

2 、领驰基石

企业名称 深圳市领驰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福中三路1006号诺德金融中心35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
:张维)
成立日期 2018年7月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83QA99
认缴出资额 30,010万元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
制项目);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
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
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
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
经营期限 2018年7月20日至2027年7月20日

3 、领汇基石

企业名称 深圳市领汇基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泉园路数字文化产业基地东塔裙楼3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
:张维)
成立日期 2018年6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6Q8R5R
认缴出资额 400,000万元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
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
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
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
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经营期限 2018年6月25日至2028年6月24日

4 、弘唯基石

企业名称 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B楼319-A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乌鲁木齐昆仑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陈延立)

69

成立日期 2013年11月1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00083653217K
认缴出资额 1,000万元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3年11月15日至2033年11月14日

弘唯基石系代表华盈基金签署相关协议,华盈基金系弘唯基石作为基金管理

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起设立的契约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 弘唯基石华盈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 SX8208
成立时间 2017-11-13
备案时间 2017-11-20
基金备案阶段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成立的基金
基金类型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币种 人民币现钞
基金管理人名称 芜湖弘唯基石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类型 受托管理
托管人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运作状态 正在运作

(二)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维先生通过领泰基石、领汇基石、领驰基石及弘唯 基石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35.53%股权,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关系图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如下:

70

==> picture [415 x 25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张维
100%
40.31%GP 61.54%GP 7.67% 10%GP 马鞍山南海基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98%GP
90% 49.96%
马鞍山神州基石股权投资 马鞍山北斗基石股权投资 马鞍山天枢基石股权投资 马鞍山睿铁企业管理合伙 乌鲁木齐和顺美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企业
41.70% 8.40% 5.17% 4.75% 2.66%
基石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GP
乌鲁木齐昆仑基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GP
深圳市领信基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GP GP GP GP
弘唯基石 领汇基石 领驰基石 领泰基石
5.18% 11.83% 9.43% 9.10%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六、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新型、高效节能洗衣机减速离合器研发、生产、销售,先后配 套海尔、美的以及海信等洗衣机整机厂商。公司主要产品是洗衣机减速离合器, 洗衣机减速离合器是全自动波轮式洗衣机(含双驱动洗衣机)的核心零部件,主 要作用是实现洗涤和漂洗时的低速旋转和脱水时的高速旋转,并执行脱水结束时 的刹车制动的动作。

报告期内,公司下设的控股子公司生产机器人 RV 减速器、谐波减速器,公 司产品的深度和广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同时,公司一直看好半导体行业的发展 前景,并参股了多家半导体行业公司。

本次重组前, 上市公司 最近三年 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2018-2020 年,上市公司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合计 149,745.50 147,993.01 148,512.41
负债合计 14,067.20 16,781.09 22,961.98
所有者权益 135,678.30 131,211.92 125,550.43

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133,410.98 128,287.79 122,101.56
利润表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26,478.19 30,107.24 30,656.30
营业利润 7,382.50 6,901.15 2,912.05
利润总额 7,436.38 6,878.69 2,973.95
净利润 5,786.37 5,350.49 2,341.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6,437.54 6,460.53 3,341.46
现金流量表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3,217.23 5,042.39 825.8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30.86 38,444.73 -14,311.32
主要财务指标 20201231
/2020 年度
20191231
/2019 年度
20181231
/2018 年度
合并资产负债率(%) 9.39 11.34 15.46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17.42 22.49 21.80
毛利率(%) 30.64 36.18 29.8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5 0.0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92 5.15 2.76

注:上市公司 2019 年、2020 年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2018 年、2019 年基本 每股收益数据已按转增后总股本做相应调整。

八、上市公司合法合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亦不存 在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72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 深圳市新联芯创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 为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限公司)。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新联芯创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
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泽伟
注册资本 59,2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91440300MA5DQYQQ0M
成立日期 2016年12月20日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的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电子
元器件、电子产品、计算机的销售;互联网技术服务;数码产品的技术开
发与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购销;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
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供应链管理服务;运输代理(不含航空客货运代理
服务和水路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二)历史沿革情况

1201612 月,英唐创泰成立

2016 年 12 月 20 日,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限公司由英唐智控、黄泽伟和 深圳市哲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申请设立,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 英唐创泰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1
2
3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英唐智控 5,100.00 51.00
黄泽伟 3,900.00 39.00
深圳市哲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10.00

73

合计 10,000.00 100.00

220181 月,英唐创泰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1 月 16 日,英唐创泰召开股东会并决议:同意英唐创泰股东深圳市 哲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的英唐创泰 10%股权(对应出资额 1,000 万元)转 让给彭红。同日,深圳市哲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彭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英唐创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英唐智控 5,100.00 51.00
2 黄泽伟 3,900.00 39.00
3 彭红 1,000.00 1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320204 月,英唐创泰第二次股权转让

2020 年 4 月 21 日,英唐创泰召开股东会并决议:同意英唐智控将持有的英 唐创泰 51%股权(对应出资额 5,100.00 万元)转让给彭红。同日,英唐智控与彭 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后,英唐创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彭红 6,100.00 61.00
2 黄泽伟 3,900.00 39.00
合计 10,000.00 100.00

420206 月,英唐创泰第三次股权转让暨第一次增资

2020 年 6 月 3 日,英唐创泰召开股东会并决议:同意彭红将持有的英唐创 泰合计 31%股权(对应出资额 3,100.00 万元)转让给黄泽伟,同意增加英唐创泰 注册资本至 59,2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深圳市新创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 货币方式认缴。2020 年 6 月 9 日,彭红与黄泽伟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英唐创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彭红 3,000.00 5.07

74

2 黄泽伟 7,000.00 11.82
3 深圳市新创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9,200.00 83.11
合计 59,2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英唐创泰股权结构未发生其他变动。

(三)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最近三年,英唐创泰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代理业务,是标的公司境内 业务的经营实体,对于采用人民币作为交易币种的销售、采购等业务,则由英唐 创泰于境内实施,同时英唐创泰为联合创泰提供业务服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联合创泰已设立境内子公司深圳创泰,作为标的公司新的境内业务经营实体,承 接英唐创泰的所有经营业务、资质和人员。

(四)股权结构和控制关系及主要股东情况

1 、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 ,英唐创泰的控股股东为深圳新创泰,实际控制人为 黄泽伟,英唐创泰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 picture [323 x 2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股东基本情况

1 )深圳市新创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深圳市新创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5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五路12号天安数码天祥大厦十一层
11C2B8
法定代表人 黄泽伟
注册资本 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91440300MA5G4L456P
成立日期 2020年4月9日
经营范围 信息、数字程控调度交换机的技术开发;互联网技术服务;数码产品的技
术开发与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计算机的销售;建筑材料、金属
材料的购销;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 黄泽伟持有70%股权,彭红持有30%股权

2 )黄泽伟

黄泽伟先生,198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研修班结业。2016 年 至今担任联合创泰董事,英唐创泰现任董事长、总经理 ,2021 年7 月起任香农 芯创联席董事长、董事 。

3 )彭红

彭红女士,1981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4 年至今历任联合创 泰事业部总监、副总裁、高级副总裁和总裁,联合创泰现任董事、总经理;英唐 创泰现任董事。

(五)主要财务数据

英唐创泰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合计 194,384.06 9,798.78
负债合计 141,436.84 4,822.76
所有者权益 52,947.22 4,976.02
利润表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35,093.39 15,568.90
利润总额 -5,200.30 30.52
净利润 -6,128.80 35.98

注:2019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审计,2020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6

(六)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 ,英唐创泰除持有联合创泰股权外,还拥有一家全资 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新联芯创科技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UNCT Technology Co., Limited
公司注册证书编号 No.2715273
登记证号 69567154-000-06-21-4
董事 黄泽伟、彭红
注册资本 637,000美元
成立日期 2018年6月28日
注册地址 香港湾仔骆克道300号浙江兴业大厦12楼A室
主营业务 电子元器件分销代理业务
股本结构 英唐创泰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 , 新联芯创香港 仍存在部分业务, 新联芯创香港 及其 实际控制人黄泽伟出具承诺:“在本次重组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割之日起 6 个月 内,本人/本公司确保将本公司所有业务、资质交由标的公司或标的公司子公司 承接,本公司将不再保留任何实际经营之业务,也不再保留任何与经营业务有关 的资质及人员。如果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并造成上市公司、投资者 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因此受到的全部 损失。”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联芯创香港已不保留任何实际经营之业务及相关资 质、人员。

(七)简要财务报表

1 、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流动资产 85,144.71
非流动资产 109,239.35
资产总计 194,384.06

77

流动负债 52,636.84
非流动负债 88,800.00
负债总额 141,436.84
所有者权益 52,947.22

2 、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135,093.39
营业利润 -5,180.55
净利润 -6,128.80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英唐创泰, 本次交易前,英唐创泰 与上市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次交易前 ,交易对方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处罚、涉及诉讼 或仲裁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 ,本次交易对方及其主要 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 亦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根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 ,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 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 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情况。

78

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文) 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 Ufct Technology Co.,Limited
企业性质 私人公司
注册日期 2013年11月14日
公司注册证书编号 1996437
登记证号 62335461-000-11-21-7
注册地址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99-105号大新人寿大厦5楼
股本 500万港币

(二)历史沿革

1 、设立情况

2013 年 11 月 14 日,联合创泰在香港注册成立,其商业登记证号码为 1996437; 联合创泰设立时的名称为香港联胜有限公司(Hong Kong Winner Team Limited); 联合创泰设立时的注册股本为普通股 10,000 股,每股面值为 1.00 港元,各类股 份的总面值合计 10,000.00 港元。创办成员刘淑儿(LIU SHU ER)承购普通股 10,000 股,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有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刘淑儿 10,000 100.00

2 、历次增资、股权转让情况

120151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1 月 13 日,刘淑儿将其持有的 10,000 股普通股转让 9,600 股予深 圳市联合利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合利丰”),400 股予张绮 微(CHEUNG,Yee Mei),即深圳联合利丰与张绮微成为联合创泰股东,持股情 况如下:

79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有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深圳联合利丰 9,600 96.00
2 张绮微 400 4.00
合计 10,000 100.00

22016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1 月 21 日,深圳联合利丰将其持有的 9,600 股普通股转让予联合利 丰(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利丰”),即香港联合利丰与张绮微为 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有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香港联合利丰 9,600 96.00
2 张绮微 400 4.00
合计 10,000 100.00

320161 月,第一次增配及发行新股

2016 年 1 月 22 日,联合创泰增配普通股 4,990,000 股,款额为 4,990,000 港 元;张绮微获配 199,600 股,香港联合利丰获配 4,790,400 股。联合创泰的已发 行股份为 5,000,000 股普通股,总款额为 5,000,000 港元,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有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香港联合利丰 4,800,000 96.00
2 张绮微 200,000 4.00
合计 5,000,000 100.00

4201612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12 月 20 日,香港联合利丰将其持有的 4,800,000 股普通股转让 4,550,000 股予黄泽伟;同日,张绮微将其持有的 200,000 股普通股转让予黄泽伟, 即香港联合利丰与黄泽伟成为联合创泰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联合创泰持 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持有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黄泽伟 4,750,000 95.00
2 香港联合利丰 250,000 5.00
合计 5,000,000 100.00

80

520171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1 月 23 日,英唐智控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收购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 48.45%股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孙公司华商 龙控股以 4,845 万元港币受让黄泽伟持有的联合创泰 48.45%的股权。

2017 年 1 月 24 日,黄泽伟将其持有的 4,750,000 股普通股转让 2,422,500 股 予华商龙控股,475,000 股予徐泽林,即华商龙控股、黄泽伟、徐泽林与香港联 合利丰成为联合创泰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联合创泰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有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华商龙控股 2,422,500 48.45
2 黄泽伟 1,852,500 37.05
3 徐泽林 475,000 9.50
4 香港联合利丰 250,000 5.00
合计 5,000,000 100.00

6201711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11 月 28 日,香港联合利丰将其持有的 250,000 股普通股转让予黄泽 伟。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联合创泰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有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华商龙控股 2,422,500 48.45
2 黄泽伟 2,102,500 42.05
3 徐泽林 475,000 9.50
合计 5,000,000 100.00

720184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8 年 3 月 16 日,英唐智控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收购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 31.55%股权的议案》,同意华商龙控股以 23,950 万元受让黄泽伟持有的联合创泰 22.05%的股权,以 7,600 万元受让徐泽林持有的 联合创泰 9.5%的股权。

2018 年 4 月 19 日,黄泽伟将其持有的联合创泰 1,102,500 股普通股转让予 华商龙控股;同日,徐泽林将其持有的 475,000 股普通股转让予华商龙控股。本 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联合创泰持股情况如下:

81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有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华商龙控股 4,000,000 80.00
2 黄泽伟 1,000,000 20.00
合计 5,000,000 100.00

820201 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7 月 15 日,英唐智控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收购联合创泰 20%股权的议案》,同意华商龙控股以人民币 46,000 万元受 让黄泽伟先生持有联合创泰 20%的股权。

2020 年 1 月 15 日,黄泽伟将其持有的联合创泰 1,000,000 股普通股转让予 华商龙控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联合创泰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有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华商龙控股 5,0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0 100.00

920209 月,第八次股权转让

2020 年 4 月 24 日,英唐创泰股东会作出了同意现金收购联合创泰 100%股 权的决议。同日,英唐智控与英唐创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2020 年 4 月 24 日和 5 月 6 日,英唐智控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和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 年 5 月 22 日,英唐智控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将其持有的联合创泰 100%股权转让给 英唐创泰,交易价格为 148,000.00 万元,英唐创泰以现金方式支付全部交易对价。

2020 年 6 月 2 日,英唐智控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重大资产出售相关议案。

2020 年 9 月 23 日,英唐智控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82

2020 年 9 月 29 日,英唐智控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对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进行确认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15 日,英唐智控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 述议案。

2020 年 9 月 24 日,华商龙控股将持有的联合创泰 5,000,000 股普通股转让 予英唐创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联合创泰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有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英唐创泰 5,0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0 100.00

(10)2021 年6 月,第九次股权转让

2021 年5 月31 日,上市公司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2021 年6 月30 日,英唐创泰将持有的联合创泰5,000,000 股普通股转让予上市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联合创泰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有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香农芯创(曾用名聚隆科技) 5,0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0 100.00

3 、交易标的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 ,联合创泰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

1 、联合创泰股权结构图

本次交易前 ,联合创泰控股股东为英唐创泰,实际控制人为黄泽伟,联合创 泰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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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

本次交易前 ,联合创泰的公司章程中未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股权转让约定前置 条件。

  • 3 、联合创泰原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

本次重组完成后,联合创泰业务独立运营,上市公司充分尊重联合创泰的经 营自主权。

4 、不存在影响联合创泰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如让渡经营管理权、收 益权等)

根据标的公司出具的承诺, 本次交易前 ,不存在影响联合创泰独立性的协议 或其他安排。

(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联合创泰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代理业务,凭借其专业化的团队、标准化 的作业流程、良好的上下游分销渠道及先进的电子产品线,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联合创泰以核心元器件为主,代理的核心产品包括 SK 海力士的数据存储器 和联发科的主控芯片等。依托于上游的原厂资源,联合创泰在云服务领域深入发 展,目前客户主要系阿里巴巴、中霸集团、字节跳动和华勤通讯等互联网云服务

84

商和国内大型 ODM 企业。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主营业务突出,未发生重大变化。

(五)最近两年利润分配情况

最近两年,联合创泰均未进行利润分配。

(六)下属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 ,联合创泰拥有一家全资子公司、一家控股子公司, 其子公司深圳创泰拥有两家分公司。

1 、全资子公司

企业名称 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泽伟
成立日期 2020年7月6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9GMX3H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 长期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人工智
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
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
品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销售代理;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供应链管理服务;
运输代理(不含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和水路运输代理);物联网应用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股本结构 联合创泰持有其100%股权

2 、分公司

联合创泰的子公司深圳创泰拥有两家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 )北京分公司

85

企业名称 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负责人 斯海龙
成立日期 2021年1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228MA01YNKK7D
住所 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宁村西顺街48号-29
营业期限 长期
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销售电子产品、元件和器件、
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
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 )上海分公司

企业名称 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负责人 李伟
成立日期 2021年2月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HHE6E83
住所 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堡镇南路58号34幢B区2楼205-4室
营业期限 长期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电子、物联网、集成电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软
件开发(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数据处理服务;机电设备、电
子元器件、电子产品、计算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硬件的销售;国
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3 、控股子公司

企业名称 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彭红
成立日期 2020年8月5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GB4JN0Q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营业期限 长期

86

一般经营项目是: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人工智 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 经营范围 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 品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销售代理;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 无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 联合创泰持有其 55%股权,北京忆芯科技有 股本结构 限公司持有其 30%股权,深圳市观滔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 15%股权。

(七)标的公司员工情况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共有员工64 人 ,员工专业 结构、受教育程度及年龄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类别 员工人数(人) 占比
专业结构 管理人员 14 21.88%
营销人员 18 28.13%
运营人员 17 26.56%
技术人员 3 4.69%
行政财务人员 12 18.75%
合计 64 100.00%
受教育程度 硕士研究生 4 6.25%
本科 33 51.56%
大专 18 28.13%
其他 9 14.06%
合计 64 100.00%
年龄区间 30岁以下 14 21.88%
30~39岁 32 50.00%
40~49岁 16 25.00%
50岁及以上 2 3.13%
合计 64 100.00%

(八)标的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简历

董事:黄泽伟先生,198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北京大学研修班结业。 2016 年至今担任联合创泰董事,英唐创泰现任董事长、总经理 ,2021 年7 月起 任香农芯创联席董事长、董事 。

87

董事、总经理:彭红女士,198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自 2008 年进入电子分销领域,2014 年至今历任联合创泰事业部总监、副总裁、高级副 总裁和总裁,联合创泰现任董事、总经理;英唐创泰现任董事。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苏泽晶先生,1983 年6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管理学学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 院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中国联通江门分公司、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 司、基石资本任财务部总经理。2021 年7 月起任联合创泰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以及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事业部总经理:李伟先生,1978 年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4 年11 月起先后就职于大联大商贸有限公司、泰景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晨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泰凌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慧国上海软件科技 有限公司。2016 年12 月至今任联合创泰事业部总经理。

产品营销部总经理:孙勇先生,1978 年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 2001 年2 月起先后就职于华容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信赖电子(上海)有限 公司、上海亚进晨熙电子有限公司、大联大控股旗下品佳集团。2016 年5 月至 今任联合创泰产品营销部总经理。

二、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1 、资产概况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审字(2021)0101237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联合创泰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12月31日,联合创泰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12月31日,联合创泰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12月31日,联合创泰的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3,865.70 16.27%
应收账款 10,624.08 12.47%
应收款项融资 11,851.33 13.91%
预付款项 2,595.03 3.05%
其他应收款 6,269.66 7.36%

88

存货 40,000.91 46.95%
合计 85,206.71 100.00%

2 、房屋建筑物及土地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 ,联合创泰未拥有房屋建筑物及土地。

3 、主要机器、电子设备及运输工具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联合创泰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成新率 是否抵押
电子设备 9.90 1.99 20.06%
其他设备 - - -
合计 9.90 1.99 20.06% -

注:固定资产成新率=(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100%,下同。

4 、专利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 ,联合创泰未拥有任何专利,亦未曾递交任何专利申 请。

5 、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 ,联合创泰未拥有任何软件著作权。

(二)主要负债、或有负债情况

1 、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联合创泰负债总额为 47,620.54 万元,主要为短期 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和合同负债等流动负债。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3,142.84 6.60%
应付票据 6,553.61 13.76%
应付账款 22,673.70 47.61%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1,421.18 2.98%

89

应付职工薪酬 282.77 0.59%
应交税费 2,531.67 5.32%
其他应付款 11,014.77 23.13%
流动负债合计 47,620.54 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47,620.54 100.00%

2 、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 ,联合创泰不存在或有负债。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 ,联合创泰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三、最近十二个月内所进行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 联合创泰最近十二个月内不涉及重大资产收购及出 售事项。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进行的增资、股权转让和改制涉及的相关 作价及其评估

90

截至2021 年6 月30 日, 联合创泰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涉及增资和改制的情况。

(一)除本次交易,联合创泰股权最近三年股权转让情况

日期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
(万股)
价格
(万元)
转让价格 作价依据 履行程序情况
2018-04-19 黄泽伟 华商龙
控股
110.25 23,950 217.23元/股 交易双方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并经充
分协商后确定的交易作价。
2018年3月,英唐智控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全资孙公司华商龙控股收
购联合创泰31.55%股份的议案,该交易无需
提交英唐智控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转让
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不存在纠纷和异议。
徐泽林 华商龙
控股
47.50 7,600 160元/股
2020-01-15 黄泽伟 华商龙
控股
100.00 46,000 460元/股 交易双方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并经充
分协商后确定的交易作价。
2019年7月,英唐智控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全资孙公司华商龙控
股收购黄泽伟先生持有的联合创泰剩余20%
股份的议案,该交易无需提交英唐智控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股权转让履行了相应的法律
程序,不存在纠纷和异议。
2020-09-24 华商龙
控股
英唐创
500.00 148,000 296元/股 交易双方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并经充
分协商后确定的交易作价。
2020年4月,英唐创泰股东会作出了同意现
金收购联合创泰100%股份的决议。
2020年4月和5月,英唐智控分别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英唐智控向英
唐创泰以现金方式出售联合创泰100%股份
的相关议案。
2020年6月2日,英唐智控召开2020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0年9月,英唐智控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英唐智控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

91

日期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权
(万股)
价格
(万元)
转让价格 作价依据 履行程序情况
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议案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2020年10月15日,英唐智控召开2020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股权转让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不存
在纠纷和异议。

92

2018 年 1 月至 2021 年6 月30 日期间 ,联合创泰发生股权转让及股东变更 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84 月,黄泽伟和徐泽林转让股权

1 )本次股权转让概况

2018 年 4 月,黄泽伟将持有联合创泰 2,102,500 股普通股转让 1,102,500 股 普通股予华商龙控股,转让价格为 23,950 万元;本次华商龙控股受让股权的原 因主要系其对联合创泰后续业绩的持续看好,此前联合创泰已完成 2017 年的业 绩承诺,且其盈利能力较强,已初见其未来发展的潜力,为完成华商龙控股最终 扩大核心产品的竞争力及开拓新的市场、以最终实现战略规划的目的。

同日,徐泽林将其持有的 475,000 股普通股转让予华商龙控股,转让价格为 7,600 万元;徐泽林转让股权的原因主要系本次股权投资收益已达预期,故转让 股权并退出。

2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鉴于黄泽伟对华商龙控股作出了业绩承诺,故转让价格综合考虑了其业绩承 诺义务,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差异具有合理性。

220201 月,黄泽伟转让股权

2020 年 1 月 15 日,黄泽伟将持有的联合创泰 1,000,000 股普通股转让给华 商龙控股,转让价格为 46,000 万元。本次华商龙控股继续受让股权的原因主要 系:(1)看好联合创泰的发展前景,继续并购有利于提升英唐智控业绩;(2)其 母公司英唐智控当时正在实施非公开发行,预期可以促进联合创泰业务规模进一 步增长,继续收购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320209 月,华商龙控股转让股权

2020 年 9 月 24 日,华商龙控股将持有的联合创泰 5,000,000 股普通股转让 给英唐创泰,转让价格为 148,000 万元。华商龙控股转让股权的原因主要系为了 缓解其母公司英唐智控的流动性压力,增强其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交易作价情况

天健华辰对交易标的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以

93

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结论。根据天健华辰出具的华辰评报字 (2021)第 0007 号《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8 月 31 日,联合创泰 100%股份在收益法下的评估结果为 169,500.00 万元,参考上述评估价值,经上 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公司 100%股份的交易作价为 160,160.00 万元。

(三)最近三年与交易相关的评估情况

2018 年 4 月,英唐智控收购联合创泰 31.55%的股份,聘请湖北众联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对联合创泰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020 年 1 月,英唐智控收购联合创泰 20%的股份,聘请北京北方亚事资产 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联合创泰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 告。

2020 年 9 月,英唐智控出售联合创泰 100%的股份,聘请中铭国际资产评估 (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联合创泰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以上三次评估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英唐智控收购联合创泰 31.55% 股份的评估情况

2018 年 3 月 16 日,英唐智控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收购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 31.55%股权的议案》,同意华商龙控股以 23,950 万元受让黄泽伟持有的联合创泰 22.05%的股份,以 7,600 万元受让徐泽林持有的 联合创泰 9.5%的股份。

根据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众联评报字[2018]第 1050 号《华商 龙商务控股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对联 合创泰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得出联合创泰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 估价值为 80,161.69 万元。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审字(2018)010602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联合创泰账面净资产为 2,908.51 万元,本次评估价值较账面净资 产增值 77,253.18 万元。

94

2 、英唐智控收购联合创泰 20% 股份的评估情况

2019 年 7 月 15 日,英唐智控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收购联合创泰 20%股权的议案》,同意华商龙控股以人民币 46,000 万元受 让黄泽伟先生持有联合创泰 20%的股份。

根据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字 [2019]第 01-323 号《华商龙商务控股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所涉及的联合创泰科技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9 年 3 月 31 日为基 准日,联合创泰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242,639.06 万元。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审字(2019)012980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联合创泰账面净资产为 20,552.10 万元,本次评估价值较账面净资 产增值 222,086.96 万元。

3 、英唐智控出售联合创泰 100% 股份的评估情况

2020 年 4 月 24 日和 5 月 6 日,英唐智控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 年 5 月 22 日,英唐智控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将其持有的联合创泰 100%股份转让给 英唐创泰,交易价格为 148,000.00 万元,英唐创泰以现金方式支付全部交易对价。

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20]第 6041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联合创泰股东全部 权益评估价值为 147,972.00 万元。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审字(2020)011254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联合创泰账面净资产为 27,171.79 万元,本次评估价值较账面价 值评估增值 120,800.21 万元。

95

五、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联合创泰债权债务转移,联合创泰对其现有的债权债务在本 次交易完成后仍以其自身的名义享有或承担。

六、主要财务数据

(一)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审字(2021)0101237 号审计报告 及众环专字(2021) 0101674 号专项鉴证报告 ,联合创泰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202012 月末 2019 年度/201912 月末
营业收入 652,171.64 584,348.12
利润总额 7,193.57 14,371.15
净利润 5,057.18 11,984.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057.29 11,99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5,021.31 11,987.35
总资产 85,378.08 99,000.42
所有者权益 37,757.54 27,171.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7,757.64 27,171.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552.60 66,997.58
资产负债率 55.78% 72.55%
销售毛利率 3.82% 4.79%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584,348.12 万元和 652,171.64 万元 , 2020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 67,823.52 万元 ,增幅为 11.61% ;联合创泰分 别实现净利润 11,984.96 万元和 5,057.18 万元,2020 年净利润较 2019 年降低 6,927.77 万元,降幅为-57.80%;联合创泰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4.79%和 3.82% 。

(二)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参见本报告书之“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联合创泰的财务状 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之“(五)盈利能力分析”之“9、非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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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产受限、行政处罚、诉讼、仲裁等情况说明

(一)资产对外担保、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 ,本次交易对方所持有的联合创泰股权存在质押的情形。 2020 年 10 月 23 日,标的公司股东英唐创泰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办理股权质押登 记,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500 万股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除上述股权质押外,联合创泰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抵押或质押等权利限制 情况。

(二)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司法强制执行等妨碍权属转移的 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 ,联合创泰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司法强制执 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八、业务资质及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等相关报批 情况

本次收购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 事项,也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资源类权利。

九、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情况

1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联合创泰是专业的电子元器件产品授权分销商,于 2013 年在香港成立,主 要代理国际知名的资源型产品线。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联合创泰凭借其专业化 的团队、先进的电子产品线、良好的上下游分销渠道及标准化的作业流程形成了 在电子元器件分销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具有较强的市场拓展能力。

联合创泰拥有优质的原厂代理资质和客户资源。联合创泰以核心元器件为主, 拥有全球前三家全产业存储器供应商之一的 SK 海力士、全球著名主控芯片品牌 MTK、国内存储控制芯片领域领头厂商兆易创新(GigaDevice)的授权代理权,

97

以及立讯、锐石创芯、寒武纪、九联科技等多品牌代理资格。依托于上游的原厂 资源,联合创泰结合原厂产品的性能以及下游客户终端产品的功能需求,在各大 下游细分领域深入发展,目前客户涵盖互联网云服务行业、移动通讯行业、物联 网智能行业、ODM 制造业等多个行业的头部客户,包括阿里巴巴、中霸集团、 字节跳动、华勤通讯、紫光存储、立讯、百度、天珑移动、移远通信、武汉烽火、 王牌通讯、展华集团等,是 IC 产业链中连接上下游的重要纽带。

联合创泰拥有良好的分销渠道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联合创泰在香 港、上海设有仓库,在深圳、上海、北京、杭州等我国电子产业较为集中的区域 设有销售网络,可以随时为客户提供高效、快捷、优质的电子元器件产品供应服 务,是电子元器件产业链中连接上下游的重要纽带。

联合创泰专注于电子元器件产品分销,目前已具备数据存储器、主控芯片、 集成电路、模组、DAC 线缆等电子元器件产品提供能力,产品广泛应用于云计 算存储(数据中心服务器)、手机、电视、车载产品、智能穿戴、物联网等领域。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主营业务突出,未发生重大变化。

2 、主要产品及用途

1 )主要代理产品的类别、应用领域及授权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代理销售的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品牌 合作
开始
时间
协议期限 产品类别 应用领域 授权区域/
代理区域
授权区域内其他
分销商
是否买
断式代
SK 海力士 2016 2020.1.1-202
0.12.31,到
期自动续期
12 个月
存储器(DRAM、NAND、
MCP、SSD 等)
服务器、
消费类产
品、手机

中国大陆
及香港地
LEADRAM

SMARTECH

E-POINT 、SAS 、
KINWEI 等
MTK 联发科 2016 2021.9.17 生
效,无具体期
Base
Band

Application
Processor

Connective(WIFI/BT)
(基带、射频、WIFI/蓝
牙连接)
4G/5G 通
讯、平板、
车载类
中国大陆 奇普仕、品佳、
Coretek、南基等

兆易创新 2017 2019.10.15-2
022.10.14,在
GD 检验并满
意代理商表现
的情况,合约
FLASH,MCU
(闪存、微控制器)
无线耳
机、笔记
本电脑、
POS 机
中国大陆
及港澳地
艾睿电子、厦门信
和达、苏州商诺、
新晔电子科通、中
电、益登、路必康、
淇诺、南基、亚讯、

98

自动续约一年 启祥等
立讯 2019 无固定期限 连接器及线缆连接组件 电脑、通
讯、游戏
机、消费
类电子及
汽车等
中国大陆
及港澳地
原厂直销,无代理
商模式
锐石创芯 2020 2020.4.22-20
21.4.21,到期
后双方没有异
议的,可续期
一年
射频芯片 4G、
4G+、
5G、物联
中国大陆
及港澳地
富为、普荣、全科、
品佳、实呈、品创、
枭腾等
寒武纪 2020 2020.10.27-2
021.10.26,续
期协商中
智能加速卡 智能云服
务器、智
能边缘设
备、智能
终端的核
心处理器
中国大陆 中电、世平等
九联科技 2021 2021.2.24-20
22.2.23
光模块产品 服务器 中国地区 光迅、旭创等
开元通信 2021 2021.8.9-
2022.8.8
4G/5G 先进射频滤波器
及模组芯片
手机和平
板,通信
模组等
中国大陆 依本、亚讯等

注:联合创泰已设立境内子公司深圳创泰,作为标的公司新的境内业务经营实体,逐

步承接新联芯创(曾用名英唐创泰)的所有经营业务、资质和人员。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深圳创泰已作为交易主体承接了相关经营业务、资质及人员,新联芯创不再实际从事代理 分销业务。

2 )主要原厂情况简介

公司获得代理授权的部分原厂简介如下:

①SK 海力士(SKHynix)

SK 海力士是全球三家全产业存储器供应商之一(另外两家是三星和美光), 在存储器领域综合排名第二(三星第一)。根据官网介绍,SK 海力士为全球领先 的半导体制造商,主要产品为 DRAM、NAND 闪存、MCP(多芯片封装)等存 储半导体及 CIS(CMOS 图像传感器)等非存储半导体。其中,DRAM 产品包 括用于个人电脑、笔记本电脑的 PC-DRAM、用于数据中心大容量服务器的服务 器 DRAM、以功耗低适用于手机等移动设备的移动 DRAM、能迅速处理大量数 据而被用于图像数据处理的图像 DRAM、各种数字设备所需的消费级 DRAM。

爱思开海力士(无锡)半导体销售有限公司、爱思开海力士半导体(上海)

99

有限公司和爱思开海力士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均系爱思开海力士株式会社(即 SK 海力士)100%控股的企业。

②联发科(MTK)

根据官网介绍,MediaTek Inc.(联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第四大无晶 圆厂半导体公司,产品包括多媒体集成电路、电脑周边集成电路、高阶消费性电 子集成电路及其他特殊应用集成电路,MTK 在智慧电视、语音助理装置(VAD)、 Android 平板电脑、功能型电话、光学与蓝光 DVD 播放器晶片组技术上居市场 领先地位,行动通讯晶片则排名世界第二。

从以往的产品来看,联发科手机处理器最大的优势在于性价比,主打中低端。 根据 Counterpoint 公布的 2019 年全球手机芯片份额排行榜,联发科以 24.6%的市 场份额排名第二。受益于中低端手机需求增长的推动,联发科在中东和非洲、印 度和东南亚等新兴市场的需求量较高。

③兆易创新(GigaDevice)

根据官网及年报等公开信息介绍,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igaDevice)是目前中国大陆领先的闪存芯片设计企业,主要产品分为闪存芯 片产品、微控制器产品以及 2019 年新增加的传感器产品,产品 NOR FLASH 在 中国市场的占有率为第一,同时也是全球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之一;兆易创新的 MCU 作为中国 32 位通用 MCU 领域的主流产品,覆盖率稳居市场前列,依据 IHS Markit 报告,在中国 Arm Cortex-M MCU 市场,2018 年兆易创新销售额排名为 第三位,市场占有率 9.4%;兆易创新的触控和指纹识别芯片广泛应用在国内外 知名移动终端厂商,是国内仅有的两家的可量产供货的光学指纹芯片供应商,根 据赛迪数据,2018 年兆易创新的触控芯片(思立微)全球市场份额为 11.40%, 排名第四,指纹芯片全球市场份额为 9.40%,排名第三。

芯技佳易微电子(香港)科技有限公司系兆易创新的境外全资子公司。

3SK 海力士、 MTK 联发科等供应商的主要销售模式及标的公司代理销 售额占其在中国市场销售额的比例

原厂受限于有限的销售资源和技术服务能力以及聚焦产品开发的意愿,只能 集中服务于少数全球性客户。目前在电子元器件领域,不足整体电子产品制造商

100

总数 1%的蓝筹超级客户直接向原厂采购,采购金额约为总体份额的 44%,占总 体 99%以上的其余制造商客户通过分销商渠道采购 56%的份额[1] 。SK 海力士和 MTK 联发科作为全球半导体产业的龙头企业,销售模式也主要包括直销模式和 代理分销模式。目前 SK 海力士的国内直接采购客户主要为华为等,MTK 联发 科的国内直采客户主要为华为、小米、OPPO、VIVO 等,其余均采用分销商代 理的销售模式。根据 SK 海力士官网的公开信息,其全球代理商名单如下:

理的销售模式。根据 SK海力士官网的公开信息,其全球代理商名单如下:
国家/地区 分销商名单
美国 1、Ma Labs, Inc;2、Memphis Electronic Inc.;3、ASI Corp.;4、Synnex
Corporation;5、N.F. Smith & Associates,LP
德国 1、Memorysolution GmbH;2、HMD Electronics AG;3、MSC
Technologies GmbH;4、Memphis Electronic AG
俄罗斯/乌克兰/东欧 TTC Trade and Consulting GmbH
欧洲各地区 1、SILICA (An Avnet Company);2、M2M Direct
以色列 H.Y. Components Ltd.
中国 1、SMartech Electronic Co., Ltd;2、LEADRAM TECHNOLOGY
GROUP LTD;3、E-Point (H.K.) Limited;4、S.A.S. ELECTRONIC CO.,
LTD.;5、UFCT Technology Co., Limited;6、KINWEI TECHNOLOGY
GROUP LIMITED
中国台湾 1、Synnex Technology International Corp.;2、Time Speed Technology
Co.;3、Titron International Corp.;4、U-Best TechnologyInc.
日本 1、SHINDEN HIGHTEX CORPORATION;2、Restar Electronics
Corporation
新加坡/印度 1、WE Components Pte Ltd;2、Serial Microelectronics Pte Ltd;3、
Rabyte Electronics Pvt Ltd;4、Kinwei TechnologyGroupPte Ltd

根据 SK 海力士和 MTK 联发科公开披露的财报数据,2019 年原厂向标的公

司的销售额占其在中国/亚洲市场销售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原厂名称 向标的公司销售额
(人民币万元)
原厂在中国/亚洲市场销售额
(人民币万元)
占比
SK海力士 352,871.24 5,220,602 6.76%
MTK联发科 123,977.47 4,911,800 2.52%

注:1、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韩元 2019 年度平均汇率,将 SK 海力士在中国市 场销售额换算为人民币单位;

2、MTK 联发科未单独披露其中国地区销售额,根据查汇率统计的新台币 2019 年度平 均汇率,将 MTK 联发科在亚洲市场(除台湾)的销售额换算为人民币单位。

1 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2017 年中国电子元器件行业市场竞争格局分析及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101

(二)行业基本情况

1 、联合创泰所处行业

联合创泰是专业的电子元器件产品授权分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规定,其所属行业为“F 批发和零售业” 之“F51 批发业”,行业主管部门是国家商务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标的 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情况,标的公司所处的细分领域为电子元器件批发业。

联合创泰所处行业情况参见本报告书之“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 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及经营情况的讨论和分析”部分内容。

2 、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规政策

关于联合创泰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 内容,参见本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及 ” “ ” 经营情况的讨论和分析 之 (一)所属行业的特点 。

(三)主要业务流程及模式介绍

1 、基本业务流程

标的公司总体业务流程如下:

  • (1)获得上游资源:签订代理协议,获得品牌代理资质。

  • (2)确定下游目标:确定代理产品对应的目标市场和目标客户。

  • (3)沟通谈判:与客户签订采购框架协议,确定框架的交易条款。

(4)收到订单:客户通过自有采购系统、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发送采购订单, 确定单次采购的具体型号、数量、到货时间、送货地址等信息。

(5)确认订单:业务部门确认订单单价和交货日期是否可接受,并与内部 供应链部门核对库存情况,经回复确认后,客户订单生效。

(6)采购物料:供应链部门核对库存后,确认是否需要向上游供应商采购 产品。供应链部门结合资金状况、交期要求、对市场需求的判断及备货需要,如 需采购,则根据客户订单或销售预测数据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包含具体型号、 单价、数量、到货时间、送货地址等信息。

(7)采购到货:供应商物料准备完成后,通知联合创泰付款。因目前存储

102

器市场供不应求,一般需要预付货款以获得充足的货量保证。付款完成后,原厂 根据采购订单信息发货至联合创泰外包仓库。外包仓库系联合创泰委托专业第三 方供应链服务机构建立的仓库,采用系统 EDI 和邮件的方式进行业务对接。

(8)安排出货:货物抵达仓库后,仓库管理人员验收入库并回传 EDI 入库 数据。采购部门通知业务部门出货,由业务助理向客户发送出货通知单,经客户 一 确认无误后,系统报送出货流程单,内部流程审批完成后系统通知仓库出货。

般情况下,本地交货直接由联合创泰仓库进行点对点配送,送达客户指定地点, 客户方签收货物后,货权转移;异地交货情况下,业务助理安排空运或快递货代 到仓库取件发货。如需采用人民币结算的销售方式,则由深圳创泰实现向境内客 户的销售并收款。

2 、总体经营模式

标的公司根据上游供应商所属区域以及下游客户的交货需求进行境内外销 售区域划分。标的公司代理的产品主要来自境外电子元器件设计制造商,主要在 境外实施采购和销售,采用美金结算;少量业务由标的公司的境内子公司深圳创 泰[2] 在境内承接,采用人民币结算。

销售时面对的客户主要分两种类型:①境内公司;②境内公司的境外分支机 构,如境内公司在境外设立的子公司、分公司或其他机构。

联合创泰在香港开展业务的主要原因为:一方面,联合创泰主要代理国际 IC 设计制造商的产品,香港作为传统的电子产品国际集散地,长期以来在资源和配 套能力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优势,IC 产品香港交货逐渐成为行业惯例;另一方 面,香港地区商业环境成熟,物流系统发达,运输条件便利,下游客户众多,便 于直接向国内客户的香港分支机构或货运代理机构进行销售。

3 、采购模式

联合创泰的采购分为两种,订单采购与备货采购,以订单采购为主。订单采 购主要是为了满足客户的产品需要,根据客户实际订单的交期要求、供应商交货 周期而决定采购数量,即“以销定采”,以降低因产品市场前景不明而产生库存 积压的风险。备货采购主要是结合客户的未来产品需求计划、供应商的价格情况、

2 报告期内,英唐创泰承接了该部分境内业务,目前已由标的公司新设子公司深圳创泰承接。

103

市场供求状况而对相关产品进行提前采购备货。同时,联合创泰会根据市场变化 情况及时调整库存,从而使其在较低的库存风险下快速响应客户的产品需求,增 强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

基本采购流程如下:

==> picture [337 x 38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联合创泰备货采购流程、具体决策过程和考虑的因素

(1)备货采购流程

针对备货采购情况,标的公司的采购流程如下:收集市场供需状况、价格波 动情况、未来市场趋势等信息  发起采购流程  视请购单具体情况,区分不同审 批权限人员,分别审核请购单  生成采购订单  下单至原厂并通知财务安排预付 款  交付  验收入库。

(2)具体决策过程

根据请购发起的依据,标的公司将请购分为样品请购、订单请购、备货请购,

104

分别限制相关采购的触发条件、发起人及审批流。根据请购来源、数量、金额及 物料历史周转率,请购分为样品请购、MRP 请购、一般请购和风险请购,分别 触发不同审批流程。具体如下:

请购类型 录入人 判断依据 审批流
MRP 补充安全库存,系统运算自动生成 供应链经理
销售助理 有客户订单 部门副总经理
销售工程师
/供应链经
无客户订单,库存周转率有值且大于
等于基准值,且请购数量小于可请购
数量
部门副总经理
无客户订单,库存周转率有值且小于
基准值
客服部部长
无客户订单,库存周转率有值且小于
基准值,且请购数量大于可请购数量
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供应
链经理
无客户订单,库存周转率无值 小于700万RMB时,同“一般请
购”第二类;大于700 万RMB
时,同“风险请购”第二类
样品请购 销售助理/
销售工程师
根据客户样品订单录入 客服部部长
一般请购 销售助理 有客户订单,库存周转率有值且大于
等于基准值、请购数量小于可请购数,
且请购单总金额≤700万RMB
客服部部长
销售工程师
/PM经理
无客户订单,库存周转率有值且大于
等于基准值、请购数量小于可请购数,
且请购单总金额≤700万RMB
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供应
链经理-供应链总监
风险请购 销售助理 有客户订单;但库存周转率无值或小
于基准值,或请购数量大于可请购数
量,或请购单总金额>700万RMB
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销售
副总裁-供应链经理-业务副总裁
-风控经理-运营副总裁
销售工程师
/PM经理
无客户订单;库存周转率无值或小于
基准值,或请购数量大于可请购数量,
或请购单总金额>700万RMB
部门副总经理-部门总经理-销售
副总裁-供应链经理-业务副总裁
-风控经理-运营副总裁

注:①对于风险请购中大于 1,000 万人民币且未取得客户有效订单的请购单,原则上要

求经总经办统筹各关联部门,召开专项会议,经充分讨论并达成最终决定后,由相关人员发 起流程;

②MRP 请购系基于英唐智控整个集团的库存管理模式而制定的运算规则,自标的公司 从英唐智控体系剥离后,标的公司根据自身运营模式、库存管理逻辑等情况,决定自 2021 年 1 月起停止划分该类采购。

综上,对于无客户订单的采购,由销售工程师/PM 经理/供应链经理负责手

105

动录入请购单,视不同情况区分对应审批权限人员进行审核。

(3)主要考虑因素

标的公司在进行备货采购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①标的公司上游原厂的供应端信息:上游原厂的产能、历史发货情况、交期 信息、历史价格及价格预测波动信息、不同物料的生产周期等。

②标的公司下游客户的需求端信息:客户自身的定期需求反馈、历史需求数 据、未来需求预测、标的公司所占份额等。

③行业宏观情况和国际环境:行业寡头厂商新增或缩减产能情况,影响未来 需求的关键因素如驱动力、趋势、季节性、促销、宏观经济数据等,行业热点及 市场价格行情,国际贸易局势和经济情况,专业机构市场调研及行业研究报告, 从而判断行业未来供需缺口和价格预测波动情况。

④标的公司自身情况:目前库存储备、安全库存量、资金情况、历史经验数 据、发展战略等。

4 、生产模式

标的公司为电子元器件产品分销商,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产品分销业务,联 合创泰及其子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业务。

5 、销售模式

联合创泰作为授权分销商,所代理的产品线属于资源性产品,因此联合创泰 的业务发展以原厂产品的策略为方向,维护、发展、开拓更多客户资源。联合创 泰处于半导体产业链的中间环节,主要是从原厂采购电子元器件并销售给客户, 同时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服务;并将客户需求信息传递至原厂,协 助原厂优化排产计划,以应对市场需求的变化。

联合创泰根据产品的主要客户群体所分布的主要区域,建立对应的销售团队, 以深圳为中心,向客户所属地辐射,实现一点多线的伞状辐射格局。联合创泰以 香港、上海为物流中心,国内主要分为南中国和北中国等销售区域,除深圳和香 港外,联合创泰在上海、北京、杭州等我国电子产业较为集中的区域设有销售网 络,形成了一个覆盖性较广、稳定、高效的专业销售网。此外,联合创泰还配备 具有一定技术基础的销售工程师,负责对客户研发、采购、财务、品质等相关人

106

员进行跟踪服务,及时处理问题并定期拜访。

基本销售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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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盈利模式

联合创泰致力于电子元器件的销售,在获得原厂的销售代理授权后将产品销 售给下游客户并同时为上下游提供全流程的供应链服务,以实现业务收入和利润。 其服务能力主要体现在为下游客户提供及时的产品交付服务(包含仓储物流支持、 账期支持、差缺件支持、售后服务支持等)、技术服务(包含原厂新产品计划、 旧产品替换方案、峰值需求供货支持等);为原厂和下游客户提供及时的信息服 务(包含质量信息反馈、退换货支持、质量问题整改、产品改进/升级建议等)。

107

7 、结算模式

1 )与供应商的结算模式

上游原厂的付款期限相对较短,多采用“先款后货”方式,一般不设置账期; 结算方式方面则主要采用银行转账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

2 )与客户的结算模式

标的公司根据合作期限、客户规模、信用情况、销售金额等情况,给予下游 客户月结 30 天至 90 天不等的账期,下游账期长于上游账期。结算方式方面客户 常采用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货款。标的公司上下游账期不匹配,在业务快速扩张 的情况下,使得标的公司运营资金压力增大。

(四)报告期内销售情况

1 、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按产品类别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存储器 553,576.37 84.90% 417,463.13 71.47%
集成电路 96,055.22 14.73% 163,920.13 28.06%
模组 322.43 0.05% 2,725.76 0.47%
DAC线缆 2,106.58 0.32% 8.45 0.00%
合计 652,060.60 100.00% 584,117.47 100.00%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销售的主要产品为存储器、集成电路、模组和 DAC 线 缆,其主营业务收入根据细分产品类型的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 细分产品类型 2020 2020 2019 2019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存储器 海力士-RDIMM 477,769.89 73.27% 308,897.62 52.88%
海力士-DRAM 54,807.92 8.41% 47,633.26 8.15%
海力士-MCP 16,080.19 2.47% 45,431.79 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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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士-SSD 2,605.93 0.40% 213.59 0.04%
海力士-NAND 0.82 0.00% 2,092.12 0.36%
其他品牌 2,311.62 0.35% 13,194.75 2.26%
小计 553,576.37 84.90% 417,463.13 71.47%
集成电
联发科 74,417.56 11.41% 127,971.65 21.91%
GD 19,551.74 3.00% 27,118.28 4.64%
德州仪器 1,533.44 0.24% 3,146.93 0.54%
亚德诺 22.66 0.00% 3,397.31 0.58%
高通 3.29 0.00% 2,285.96 0.39%
其他品牌 526.53 0.08% - -
小计 96,055.22 14.73% 163,920.13 28.06%
模组 模组 322.43 0.05% 2,725.76 0.47%
DAC线缆 DAC线缆 2,106.58 0.32% 8.45 0.00%
总计 652,060.60 100.00% 584,117.47 100.00%

2 、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类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按地区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外地区 595,739.97
91.36%

519,058.98
88.86%
境内地区 56,320.63 8.64%
65,058.49
11.14%
合计 652,060.60
100.00%

584,117.47
100.00%

3 、主要产品的采购、销量、期初及期末库存情况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主要产品采购、销量、期初及期末库存情况如下:

单位:万个

单位:万个 单位:万个 单位:万个 单位:万个 单位:万个
2020 年度
产品类别 期初库存 采购数量 销售数量 期末库存
存储器 245.19 3,100.26 3,301.53 43.92
集成电路 99.32 14,755.85 14,738.93 116.24
模组 0.30 11.48 11.78 -
DAC线缆 - 34.41 3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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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
产品类别 期初库存 采购数量 销售数量 期末库存
存储器 13.53 3,099.61 2,867.95 245.19
集成电路 216.96 21,134.14 21,251.77 99.32
模组 - 56.51 56.21 0.30
DAC线缆 - 0.06 0.06 -

4 、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不同细分产品类别按销量加权平均计算的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个

单位:元/个
产品分类 细分产品类型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存储器 海力士-RDIMM 1,020.74 841.37
海力士-DRAM 22.14 29.06
海力士-MCP 45.68 66.77
海力士-SSD 468.37 401.49
海力士-NAND 45.49 337.13
其他品牌 3,537.29 75.57
小计 167.67 145.56
集成电路 联发科 10.67 11.00
GD 3.44 3.92
德州仪器 0.76 1.26
亚德诺 4.36 26.46
高通 20.50 33.50
其他品牌 8.24 -
小计 6.52 7.71
模组 模组 27.38 48.50
DAC线缆 DAC线缆 61.23 139.37

5 、对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按同一控制口径的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及占其营业收入 的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110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比
2020年 1 Alibaba.com Singapore E-Commerce
Private Limited
311,824.16 47.81%
2 中霸集团有限公司 117,718.55 18.05%
3 华勤通讯香港有限公司 53,850.31 8.26%
4 BYTEDANCE PTE. LTD. 51,721.02 8.14%
5 紫光存储 53,104.63 7.93%
合计 588,218.67 90.19%
2019年 1 Alibaba.com Singapore E-Commerce
Private Limited
169,149.19 28.95%
2 中霸集团有限公司 136,247.13 23.32%
3 华勤通讯香港有限公司 100,969.15 17.28%
4 紫光存储 45,651.31 7.81%
5 立讯 26,625.15 4.56%
合计 478,641.94 81.91%

注:上述前五大客户数据中,对客户在同一控制下相关主体的销售数据进行了合并。其 中:紫光存储包括 UNIC Memory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和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有 限公司,立讯包括江西立讯智造有限公司、立讯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和东莞立讯精密 工业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 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标的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在前五名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 形。

6 、标的公司与报告期前五大客户的经营模式和盈利模式,以及标的公司自 主定价的产品范围

客户名称 经营模式 盈利模式 自主定价的
产品范围
Alibaba.com Singapore
E-Commerce Private
Limited
自主开发接洽,经报
备原厂、原厂同意后
建立三方合作
自主定价,进价与售价
的差额为利润来源
主要采购海
力士和立讯
产品,均可自
主定价
中霸集团有限公司 自主开发接洽,经报
备原厂、原厂同意后
建立三方合作
自主定价,进价与售价
的差额为利润来源
海力士所有
产品
华勤通讯香港有限公司 供应商指派 标的公司属于买断式代
理,按原厂统一价格(即
名义采购价)进货并销
售,原厂按约定的代理
合约点数给予标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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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利
BYTE DANCE PTE.LTD. 自主开发接洽,经报
备原厂、原厂同意后
建立三方合作
自主定价,进价与售价
的差额为利润来源
海力士所有
产品
UNIC Memory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及西
安紫光国芯半导体有限公
供应商指派 自主定价,进价与售价
的差额为利润来源
海力士所有
产品
联合利丰(香港)有限公
自主开发客户 自主定价,进价与售价
的差额为利润来源
多种品牌

(五)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对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当年占采购总额的比例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采购金额 占比
2020年 1 SK海力士 546,030.20 83.54%
2 MTK联发科 74,508.66 11.40%
3 兆易创新(GigaDevice) 18,962.54 2.90%
4 世纪恒信(香港)有限公司 3,446.54 0.53%
5 SCALEFLUX, INC. 1,986.88 0.30%
合计 644,934.83 98.67%
2019年 1 SK海力士 352,871.24 61.50%
2 MTK联发科 123,977.47 21.61%
3 兆易创新(GigaDevice) 25,589.03 4.46%
4 香港腾瑞丰有限公司 15,762.49 2.75%
5 香港一诺集团有限公司 12,001.39 2.09%
合计 530,201.62 92.40%

注:上述前五大供应商数据中,对供应商在同一控制下相关主体的采购数据进行了合并。 其中:1、SK 海力士包括爱思开海力士(无锡)半导体销售有限公司、爱思开海力士半导体 (上海)有限公司和 SK hynix Semiconductor Hong Kong Ltd;2、MTK 联发科包括 MediaTek Singapore Pte. Ltd.和 MediaTek Inc. Taipei Branch.;3、兆易创新(GigaDevice)包括芯技佳 易微电子(香港)科技有限公司(GigaDevice Semiconductor(HK) Limited)和思立微电子(香 港)有限公司。

112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供应商主要为国内外知名的电子元器件生产厂商。报 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供应商集中度较高,主要系高端电子元器件的生产需要具有 较强的研发能力及领先的生产工艺,原厂数量较少、市场份额集中所致。因此, 标的公司的供应商集中为行业惯例。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 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标的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 情形。

(六)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标的公司作为专业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在货物流转环节实施严格的质量控 制措施,在供应商选择、产品的采购、出入库以及不良物料处理等关键节点均建 立了质量控制制度。

1 、供应商选择方面的质量控制

在全球范围内,芯片原厂的行业集中度较高,同一领域的芯片原厂相对较少, 核心客户的替代性选择有限。标的公司授权代理的产品主要来自国内外知名 IC 设计和制造商,例如全球前三家全产业存储器供应商之一的 SK 海力士、全球著 名主控芯片品牌 MTK、国内存储控制芯片领头厂商兆易创新(GigaDevice),产 品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下游客户对上述原厂的产品依赖度较高。

标的公司代理产品的周转和交易主要在香港完成。在采购前,标的公司先与 供应商谈判并签署代理销售协议,约定销售区域、代理销售产品类型、权利及义 务、采购程序、定价和支付等基本条款。

标的公司在确定供应商之前,会对原厂资质合法性、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线、 主要客户、目标市场、品牌信誉等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根据现有市场以及潜 在市场择优选择市场信誉度高的原厂供应商。第一步,与供应商进行初步洽谈时, 视情况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样品,同时取得供应商关于产品型号、性能的 规格书以及公司情况介绍等资料;第二步,当供应商样品符合订单需求且其提供 的资质文件经过核实确认后,标的公司会与供应商谈判报价等采购条款。

2 、采购环节的质量控制

标的公司制定了采购相关的内控制度,由采购部和外包仓库负责产品的采购

113

及存储管理,物控部和财务部负责仓库的管理和稽查。

采购部根据原厂出货资料在系统上制作采购验收单,通过 EDI 或邮件推送 至外包仓库,明确采购产品的采购单号、品牌、物料名称、型号、规格、单位、 来货数量、单价、归属客户、仓库名称、验收单号等要素;仓库在收到货物后, 根据 EDI 或邮件对接信息,经外观验收和实物验收后,按照产品型号、库别等 要求对货物进行分类管理和上架入库,并回传 EDI 入库数据。

鉴于芯片等 IC 产品为原厂真空包装,仓管员进行外观验收时,主要负责检 查货物外箱是否完好、是否拆箱或二次包装,以及到货件数和重量是否与到货文 件相同,如无异常则在货物交接单上签章;进行实物验收时,主要负责详细核对 货物是否与到货文件、系统数据相符,如验收无误,则安排货物分拣、信息采集、 实物上架、系统入库、回传数据等入库工作;两次验收时,如有异常则仓管员需 立即拍照存档并向采购部和物控部反馈,若为产品包装不符合要求,则标的公司 分析包装不合格原因,与原厂协商一致后退回原厂进行重新包装发货。

3 、库存环节的质量控制

标的公司制定了《外包仓库存储管理办法》,规定了职责权限、各部门作业 内容、作业流程等。其中,外包仓库负责物资的存储保管、安全防护、库存盘点 和数据回传等工作;采购部负责库存数据管理;物控部负责指导、检查、监督、 审核仓库的工作以及盘点和解决异常问题等;财务部负责仓库的存货稽查和仓库 运营稽查等。对于外包仓库,该制度详细规定了货物的存储要求、盘点管理要求 以及其他作业设施设备要求等内容。如果是仓储过程中出现问题,标的公司可向 外包公司或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4 、发货环节的质量控制

标的公司制定了《外包仓库发货管理办法》,规定了职责权限、各部门作业 内容、作业流程等。当货物入库并分类管理后,标的公司客服部将出货订单通过 EDI 或邮件推送至外包仓库,明确出货订单的日期、出货单号、仓库名称、客户 信息、收货信息、装箱要求、交货说明、标签要求、品牌、物料名称、型号、规 格、客户 PO 号、出库数量、出货单价等要素;外包仓库根据标的公司指令,经 打单备货、打标贴标(如有)、打包装箱、复核打托、出货文件回传、出货文件

114

确认等程序,将订单货物和出货文件配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如在操作环节发现异 常,则仓管员需立即拍照存档并向标的公司客服部和物控部反馈。

5 、不良物料的质量控制

标的公司的外包仓库会及时对不良物料进行分区管理,同时组织人员和原厂 联络沟通,判定不良原因与责任,并依据程序与相应单位协商解决退换货。同时, 标的公司制定了相关内控制度,规定了外包仓库关于客户退货物料的验收和出货 等要求。

6 、销售环节出现质量纠纷的处理措施

标的公司代理产品为国际知名品牌的产品,原厂对产品良率有着严格控制, 因此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坏或故障的可能性非常小。

标的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合同里都会涉及相关的产品责任条款,如根据标的 公司与 SK 海力士签署的代理协议,SK 海力士保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交付的 所有产品自交付之日起 12 个月内符合其所提供的规格要求,即保修期为 12 个月; 如果发现产品存在缺陷且可归咎于供应商,则由供应商负责纠正该等缺陷或向标 的公司交付无缺陷的替代品。此外,标的公司成立至今未发生因质量问题受到诉 讼的情况。

十、联合创泰人员安置情况

本次重组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联合创泰 100%股份,不涉及目标公司员工 安置问题,原由联合创泰聘任的员工在交割日后仍然由联合创泰继续聘任。

十一、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 、以下收入会计政策适用于 2020 年度及以后

标的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 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 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 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标的公司未来现金流量

115

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 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 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 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相关履约时 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标的 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标的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标 的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标的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 用途,且标的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 确定时,标的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 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标的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 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 时,标的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 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 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 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 的迹象。

标的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确认收入的具体条件如下:

(1)香港地区公司对香港地区销售:将货物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取得签收 单据,财务部门根据签收单或对账单确认收入。

(2)香港地区公司对香港地区以外销售:将货物送到客户指定地点或货代 公司,取得签收单据,财务部门根据签收单确认收入。香港地区公司对香港地区 以外销售,大部分客户自行负责报关,如需公司负责报关的,公司委托代理报关 公司完成报关手续。

116

2 、以下收入会计政策适用于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1 )商品销售收入

标的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 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 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 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标的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确认收入的具体条件如下:

标的公司根据客户的具体订单要求,将生产的相应产品及时送达客户指定地 点,由客户完成验收后在送货单上签收,标的公司财务部以客户签收的货运单据 确认收入。

2 )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 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 务总量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 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已发生的劳务成本 计入当期损益。

标的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 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 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 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 )使用费收入

根据有关合同或协议,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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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标的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 拟购买资产利润的影响

联合创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系根据会计准则及行业特性确定,与同行业企 业及或同类资产之间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差异对其 利润产生影响的情形。

(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

1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联合创泰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联合创泰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 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 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标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情况及变化原因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标的公司及全部子公司。从取得子公司 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标的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 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自其与标的公司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标的公司合并范围,并将其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 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118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涉及新增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 家。

2020 年 8 月 5 日,联合创泰与北京忆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观滔科技有 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联合创泰持股 55%,具有实际控制权,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020 年 7 月 6 日,联合创泰成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创泰,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人民币,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减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 家。

2019 年 2 月 21 日,联合创泰与张淑武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 的联合创富 40%的股权以港币 1 元转让给张淑武,至此,联合创富不再纳入联合 创泰合并范围。2019 年 3 月 19 日,联合创泰与施嘉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 将其持有英唐科技 60%的股权以人民币 55 万元等值港币转让给施嘉豪,至此, 英唐科技不再纳入联合创泰合并范围。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联合创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有 2 家, 即深圳创泰和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四)报告期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还应披露资产转移剥离 调整的原则、方法和具体剥离情况,及对拟购买资产利润产生的影响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的情况。

(五)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情况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与上市公司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119

第五节 标的资产估值及定价情况

一、评估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8 月 31 日,评估机构分别采用资 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 最终评估结论。

根据天健华辰出具的《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2021)第 0007 号),截至评 估基准日,本次标的公司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 账面净
资产
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 增减值 增值率
%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评估方法选择
联合创泰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
33,706.85 36,958.56 169,500.00 收益法 135,793.15 402.87

本次交易,联合创泰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3,706.85 万元,评估后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69,500.00 万元,增值额为 135,793.15 万元,增值率为 402.87%。

二、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 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结合本次评估情况,被评估单位可以提 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也可以从外部收集到满足资产基础法所需的资料,可以对 被评估单位资产及负债展开全面的清查和评估,因此本次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即对投资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 预期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收益法虽然没有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 来说明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但它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 本依据—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角度评价资产,能完整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其 评估结论具有较好的可靠性和说服力。从收益法适用条件来看,被评估单位从事 电子元器件分销多年,企业具有独立的获利能力且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提供了未来 年度的盈利预测数据,根据企业历史经营数据、内外部经营环境能够合理预计企

120

业未来的盈利水平,并且未来收益的风险可以合理量化,因此本次评估适用收益 法。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 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 有评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评估结 果说服力强的特点。由于本次评估与被评估单位可比上市公司少,交易案例难搜 集,因此本次评估未采用市场法。

因此,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一)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 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 法。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过程说明如下:

1 、流动资产及负债的评估

被评估单位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存货和其他流动资产;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和其他应付款。

1 )货币资金: 包括库存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通过核实银行对账单、 银行函证等,以核实后的价值确定评估值。

2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各种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 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关联企业的往来款项等 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可能收不回部 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 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 营管理现状等,参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 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3 )预付款项 :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 值。对于能够收回相应货物的或权利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121

4 )存货

存货包括外购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

对于库存商品中的不良品以及作为样品赠送的库存商品按零值评估;对于正 常销售的库存商品,以其现行市价作为评估值。对企业计提的跌价准备评估为零。

对于发出商品,评估人员根据发出商品经核实的数量、销售价格,以市场法 确定评估价值。即在发出商品销售价格基础上扣除销售费用率、所得税后确定其 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发出商品的评估值=产成品数量×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率-销售利润率 ×所得税税率]

5 )负债 :各类负债在查阅核实的基础上,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被评估 企业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

  • 2 .非流动资产的评估

1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为对下属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共计 2 家,包括全资子公 司 1 家、控股子公司 1 家。被投资单位名称和评估方法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评估方法 定价方法
1 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55% 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
2 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 100% 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

对于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对被投资单位 进行整体评估,再按被评估单位持股比例计算长期投资评估值。

2 )设备类资产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为电子设备。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设备特点 和收集资料的情况,对设备类资产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 1)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电子设备为企业办公用电脑,由经销商负责运送安装调试,重置成本直接以 市场采购价确定。

  • 2)成新率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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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及办公设备成新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3)评估价值的确定

评估值=电子设备重置全价×成新率

对于购置时间较早,已停产且无类比价格的电子设备,主要查询二手交易价 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3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核查账簿,原始凭证的基础上,以评估基准日后的被评估单位还享有的资 产和权利价值作为评估值。

(二)收益法

本次收益法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选取的现金流量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 流,通过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 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企业整体营业性资产的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非经 营性资产价值减去有息债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 、计算模型

==> picture [386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90 x 3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35 x 1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V :企业整体价值;

D :付息债务评估价值;

P :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C 1 :溢余资产评估价值;

  • C 2 :非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 E :(未在现金流中考虑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

其中,公式二中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P 按如下公式求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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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390 x 6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R t :明确预测期的第 t 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

t:明确预测期期数 1 , 2 , 3 ,··· ,n;

r:折现率;

R n  1 :永续期企业自由现金流;

g :永续期的增长率,本次评估 g = 0;

n:明确预测期第末年。

2 、模型中关键参数的确定

1 )预期收益的确定

本次将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企业预期收益的量化指标。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就是在支付了经营费用和利得税之后,向公司权利要求者 支付现金之前的全部现金流。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1-税率 T)-资 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变动。

2 )收益期的确定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期限通常是指企业未来获取收益的年限。为了合理预 测企业未来收益,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契约和合同等, 可将企业的收益期限划分为有限期限和无限期限。

本次评估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其中,第一阶段为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此阶段根据被评估企业的经营情况及经营计划,收益状 况处于变化中;第二阶段 2026 年 1 月 1 日起为永续经营,在此阶段被评估企业 将保持稳定的盈利水平。

3 )折现率的确定

确定折现率有多种方法和途径,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 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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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付息债务评估价值的确定

付息债务是包括企业的长短期借款,按其市场价值确定。

5 )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 ( 负债 ) 评估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一 般指超额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等;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 系的,不产生效益的资产。对该类资产单独进行评估。

6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价值的确定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单独评估,同时选取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三、联合创泰评估情况

(一)评估基本情况

1 、资产基础法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联合创泰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26,905.31 万元,评估价值 为 130,157.02 万元,增值额为 3,251.71 万元,增值率为 2.56%;负债账面价值为 93,198.46 万元,评估价值为 93,198.46 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3,706.85 万元,评估价值为 36,958.56 万元,增值额为 3,251.71 万元,增值率为 9.65%。

评估汇总情况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126,409.28 130,073.71 3,664.43 2.90
非流动资产 496.03 83.31 -412.72 -83.20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0.00 -0.06 -0.06 -
固定资产 0.46 1.06 0.60 130.43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5.57 82.31 -413.26 -83.39
资产总计 126,905.31 130,157.02 3,251.71 2.56
流动负债 93,198.46 93,198.46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93,198.46 93,198.46 0.00 0.00

125

净资产

33,706.85 36,958.56 3,251.71

9.65

2 、收益法

经收益法评估,联合创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69,500.00 万元,较账面净资 产 33,706.85 万元增值 135,793.15 万元,增值率 402.87%。

3 、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资产基础法为从资产重置的角度评价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仅能反映企业资 产的自身价值,而不能全面、合理的体现各项资产综合的获利能力及企业的成长 性,并且也无法涵盖诸如在执行合同、客户资源、专利、商誉、人力资源等无形 资产的价值。

收益法是采用预期收益折现的途径来评估企业价值,不仅考虑了企业以会计 原则计量的资产,同时也考虑了在资产负债表中无法反映的企业实际拥有或控制 的资源,如在执行合同、客户资源、销售网络、潜在项目、企业资质、人力资源 等,而该等资源对企业的贡献均体现在企业的净现金流中,所以,收益法的评估 结论能更好体现企业整体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

联合创泰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拥有全球前三家全产业存储器供应 商之一的 SK 海力士、全球著名主控芯片品牌 MTK、国内存储控制芯片领域领 头厂商兆易创新(GigaDevice)的授权代理权,以及立讯、锐石创芯、寒武纪等 多品牌代理资格。联合创泰凭借其专业化的团队、先进的电子产品线、良好的上 下游分销渠道及标准化的作业流程形成了在电子元器件分销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具有较强的市场拓展能力。依托于上游的原厂资源,联合创泰结合原厂产品的性 能以及下游客户终端产品的功能需求,在各大下游细分领域深入发展,目前客户 涵盖互联网云服务行业、移动通讯行业、物联网智能行业、ODM 制造业等多个 行业的头部客户,包括阿里巴巴、中霸集团、字节跳动、华勤通讯、紫光存储、 立讯、百度等。

4 、最终确定评估结论的理由

评估师经过对被评估单位财务状况的调查及经营状况分析,结合本次资产评 估对象、评估目的,适用的价值类型,经过比较分析,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论能 更全面、合理地反映企业的内含价值,故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

126

评估的最终评估结论。即,联合创泰于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8 月 31 日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为 169,500.00 万元。

5 、评估增值的原因

联合创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69,500.00 万元,较账面净资产 33,706.85 万 元增值 135,793.15 万元,增值率为 402.87%,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联合创泰未 来收益的持续增长,而企业未来收益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较丰富的客户及供应商资源

联合创泰拥有优质的原厂代理资质和客户资源。联合创泰以核心元器件为主, 拥有全球前三家全产业存储器供应商之一的 SK 海力士、全球著名主控芯片品牌 MTK、国内存储控制芯片领域领头厂商兆易创新(GigaDevice)的授权代理权, 以及立讯、锐石创芯、寒武纪等多品牌代理资格。依托于上游的原厂资源,联合 创泰结合原厂产品的性能以及下游客户终端产品的功能需求,在各大下游细分领 域深入发展,目前客户涵盖互联网云服务行业、移动通讯行业、物联网智能行业、 ODM 制造业等多个行业的头部客户,包括阿里巴巴、中霸集团、字节跳动、华 勤通讯、紫光存储、立讯、百度、天珑移动、移远通信、武汉烽火、王牌通讯、 展华集团等,是 IC 产业链中连接上下游的重要纽带。

2 )行业需求的持续增长

云计算、数据中心的快速发展驱动着服务器的需求量,同时受全球疫情影响, 远程办公、云视频也将加速云服务的渗透速度,成为阿里云、腾讯云等互联网云 服务巨头的业务规模逆势增长的动力。在当前需求和未来预期的双重推动下,云 厂商加大资本开支力度建设云基础设施,因而联合创泰所面临的目标市场发展前 景广阔。

①云计算

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统计数据,2018 年我国云计算整体市场规模达 962.8 亿元,其中,公有云市场规模达到 437.4 亿元,预计 2019-2022 年仍将处于 快速增长阶段,到 2022 年公有云市场规模将达到 1,731.3 亿元。在未来几年内, 随着 5G 商业化以及智能化产业需求的大规模上涨,预计我国的公有云市场规模 将持续高速增长。Gartner 公司预测,到 2022 年中国公有云服务终端用户支出将 超过 1.1 千亿元。

127

②数据中心

随着云计算的不断发展,全球范围内云数据中心、超级数据中心的建设速度 不断加快,Cisco Global Cloud Index 预计到 2021 年,计算能力更强的超级数据 中心将达到 628 座,占总数据中心比例达到 53%,而中国正成为一个重要的数据 大国,IDC 预计到 2025 年中国将拥有全球数据量的 27.8%。根据 DRAM Echange 数据,1 座数据中心的大约可容纳 8,000-15,000 个服务器机柜、每个服务器机柜 能够容纳多台服务器。由此可见,数据中心的建设成为服务器 DRAM 需求最大 的驱动力。

3 )较完善的分销渠道和服务体系

联合创泰拥有良好的分销渠道和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联合创泰在香 港、上海设有仓库,在深圳、上海、北京、杭州等我国电子产业较为集中的区域 设有销售网络,可以随时为客户提供高效、快捷、优质的电子元器件产品供应服 务,是电子元器件产业链中连接上下游的重要纽带。

(二)评估假设

1 、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 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 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 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 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 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 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 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 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 定。即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128

企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 持持续经营能力。

2 、收益法评估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 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3)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4)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5)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 现时方向保持一致。

(6)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

化。

(7)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8)假设企业预测年度收入和支出现金流均匀流入和流出。

(9)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企业仍将按照原有的经营模式持续经营,继续经 营原有产品或类似产品,企业的经营模式、与关联企业的利益分配等运营状况均 保持不变。

(10)假设企业以评估基准日的规模或评估基准日企业资产决定的融资能力 可达到的规模,按持续经营原则继续经营原有产品或类似产品,不考虑新增资本 规模带来的收益。

(11)假设企业已取得的品牌经销授权在合同到期后能够继续取得。

(12)假设企业所租赁的经营场地在租赁期满后可正常续租、持续经营。

评估人员对企业进行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 并根据这些假设推论出相应的评估结论。如果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其它 假设条件不成立时,签字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 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129

(三)资产基础法评估说明

1 、流动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1 )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 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在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370,921,357.70
应收账款 182,088,822.32
应收款项融资 308,149,227.36
预付账款 11,993,089.37
其他应收款 87,308,448.93
存货 303,631,833.43
流动资产合计 1,264,092,779.11

2 )评估过程

①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评估明细表的核对;

②到现场进行查验、监盘、函证等核实工作;

③收集与评估有关的产权、法律法规文件、市场资料;

④在账务核对清晰、情况了解清楚并已收集到评估所需的资料的基础上进行 评定估算;

⑤完成流动资产评估结果汇总,撰写流动资产评估说明。

3 )评估方法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产负债表、申报的流动资产各科目评估明细表,在清查核 实的基础上,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工作原则进行评估工作。

①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370,921,357.70 元,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组成。 A、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账面值 33,038,508.27 元,共 40 个账户,其中有 8 个人民币账户, 13 个港币账户,19 个美元账户。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会计记录及对账单,并对

130

其期末余额进行了函证,查阅银行对账单,回函情况与账面相符。人民币存款以 核实后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外币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乘以评估基准日国家外汇 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价作为评估值,即评估值为 33,038,508.27 元。

B、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337,882,849.43 元,全部是信用证保证金。对于其他 货币资金评估人员通过向发函询证的方式进行评估确认。银行回函均与账面记录 相符,外币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乘以评估基准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中间 价作为评估值,即评估值为 337,882,849.43 元。

经评估,货币资金评估值 370,921,357.70 元。

②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07,926,630.82 元,坏账准备 25,837,808.50 元,账面价值 182,088,822.32 元;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 308,149,227.36 元,坏账准备 0.00 元, 账面价值 308,149,227.36 元。

对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评估明细表余额是 否相符,根据评估明细表查阅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分析 账龄。对金额较大或金额异常的款项进行函证,对没有回函的款项实施替代程序, 对关联单位应收款项进行相互核对,以证实应收款项的真实性、完整性,核实结 果账、表、单金额相符。

对于应收账款,评估人员在对上述应收款项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 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 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采用个别认定的方法估计风险损失, 对关联企业的往来款项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0。对 企业计提的坏帐准备评估为零。

对于应收款项融资,评估人员核实评估人员在对应收款项融资核实无误的基 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融资数额、融资方式、 款项回收情况、融资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 估值。

经评估,应收账款评估值 207,926,630.82 元;应收款项融资评估值 308,149,227.3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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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预付款项

预付账款账面价值为 11,993,089.37 元,主要内容为预付的货款。 评估人员首先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清查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如评 估人员现场核实日,该预付账款的货物已经交付,或服务已经提供,评估人员检 查存货等资产及预付账款明细账,核实无误后,以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经评估,预付账款评估值 11,993,089.37 元。

④其他应收款

纳入评估范围内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87,823,251.99 元,坏账准备 514,803.06 元,账面价值 87,308,448.93 元。主要为与 WORLD SHINE TECHNOLOGY LIMITED 的往来款及应收奇普仕(香港)有限公司等公司的保证金。

评估人员在对上述其他应收款核实无误的基础上,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 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欠款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 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采用个别认定的方法估计风险损失,对关联企业的 往来款项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0。对企业计提的坏 帐准备评估为零。

经评估,其他应收款评估值 87,823,251.99 元。 ⑤存货

存货账面余额 307,313,820.32 元,跌价准备 3,681,986.89 元,账面价值 303,631,833.43 元。存货为库存商品、发出商品。

评估人员对存货申报表与明细账、总账及会计报表进行核对,查阅相关账簿 记录和原始凭单,并通过函证及抽盘确认存货的真实存在及产权状况。对企业的 存货内控制度,存货进、出库和保管核算制度及定期盘点制度进行核查,通过查 阅最近的存货进出库单等,掌握存货的周转情况。经核实,确认该企业内控制度 严格、健全,存货的收、发和保管的单据、账簿记录完整、清晰。因新冠疫情影 响,本次评估未能到现场进行盘点,评估人员对库存商品实施了视频抽盘。以核 实后的商品数量确定存货数量。

A、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账面余额为 232,793,518.41 元,减值准备 3,681,986.89 元,账面价 值 229,111,531.52 元。纳入评估范围的库存商品全部为对外销售的产品,主要包

132

括主控器件 MT8167A/S、电源产品 MT6392A 等。评估人员首先查阅了有关会计 记录、仓库记录,取得了企业基准日的库存商品盘点表,并对库存商品进行了抽 查盘点,经核实账面数量和金额记录正确。

对于作为样品赠送的库存商品,评估为零。

正常销售的库存商品,均为外购所得。由于被评估单位为注册地在香港的公

司,不涉及增值税,评估人员以现行市价(近期采购价)确定库存商品评估值。 对企业计提的跌价准备评估为零。

经评估,库存商品的评估值为 237,317,506.78 元。

B、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账面余额 74,520,301.91 元,跌价准备 0.00 元,账面价值 74,520,301.91 元。为企业商品销售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成本。企 业按照实际成本进行核算。企业发出商品主要包括海力士存储器 HMAA8GR7AJR4N-WM、海力士存储器 HMA82GR7CJR4N-VK 等。评估人员首 先对商品明细账进行了审查及必要的分析,并检查其发生时的原始单据及相关的 协议、合同等资料,了解其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

对于作为样品的发出商品,为供应商提供客户的样件,本次评估为零。

对于正常销售的发出商品,评估人员根据发出商品经核实的数量、销售价格, 以市场法确定评估价值。即在发出商品销售价格的基础上扣除销售费用率、利得 税后确定其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发出商品的评估值=产成品数量×不含税的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率-销 售利润率×利得税税率]

其中:销售费用率、销售利润率均依据企业 2020 年 1-8 月的会计报表综合 确定。

典型案例:

海力士存储器 HMAA8GR7AJR4N-WM,发出商品评估明细表第 1 项,账面 价值为 8,632,732.31 元,发出数量 4,800.00 个,基准日销售单价 1,829.24 元/个。

发出商品单价=不含税的销售单价×[1-销售费用率-销售利润率×利得税 税率]

= 1,829.24×[1-0.51%-3.61%×16.5%]

133

= 1,809.00 元(取整)

发出商品评估值=发出商品单价×数量

=1,829.24×4,800.00 = 8,683,200.00 元

经实施以上评估过程,发出商品评估值为 76,606,056.00 元。 经实施以上评估过程,存货评估值为 313,923,562.78 元。

4 )评估结果及分析

经实施以上评估,流动资产评估结果见下表所示:

流动资产评估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货币资金 370,921,357.70 370,921,357.70
应收账款 182,088,822.32 207,926,630.82
应收款项融资 308,149,227.36 308,149,227.36
预付账款 11,993,089.37 11,993,089.37
其他应收款 87,308,448.93 87,823,251.99
存货 303,631,833.43 313,923,562.78
流动资产合计 1,264,092,779.11 1,300,737,120.02

增减值原因分析:流动资产评估增值主要是由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 评估增值所致。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①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评估增值主要原因为:对企业计提的坏帐准备评估 为零,采用个别认定的方法估计风险损失,评估预计风险损失小于坏账准备所致。: ②存货评估增值主要原因为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评估增值:

库存商品评估增值主要原因为企业库存商品账面价值按照实际成本进行计 量,本次库存商品按照现行市价进行评估,对企业计提的跌价准备评估为零,评 估值大于账面成本。

发出商品评估增值主要原因为企业产成品的账面价值按照实际成本进行计 量,本次按照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值大于账面成本;

综合上述因素,流动资产评估总体增值。

134

2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技术说明

1 )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共计 2 家,包括全资子公司 1 家,控股子公司 1 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0.00 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0.00 元,账面价 值 0.00 元。

2 )长期股权投资概况

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基本情况见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55% 0.00
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 100% 0.00

①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A、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彭红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B4JN0Q

B、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人工智能理论 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 数据处理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硬件 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销售代理;贸易代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 目是:无

C、股权结构

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基准日股权结构如下表:

135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份比例(%
1 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 550.00 55.00
2 北京忆芯科技有限公司 300.00 30.00
3 深圳市观滔科技有限公司 150.00 15.00
合计 1,000.00 100.00

②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

A、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黄泽伟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9GMX3H

B、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人工智能理论 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 数据处理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硬件 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销售代理;贸易代理。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 目是:无

C、股权结构

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基准日股权结构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份比例(%
1 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 100.00

3 )评估过程

136

根据长期投资评估明细表,评估人员查阅了被投资单位章程、协议,经营范 围和经营情况、投资日期、原始投资额和股权比例等书面资料。根据项目整体方 案选取合适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对被投资企业进行评估。

4 )评估方法

对于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采用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 估,再按被评估单位所占权益比例计算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

5 )评估结果及分析

经实施上述评估程序后,长期股权投资于评估基准日详细评估结果见下表: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评估结论采用
的方法
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203.50 资产基础法
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 -370.00 资产基础法
合计 -573.50

经评估,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0.00 元,评估结果-573.50 元。

3 、固定资产 设备评估技术说明

1 )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为电子设备,设备账面原值 92,616.06 元,账面 净值 4,630.79 元。

2 )设备概况

电子设备主要为各部门日常办公使用,主要为各型号电脑,分布于公司各部

门,均正常使用。

3 )评估依据

①企业提供的《设备清查评估明细表》;

②设备购置合同和发票;

③有关网络询价;

④评估人员收集的其他资料。

4 )评估过程

①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137

A、为保证评估结果的准确性,根据企业设备资产的构成特点及资产评估明 细表的内容,向企业有关资产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下发《设备申报表》,并指导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以此作为评估的参考资料。

B、评估人员对企业提供的申报明细表进行检查,对表中的错填、漏填等不 符合要求的部分,提请企业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②第二阶段:现场调查阶段

  • A、现场清点设备,查阅设备购置发票,并通过向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 详细了解设备的现状,掌握设备目前的设备状况。

B、根据现场勘察结果进一步修正企业提供的评估申报明细表,然后由企业 盖章,作为评估的依据。

  • C、对评估范围内的设备的产权进行核查,如:抽查设备购置凭证及发票等。 ③第三阶段:评估测算阶段

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勘察情况以及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集中作价,综合分析评 估结果的可靠性,增(减)值率的合理性,对可能影响评估结果准确性的因素进 行了复查,在经审核修改的基础上,汇总设备评估明细表。

  • ④第四阶段:撰写设备评估说明

按资产评估准则,撰写设备评估技术说明。

5 )评估方法

本次电子设备的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设备评估的重置成本法是通过估 算全新设备的更新重置成本,然后扣减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 确定设备评估价值的方法。设备的重置价值一般包括重新购置或建造与评估对象 功效相同的全新资产所需的一切合理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如设备的购置价、 运杂费等。本次评估采用的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综合成新率

①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的确定

电子设备为企业办公用电脑,由经销商负责运送安装调试,重置成本直接以 市场采购价确定。

②成新率的确定

电子及办公设备成新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138

③评估价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对于购置时间较早,已停产且无类比价格的车辆及电子设备,主要查询二手 交易价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6 )评估结果及分析

①评估结果

经评估,设备类资产评估原值为 29,600.00 元,评估净值为 10,564.00 元。评 估原值减值率 68.04%,评估净值增值率 128.13%。设备评估结果汇总表见下表:

设备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率(% 增值率(%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电子设备 92,616.06 4,630.79 29,600.00 10,564.00 -68.04 128.13
合计 92,616.06 4,630.79 29,600.00 10,564.00 -68.04 128.13

②增减值分析

电子设备评估原值减值的主要原因:随着技术的进步,同类型电子产品的价 格逐年下降。

电子设备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企业计提折旧的年限短于评估计算采用 的经济适用年限。

A、典型案例

(A)案例:HP 台式机(含显示器)

a.设备概况

设备名称:HP 台式机(含显示器)

生产厂家:惠普 规格型号:惠普 280 Pro G1 MT 购置日期:2016 年 12 月 启用日期:2016 年 12 月 账面原值:4,406.52 元 账面净值:220.33 元

139

数量:1 台

该设备目前放置在办公室使用,现场勘察该设备可正常使用,经向设备管理 人员了解,设备一直运行稳定,没出现过较大故障,总体状况良好。

b.评定估算

(a) 重置全价的确定

评估人员进行了网上询价,确定设备购置价为 3,400.00 元/台,供应商负责 运货上门并安装调试。联合创泰在香港登记注册,不涉及增值税,故设备重置全 价为 3,400.00 元/台

(b) 成新率的确定

该设备为简单的电子设备,以年限法计算成新率。该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为

  • 5 年,从 2016 年 12 月投入使用,到评估基准日已使用 3.7 年。则: 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5-3.7)/5×100%

=26%(取整)

(c) 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3,400.00×26%

=884.00 元(取整)

4 、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技术说明

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 4,955,708.74 元,是企业会计核算在后续计量过程 中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由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 所产生。评估人员就差异产生的原因、形成过程进行了调查和了解。经核实企业 该科目核算的内容由 3 项组成。分别为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形成的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对于计提坏账准备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次评估以应收账款预 计风险损失及其他应收款预计风险损失之和乘以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得出评估 值。

(2)对于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次评估以评估方

140

法中未考虑所得税对其影响产生的存货评估损失之和乘以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 得出评估值。

经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 823,066.09 元。

5 、负债评估技术说明

1 )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企业评估申报的各项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各项负债在评估基 准日账面值如下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6,245,542.20
应付票据 372,185,349.43
应付账款 86,024,198.29
合同负债 8,526,088.08
应交税费 19,948,397.60
其他应付款 339,055,024.39
流动负债合计 931,984,599.99
负债合计 931,984,599.99

2 )评估过程

评估过程主要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①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对确定的评估范围内的负债的构成情况进行初步了解,提交评估准备资料清 单和评估申报明细表标准格式,按照评估规范的要求,指导企业填写负债评估明 细表;

②第二阶段:现场调查阶段

A、根据企业提供的负债评估申报资料,首先对财务台账和评估明细表进行 互相核对使之相符。对内容不符、重复申报、遗漏未报项目进行改正,由企业重 新填报。作到账表相符;

141

B、由企业财务部门的有关人员介绍各项负债的形成原因、计账原则等情况;

  • C、对负债原始凭据抽样核查,并对数额较大的债务款项进行了函证,确保

  • 债务情况属实。

  • ③)第三阶段:评定估算阶段

  • A、将核实调整后的负债评估明细表,录入计算机,建立相应数据库;

  • B、对各类负债,采用以核实的方法确定评估值,编制评估汇总表;

  • C、撰写负债评估技术说明。

3 )评估方法

①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账面值 106,245,542.20 元,为公司尚未确认收入但已向汇丰银行取 得的应收款项保理款。

评估人员核对了相关保理合同,了解保理款的金额、费率、还款方式和还款 期限,并抽查了凭证,均正确无误。短期借款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②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账面值 372,185,349.43 元,为应付爱思开海力士(无锡)半导体销 售有限公司开具的短期银行承兑汇票。对应付票据,评估人员获取应付票据评估 明细表,复核加计数,并与票据登记薄、明细账、总账、报表核对。抽查有关原 始凭证,检查应付票据是否合法、会计处理是否正确。经核实,应付票据账、表、 单相符,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③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账面值 86,024,198.29 元。主要是服务费、货款、运输费及保险费 等。

评估人员审查了企业的购货合同及有关凭证,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 商品等,均根据有关凭证记入本科目,未发现漏记应付账款。以核实后账面值确 定评估值。

④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账面值为 8,526,088.08 元,为预收深圳市天凯电子有限公司、深圳

142

市展信泰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货款。评估人员抽查有关账簿记录和供货合同, 确定合同负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以清查核实后账面 值确定为评估值。

④应交税费

应交税金账面值 19,948,397.60 元,主要核算公司应交纳的利得税。

评估人员通过对企业账簿、纳税申报表的查证,证实企业税额计算的正确性, 以清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⑤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 339,055,024.39 元,主要为应付黄泽伟、彭红等的往来 款、应付信扬(香港)有限公司、世纪恒信(香港)有限公司的借款及保理款和 利息等。

评估人员审查了相关的文件、合同或相关凭证,无虚增虚减现象,在确认其 真实性后,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4 )评估结果及分析

评估结果

经实施以上评估,负债评估结果见下表所示:

负债评估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6,245,542.20 106,245,542.20
应付票据 372,185,349.43 372,185,349.43
应付账款 86,024,198.29 86,024,198.29
合同负债 8,526,088.08 8,526,088.08
应交税费 19,948,397.60 19,948,397.60
其他应付款 339,055,024.39 339,055,024.39
流动负债合计 931,984,599.99 931,984,599.99
非流动负债合计 0.00 0.00

143

项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负债合计 931,984,599.99 931,984,599.99

负债无增减值。

(四)收益法评估说明

1 、收益法的应用前提及选择理由和依据

1 )收益法的定义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 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收益资本化法是将企业未来预期的具有代表性的相对稳定的收益,以资本化 率转化为企业价值的一种计算方法。通常直接以单一年度的收益预测为基础进行 价值估算,即通过将收益预测与一个合适的比率相除或将收益预测与一个合适的 乘数相乘获得。

收益折现法通过估算被评估企业将来的预期经济收益,并以一定的折现率折 现得出其价值。这种方法在企业价值评估中广泛应用,通常需要对预测期间(从 评估基准日到企业达到相对稳定经营状况的这段期间)企业的发展计划、盈利能 力、财务状况等进行详细的分析。

收益折现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股利折现法 是将预期股利进行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通常适用于缺乏控制权 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的评估。现金流量折现法通常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

2 )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资产评估师应当结合企业的历史经营情况、未来收益可预测情况、所获取评 估资料的充分性,恰当考虑收益法的适用性。一般来说,收益法评估需要具备如 下三个前提条件:

①被评估企业的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②被评估企业获得未来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可以合理预测,并可以用货币 衡量;

144

③被评估企业的未来收益年限可以合理预测。

3 )收益法的选择理由

评估人员在对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的会计报表、经营数据进行了详细分析的 基础上,对管理层进行了访谈和市场调研,取得了收益法盈利预测数据和相关依 据。经综合分析,选择收益法的主要理由和依据如下:

①总体情况判断

根据对联合创泰历史沿革、所处行业、资产规模、盈利情况、市场占有率等 各方面综合分析以后,评估人员认为本次评估所涉及的资产具有以下特征:

A、被评估资产是经营性资产,产权明确并保持完好;企业具备持续经营条 件;

B、被评估资产是能够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收益的资产,表现为企业营业收入、 相匹配的成本费用、其他收支能够以货币计量。

C、被评估资产承担的风险能够用货币衡量。企业的风险主要有行业风险、 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这些风险都能够用货币衡量。

②评估目的判断

本次评估是对联合创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为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之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要对联合创泰的市场 公允价值予以客观、真实的反映,不仅仅是对各单项资产价值予以简单加总,而 是要综合体现企业经营规模、行业地位、成熟的管理模式所蕴含的整体价值,即 把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以整体的获利能力来体现股东权益价值。

③收益法参数的可选取判断

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能够合理预测,预期收益对应的风险能够合理量化。目 前国内资本市场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相关贝塔系数、无风险报酬率、市场风险 报酬率等资料能够较为方便的取得,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外部条件较成熟,同时采 用收益法评估也符合国际惯例。

综合以上因素的分析,评估人员认为本次评估在理论上和操作上适合采用收 益法,采用收益法评估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价值。

145

2 、收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本评估报告收益法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1 )一般假设:

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 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 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 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 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 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持续使用假设: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 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 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 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即 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 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 续经营能力。

2 )收益法评估假设:

①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 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 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②假设企业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企业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③除非另有说明,假设企业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④假设企业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 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⑤假设企业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现时 方向保持一致。

146

⑥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⑦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⑧假设企业预测年度收入和支出现金流均匀流入和流出;

⑨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企业仍将按照原有的经营模式持续经营,继续经营原 有产品或类似产品,企业的经营模式、与关联企业的利益分配等运营状况均保持 不变;

⑩假设企业以评估基准日的规模或评估基准日企业资产决定的融资能力可 达到的规模,按持续经营原则继续经营原有产品或类似产品,不考虑新增资本规 模带来的收益;

⑪假设企业已取得的品牌经销授权在合同到期后能够继续取得;

⑫假设企业所租赁的经营场地在租赁期满后可正常续租、持续经营。

评估人员对企业进行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 并根据这些假设推论出相应的评估结论。如果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其它 假设条件不成立时,签字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 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3 、宏观、区域经济因素及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分析

A、国际方面

(A)美国宏观经济概况

美国供应管理协会 1 月 3 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 年 12 月美国制造业采购 经理人指数(PMI)降至 47.2,连续 5 个月低于荣枯线,反映出美国制造业面临严 峻考验。50 是 PMI 荣枯线,低于 50 意味着经济活动处于收缩状态。数据显示, 去年 12 月美国制造业订单继续减少,工厂持续减产。12 月美国制造业采购经理 人指数是自 2009 年 6 月以来的最低值。美国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 2019 年平均 值为 51.2,是 10 年来的最低水平,比 2018 年的平均值下降了 7.6,是 2001 年以 来的最大降幅。受到美国国内企业投资回调、全球需求走软以及美中贸易关系的 影响,尽管美国就业市场在其它领域普遍强劲,但是制造业的就业态势进一步疲 软。根据美国商务部发布的初读数据显示,四季度美国实际 GDP 环比折年率录 得 2.1%的增长,与二季度持平,符合预期。2019 年全年美国实际 GDP 增速为 2.3%,低于 2018 年的 2.9%以及 2017 年的 2.4%。这一增速也低于特朗普政府对

147

2017 年税改后经济增速的预测。根据美国商务部报告,2019 年四季度 GDP 增长 主要是由于个人消费支出,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开支,住宅固定投资以及出口的 提振,部分抵消了私人库存投资和非住宅固定投资带来的拖累。具体来看,去年 四季度,美国消费者支出的年化环比增速为 1.8%,远低于三季度时的 3.2%和二 季度的 4.6%。不过个人消费支出还是为四季度的 GDP 增长贡献了 1.2 个百分点。 目前美国经济规模为 21.7 万亿美元,其中 68%来自消费者。四季度,美国国内 私人投资总额年化环比下跌 6.1%,为连续第三个季度下滑,降幅也远大于三季 度的 1%。其中,建筑类投资下降 10.1%,设备类投资下降 2.9%。与此同时,政 府支出提振了经济增长。四季度美国政府消费支出和总投资增长 2.7%,其中国 防支出增长 4.9%。根据美国预算办公室 1 月份公布的最新预测,到 2020 年 9 月 30 日财年结束时,美国的预算赤字将达 1.05 万亿美元,为 2011 年以来的最高赤 字水平,比 2019 财年高出 310 亿美元。

美国供应管理协会公布,2019 年 12 月美国制造业 ISM 指数为 47.2,创 2009 年 6 月以来最低,弱于预期 49 和 11 月前值 48.1。这是该指数连续第五个月处于 荣枯分水岭 50 下方,意味着制造业活动继续萎缩。2019 年 8 月,ISM 制造业指 数曾于三年来首度跌破 50,创 2016 年 1 月以来新低,结束了此前连续 35 个月、 均值 56.5 的扩张周期。自 2018 年 8 月创十四年最高 61.3 后,这一指数从 2019 年 2 月起不断下测 2016 年底来新低,2019 年 9 月起下测 2009 年中旬以来低位。 历史数据显示,2019 全年,ISM 制造业指数均值为 51.2,同创十年来最低;较 2018 年均值下滑了 7.6 个点,创 2001 年以来最大年度跌幅。12 月 ISM 制造业数 据不仅创上一次美国经济危机结束以来最低值,同比跌幅也跌至与美国衰退时期 相吻合的水平,令人重燃对经济形势的担忧。

2010 年 1 月以来美国 PMI 指数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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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分项指数看,除了供应商交付指数和物价支付指数处于扩张区间之外,12 月其他所有的 ISM 制造业重要分项指标都在萎缩区间。其中:生产指数从前值 49.1 跌至 43.2,连续第五个月萎缩,创 2009 年 4 月、即上次美国经济衰退来最 低,六大制造业行业仅一个扩张。2019 年 8 月前,这一指数曾连续 35 个月扩张, 均值 58.9。就业指数从 46.6 跌至 45.1,连续第五个月萎缩且下滑速度更快,创 2016 年 1 月以来最低。2019 年 8 月前,这一指数曾连续 34 个月扩张,均值 55.8。 新订单指数从 47.2 跌至 46.8,连续第五个月萎缩且速度更快,创 2009 年 4 月以 来最低,运输设备在六大行业中领跌。2019 年 8 月前,这一指数曾连续 43 个月 扩张,均值 58.5。物价支付指数从 46.7 反弹至 51.7,打破此前连续六个月的萎 缩趋势,创 2019 年 5 月以来最高,主要由于钢、铜和铝材价格上涨;2019 年 7 月曾创 2016 年 2 月以来最低。进口指数从 48.3 反弹至 48.8,连续第六个月萎缩, 10 月前值 45.3 曾创 2009 年 5 月以来最低,主要拖累因素是制造商持续将库存水 平与更疲软的新订单输入指标相匹配。新出口订单指数从 47.9 跌至 47.3,过去 六个月有 5 个月陷入萎缩,对新订单指数不利,并主要受到运输设备行业的拖累; 9 月前值 41 曾创 2009 年 3 月以来最低。此外,计算 GDP 产出的重要指标库存 指数从 45.5 涨至 46.5,连续第七个月萎缩;因新订单疲软,积压订单指数从 43 反弹至 43.3,连续第八个月萎缩,前值创 2016 年 1 月来最低。供应商交付指数 涨至 54.6,创 2019 年 2 月来最高,显示供应商的交付更加困难,高于 50 代表交 货速度较慢。

(B)欧洲宏观经济概况

149

经济形势方面,根据欧盟统计局 2 月 14 日公布的初值数据显示,2019 年欧 盟 27 国 GDP 增长 1.4%,欧元区 19 国 GDP 增长 1.2%。2019 年第四季度,欧盟 27 国经季节调整 GDP 同比增长 1.2%,较上季度减少 0.3 个百分点,环比增长 0.1%, 较上季度减少 0.2 个百分点;欧元区 19 国 GDP 同比增长 0.9%,较上季度下调 0.3 个百分点,环比增长 0.1%,较上季度下调 0.2 个百分点。从成员国看,基于 季度数据,2019 年德国 GDP 增长 0.6%,法国增长 1.2%,意大利增长 0.2%,低 于欧盟平均水平。西班牙保持良好增势,同比增长 2.0%。波兰、匈牙利、罗马 尼亚等中东欧国家增长强劲,增速均超过 4%。欧委会近期发布的冬季经济预测 报告认为,2020 年和 2021 年欧盟 27 国 GDP 预计增长 1.4%,同期欧元区 19 国 预计增长 1.2%。按照欧盟统计局公开的信息,包括英国在内的欧盟 28 国在 2019 年的经济同比实际增长 1.5%,完成的名义 GDP 折合美元为 18.41 万亿美元,与 美国 21.43 万亿美元相比,差距为 3.02 万亿美元。其中,德国在 2019 年经济仅 实际增长 0.6%,虽仍是欧盟最大经济体,但由于欧元贬值,其 GDP 下降至 3.85 万亿美元;英国继续是欧盟第二大经济体,其在 2019 年经济实际增长 1.4%,完 成的名义 GDP 为 2.83 万亿美元。法国在 2019 年经济实际增长 1.3%,完成的名 义 GDP 为 2.707 万亿美元,继续在欧盟内部排第三名。意大利在 2019 年经济增 速下滑至 0.3%,完成的 GDP 折合约 2 万亿美元,将在 2020 年英国脱欧后成为 欧盟内部新的三驾马车之一。

2010 年 1 月以来欧元区经济增长与经济景气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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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方面,欧盟统计局网站 1 月 30 日对外发布,经季节因素调整后,2019 年 12 月欧元区失业率为 7.4%,低于 11 月份的 7.5%和 2018 年 12 月的 7.8%。

150

这是自 2008 年 5 月份以来欧元区的最低值。2019 年 12 月欧盟 28 国的失业率为 6.2%,低于 11 月份的 6.3%和 2018 年 12 月的 6.6%。这是欧盟自 2000 年 1 月 份开始发布月度失业率以来的最低值。从各成员国来看,2019 年 12 月失业率最 低的国家分别是捷克(2.0%)、德国和荷兰(均为 3.2%);失业率最高的国家分 别是希腊(2019 年 10 月为 16.6%)和西班牙(13.7%)。与 2018 年 12 月相比, 有 21 个成员国的失业率下降,丹麦保持稳定,失业率上升的有塞浦路斯(从 7.4% 升至 7.6%)、斯洛文尼亚(从 4.4%升至 4.6%)、立陶宛(从 5.8%升至 6.1%)、 葡萄牙(从 6.6%升至 6.9%)、卢森堡(从 5.2%升至 5.6%)和瑞典(从 6.5%升 至 6.9%)。下降幅度最大的有希腊(从 2018 年 10 月的 18.5%降至 2019 年 10 月 16.6%)、保加利亚(从 4.7%降至 3.7%)和克罗地亚(从 7.3%降至 6.4%)。

物价方面,欧盟统计局 2020 年 1 月 17 日公布数据显示,欧元区 2019 年 12 月未季调 CPI 年率终值增长 1.3%,欧元区 12 月 CPI 月率终值增长 0.3%。欧元 区 2019 年 12 月未季调核心 CPI 年率终值增长 1.3%,欧元区 12 月核心 CPI 月率 终值增长 0.3%。欧元区 2019 年 11 月建筑业产出月率增长 0.7%,欧元区 11 月建 筑业产出年率增长 1.4%。

(C)日本宏观经济概况

日本内阁府 2 月 17 日公布的初步统计结果显示,受消费税税率上调等因素 影响,2019 年第四季度日本实际国内生产总值(GDP)扣除物价因素后环比下 降 1.6%,按年率计算降幅为 6.3%,创 2014 年第二季度下滑 7.4%以来的最大降 幅,是日本经济时隔五个季度以来首次转为负增长。内需大幅下滑是日本 2019 年四季度经济出现明显负增长的主要原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为负 2.1 个百分点。 其中,因日本家庭在 2019 年 10 月上调消费税后削减支出,占日本经济比重二分 之一以上的个人消费环比下降 2.9%;企业设备投资下降 3.7%,降幅远超过市场 预期的 1.6%。外需不再是 2019 年四季度经济增长的拖累因素。受全球需求疲软 及贸易摩擦拖累,四季度日本出口虽然环比下降 0.1%,与此同时进口环比下降 2.6%,进出口相抵的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为 0.5 个百分点。消费税上调和超 级台风令经济活动显著承压,导致消费支出、企业投资和生产供应链降温。2019 年 10 月份消费税加税诱发第三季度出现一定程度的提前消费,是四季度内需明 显下滑的主要原因。与此同时,强台风扰乱了日本中部和东部的交通、生产和运

151

输,暖冬等季节性因素削弱了对冬衣和取暖用具等物品的需求,这些都对内需下 滑有一定影响,但经济下降幅度之大还是超过各界预期。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和日 本央行此前曾经预测消费税上调对经济的影响将小于 2014 年,为缓解财政压力, 日本政府自去年 10 月 1 日起正式将消费税提高至 10%,这是日本自 2014 年将消 费税从 5%升至 8%后,时隔 5 年再次提高税率。目前市场对于日本经济疲软也 产生了担忧,日本经济增速可能在 2020 年第一季度同样出现萎缩。若经济连续 两个季度下滑,届时,日本经济将陷入技术性衰退区间。

2010 年以来日本 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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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国内方面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经济数据显示,2020 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 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我国经济先降后升,二季度经济增长由负转 正,主要指标恢复性增长,经济运行稳步复苏,基本民生保障有力,市场预期总 体向好,社会发展大局稳定。

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 456,614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降 1.6%。分季 度看,一季度同比下降 6.8%,二季度增长 3.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 26053 亿元,同比增长 0.9%;第二产业增加值 172759 亿元,下降 1.9%;第三产业增 加值 257802 亿元,下降 1.6%。从环比看,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 11.5%。

(A)工业生产恢复较快,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实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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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 1.3%,降幅比一季度收窄 7.1 个百分点;其中,二季度增长 4.4%,一季度为下降 8.4%。6 月份,规模以上工 业增加值同比增长 4.8%,增速比 5 月份加快 0.4 个百分点,连续 3 个月增长;环 比增长 1.3%。上半年,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下降 1.5%;股 份制企业下降 0.8%,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下降 3.4%;私营企业下降 0.1%。 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下降 1.1%,制造业下降 1.4%,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降 0.9%,降幅分别比一季度收窄 0.6、8.8、4.3 个百分点。 上半年,高技术制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 4.5%和 0.4%;其中 6 月份分别增长 10.0%和 9.7%。部分工程机械类和新产品产量增长较快。上半年, 挖掘、铲土运输机械,集成电路,工业机器人,载货汽车产量同比分别增长 16.7%、 16.4%、10.3%、8.4%。1-5 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 18435 亿元, 同比下降 19.3%,降幅持续收窄;其中,5 月份利润总额由 4 月份同比下降 4.3% 转为增长 6.0%。6 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 50.9%,比 5 月份上升 0.3 个百分点,连续 4 个月位于临界点之上。

(B)服务业降幅缩小,现代服务业增势良好

上半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下降,降幅比一季度收窄 3.6 个百分点;其中, 二季度增长 1.9%,一季度为下降 5.2%。分行业看,上半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增加值分别增长 14.5%、6.6%;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 饮业分别下降 8.1%、26.8%,降幅比一季度分别收窄 9.7、8.5 个百分点。上半年, 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下降 6.1%,降幅比一季度收窄 5.6 个百分点;其中,6 月份增长 2.3%,比 5 月份加快 1.3 个百分点。1-5 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 业收入同比下降 6.4%,降幅比 1-4 月份收窄 2.2 个百分点;其中,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长 8.4%。6 月份,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 53.4%,比 5 月 份上升 1.1 个百分点。其中,铁路运输业、道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邮政业、 电信广播电视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软件信息服务、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 务、保险业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位于 55.0%及以上。从市场预期看,服务业业务 活动预期指数为 59.0%。

(C)市场销售逐步改善,网上零售较快增长

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72256 亿元,同比下降 11.4%,降幅比一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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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收窄 7.6 个百分点;其中二季度下降 3.9%,比一季度收窄 15.1 个百分点。6 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3526 亿元,同比下降 1.8%,降幅比 5 月份收窄 1.0 个百分点;环比增长 1.34%。上半年,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 149345 亿元,下降 11.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 22911 亿元,下降 10.9%;按消费 类型分,餐饮收入 14609 亿元,下降 32.8%;商品零售 157648 亿元,下降 8.7%。 基本生活用品和医疗用品较快增长,上半年,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 和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 12.9%、10.5%、5.8%,比一季度分别加快 0.3、 6.4、2.9 个百分点。升级类商品销售较快增长,限额以上单位体育娱乐用品类、 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 6.1%和 5.8%,一季度分别为下降 5.1%和 3.6%。 全国网上零售额 51501 亿元,同比增长 7.3%,一季度为下降 0.8%。其中,实物 商品网上零售额 43481 亿元,增长 14.3%,比一季度加快 8.4 个百分点;占社会 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 25.2%,比一季度提高 1.6 个百分点。

(D)固定资产投资降幅明显收窄,高技术产业和社会领域投资回升

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281603 亿元,同比下降 3.1%,降 幅比 1-5 月份收窄 3.2 个百分点,比一季度收窄 13.0 个百分点。分领域看,基础 设施投资下降 2.7%,制造业投资下降 11.7%,降幅比一季度分别收窄 17.0、13.5 个百分点;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 1.9%,一季度为下降 7.7%。全国商品房销售面 积 69404 万平方米,下降 8.4%;商品房销售额 66895 亿元,下降 5.4%,降幅比 一季度分别收窄 17.9、19.3 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 3.8%,一 季度为下降 13.8%;第二产业投资下降 8.3%,第三产业投资下降 1.0%,降幅比 一季度分别收窄 13.6、12.5 个百分点。民间投资 157867 亿元,下降 7.3%,降幅 比一季度收窄 11.5 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 6.3%,一季度为下降 12.1%; 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 5.8%和 7.2%。高技术制造业中, 医药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 13.6%、8.2%;高技术服务 业中,电子商务服务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 32.0%、21.8%。社 会领域投资增长 5.3%,一季度为下降 8.8%;其中卫生、教育投资分别增长 15.2%、 10.8%,一季度为分别下降 0.9%、4.0%。从环比看,6 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 农户)比上月增长 5.91%。

(E)货物进出口好于预期,贸易结构继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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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货物进出口总额 142379 亿元,同比下降 3.2%,降幅比一季度收窄 3.3 个百分点;其中,二季度同比下降 0.2%,一季度为下降 6.5%。出口 77134 亿元,下降 3.0%;进口 65245 亿元,下降 3.3%;进出口相抵,贸易顺差 11889 亿元。贸易结构继续优化。上半年,一般贸易进出口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 60.1%, 比上年同期提高 0.4 个百分点。机电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为 58.6%,比上 年同期提高 0.5 个百分点。6 月份,进出口总额 26973 亿元,同比增长 5.1%;出 口 15131 亿元,增长 4.3%;进口 11842 亿元,增长 6.2%。上半年,全国规模以 上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 54250 亿元,同比下降 4.9%,降幅比一季度收窄 5.4 个百分点;其中,6 月份实现出口交货值由 5 月份同比下降 1.4%转为增长 2.6%。

(F)居民消费价格涨势温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

上半年,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 3.8%,涨幅比一季度回落 1.1 个百分点。 其中,城市上涨 3.6%,农村上涨 4.7%。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 12.2%, 衣着下降 0.1%,居住下降 0.1%,生活用品及服务上涨 0.1%,交通和通信下降 3.2%,教育文化和娱乐上涨 2.0%,医疗保健上涨 2.1%,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 5.0%。 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粮食上涨 1.0%,鲜菜上涨 3.4%;猪肉价格上涨 104.3%,比 一季度回落 18.2 个百分点。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 CPI 上涨 1.2%。6 月 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 2.5%,环比下降 0.1%。

上半年,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 1.9%;其中 6 月份同比下降 3.0%, 环比上涨 0.4%。上半年,全国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 2.6%;其中 6 月份 同比下降 4.4%,环比增长 0.4%。

(G)居民实际收入降幅收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缩小

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5666 元,同比名义增长 2.4%,增速比 一季度加快 1.6 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 1.3%,降幅收窄 2.6 个百分点。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1655 元,名义增长 1.5%,实际下降 2.0%;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069 元,名义增长 3.7%,实际下降 1.0%。从收入来 源看,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同比名义增长 2.5%,经营净收入下降 5.1%,财 产净收入增长 4.2%,转移净收入增长 8.2%。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值 2.68,比上 年同期缩小 0.06。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 13347 元,同比名义增长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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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看,上半年我国经济逐步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经济运行呈恢复 性增长和稳步复苏态势,发展韧性和活力进一步彰显。同时也要看到,一些指标 仍在下降,疫情冲击损失尚需弥补。当前全球疫情依然在蔓延扩散,疫情对世界 经济的巨大冲击将继续发展演变,外部风险挑战明显增多,国内经济恢复仍面临 压力。

4 、企业的业务情况

1 )主要产品介绍

联合创泰于 2013 年在香港成立,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代理业务。联合 创泰拥有优质的原厂代理资质和客户资源,以核心元器件为主,目前拥有全球前 三家全产业存储器供应商之一的 SK 海力士、全球著名主控芯片品牌 MTK、国 内存储控制芯片领域领头厂商兆易创新(GigaDevice)的授权代理权,以及立讯、 锐石创芯、寒武纪等多品牌代理资格。依托于上游的原厂资源,联合创泰在云服 务领域深入发展,目前客户主要系阿里巴巴、中霸集团、字节跳动和华勤通讯等 互联网云服务商和国内大型 ODM 企业。联合创泰主要代理产品类别、应用领域 及授权情况如下:

品牌 合作
开始
时间
协议期限 产品类别 应用领域 授权区域/
代理区域
是否买
断式代
SK海力士 2016 2020.1.1-
2020.12.3
1,到期自
动续期12
个月
Module、DDR、
eMCP、SSD、
UMCP、EMMC
(模组、内存、
闪存)
服务器 中国大陆
和香港地
消费类产品
手机
联发科MTK 2016 2020.8.29
-2021.8.2
8
Base Band、
Application
Processor、
Connective(WIF
I/BT)
(基带、射频、
WIFI/蓝牙连
接)
4G/5G通讯 PRC
(中国大
陆及港澳
地区)
平板
车载类
兆易创新 2017 2019.10.1
5-2022.10
.14,在
GD检验
MCU、NOR
Flash
(微控制器、闪
存)
无线耳机 中国大陆
及港澳地
笔记本电脑
摩拜

156

并满意代
理商表现
的情况,
合约自动
续约一年
POS机
立迅 2019 无固定期
连接器及线缆
连接组件
电脑、通讯、
游戏机、消
费类电子及
汽车等
中国大陆
及港澳地
锐石创芯 2020 2020.3.19
-2021.3.1
8,到期自
动续期1
射频芯片 4G、4G+、
5G、物联网
中国大陆
及港澳地
寒武纪 2020 2020.10.2
7-2021.10
.26
智能加速卡 智能云服务
器、智能边
缘设备、智
能终端的核
心处理器
中国大陆

2 )经营模式

①盈利模式

联合创泰系电子元器件产品的分销代理商,即在获得原厂的销售代理授权后 将产品销售给下游客户并同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以实现业务收入和利润。其服 务能力主要体现在为下游客户提供及时的产品交付服务(包含仓储物流支持、账 期支持、差缺件支持、售后服务支持等)、技术服务(包含原厂新产品计划、旧 产品替换方案、峰值需求供货支持等);为原厂和下游客户提供及时的信息服务 (包含质量信息反馈、退换货支持、质量问题整改、产品改进/升级建议等)。 ②采购模式

联合创泰的采购主要为订单采购和备货采购。订单采购主要是为了满足客户 的产品需要,并按客户实际订单计划进行采购;备货采购主要是结合市场情况, 对客户未来采购计划进行预判后作出的提前采购备货。采购方式多采用“先款后 货”方式,一般不设置账期。

③销售模式

目前,电子元器件产业主要存在三种销售模式:一是由上游电子元器件生产 商直接向约 1%的下游客户供货,约占行业供货比例为 44%;二是由授权分销商

157

向上游电子元器件生产商采购后向下游客户销售,并在此过程中获取原厂在信息、 技术、供货等方面的支持,为下游客户提供产品的应用保障和技术支持,约占行 业供货比例为 50%;三是由独立分销商向上游电子元器件生产商采购产品后向下 游客户销售,主要满足小批量产品供应和供应链支持服务,约占行业供货比例为 6%。

联合创泰的销售模式主要是授权分销商的销售模式,电子元器件分销处于半 导体产业链的中间环节,主要是从电子元器件制造商采购电子元器件并销售给客 户,即整机制造厂,同时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服务;并将客户需求 信息传递至原厂,协助原厂优化排产计划,以应对市场需求的变化。联合创泰根 据合作期限、客户规模、信用情况、销售金额等情况,给予下游客户月结 30 天 至 90 天不等的账期。

3 )经营管理状况

联合创泰按现代企业制度搭建了管理架构,下设业务发展中心、运营中心、 人力行政部等多个部门,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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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联合创泰及子公司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在职人员共 60 余 人。公司主要人员情况如下:

董事长:黄泽伟,系联合创泰创始人,他曾带领仅仅十余人的联合创泰团队 创造了一年内从零到十亿销售额的成绩,一举成为联发科六家代理商中发展速度

158

最快的一家;也是他带领这支年轻的团队成功拿下全球三家产业存储器供应商之 一的 SK Hynix 的代理资质。

总裁:彭红,自 2008 年进入电子分销领域,行业从业十余年来累积了丰富 的上下游资源。2014 年入职联合创泰事业部任总监,2016 年成为联合创泰管理 层核心成员;2017 年起任联合创泰有限公司总经理,带领业务团队实现销售业 绩连续三年呈三倍增长,2018 年营业额达 60 亿人民币。

业务发展中心副总裁:余学文,曾在东芝马来西亚负责 Sony 和 Bosch 等大 客户的销售,并在三星马来西亚任职过总经理及三星半导体中国存储销售副总裁, 有 25 年电子及半导体行业销售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国内各大手机品牌厂商。目 前在团队负责业务策略及目标管理等大方向上的执行落地。

运营中心副总裁:张志为,从事财务相关工作 28 年。擅于分析公司及产业 内外部风险与机会,并结合公司现有获利模式进行公司最佳获利及成长策略的整 合。曾在台湾上市公司艾美特股份及日商富士通台湾子公司任财务长。目前负责 公司业务资金规划筹集及调度。

第一事业部总经理:李伟,十五年电子行业丰富从业经验。就职过大联大商 贸,Mstar 和 SMI 等多家国际知名半导体公司,熟悉各个产业应用的客户发展现 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有丰富的销售和团队管理经验。

供应链部总监:史素琴,曾在百度中国华南区负责投诉及客户支持,之后任 台湾上市公司从事代理分销商的堃昶股份负责公司采购部工作,至今为止已有 10 多年电子分销行业的从业经历,熟悉各种品牌产品线的采购及配送服务。目 前任职公司供应链部,全面统筹管理采购部和物流仓储部整体规划及执行落地。

4 )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竞争优势及劣势

①公司的市场地位

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呈现典型的金字塔结构,顶层为以艾睿电子、安富丽、 大联大等全球性分销商为代表,2019 年的销售规模均超过 1,000 亿人民币;底层 为市场集中度低、分散于电子市场的数万家柜台式贸易商。联合创泰凭借其优质 的代理厂商资源、高质量的客户资源以及丰富的行业经验,在国内竞争激烈的电 子分销领域中仍能排进前列。

159

根据国际电子商情数据,2019 年国内 8 家分销商实现销售收入过百亿,联 合创泰原母公司英唐智控排名国内第七。对标国际龙头分销商,国内分销商在收 入规模方面仍有非常大的提升空间。联合创泰 2019 年营业收入为 58.43 亿元人 民币,在全球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中排名第 26 名,在国内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中排 名第 13 名,有着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及行业地位。

②公司竞争优劣势分析

A、竞争优势

(A)授权品牌优势

原厂的授权是代理商在市场上稳健发展的基石,这些原厂的实力及其与联合 创泰合作关系的稳定性是联合创泰未来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联合创泰在经营发 展过程中,始终坚持与知名原厂保持长期良好合作的业务模式,自成立以来,经 过多年的潜心合作发展,已积累了众多优质的原厂授权资质,先后取得全球前三 家全产业存储器供应商之一的 SK 海力士、全球著名主控芯片品牌 MTK、国内 存储控制芯片领域领头厂商兆易创新(GigaDevice)的授权代理权,以及立讯、 锐石创芯、寒武纪等多品牌代理资格,形成了难以替代的代理原厂线优势。联合 创泰目前已具备数据存储器、主控芯片、集成电路、模组、DAC 线缆等电子元 器件产品提供能力,产品广泛应用于多个领域。

联合创泰自成立以来合作的 IC 设计制造商在各自专业领域中具有领先优势, 在业内享有良好的品牌知名度。SK 海力士为全球领先的半导体厂商,是世界第 二大 DRAM 制造商,并于 2007 年成长为世界第六大半导体企业。MTK(联发 科)是全球第四大无晶圆厂半导体公司,全球第二大手机芯片生产公司,专注于 无线通讯及数字多媒体等技术领域,2019 年全球手机芯片市场份额排名第二。 兆易创新(GigaDevice)是目前中国大陆领先的闪存芯片设计企业,主要产品分 为闪存芯片产品、微控制器产品以及 2019 年新增加的传感器产品,产品 NOR FLASH 在中国市场的占有率为第一,同时也是全球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之一;MCU 产品作为中国 32 位通用 MCU 领域的主流产品,覆盖率稳居市场前列;触控和 指纹识别芯片产品广泛应用在国内外知名移动终端厂商,是国内仅有的两家的可 量产供货的光学指纹芯片供应商。

160

通过取得上述国内外知名原厂的代理授权,联合创泰可以按照有竞争力的价 格及时取得原厂高品质的元器件产品,并依托原厂技术、品牌、规模等优势,维 持并持续开拓下游中高端产品市场,将原厂的竞争力转化为联合创泰的竞争力, 有利于联合创泰维持高效运转的销售网络,打造核心竞争能力,形成原厂、客户 对联合创泰销售体系长久的依赖关系,建立长期可持续的盈利模式。此外,优质 供应商不断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被联合创泰及时了解和吸收,有利于联合创泰 整体技术实力和技术水平保持与国际同步,从而能够及时掌握世界 IC 产业发展 的技术趋势,为国内下游客户持续进行高水准、领先性的技术实施工作,对于联 合创泰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保障作用。

(B)客户资源优势

联合创泰作为多家全球知名品牌的授权代理商,结合原厂产品的性能以及下 游客户终端产品的功能需求,在各大下游细分领域深入发展,具有较强的市场开 拓能力,产品广泛应用于云计算存储(数据中心服务器)、手机、电视、车载产 品、智能穿戴、物联网等领域。联合创泰目前客户主要系阿里巴巴、中霸集团、 字节跳动、华勤通讯、紫光存储、立讯、百度、天珑移动、移远通信、武汉烽火、 王牌通讯、展华集团等互联网云服务商和国内大型 ODM 企业。联合创泰实现了 对该等领域一流厂商的覆盖,具备领先的客户优势。

(C)团队优势

联合创泰建立了一支稳定、高效、专业的核心团队,团队内各部门合理分工、 密切合作,核心团队人员具有丰富的电子元器件行业市场经验,为联合创泰未来 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B、联合创泰竞争劣势

与国际大型的代理商相比,联合创泰成立时间较短,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客户 及代理产品线的累积沉淀较少的劣势。此外,随着联合创泰不断扩大业务规模, 丰富业务条线,拓展业务领域,这也对联合创泰的运营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提出 了更高水平的要求。

5 、企业财务分析

1 )历史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161

①历史年度财务状况表

合并财务状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8.12.31 2019.12.31 2020.8.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235.90 6,175.28 37,092.20
应收账款 94,092.86 32,895.17 18,208.88
应收账款融资 23,860.70 30,814.92
预付款项 19,969.08 6,591.30 1,199.31
其他应收款 6,537.09 5,469.41 8,730.84
存货 13,945.12 23,873.58 30,363.18
其他流动资产 76.20
流动资产合计 142,780.05 98,941.63 126,409.34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3.72 1.96 0.4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98 56.84 495.5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70 58.79 496.03
资产总计 142,803.75 99,000.42 126,905.3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1,736.50 5,498.15 10,624.55
应付票据 6,797.25 37,218.53
应付账款 4,696.80 5,987.82 8,602.42
预收款项 708.25 4,113.26
合同负债 852.61
应付职工薪酬 20.53 16.65
应交税费 2,943.38 3,880.88 1,994.84
应付利息 38.90 46.36 86.95
其他应付款 97,431.23 45,488.26 33,818.65
流动负债合计 127,575.59 71,828.63 93,198.56
负债总计 127,575.59 71,828.63 93,198.56
净资产 15,228.16 27,171.79 33,706.81

162

母公司财务状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20.8.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126,409.28 98,941.63 142,583.01
非流动资产 496.03 58.79 17.09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0.46 1.96 3.72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5.57 56.84 13.37
资产总计 126,905.31 99,000.42 142,600.10
流动负债 93,198.46 71,828.63 127,468.98
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负债总计 93,198.46 71,828.63 127,468.98
净资产 33,706.85 27,171.79 15,131.12

②历史年度经营状况表

合并经营状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01-8 2019 2018
一、营业收入 532,317.06 584,348.12 576,101.63
减:营业成本 510,375.88 556,335.03 554,891.73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2,708.59 3,184.71 876.81
管理费用 327.78 330.26 128.90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 8,382.12 9,783.88 6,107.54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 3.38
信用减值损失 -2,370.95 -254.91
资产减值损失 -368.20 -91.61 645.11
二、营业利润 7,783.53 14,371.10 14,741.75
加:营业外收入 44.14 0.05 27.82
减:营业外支出 1.29 120.87

163

三、利润总额 7,826.38 14,371.15 14,648.70
减:所得税费用 1,291.36 2,386.20 2,419.26
四、净利润 6,535.02 11,984.96 12,229.44

母公司经营成果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201-8 2019 2018
一、营业收入 532,317.06 584,301.79 573,949.16
减:营业成本 510,375.88 556,289.19 552,913.85
营业税金及附加 0.00 0.00 0.00
销售费用 2,708.59 3,183.25 721.20
管理费用 327.78 330.24 127.72
研发费用 0.00 0.00 0.00
财务费用 8,382.09 9,777.15 6,049.31
加:其他收益 0.00 0.00 0.00
投资收益 0.00 0.00 0.00
信用减值损失 -2,370.95 -254.91 0.00
资产减值损失 -368.20 -91.61 596.42
二、营业利润 7,783.57 14,429.32 14,733.49
加:营业外收入 44.14 0.05 27.82
减:营业外支出 1.29 0.00 120.87
三、利润总额 7,826.42 14,429.37 14,640.44
减:所得税费用 1,291.36 2,380.85 2,417.83
四、净利润 6,535.06 12,048.53 12,222.61

注:上表中列示的财务数据,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众 环审字[2020]012841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 )财务分析

①资产与负债结构分析

A、资产结构及重要项目分析

主要资产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8 月 31 日

164

项目名称 2018年 2019年 2020年8月31日
货币资金 5.77% 6.24% 29.23%
应收账款 65.89% 33.23% 14.35%
应收账款融资 24.10% 24.28%
预付款项 13.98% 6.66% 0.95%
存货 9.82% 24.20% 24.22%
合计 95.46% 94.42% 93.02%

从上表可以看出,联合创泰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款项、预付账款以及 存货,2018 年至 2020 年 8 月上述五项资产合计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达到 95.46%、 94.42%、93.02%。联合创泰属于轻资产公司,主要通过分销电子元器件实现盈 利。

B、负债结构及重要项目分析

主要负债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2018 2019 2020831
短期借款 36.51% 30.35% 49.98%
应付票据 0.00% 9.46% 39.93%
应付账款 3.68% 8.34% 9.23%
其他应付款 76.37% 63.33% 36.29%
合计 97.09% 88.78% 96.85%

从上表可以看出,联合创泰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其 他应付款,2018 年至 2020 年 8 月上述四项负债合计占总负债的比重分别达到 97.09%、88.78%、96.85%。联合创泰采购款项主要通过银行保理业务以及第三 方借款融资,资金需求量较大。

②偿债能力分析

偿债能力是指企业用其资产偿还债务的能力。企业有无支付现金的能力和偿 还债务能力,是企业能否健康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企业偿债能力是反映企业财务 状况和经营能力的重要标志。指标主要包括利息保障倍数、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资产负债率。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名称 201820192020831

165

项目名称 2018 2019 2020831
利息保障倍数 3.76 2.70 2.06
流动比率 111.92% 137.75% 135.63%
速动比率 100.99% 104.51% 103.06%
资产负债率(%) 89.34% 72.55% 73.44%

从偿债能力来看,公司的流动比率大于 1,速动比率维持在 1 左右的水平, 偿还债务的能力较强。公司总体资产负债率水平在 70%左右,主要系企业通过融 资采购,进而实现商品分销周转,与同行业大型上市公司相比,企业债务结构相 对稳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

③管理能力分析

资产管理能力主要用来衡量企业资产使用效率。指标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周转 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公司主要资产管理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名称 2018 2019 202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6.12 7.74 16.97
存货周转率(次) 39.56 29.30 17.31

注:2020 年周转率系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 2020 年财务报表数计算。

从上表可知,企业应收账款周转率相对较高,得益于企业加强了应收账款的 管理,缩短客户账期,提高了营运资金的使用效率;存货周转率有所下滑,主要 是企业根据客户需求存在提前备货,致使期末库存余额加大。

④盈利能力分析

项目名称 2018 2019 2020831
销售毛利率 3.68% 4.79% 4.12%
销售净利率 2.12% 2.05% 1.23%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8 年至 2019 年联合创泰的销售毛利率和销售净利率均 呈有所上涨,盈利能力较强。2020 年联合创泰销售毛利率、净利率有所下降主 要是受国际经济环境影响,电子元器件产品价格下跌所致。

6 、收益法评估模型

本次收益法评估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选取的现金流量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

166

流,通过对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来间接获得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本次评估以未来若干年度内的企业自由现金净流量作为依据,采用适当折现 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企业整体营业性资产的价值,然后再加上溢余资产、非经 营性资产价值减去有息债务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 )评估模型

本次评估选用的是现金流量折现法,将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企业预期收益 的量化指标,并使用与之匹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模型(WACC)计算折现率。

2 )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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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390 x 4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V :企业价值;

D :付息债务评估价值;

P :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C 1 :溢余资产评估价值;

C 2 :非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 E :(未在现金流中考虑的)长期投资评估值。

其中,公式二中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P 按如下公式求取:

==> picture [388 x 3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上式前半部分为明确预测期价值,后半部分为永续期价值(终值) 公式三中:

R t :明确预测期的第 t 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

t:明确预测期期数 1 , 2 , 3 ,··· ,n;

167

r:折现率;

R n  1 :永续期企业自由现金流;

g :永续期的增长率,本次评估 g = 0;

n:明确预测期第末年。

3 )收益期的确定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期限通常是指企业未来获取收益的年限。为了合理预 测企业未来收益,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契约和合同等, 可将企业的收益期限划分为有限期限和无限期限。

4 )预期收益的确定

本次将企业自由现金流量作为企业预期收益的量化指标。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就是在支付了经营费用和所得税之后,向公司权利要求者 支付现金之前的全部现金流。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利息费用×(1-税率 T)-资 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变动

5 )折现率的确定

确定折现率有多种方法和途径,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本次 评估收益额口径为企业自由现金流,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确定。

6 )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付息债务是包括企业的长短期借款,按其市场价值确定。

7 )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一 般指超额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等;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 系的,不产生效益的资产。对该类资产单独进行评估。

7 、收益期限及预测期的说明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期限通常是指企业未来获取收益的年限。为了合理预

168

测企业未来收益,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契约和合同等, 可将企业的收益期限划分为有限期限和无限期限。

由于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核心资产 的使用年限进行限定和对企业生产经营期限、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并 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本评估报告假设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后永续经 营,相应的收益期限为无限期限。由于企业近期的收益可以相对合理地预测,而 远期收益预测的合理性相对较差,按照一般评估惯例,评估人员将企业的收益期 限划分为明确预测期间和明确预测期后两个阶段。评估既:经营性业务价值=明 确预测期价值+明确预测期后价值(终值)。

评估人员经过综合分析,对于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8 月 31 日联合创泰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的评估,本次采用永续年期作为收益期。其中,第一阶段为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此阶段根据被评估企业的经营情况及经营计 划,收益状况处于变化中;第二阶段 2026 年 1 月 1 起为永续经营,在此阶段被 评估企业将保持稳定的盈利水平。

8 、折现率的确定

1 )折现率模型的选取

折现率应该与预期收益的口径保持一致。由于本评估报告选用的是企业现金 流折现模型,预期收益口径为企业现金流,故相应的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 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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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WACC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E :权益的市场价值;

D :债务的市场价值;

Ke :权益资本成本;

Kd :债务资本成本;

T :被评估企业的所得税税率。

169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 计算公式中,权益资本成本 Ke 按照国际惯常作法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估算,计算公式如下:

K e  R f    MRP  Rs  Ru

式中:

Ke :权益资本成本;

Rf :无风险收益率;

β :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MRP :市场风险溢价;

Rs :企业规模风险溢价;

Ru :企业其他特定风险溢价;

T :被评估企业的所得税税率。

2 )折现率具体参数的确定

①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国债(政府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 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布的金融数据月报披露的 信息,香港 10 年期政府债在评估基准日的基准年收益率为 0.548%,本评估报告 以 0.548%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②贝塔系数 βL 的确定

A、计算公式

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L   1   1  t   D E    U

式中:

βL:有财务杠杆的 Beta;

βU:无财务杠杆的 Beta;

T:被评估单位的所得税税率;

D/E: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170

B、被评估单位无财务杠杠 βU 的确定

根据联合创泰的业务特点,评估人员通过同花顺资讯系统查询了 3 家港股可 比上市公司的 βL 值,然后根据可比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率、资本结构换算成 βU 值。在计算资本结构时 D、E 按市场价值确定。将计算出来的 βU 取平均值 0.8131 作为被评估单位的 βU 值,具体数据见下表: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βL βu
0400.HK 科通芯城 1.1605 0.6801
0595.HK 先思行 0.6291 0.0560
2166.HK 芯智控股 0.5304 0.0770
平均值(按市值加权) 0.8131

C、被评估单位资本结构 D/E 的确定

明确预测期按企业付息债务市场价值与评估出的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迭 代计算确定每年的资本结构 D/E。

由于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所需营运资金随着业务规模的增长会增加较多,且 未来经营期间各年的付息债务金额可以合理预测,各年资本结构如下:

项目 2020
9-12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付息债务/
权益比值
0.2155 0.3552 0.4375 0.4356 0.4356 0.4356

D、βL 计算结果

预测期企业资本结构按被评估单位自身财务杠杆系数考虑,将上述确定的参 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联合创泰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被评估单位注册地在香港,评估基准日适用的利得税率为 16.5%。

L   1   1  t   D E    U 各年 βL 如下表:

项目 20209-12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βL 0.959 1.054 1.110 1.109 1.109 1.109

③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采用香港证券市场指数测算市场风险溢价,市场风险溢价用公式表示为:

171

香港证券市场风险溢价=香港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香港无风险收益率

其中,香港股票市场平均收益率以恒生综合指数年数据为基础,时间跨度从 2001 年 1 月起至评估基准日止,数据来源于同花顺 iFind 资讯行情数据库,采用 算术平均方法进行测算。

以 2020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经测算香港市场风险溢价为 7.1%。 ④企业规模风险溢价 Rs

由于联合创泰的公司规模和可比上市公司有所差异,故需要考虑公司规模风 险溢价。参照 Grabowski-King 的研究思路,采用线性回归分析得出规模超额收 益率与净资产之间的回归方程为:

Rs = 3.139%-0.2485%×NB

其中:NB:企业净资产账面值(按亿元单位计算,且小于 10 亿)

经计算,联合创泰企业规模风险溢价 Rs=2.3%。

⑤企业其他特定风险溢价 Ru

本次评估综合考虑被评估单位在融资条件、资本流动性、对主要客户及供应 商的依赖、公司的治理结构及财务风险等方面与可比上市公司的差异性,将本次 评估的其他特定风险溢价 Ru 确定为 2%。

⑥折现率计算结果

A、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联合创泰的权益资 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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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权益资本成本如下表:

项目 20209-12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βL 0.959 1.054 1.110 1.109 1.109 1.109
Rf 0.55% 0.55% 0.55% 0.55% 0.55% 0.55%
Rs 2.3% 2.3% 2.3% 2.3% 2.3% 2.3%
Ru 2% 2% 2% 2% 2% 2%

172

MRP 7.10% 7.10% 7.10% 7.10% 7.10% 7.10%
Ke 11.66% 12.33% 12.73% 12.72% 12.72% 12.72%

B、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评估基准日联合创泰付息债务的平均年利率为 10%,所得税率为 16.5%,将 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联合创泰的加权平均 资本成本。

E D WACCK e   K d   1  t   DE DE

经计算,预测期各年度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如下:

项目 20209-12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WACC 11.07% 11.29% 11.40% 11.40% 11.40% 11.40%

⑦永续期的折现率确定

永续期折现率的计算与明确预测期相同。按以下公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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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过程中,D/E、E/(D+E)、D/(D+E)均按企业自身资本结构确定。 将相关数据代入上式计算得出永续期折现率 r 为 11.40%。

9 、经营性业务价值的估算及分析过程

收益预测范围:预测口径为联合创泰合并报表口径,预测范围为联合创泰及 子公司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经营性业务,包括联合创泰合并口径下的 电子元器件销售收入。

收益预测基准:本次评估收益预测是评估人员根据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的被评估单位 2018-2020 年 8 月的会计报表,以近两年一期的经营业绩为基础, 遵循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国家宏观政策,研究了所处行业市 场的现状与前景,分析了被评估单位的优势与劣势,尤其是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和 未来的发展前景及潜力,并依据对企业管理层的访谈信息,经过综合分析判断后

173

进行编制。评估人员与被评估单位和其他相关当事人讨论了被评估单位未来各种 可能性,结合被评估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资本结构、经营状况、历史业 绩、发展趋势,考虑宏观经济因素、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分析了未来收益 预测资料与评估目的、评估假设、价值类型的适用性和一致性。本次对联合创泰 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时,涉及到 2020 年度收益预测数据 参考企业当年实际经营数据。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预测说明如下:

1 )营业收入、成本预测

①历史数据分析

联合创泰专注于电子元器件产品分销,目前已具备数据存储器、主控芯片、 集成电路、模组等电子元器件产品提供能力,产品广泛应用于云服务和数据中心、 移动通讯、物联网、家电家居、消费电子、车载等领域,其中服务器 DRAM 是 其最主要的产品。联合创泰最近两年一期收入成本的构成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年度 项目/年度 2018 2019 20201-8
电子元器件产
品销售收入
收入 576,101.63 584,348.12 532,317.06
成本 554,891.73 556,335.03 510,375.88
毛利率 3.68% 4.79% 4.12%

根据联合创泰历史经营数据分析,公司 2018 年至 2020 年销售收入呈上升趋 势,2018 年至 2019 年销售毛利率受市场经济环境以及公司资源整合影响后有所 提高,2020 年受国际市场环境变化影响,产品销售毛利有所下滑。

②营业收入、成本预测

联合创泰以核心元器件为主,拥有全球前三家全产业存储器供应商之一的 SK 海力士、全球著名主控芯片品牌 MTK、国内存储控制芯片领域领头厂商兆易 创新(GigaDevice)的授权代理权,以及立讯、锐石创芯、寒武纪等多品牌代理 资格。依托于上游的原厂资源,联合创泰结合原厂产品的性能以及下游客户终端 产品的功能需求,在各大下游细分领域深入发展,目前客户涵盖互联网云服务行 业、移动通讯行业、物联网智能行业、ODM 制造业等多个行业的头部客户,包 括阿里巴巴、中霸集团、字节跳动、华勤通讯、紫光存储、立讯、百度、天珑移 动、移远通信、武汉烽火、王牌通讯、展华集团等,是 IC 产业链中连接上下游

174

的重要纽带。

近三年联合创泰对三大主要客户阿里巴巴、中霸集团、华勤通讯销售收入情 况如下:

金额单位:USD 金额单位:USD 金额单位:USD 金额单位:USD
项目 2018 2019 2020
营业收入 860,368,107.07 861,150,512.37 948,468,134.13
其中:阿里巴巴 400,180,424.99 258,168,624.20 443,121,133.04
中霸集团 67,431,170.00 197,291,358.00 174,418,324.00
华勤通讯 54,779,250.14 146,007,809.59 77,574,148.10
三大客户占比 60.72% 69.84% 73.29%

注:2020 年营业收入及联合创泰对三大客户销售收入系根据联合创泰出货明细统计, 中霸集团系腾讯在香港的子公司。

联合创泰聚焦于存储器、主控芯片等领域的电子元器件产品分销,其最主要 的产品为服务器 DRAM,客户群覆盖云存储服务、汽车电子、移动通讯等优势 及新兴行业,所处行业面临较大的发展机遇。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下,移动设备数量扩张,内容形式多样化促使互联网流量 爆发。数据流量向互联网巨头集中,拉动以 Google、Facebook、亚马逊、微软、 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为代表的七大互联网巨头相继布局数据中心建设,带动服 务器 DRAM 需求的持续增长。根据头豹数据显示,平均一座数据中心可容纳 8,000 至 15,000 个服务器构架,而每个构架可搭建 4 台以上不同尺寸的服务器,将会 消耗约 1,000~2,000 万 GB 的服务器 DRAM。由此可见,数据中心的建设成为 服务器 DRAM 需求最大的驱动力。据中国 IDC 圈近日发布的《2019-2020 年中 国 IDC 产业发展研究报告》,2019 年,中国 IDC 业务市场规模达到 1,562.5 亿元, 同比增长 27.2%,预计 2019-2022 年,中国 IDC 业务市场规模复合增长率将达到 26.9%。据 TechWeb2020 年 5 月 27 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腾讯未来 5 年将 投资人民币 5000 亿元(约 706 亿美元)于技术基础设施,包括云计算、数据中 心和 5G 网络等领域(即“新基建”)。其中,在数据中心方面将陆续在全国新建 多个百万级服务器规模的大型数据中心。阿里云在 4 月 20 日也宣布未来 3 年再 投 2000 亿元,用于云操作系统、服务器、芯片、网络等重大核心技术研发攻坚 和面向未来的数据中心建设。据英国调研机构 Canalys 数据显示,2019Q4 中国

175

公有云市场份额中阿里云位居第一,市占率环比提升 46.4%;腾讯云市场份额 18%。2020Q1,阿里云以 6%市占率位居全球云基础设施市场份额第三。阿里、 腾讯为公司主要客户,随着阿里、腾讯两大龙头继续加码云计算基础设施投资建 设,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保持较快的增长。

根据 EDGEWATER RESEARCH 研究报告显示,2021 年 1-4 季度服务器存储 内存条价格将会有一定涨幅,该机构预测 2021 全年分季度 DDR4 32GB、DDR4 64GB 价格如下:

==> picture [417 x 14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经实施以上分析,营业收入、成本预测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0
9-12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销售收入 116,932.40 860,359.54 1,186,900.59 1,477,139.66 1,477,139.66 1,477,139.66
销售成本 112,790.14 823,419.70 1,135,631.30 1,413,332.93 1,416,567.88 1,418,925.41
毛利率 3.54% 4.29% 4.32% 4.32% 4.10% 3.94%

2 )营业税金及附加预测

联合创泰为注册地在香港的公司,在境外实施采购和销售,采购和销售不涉 及税金及附加,预计未来不会产生税金及附加,因此本次评估未对税金及附加进 行预测。

3 )销售费用预测

联合创泰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8 月的销售费用分别为 876.81 万元、 3,184.71 万元和 2,708.59 万元,主要为人员成本、客户专项服务费、运费及保险 费等。对于人员工资,本次评估参照评估对象历史年度营业人员数量及薪酬福利

176

水平,结合当地社会平均劳动力成本变化趋势及评估对象人力资源规划进行估算; 对于客户专项服务费,主要为原有业务结构模式下,英唐创泰为联合创泰提供的 市场调研、客户信息收集、项目开发等综合服务费,2020 年末联合创泰进行了 人员架构调整,相应人员已转移至联合创泰子公司名下,以后年度不再发生该项 费用;对于运费及租赁费等变动费用,本次评估参照历史年度该等费用平均水平 并结合被评估单位营业收入预测情况进行预测,销售费用预测结果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09-12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中介服务费 214.43 - - -
运费及保险
费等
261.89 967.34 1,334.49 1,660.82 1,660.82 1,660.82
职工薪酬 281.56 1,059.95 1,165.94 1,282.53 1,410.79 1,551.87
办公与差
旅费
28.02 414.40 455.84 501.42 551.57 606.72
其他 9.53 50.00 51.76 53.26 54.86 56.50
合计 795.43 2,491.69 3,008.03 3,498.03 3,678.03 3,875.91

4 )管理费用预测

被评估单位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8 月的管理费用为 128.90 万元、 330.26 万元和 327.78 万元,主要为人员成本、业务招待费、中介费用和其他费 用等。对于人员成本,本次评估参照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管理人员数量及薪酬福 利水平,结合当地社会平均劳动力成本变化趋势及被评估单位人力资源规划进行 预测;对于业务招待费、中介费用和其他费用等,本次评估参照被评估单位历史 年度该等费用平均水平并结合被评估单位营业收入预测情况进行预测,管理费用 预测结果见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09-12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人员成本 346.63 955.53 1,051.08 1,156.19 1,271.81 1,398.99
业务招待
7.06 98.89 108.78 119.66 131.62 144.78
中介费用 - 412.12 190.00 100.00 100.00 100.00
折旧 - 1.93 2.93 2.93 1.00 -

177

办公与差
旅费
111.89 111.16 114.49 117.93 121.47 125.11
中介机构
服务费
40.57 109.00 50.00 50.00 50.00 50.00
租赁费 27.58 405.06 425.31 446.57 468.90 492.35
其他 25.14 59.42 61.20 63.04 64.93 66.87
合计 558.87 2,153.10 2,003.79 2,056.32 2,209.73 2,378.11

5 )财务费用预测

被评估单位融资主要用于采购商品,融资方式以银行保理及第三方借款为主。 本次评估根据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有息负债情况及未来业务规模、融资方式、 融资需求量等综合预测企业未来年度利息支出。对于金融机构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本次评估参照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该等费用平均水平并结合被评估单位营业收 入预测情况进行预测。具体预测结果见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09-12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利息费用 1,453.03 9,119.81 11,869.01 13,294.26 13,294.26 13,294.26
金融手续
66.39 196.13 270.57 336.74 336.74 336.74
汇兑损益 1,545.47
其他 -343.07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合计 2,721.56 9,615.94 12,439.58 13,930.99 13,930.99 13,930.99

6 )资产减值损失预测

资产减值损失是企业根据会计政策计提而非实际的损失,且其具有不可预见 性,本次评估不做预测。

7 )营业外收支预测

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发生金额较小,且具有不可预 见性及偶然性,本次评估从谨慎性原则出发不做预测。

8 )所得税预测

企业所得税是对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被评估 单位主要税种为企业利得税,适用税率为 16.5%。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未来各 年度利润总额的预测数据为基础,确定其未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并结合相应

178

企业所得税税率估算被评估单位未来各年度所得税发生额。

经计算,所得税费用预测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09-12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利得税 10.92 3,742.05 5,579.95 7,313.03 6,724.25 6,274.83

9 )折旧摊销预测

资本性支出是指企业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而需增加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长期资产发生的支出。折旧和摊销金额是根据企业在评估基准日的存量资产以及 预测期的资本性支出计算。

评估人员根据联合创泰在评估基准日的存量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 费用和以后年度新增资本性支出,预测该公司以后年度的折旧和摊销如下: 经实施以上分析,折旧预测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209-12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折旧摊销额 - 1.93 2.93 2.93 1.00 -

10 )营运资金预测

在计算投资资本营业流动资金时,营业流动资金等于营业流动资产减去无息 负债。营业流动资产包括企业所使用或需要的所有流动资产,包括某些现金余额、 应收账款及存货。不包括在营业流动资产中的有超过营业需求的现金和有价证券。 这种超额现金和有价证券与公司的经营一般没有直接联系,应把其看成是非营业 资产。

营运资金增加是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企业的持续经 营能力所需的营运资金增加额,如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量、产品存 货购置所需资金量等所需的资金。即:

营运资金增加额=当期营运资金需求量-上期营运资金需求量

本次评估测算企业营运资金参考历史年度营运资金占营业收入的平均水平 计算,经计算,预测期内营运资金追加如下:

179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209-12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营运资金需
求量
117,071.55 155,138.55 214,019.87 266,355.28 266,355.28 266,355.28
营运资金增
加额
43,393.46 38,067.00 58,881.32 52,335.41 - -

11 )资本性支出预测

资本性支出包括新增资本性支出和更新资本性支出联合创泰于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8 月 31 日无新增资产计划;更新资本性支出是指为维持企业持续经营而 发生的资产更新支出,主要为设备类固定资产的更新支出。本次评估按上述资产 未来预计更新周期进行预测。

经实施以上分析,资本性支出预测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209-12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资本性支出 3.30 5.92 - - - 3.24

12 )永续期收益预测及主要参数的确定

永续期收益即终值,被评估单位终值按以下公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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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r:折现率

==> picture [192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g:永续期的增长率

n:明确预测期第末年

  • 1.永续期折现率按目标资本结构等参数进行确定。

  • 2.永续期增长率:永续期业务规模按企业明确预测期最后一年确定,不再考

虑增长,故 g 为零。

  • 3.Rn+1 按预测期末第 n 年自由现金流量确定。

180

13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经实施以上分析预测,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汇总如下表所示: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预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201
9-12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永续期
营业收入 116,932.40 860,359.54 1,186,900.59 1,477,139.66 1,477,139.66 1,477,139.66 1,477,139.66
营业成本 112,790.14 823,419.70 1,135,631.30 1,413,332.93 1,416,567.88 1,418,925.41 1,418,925.41
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795.43 2,491.69 3,008.03 3,498.03 3,678.03 3,875.91 3,875.91
管理费用 558.87 2,153.10 2,003.79 2,056.32 2,209.73 2,378.11 2,379.93
财务费用 2,721.82 9,615.94 12,439.58 13,930.99 13,930.99 13,930.99 13,930.99
营业利润 66.15 22,679.11 33,817.90 44,321.39 40,753.04 38,029.25 38,027.42
利润总额 66.15 22,679.11 33,817.90 44,321.39 40,753.04 38,029.25 38,027.42
所得税费用 10.92 3,742.05 5,579.95 7,313.03 6,724.25 6,274.83 6,274.53
净利润 55.24 18,937.06 28,237.94 37,008.36 34,028.79 31,754.42 31,752.90
加:利息支出(1-t) 1,213.28 7,615.04 9,910.62 11,100.70 11,100.70 11,100.70 11,100.70
折旧 - 1.93 2.93 2.93 1.00 - 1.82
摊销 - -
减:资本性支出 3.30 5.92 - - - 3.24 1.90
营运资金追加 43,393.46 38,067.00 58,881.32 52,335.41 - - -
企业自由现金流 -42,128.25 -11,518.89 -20,729.82 -4,223.41 45,130.49 42,851.89 42,853.53

14 )经营性资产评估结果

根据上述预测的现金流量以计算出的折现率进行折现,从而得出企业经营性 资产价值为 206,925.43 万元。计算结果详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20201
9-12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永续期
企业自由现
金流
-42,128.25 -11,518.89 -20,729.82 -4,223.41 45,130.49 42,851.89 42,853.53
折现率 11.07% 11.29% 11.40% 11.40% 11.40% 11.40% 11.40%
折现系数 0.9827 0.9153 0.8221 0.7380 0.6625 0.5947 5.2188
折现值 -41,399.43 -10,543.24 -17,041.99 -3,116.88 29,898.95 25,484.02 223,644.00

181

现值和

206,925.43

10 、其他资产和负债价值的估算及分析过程

C ( 1 )溢余资产 1 的分析及估算

本次评估,本评估单位不存在溢余资产。

C ( 2 )非经营性资产 2 的分析及估算

非经营资产为与经营无关的其他应收款和递延所得税资产,非经营资产的价 值经单独评估确定。

金额单位:万元

金额单位:万元
非经营资产、负债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值 备注
非经营性资产
其他应收款 7,066.31 7,066.31 关联方往来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 -0.02 未实际出资
非经营资产合计 495.57 82.31 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形成
非经营性负债 7,561.89 7,148.60
其他应付款
非经营性负债合计 19,908.07 19,908.07 关联方往来款、应付利息
非经营净资产(资产-负债) 19,908.07 19,908.07

11 、收益法评估结果

1 )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V=P+C 1 +C 2 + E ’

V=194,165.97 万元

2 )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联合创泰的付息债务为短期借款以及第三方借款,于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为

24,622.09 万元,评估价值分别 24,622.09 万元。

3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根据以上评估工作,联合创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E=V-D

182

E=169,500.00 万元

则,联合创泰于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8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69,500.00 万元。

四、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一)董事会对评估机构、评估假设前提、评估方法的意见

1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天健华辰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天健华辰及经办评估师与 公司、交易对方、标的资产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 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 、评估假设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 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 价值参考依据。本次评估中,联合创泰的股权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进行 评估,并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 关法规与行业规范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 估方法,实施了必要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 际情况,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 、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购买的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公允地反映了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评估结 论具有公允性。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 果,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评估定价公允。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评估机构独立、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 目的相关、评估定价公允。

183

(二)评估依据的合理性

1 、联合创泰历史经营情况、经营状况及客户情况、经营风险、行业未来发 展趋势、企业运营计划、核心竞争力及其他相关因素

1 )历史经营情况

联合创泰代理产品主要包括 SK 海力士的数据存储器和联发科的主控芯片。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存储器产品占比均在 70%以上,且存储器销量规模呈现大幅 上涨态势,下游行业快速发展带动联合创泰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但由于供需错配, 存储器产品价格 2019 年度持续下跌,故联合创泰 2019 年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但销 售业绩由于存储器价格的下跌相对稳定。

2 )经营状况及客户情况

联合创泰作为国内领先的电子元器件产品授权分销商,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 凭借其专业化的团队、先进的电子产品线、良好的上下游分销渠道及标准化的作 业流程形成了在电子元器件分销领域突出的核心竞争力,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 的采购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拓展能力。稳定的供应商及优质客户资源为联合创 泰的未来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联合创泰客户涵盖 互联网云服务行业、移动通讯行业、物联网智能行业、ODM 制造业等多个行业 的头部客户,包括阿里巴巴、中霸集团、字节跳动、华勤通讯、紫光存储、立讯、 百度、天珑移动、移远通信、武汉烽火、王牌通讯、展华集团等,是 IC 产业链 中连接上下游的重要纽带。

3 )经营风险

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联合创泰的资产负债率为 73.44%,资产负债率较 高,主要系因联合创泰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存储器市场价格进入上涨周期,且上 游原厂交付周期变长,导致联合创泰采购周期延长,采购金额和采购周期两个因 素导致标的公司资金需求增加,融资规模及资金成本进一步上升所致。随着后续 收入的实现及存储器周期性上涨趋势的减缓,联合创泰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 整体而言,联合创泰经营风险较低。

4 )行业发展情况

电子元器件产业是现代经济的基础产业,一直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 持。为抓住大数据、云计算、边缘计算等数字经济发展的重大机遇,我国已经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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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开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而数字经济、新基建的核心支撑硬件即为存储芯片、 计算芯片为代表的半导体产业。其上游半导体产业发展空间巨大、市场前景广阔, 其下游应用领域快速发展。上下游产业的蓬勃发展带动了 IC 产业全产业链的高 速增长,其发展空间巨大、市场前景广阔,这也势必会带动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 的快速增长。

云计算、数据中心的快速发展驱动着服务器的需求量,同时受全球疫情影响, 远程办公、云视频也将加速云服务的渗透速度,成为阿里云、腾讯云等互联网云 服务巨头的业务规模逆势增长的动力。在当前需求和未来预期的双重推动下,云 厂商加大资本开支力度建设云基础设施,因而联合创泰所面临的目标市场发展前 景广阔。

5 )企业运营计划及核心竞争力

①企业运营计划

联合创泰的核心客户是行业的龙头标杆和引导者,其采购物料的品类和规模 在不断增长和变化。现有客户除了向联合创泰采购有代理权的产品以外,还有其 他产品需求和服务诉求。在维持稳定的供应合作关系的基础上,联合创泰将深挖 多维度合作的可能性,主动根据客户需求反向寻找相应的上游供应商和渠道,以 提高客户黏性,扩大业务规模和标的公司影响力。

同时,鉴于中小型客户受限于自身规模和实力,对于代理商的技术支撑和综 合支持的依赖度会更高,因此联合创泰计划通过提升团队的技术服务及综合服务 能力,不断开拓中小型客户,增加业务附加价值。

②核心竞争力

A、授权品牌优势

原厂的授权是代理商在市场上稳健发展的基石,这些原厂的实力及其与标的 公司合作关系的稳定性是标的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标的公司已取得全 球前三家全产业存储器供应商之一的 SK 海力士、全球著名主控芯片品牌 MTK、 国内存储控制芯片领域领头厂商兆易创新(GigaDevice)的授权代理权,以及立 讯、锐石创芯、寒武纪、九联科技等多品牌代理资格,形成了难以替代的代理原 厂线优势。

B、客户资源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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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公司结合原厂产品的性能以及下游客户终端产品的功能需求,在各大下 游细分领域深入发展,产品广泛应用于云计算存储(数据中心服务器)、手机、 电视、车载产品、智能穿戴、物联网等领域。标的公司目前客户主要系阿里巴巴、 中霸集团、字节跳动、华勤通讯、紫光存储、立讯、百度、天珑移动、移远通信、 武汉烽火、王牌通讯、展华集团等互联网云服务商和国内大型 ODM 企业。标的 公司实现了对该等领域一流厂商的覆盖,具备领先的客户优势。

C、团队优势

标的公司建立了一支稳定、高效、专业的核心团队,团队内各部门合理分工、 密切合作,核心团队人员具有丰富的电子元器件行业市场经验,为标的公司未来 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 、未来预测与报告期财务情况差异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未来预测与报告期财务情况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如下:

1 )行业持续快速发展

为抓住大数据、云计算、边缘计算等数字经济发展的重大机遇,我国已经全 面开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以 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 基础设施,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技术基础设施,以数据中 心、智能计算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以及进而形成的融合基础设施。而数 字经济、新基建的核心支撑硬件即为存储芯片、计算芯片为代表的半导体产业。

近几年来,我国企业对于大数据、微服务等产业的需求量增大和人工智能、 物联网等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各大公有云服务商纷纷推出新产品,拉动了公有云 市场的规模迅速增长。云计算、数据中心的快速发展驱动着服务器的需求量,同 时受全球疫情影响,远程办公、云视频也将加速云服务的渗透速度,成为阿里云、 腾讯云等互联网云服务巨头的业务规模逆势增长的动力。在当前需求和未来预期 的双重推动下,云厂商加大资本开支力度建设云基础设施,因而联合创泰所面临 的目标市场发展前景广阔。根据赛迪顾问预测,2019 年至 2021 年国内服务器用 DRAM 市场规模复合增长率达到 31.60%。

2 )核心客户未来发展情况良好

阿里巴巴、中霸集团(腾讯)为标的公司核心客户,随着阿里巴巴、腾讯两 大龙头继续加码云计算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将有助于标的公司未来业务保持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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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增长。

根据 TechWeb 2020 年 5 月 27 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腾讯未来 5 年将投 资人民币 5,000 亿元(约 706 亿美元)于技术基础设施,包括云计算、数据中心 和 5G 网络等领域(即“新基建”)。其中,在数据中心方面将陆续在全国新建多 个百万级服务器规模的大型数据中心。阿里云在 4 月 20 日也宣布未来 3 年再投 2,000 亿元,用于云操作系统、服务器、芯片、网络等重大核心技术研发攻坚和 面向未来的数据中心建设。

3 )标的公司未来融资能力预计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联合创泰业务的开展需要充足的资金。报告期内,联合创泰的发展主要靠内 部积累和银行或其他非金融机构借款,融资渠道比较单一,融资成本较高。2019 年度原股东华商龙控股的母公司英唐智控的非公开发行未能成功实施,对联合创 泰的融资规模和融资成本均造成了不利影响,营运资本缺口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报 告期前两年联合创泰的业务发展。随着联合创泰业务开拓,其应收账款管理能力 及外部融资能力逐步提高,融资能力的不断提升有助于其未来进一步扩大销售规 模。

4 )标的公司拟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

联合创泰的核心客户是行业的龙头标杆和引导者,其采购物料的品类和规模 在不断增长和变化。现有客户除了向联合创泰采购有代理权的产品以外,还有其 他产品需求和服务诉求。在维持稳定的供应合作关系的基础上,联合创泰将深挖 多维度合作的可能性,主动根据客户需求反向寻找相应的上游供应商和渠道,以 提高客户黏性,扩大业务规模和标的公司影响力。待非代理产品线形成固定的采 购规模与周期时,标的公司将向上游申请代理资质,从而进一步提升标的公司竞 争力。

因此,基于联合创泰在电子元器件分销领域的行业地位,综合考虑未来存储 器上涨周期、下游应用领域快速发展带动的 IC 产业全产业链的高速增长等行业 影响因素,联合创泰具有广阔的发展机会。

综上所述,联合创泰的财务状况是历史经营情况的反映,评估值是采用收益 法对未来经营情况进行的合理估计。基于对联合创泰所处行业发展阶段、客户未 来发展前景、自身经营情况等方面的分析判断,未来预测与报告期财务情况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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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

(三)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1 、标的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分析

标的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代理分销的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分类代码:F51)。 考虑到与标的公司产品类别以及销售模式的相关性,国内 A 股上市公司中与标 的公司相对可比的上市公司包括:深圳华强、力源信息、润欣科技和英唐智控, 港股上市公司中与标的公司相对可比的上市公司包括:科通芯城、芯智控股。

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指 标情况如下:

序号 股票代码 上市公司名称 市盈率 市净率
1 000062.SZ 深圳华强 24.83 2.94
2 300184.SZ 力源信息 41.82 1.69
3 300493.SZ 润欣科技 150.70 5.82
4 300131.SZ 英唐智控 286.80 7.08
5 0400.HK 科通芯城 16.73 0.45
6 2166.HK 芯智控股 12.17 1.16
平均值 88.84 3.19
剔除润欣科技、英唐智控的平均值 23.89 1.56
联合创泰 13.36 4.75

注:联合创泰市盈率=交易价格/2019 年度净利润,下同;联合创泰市净率=交易价格/ 评估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下同。

剔除润欣科技、英唐智控后,其他可比公司市盈率的平均值为 23.89 倍。本 次交易定价对应的市盈率倍数为 13.36 倍,低于上述平均值,与港股可比公司市 盈率较为接近,主要原因系联合创泰是非上市公司,存在流动性折价。

2 、标的公司与可比交易案例对比情况分析

参考评估基准日相关上市公司收购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的案例,标的公司与可 比交易案例对比情况如下: ( 1 )市盈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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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博思达单位为港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博思达单位为港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博思达单位为港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博思达单位为港币万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博思达单位为港币万元)
上市公司 交易标的 按交易价格计算
的标的公司全部
股东权益价格
基期业绩 基期业绩(上一年
度)
对赌期 对赌期 对赌期 按基期业绩
(上一年度)
计算的市盈
对赌期平
均值计算
的市盈率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承诺业绩 承诺业绩 承诺业绩
深圳华强 芯斐电子
50%股权
54,440.00 2017年度 2017年度 4,750.78 5,653.43 6,840.65 13.31 9.47
4,090.89 4,090.89
淇诺科技
60%股权
70,710.00 2017年1-5月 2016年 6,155.27 7,324.77 9,082.72 13.16 9.40
2,031.90 5,372.12
鹏源电子
70%股权
88,000.00 2016年1-8月 2015年 5,900.00 6,490.00 7,788.00 31.70 13.08
4,246.05 2,776.37
捷扬讯科
70%股权
27,265.71 2015年1-9月 2014年 2,090.00 2,404.00 2,764.00 14.20 11.27
1,457.66 1,919.72
湘海电子
100%股权
103,400.00 2014年度 2014年 30,104.54 15.06 10.30
6,866.00 6,866.00
英唐智控 华商龙
100%股权
114,500.00 2014年度 2014年 11,500.00 14,000.00 16,500.00 13.74 8.18
8,331.61 8,331.61
力源信息 武汉帕太
100%股权
263,000.00 2016年1-9月 2015年 20,500.00 23,780.00 27,585.00 16.47 10.98
14,201.31 15,971.97
南京飞腾
100%股权
36,000.00 2015年1-5月 2014年 2,900.00 3,480.00 4,176.00 15.38 10.23
1,321.67 2,3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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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欣科技 博思达
24.99%股
70,000.00 2017年1-11月 2016年 5,900.00 7,100.00 8,300.00 21.37 9.86
4,781.80 3,276.24
*ST盈方 华信科、
WorldStyle
51%股权
117,777.78 2019年 2019年 9,000.00 11,000.00 13,000.00 18.10 10.71
6,507.39 6,507.39
平均值 17.25 10.35
聚隆科技 联合创泰
100%股权
160,160.00 2020年1-8月 2019年 20,000.00 30,000.00 40,000.00 13.36 5.34
6,535.02 11,984.96

近年来涉及电子元器件分销的并购交易的基期市盈率在 13.16-31.70 之间,平均值为 17.25,本次交易对价具有合理性;按业绩对 赌期平均值计算的市盈率平均值为 10.35,高于本次交易对应的市盈率,主要系标的公司受益于下游细分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等因素影 响,具有较高的业绩成长性所致。

2 )市净率分析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博思达单位为港币万元)

序号 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 股权比例 评估基准日 标的交易价格 评估基准日归属于
母公司的净资产账
面价值(万元)
增值率 市净率
1 深圳华强 芯斐电子 50%股权 2018年2月28日 27,220.00 12,173.53 347.20% 4.47
淇诺科技 60%股权 2017年5月31日 42,426.00 14,699.37 381.04% 4.81
鹏源电子 70%股权 2016年8月31日 61,600.00 19,757.51 345.40% 4.45
捷扬讯科 70%股权 2015年9月30日 19,086.00 3,798.90 617.73% 7.18
湘海电子 100%股权 2014年12月31日 103,400.00 27,924.88 270.28% 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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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英唐智控 华商龙 100%股权 2014年12月31日 114,500.00 24,252.21 372.12% 4.72
3 力源信息 武汉帕太 100%股权 2016年6月30日 263,000.00 45,297.78 480.60% 5.81
南京飞腾 100%股权 2015年5月31日 36,000.00 6,323.39 469.31% 5.69
4 润欣科技 博思达 24.99%股权 2017年12月31日 17,493.00 7,726.49 805.97% 9.06
5 *ST盈方 华信科、
WorldStyle
51%股权 2019年12月31日 60,066.67 21,119.28 457.68% 5.58
平均值 5.55
联合创泰 4.75

注:(1)数据来源:WIND 资讯;

(2)市净率=交易价格/(评估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交易股权比例),部分交易未披露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账面价值,根据披露 的净资产账面价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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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市公司收购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的可比交易相比,本次交易中联合创泰的 市净率为 4.75 倍,略低于行业平均值,本次交易的市净率处于合理水平,交易 定价具备公允性。

(四)交易标的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 重大合作协议、经营许可、技术许可、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以 及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或估值的影响

标的公司后续经营中,在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重大合作协议、经 营许可、税收优惠等方面不存在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若在前述方面出现不利 变化趋势,董事会拟采取相应措施应对,包括但不限于建立相对完善的规章制度 和风险管控体系,涵盖风险事件的防范预控、跟踪监控以及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响 应等风险管理的全过程等。

(五)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与标的资产业务不存在显著协同效应。

(六)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重大变化事项

公司在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重大变化事项。

(七)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的差异

根据天健华辰出具的华辰评报字(2021)第 0007 号《评估报告》,联合创泰 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 169,500.00 万元。参考上述评估值,经交易各方友好协 商,本次交易标的联合创泰 100%股份作价定为 160,160.00 万元,交易定价与评 估结果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天健华辰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天健华辰及经办评估师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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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交易对方、标的资产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 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 、评估假设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 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 价值参考依据。本次评估中,联合创泰的股权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进行 评估,并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 关法规与行业规范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 估方法,实施了必要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 际情况,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 、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购买的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公允地反映了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评估结 论具有公允性。本次交易项下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 果,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评估定价公允。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评估机构独立、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相关、评估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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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

(一)合同签订时间及签署主体

协议名称:《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限公 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与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 补充协议》

签订时间:2021 年 2 月 8 日、2021 年 3 月 19 日

签署主体:甲方: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二:黄泽伟 乙方三:彭红 (以上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可合称乙方)

(二)拟购买资产

1、各方同意,甲方以向乙方一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乙方一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份。

  • 2、标的公司于本协议签署日总股本为 5,000,000 股,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英唐创泰 500.00 100.00

3、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将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份,转让方不再持有标的 公司的股份。

(三)交易对价及其支付

1、各方同意,以《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定价基 础,由各方协商共同确定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经协商,各方一致确定标的公 司 100%股份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壹拾陆亿壹佰陆拾万元(RMB1,601,600,000)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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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方同意,交易对价按照以下流程支付:

(1)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提交为进行本次交易 所需的境外投资批准或备案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发改部门及商务部门的境外投资 审批或备案)(“境外投资审批”)的相关申请,并将其取得的境外投资审批申请 回执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向转让方提供。乙方一及标的公司应当就甲方办理 上述境外投资审批申请予以配合,并在甲方提交境外投资审批申请前配合提供甲 方及境外投资审批部门所需的相关信息及资料。境外投资批准或备案程序完成之 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共同配合向银行提交办理银行业务登记手续(“银 行业务登记”)的相关申请,并取得银行的业务受理回执(如适用);

(2)在下述 3 约定的先决条件满足或被甲方书面豁免之日起十(10)个工 作日内,甲方应向共管账户支付人民币拾伍亿元(RMB1,500,000,000)整(“第 一期交易价款”),并向转让方提供证明甲方已经完成向共管账户支付第一期交易 价款的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

(3)在交割日完成交割后,甲方和转让方应共同将共管账户中的第一期交 易价款于交割日当日释放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但如由于交割手续办理完毕 后,双方未能在共管账户银行要求时限内提交款项释放指令的,或因共管账户银 行内部审核流程未能在交割日当日释放该笔款项的,双方同意将第一期交易价款 的释放顺延至交割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4)甲方应当在本次交易交割之日起 180 日内向转让方另行书面指定的银 行账户支付人民币壹亿零壹佰陆拾万元(RMB101,600,000)整(“第二期交易价 款”),并向转让方提供证明甲方已经完成第二期交易价款支付义务的银行划款凭 证复印件。

甲方应将转让方应得的第一期交易价款按照本第三条的约定汇入共管账户。 甲方应将转让方应得的第二期交易价款按照本第三条的约定汇入转让方指定收 款账户,转让方应确保其指定用于接收第二期交易价款的收款账户为其合法拥有 的银行账户。

3、下述条件在甲方向共管账户支付第一期交易价款前均应得到满足或被甲 方书面豁免:

(1)本协议已妥善签署、生效并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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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境外投资审批程序均已办理完毕;

(3)任何政府部门均未制定、颁布、实施或通过会导致本协议所拟定的交 易不合法或以其他方式限制或禁止本协议所拟定的交易的任何法律或政府命令;

(4)标的公司主要人员(标的公司主要人员名单请见本协议附件一)与标 的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已签订不少于 5 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竞业限制协 议;

(5)标的公司的董事会已通过了相关决议,批准标的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履 行本次交易,且相关决议已经递交甲方;

(6)无任何单独或合计具有或合理预期对标的公司及/或本次交易可能具有 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动、事件、影响或情形;

(7)乙方于本协议作出的陈述与保证在本协议签署日和在第一期交易价款 支付至共管账户之当日均应在重大方面是真实、正确的和完整的,具有如同在第 一期交易价款支付至共管账户之当日作出的同等效力和效果,乙方于第一期交易 价款支付至共管账户之当日不存在违反本协议承诺和约定且因此可能导致本次 交易无法完成的情形;

(8)甲方和转让方已共同完成开设共管账户并就共管账户的共管机制与共 管账户开户银行共同签署资金监管协议。

乙方应在甲方向共管账户支付第一期交易价款前向甲方提交上述先决条件 均已满足的先决条件满足确认函及相关证明文件。

(四)共管账户

1、共管账户指在甲方和转让方共同指定的银行以甲方名义开立的、并预留 甲方和转让方各自代表人员印鉴的银行账户。

2、甲方和转让方应相互配合、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尽 快完成共管账户的设立。共管账户中任何款项的释放应(且仅应)以甲方和转让 方一致书面同意为前提。在共管账户中的全部款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释放后,各 方应相互配合尽快解除该共管账户安排。

3、若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共管账户中如有任何款项则应自协议终止或解除 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返还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乙方应就此配合甲方。

4、与共管账户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共管账户的开立、向或从共管账户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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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银行手续费)、成本、支出(如有)应由甲方承担。在释 放任何一笔款项时,该笔款项在共管账户中的产生的利息(如有)应一并释放给 收款方,并应归其所有。

(五)业绩承诺

为避免疑义,本协议及业绩承诺协议项下有关净利润的业绩指标约定均以甲 方聘请的且经甲方及乙方一共同认可的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 的审计报告或专项审核报告中,标的公司合并财务会计报告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1、业绩承诺及其补偿

具体业绩承诺考核指标和补偿措施由甲方与乙方另行签订业绩承诺协议进 行约定。

2、减值测试

承诺期限届满后甲方应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将对拟 购买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经减值测试,如标的资产期 末减值额>业绩承诺年度内已补偿现金总额,则乙方将在期末减值额确定之日起 30 日内,另行以现金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

相关减值补偿措施具体规则由甲方与减值补偿义务人另行签订业绩承诺协 议补充约定。

为避免歧义,在标的公司达成业绩承诺协议约定之业绩承诺的情况下,甲方 不应依据本条之约定要求乙方进行补偿。

(六)拟购买资产的交割

1、交割启动时点

在下述条件(“交割条件”)均得到满足或被甲乙双方一致书面豁免的前提下, 转让方应根据本协议之约定立即办理相关交割手续,收购方应当给予配合:

  • (1)本协议已妥善签署、生效并至交割日持续有效;

  • (2)境外投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发改部门及商务部门的境外投资审

  • 批或备案)以及银行业务登记手续均已办理完毕;

  • (3)任何政府部门均未制定、颁布、实施或通过会导致本协议所拟定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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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不合法或以其他方式限制或禁止本协议所拟定的交易的任何法律或政府命令;

(4)拟购买资产已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交易之交割完成的任何限制(包括 解除拟购买资产的股权质押安排);

(5)甲方已向共管账户支付本次交易的第一期交易价款,并向转让方提供 证明上述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

(6)乙方一已经根据本协议约定向香港税务部门缴纳本次交易所需缴纳的 100%印花税;

(7)甲方及乙方一已办理完毕本次交易相关的外汇登记手续(如需);

(8)无任何单独或合计具有或合理预期对本次交易可能具有重大不利影响 的变动、事件、影响或情形;

(9)乙方于本协议第七条作出的陈述与保证在本协议签署日和在交割之当 日均应在重大方面是真实、正确的和完整的,乙方于交割之当日不存在违反本协 议承诺和约定且因此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情形。

2、拟购买资产的交割

转让方应促使标的公司最迟在交割条件全部满足或被甲乙双方豁免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且不晚于甲方向共管账户支付第一期交易价款之当日起 15 个工作日 内,或各方另行协商一致的其他日期办理完毕以下交割手续(“交割”):

(1)向甲方提供秘书公司出具的已经删除股权押记注释信息的股东名册及 乙方一与质权人所签署的解除股份抵押契约的复印件;

(2)标的公司置备新的股东名册,确认标的公司 100%股份的所有人由乙方 一变更为甲方,并向甲方提交股东名册经核证复印件,以及确认甲方为标的公司 100%股份所有人的股票证书;

  • (3)确认乙方一为标的公司 100%股份所有人的股票证书已注销,并向甲方

  • 提供上述股票证书已注销的证明文件;

(4)将标的公司 100%股份的转让已经完税且相关的转让文据(Instrument of Transfer)及买卖成交单据(Bought and sold notes)(已加盖香港印花税署印花的 文本)向甲方提交。

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处置及人员安置。 3、拟购买资产的权利转移和风险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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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同意并确认,拟购买资产的权利和风险自交割日起发生转移,收购方自 交割日起即成为标的公司的唯一股东,享有拟购买资产完整的所有权,拟购买资 产的风险和费用自交割日起由收购方承担。

交割日前如标的公司有违法的经营行为、非经营行为导致标的公司在交割日 后受到包括但不限于香港公司注册登记处、海关、税务、劳动及社会保障、住房 公积金等主管机关、主管部门处以罚款、滞纳金等现金处罚,或被要求补缴相应 款项的,或标的公司因交割日前行为而引起的诉讼纠纷所产生的支出或赔偿,因 交割日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而产生的担保责任,因交割日前的侵权行为而产生的 赔偿责任以及其他交割日前的事项(但乙方已在本协议签署日当日及之前或在甲 方另行书面同意的其他期限内向甲方提供的加盖转让方或标的公司公章的资料、 文件中所披露的事项除外)导致的交割日后由标的公司承担的负债或支出,由乙 方一以现金方式补足全部经济损失,若乙方一在收到甲方和/或标的公司通知后 30 日内未能足额向甲方和/或标的公司补足全部经济损失的,则乙方二、乙方三 应当共同且相互连带的继续向甲方和/或标的公司支付相应补偿。

转让方违反本协议陈述与保证,导致标的公司或甲方受到财产损失的,由乙 方一向收购方或标的公司以现金方式补足全部经济损失。若乙方一在收到甲方和 /或标的公司通知后 30 日内未能足额向甲方和/或标的公司补足全部经济损失的, 乙方二、乙方三应当共同且相互连带的继续向甲方和/或标的公司支付相应补偿。 4、期间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拟购买资产盈利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净资产的, 则盈利部分或因其他原因增加的净资产的相应部分归收购方享有。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拟购买资产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净资产的, 则亏损部分或因其他原因减少的净资产的相应部分由乙方一选择以下任一方式 进行补足:(1)在交割日后 60 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收购方或标的公司全额补足; 或(2)同意甲方在本次交易的第二期交易价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选择以现金 方式支付该等补足金额,但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足额补足的,乙方二、乙方三应当 共同且相互连带的继续向甲方履行补足义务。

5、交易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

各方同意,标的公司截至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2020 年 8 月 31 日)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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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的未分配利润全部由甲方享有。

6、交割后进一步增资义务

甲方承诺,在交割日后 3 个月内,应完成对标的公司或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 的增资,增资金额应不少于人民币贰亿(RMB 200,000,000)元,如因境外投资 审批批准/备案或外汇审批手续导致上述期限迟延的,则上述期限应相应顺延。 甲方、乙方也可以就本条所述之增资安排另行协商一致达成其他的完成时限。

(七)陈述与保证

各方在本协议签署日分别做出下列陈述和保证,但乙方已在本协议签署日当 日及之前或在甲方另行书面同意的其他期限内向甲方提供的加盖转让方或标的 公司公章的资料、文件中所披露的事项应构成本条约定的除外事项:

1、有效存续

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且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股份有 限公司;乙方一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二、乙方三是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各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批准及授权

甲方已依法取得为签署并全面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可 以取得的全部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保证具有合法的权力和权利签署并全面 履行本协议。

乙方已依法取得为签署并全面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可 以取得的全部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保证具有合法的权力和权利签署并全面 履行本协议。

3、不冲突

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各方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或其它组织规则中的 任何条款,亦不与该等条款或各方签署的其他任何协议、安排或所作其他任何陈 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构成任何的冲突,且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4、陈述和保证的真实性

收购方保证在本协议中的各项陈述和保证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转让方保证截至交割日,其在本协议中的以及按本协议规定提交给收购方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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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介机构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资产、负债、股本演变、资产权属、 业务状况、人员等依据重大资产重组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应当披露的内 容)及其中的各项陈述、声明和保证在重大方面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甲乙双 方理解,为确定本条中的条件是否得到满足,如任一承诺方陈述和保证中已经包 含了“重大”或“重大不利影响”的限定词,则相应的,本条中包含的“重大” 限定词应被忽略)。

转让方保证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任何股东等关联方新增 资金占用等非正常资金往来情形,并对评估基准日前的相关情形制定明确且切实 可行的清理偿还计划,该等计划需经收购方同意。

5、权利无瑕疵

转让方已经依法对标的公司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 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转让方保证,除拟购 买资产存在股权质押外,乙方一对拟转让的标的公司的股份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该等股份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其他任何类似的安排,不存在其他未向甲方 披露的质押等任何担保权益,不存在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保全措 施的情形,不存在其他未向甲方披露的禁止转让、限制转让或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的合同、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已知的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份被有关司法机关或 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 行政或司法程序,拟购买资产在交割时依中国法律将可以合法地转让给收购方。 6、持续经营

自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期间,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或收购方以书面同意, 转让方保证:

(1)转让方不以拟购买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设置其它权利负担;

(2)除转让方和收购方另有约定外,转让方应确保标的公司不进行利润分 配、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计划及重大资产处置,不对标的公司管理层、职工的人 均薪酬、考核与激励体系进行重大调整。

(3)未经收购方同意,不得将其所持标的公司股份转让给收购方以外的第 三方,不得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进行交易性接触,签订备忘录或合同书等;

(4)未经收购方同意,转让方不得以增资或其他方式为标的公司引入除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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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方外的投资者;

(5)标的公司依法经营,不存在因违反注册地及业务经营地相关法律、法 规而受到行政处罚,保持标的公司处于良好的工作运行状态,保证所有重大资产 的良好运作。转让方保持标的公司现有的股权结构不变,本协议附件一所列主要 人员不得主动离职,继续维持与现有重要客户的关系,以保证标的公司的经营不 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6)不进行任何正常经营活动以外的异常交易或在正常经营活动以外引致 异常债务;异常是指给标的公司造成人民币 50 万元以上损失或增加人民币 50 万 元以上的负债;

(7)及时履行与标的公司有关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本协议另有规定 的除外);

(8)以合法、惯常方式保存财务账册和记录;

(9)遵守应适用于其财产、资产或业务的法律、法规;

(10)及时将有关对拟购买资产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变化或导致不利于 交割的任何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书面通知收购方;

(11)转让方同时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促使标的公司符合以上保证的相 关要求。

7、收购后的公司治理

(1)主要人员的任职安排:

各方同意,在受限于本条约定的前提下,交割日后甲方与乙方二、乙方三协 商重新组建标的公司董事会。

为保证标的公司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乙方应分别及共同保证附件一所列标 的公司主要人员与甲方或甲方关联方或标的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签订不少于 5 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保证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主要人员的劳动关系不 发生变化,同时保证附件一所列标的公司主要人员自交割日起在甲方或甲方关联 方或标的公司(含其控股子公司)工作不少于 60 个月。交割日后,甲方应当配 合上述人员劳动合同的签署(如需),并促使标的公司在交割日 60 个月内不主动 辞退附件一所列标的公司主要人员,但该等人员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标的公司内 部规章管理制度或无法履行相应工作职责的除外。上述主要人员因工伤、意外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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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或重大疾病等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的,经甲方、乙方一共同认可,可豁 免上述任职期限承诺义务。

(2)主要人员的竞业限制安排:

转让方及黄泽伟、彭红应保证附件一所列人员与标的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该等人员在标的公司任职期间及离职后 2 年内不得通过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 他经营主体或以自然人名义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甲方及标的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 的业务;不得在同甲方或标的公司存在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经营实体中任职或者 担任任何形式的顾问;不得以除甲方及标的公司以外的其他任何名义为甲方及标 的公司的现有客户或合作伙伴提供与甲方及标的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的服务。任 一方违反竞业限制承诺的全部所得归甲方所有,并承担甲方及标的公司的全部损 失。

8、业务承接相关安排

鉴于部分客户(“保留客户”,该等客户名单详见附件二)对其供应商有成立 时间需满足一定年限等要求,乙方一暂时无法将乙方一与保留客户的业务交由标 的公司在中国大陆新设立的子公司承接,乙方同意:1、交割日起半年内除继续 开展前述与保留客户的业务外,乙方一将不再保留其他任何实际经营之业务;2、 当标的公司在中国大陆设立的子公司满足保留客户对供应商的要求时,乙方将尽 力促成标的公司在中国大陆设立的子公司与保留客户的合作,且合作达成后,乙 方一将不再保留任何实际经营之业务;3、交割日起半年后乙方一将不再保留任 何实际经营之业务;4、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前,乙方应确保将除保留客户外的所 有以人民币结算的原厂代理资质交由标的公司在中国大陆设立的子公司承接。

(八)税费承担

  • 1、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所有政府部门收取和征收的费用和税收等,各方依据

  •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 2、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香港印花税税费由转让方承担。

(九)生效

1、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于本协议签署日起成立,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 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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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购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

(2)转让方已就本次交易获得了其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有效批准。

2、若出现前款条件不能在可预计的合理期限内实现或满足的情形,各方应 友好协商。在维护各方公平利益的前提下,在继续共同推进标的公司提高资产质 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的原则和目标下,按照相关政府部门要求 的或有关法律规定的方式和内容,对本次交易方案和/或本协议进行修改、调整、 补充、完善,以使前述目标最终获得实现。

3、协议解除

本协议可通过下列方式解除:

(1)本协议各方以书面方式协议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甲方向共管账户支付第一期交易价款后 30 个工作日内,乙方未能完成 解除拟收购资产的股权质押和/或未完成交割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3)标的公司在交割日前发生任何单独或合计具有或合理预期对标的公司 及/或本次交易可能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动、事件、影响或情形,且该等重大 不利影响自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 30 日内未能消除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 协议;

(4)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210 日内未能完成交割的,本协议任何一方有权 单方书面通知其他各方解除本协议以及各方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签署之《重大资 产重组框架协议》,但:(1)未能完成交割系由一方的过错所致,则有过错的一 方不享有终止权;及(2)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上述期间;

(5)如一方违反本协议中所作出的陈述、保证、承诺或其他义务,对标的 公司或本次交易的完成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未能自守约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 (30)日内予以纠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4、本协议依据本条款被解除的,有权依据本条款解除本协议的一方不就其 单方解除本协议承担任何责任,且有权按本协议第十条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 约责任。

(十)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在本协议中 所作的保证与事实不符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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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的,即构成违约。

2、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 因违约方的该等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含实现赔偿的全部支出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所聘请的中介机构费用、 因诉讼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鉴定费、执行费等)。如果各方 均违约,各方应各自承担其违约引起的相应责任。

3、若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导致本次交易被迫终止或解除的,则前 述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仟万(RMB 50,000,000)元。如上述违 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所受的损失,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进行赔偿。

4、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甲方每迟延一天应 当向转让方支付应付未支付现金对价部分的万分之一的迟延金。

如任何一方未能根据本协议约定在约定期限内配合将交易价款从共管账户 释放至约定收款方银行账户,该等违约方每迟延一天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应付未释 放部分价款的万分之一的迟延金。

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期限完成拟转让资产的交割或履行补偿义务的,每 迟延一天应当向甲方支付甲方已支付现金对价部分(甲方向共管账户支付的交易 价款应视为甲方已支付的现金对价部分)或应付未付补偿金额的万分之一的迟延 金。

为免歧义,本条约定之迟延金可以与其他该方享有的救济措施同时适用。

5、除本协议就责任承担已另行作出约定的情况之外,乙方发生本协议项下 的违约的,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如因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未能完成,则不视 为任何一方违约,各方均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一)合同签订时间及签署主体

协议名称:《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限公 司及其股东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签订时间:2021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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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主体:甲方: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一: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二:黄泽伟 乙方三:彭红 (以上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可合称乙方)

(二)业绩承诺内容

1、净利润

乙方承诺:就联合创泰于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经相关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应在 2021 年度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在 2022 年度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在 2023 年度不低 于人民币 4 亿元。

注:本协议中的“净利润”或“扣非净利润”均指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经具有相关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的合并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2、应收账款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当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应收账款(含应收账款融资, 下同)账面价值应不超过 5.8 亿元人民币。

(三)实际实现的业绩承诺数额的确定

1、本次交易完成交割后,甲方将持有联合创泰 100%股份。

2、甲方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业绩承诺 期内各年度的审计,同时,由该审计机构分别对联合创泰在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 实现的净利润累积数与乙方承诺的标的公司同期承诺净利润累积数的差异情况 进行单独披露,并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3、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收回情况以前述审计机构出具的应收账款 专项审计报告(意见)的结果为准。

(四)业绩承诺补偿的方案及实施

1、业绩承诺补偿的总体方案 补偿应以现金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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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补偿方案

(1)净利润不达标的补偿

若根据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业绩承诺期内某年 度标的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累积数小于截至当期期末乙方所承诺净利润累积数,则 乙方每年因净利润不达标应补偿的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当期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内截至当期期末的全部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业 绩承诺期内截至当期期末的各年度内的全部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 各年度的乙方所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出的业绩补偿金额小于 0,按照 0 取值。

无论本协议是否有相反约定,各方同意应当分别根据本条约定的公式计算业 绩承诺期内各年度的当期补偿金额,并根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

(2)应收账款回款不达标的补偿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当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应不超过 5.8 亿元人民币;如果超过 5.8 亿元人民币,则双方应当按照以下约定进行处理:

①如截止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当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应收账款账面价 值超过 5.8 亿元人民币,但标的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前,将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当日标的公司账面应收账款全部予以收回,则乙方无需向甲方承担补偿责任, 且应当视为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指标达标;

②如截止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当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应收账款账面价 值超过 5.8 亿元人民币,标的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之当日仍未收回 2023 年 12 月 31 日当日标的公司全部账面应收账款,则乙方一应在 2024 年 3 月 31 日起 30 日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其他期限内,向标的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若乙 方一未能足额向标的公司支付相应补偿的,乙方二、乙方三应当共同且相互连带 的继续向标的公司支付相应补偿。

应收账款补偿款=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当日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5.8 亿元人 民币

为免疑义,本协议所约定的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收回情况以甲方 根据本协议约定所聘请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应收账款专项审计报告(意见)的结果 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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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减值补偿

在补偿期限届满时,甲方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标的资 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经减值测试,如标的资产期末减值 额>业绩承诺年度内已补偿现金总额,则乙方一应另行以现金方式对甲方进行补 偿。若乙方一未能足额向标的公司支付相应补偿的,乙方二、乙方三应当共同且 相互连带的继续向甲方支付相应补偿。

另行补偿的金额=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年度内已补偿现金总额。 业绩承诺年度内已补偿现金总额包括业绩承诺事项累积已补偿金额和应收 账款事项累积已补偿金额。乙方所有应补偿金额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作价 为限。

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测试时应排除补偿测算期间内的股东增资、接受赠与以 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为避免歧义,在标的公司达成本协议约定之业绩承诺的情况下,甲方不应依 据本条之约定要求乙方进行补偿。

3、补偿的实施

各业绩承诺年度内,在甲方当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 15 日内,由甲方董事 会按本协议计算确定当年度全部应补偿金额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本协议 第四条的约定在收到甲方要求支付现金补偿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或双方另 行达成的其他期限内,将当年度全部应补偿金额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 户。乙方未按照本条款约定以及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及时支付当年度全部应补偿 金额的,每迟延一天应承担该次应补偿金额万分之一的迟延金。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赔偿对方 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协议生效、解除和终止

1、本协议为甲方、乙方等签署的主协议(《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补充协议。除非 本协议另有说明,本协议中使用但未定义的词语,应当具有《安徽聚隆传动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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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所赋 予的含义。

  •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于签署

  • 日订立,且在主协议生效之日同时生效。

  • 3、主协议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相应解除或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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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和合法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 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联合创泰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代理业务,不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发展的 行业,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联合创泰的主营业务不涉及重污染行业, 不涉及环保审批,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标的公 司不拥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所有权,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和 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涉及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以及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 地位的行为或安排,且公司及标的公司于 2020 年度在全球范围内及中国境内的 营业额未达到经营者集中的法定申报标准,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反垄断的法律和行 政法规的规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社会公众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 例不低于 25%,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权分布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司 上市条件的规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联合创泰 100%股份。天健华辰对交易标的资产采用资 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 结论。根据天健华辰出具的华辰评报字(2021)第 0007 号《评估报告》,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联合创泰母公司口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33,706.85 万元,评估 值 169,500.00 万元,评估增值 135,793.15 万元,增值率为 402.87%。参考上述评 估价值,经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公司 100%股份的交易作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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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160,160.00 万元。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 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标的公司股权本次交易前处于质押状态,英唐创泰及其直接和间接股东承诺: “在收购方没有违反《购买协议》相关约定的前提下,自收购方向共管账户支付 第一期交易价款之日起最晚 15 个工作日内,承诺方将、并将促使质权人配合将 拟购买资产之上存在的股权质押进行解除,并保证拟购买资产在交割时不存在可 能影响本次交易之交割完成的任何限制”。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股权质 押解除后,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 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标的公司所涉业务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导致其无法持续经营的 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在本次交易 后的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五项之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 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 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其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次 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良好发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仍符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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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

本次交易前,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了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组织机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一系列治理制度。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改变,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组成及其 议事规则、监事会组成及其议事规则、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因本次收购而发生改变, 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变化,且本次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的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不涉及《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规 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存在发行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的 情况,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创业板 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的相关规定

《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创业板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规定, 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 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根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关于创业板 定位的规定,“创业板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 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

212

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本次交易标的联合创泰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与上市公司不处于同 行业或者上下游,但所属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规定,其所属行业为“F 批发和零售业”之 “F51 批发业”,根据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情况,标的公司所处的细分领域为 电子元器件批发业。标的公司所在的电子元器件分销领域,具有一定的进入壁垒、 市场空间广阔同时又具有未来增长潜力的行业,其所属的行业符合创业板定位。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符合创业板的定位,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 法》第十八条和《创业板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的要求。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创 业板持续监管办法》、《创业板重组审核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核查 意见

华安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创业板重组审核 规则》及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规定所规定的条件。

(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 持续监管办法》、《创业板重组审核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承义律所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创业板重 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13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上市公司 2019 年、2020 年财务报表业经中审众环审计,并出具了众环审字 [2020]010114 号、众环审字(2021)010122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 市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总额 149,745.50 147,993.01
负债总额 14,067.20 16,781.09
所有者权益 135,678.30 131,211.9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33,410.98 128,287.79
利润表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26,478.19 30,107.24
营业利润 7,382.50 6,901.15
利润总额 7,436.38 6,878.69
净利润 5,786.37 5,350.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37.54 6,460.53
主要财务指标 20201231
/2020 年度
20191231
/2019 年度
资产负债率(%) 9.39 11.34
毛利率(%) 30.64 36.1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92 5.15

注: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 差异追溯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一)财务状况分析

1 、资产结构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报告期内的资产情况如下:

214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59,095.91 39.46% 62,026.77 41.9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37,042.29 25.03%
应收票据 14,526.51 9.70% 16,029.04 10.83%
应收账款 7,547.43 5.04% 7,918.06 5.35%
预付款项 172.19 0.11% 104.94 0.07%
其他应收款 1,002.04 0.67% 1,177.72 0.80%
存货 4,995.95 3.34% 5,146.34 3.48%
其他流动资产 703.61 0.47% 562.86 0.38%
流动资产合计 88,043.63 58.80% 130,008.02 87.8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0.00 0.03% 50.00 0.0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4,272.27 29.57% - -
投资性房地产 135.77 0.09% 890.90 0.60%
固定资产 13,195.68 8.81% 14,245.47 9.63%
在建工程 - - - -
无形资产 1,444.72 0.96% 2,270.30 1.53%
长期待摊费用 40.71 0.03% 50.23 0.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5.38 0.17% 297.85 0.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07.34 1.54% 180.25 0.12%
非流动资产合计 61,701.86 41.20% 17,985.00 12.15%
资产总计 149,745.50 100.00% 147,993.01 100.00%

各报告期末,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47,993.01 万元和 149,745.50 万元; 流动资产分别为 130,008.02 万元和 88,043.63 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 别为 87.85%和 58.80%;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17,985.00 万元和 61,701.86 万元,占 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12.15%和 41.20%。

2020 年末,上市公司的流动资产占比较 2019 年末下降 29.05 个百分点,主 要系 2020 年上市公司投资了无锡市好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壁仞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上海海栎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甬 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6 家公司,并

215

根据持有目的,将对上述公司的参股所持有股份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示所致。

2 、负债结构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各报告期末的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票据 5,713.17 40.61% 8,145.84 48.54%
应付账款 4,595.48 32.67% 5,072.23 30.23%
预收款项 - - 1.58 0.01%
合同负债 - - - -
应付职工薪酬 887.52 6.31% 864.36 5.15%
应交税费 548.02 3.90% 763.39 4.55%
其他应付款 205.57 1.46% 177.91 1.06%
其他流动负债 - - - -
流动负债合计 11,949.76 84.95% 15,025.30 89.54%
递延收益 1,528.12 10.86% 1,749.45 10.43%
递延所得税负债 589.32 4.19% 6.34 0.04%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17.44 15.05% 1,755.79 10.46%
负债合计 14,067.20 100.00% 16,781.09 100.00%

各报告期末,上市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6,781.09 万元和 14,067.20 万元;流 动负债分别为 15,025.30 万元和 11,949.76 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9.54%和 84.95%;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1,755.79 万元和 2,117.44 万元,占各期末 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46%和 15.05%。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负债总规模逐年下降,负债结构保持稳定,流动负债所 占比例较高,以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为主。2020 年末,上市公司负债规模较 2019 年末减少 2,713.89 万元,降幅为 16.17%,主要原因系产品销量下滑导致采购减 少,进而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减少,且上市公司已支付上年末应付账款所致。

3 、偿债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报告期内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16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负债率(%) 9.39 11.34
流动比率(倍) 7.37 8.65
速动比率(倍) 6.95 8.31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总体维持在 6 倍以上,上市公司具有较强的债务偿付能力,财务风险极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流动比率为 7.37,速动比率为 6.95,资产负债率为 9.39%。

4 、营运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报告期内的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单位:次/年

单位:次/年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3.35 3.95
存货周转率 3.41 2.72
总资产周转率 0.18 0.20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95 次和 3.35 次,上市公司的存货周转 率分别为 2.72 次和 3.41 次,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0.20 次和 0.18 次。

(二)经营成果分析

1 、经营成果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总收入 26,478.19 30,107.24
减:营业成本 18,364.75 19,213.40
税金及附加 371.7 414.90
销售费用 543.62 1,607.66
管理费用 3,049.30 4,180.27
研发费用 1,147.08 1,479.67
财务费用 -1,115.26 -796.43
加:其他收益 586.19 764.3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24.19 3,449.55

217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357.28 42.2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47.21 -3.3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97.67 -1,365.96
资产处置收益 42.74 6.44
营业利润 7,382.50 6,901.15
加:营业外收入 79.15 84.07
减:营业外支出 25.27 106.53
利润总额 7,436.38 6,878.69
减:所得税费用 1,650.01 1,528.21
净利润 5,786.37 5,350.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37.54 6,460.53
销售毛利率 30.64% 36.1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92 5.15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30,107.24 万元和 26,478.19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60.53 万元和 6,437.54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437.54 万元,在收入 有所下降的情况下,归母净利润较 2019 年度基本持平,主要原因系:一方面受 疫情及订单量下降影响,公司复工较晚、总体营收规模及主营业务利润较 2019 年度下降;另一方面,受部分股权投资业务的影响,公司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2 、盈利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报告期内的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毛利率(%) 30.64 36.18
净利率(%) 21.85 17.77
期间费用率(%) 13.69 21.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92 5.15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36.18%和 30.64%,净利率分别为 17.77%、

218

21.85%,期间费用率分别为 21.49%和 13.69%,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15 元/股 和 0.15 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5.15%和 4.92%。2020 年度,上市 公司毛利率较 2019 年度下降 5.54 个百分点,期间费用率较 2019 年度下降 7.80 个百分点,主要系 2020 年度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发生的运费及包装费, 原计入“销售费用”,在新收入准则下作为合同履约成本,变更为“营业成本” 项目列报所致。

二、标的公司的行业特点及经营情况的讨论和分析

(一)所属行业的特点

1 、行业主管部门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 )行业主管部门

联合创泰是专业的电子元器件产品授权分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的规定,其所属行业为“F 批发和零售业” 之“F51 批发业”,行业主管部门是国家商务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标的 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情况,标的公司所处的细分领域为电子元器件批发业。

国家商务部主要负责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政策,推 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 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 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 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等职责。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主要职能为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 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 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 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 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等。

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CECA)、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CSIA)等。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CECA)于 1988 年 11 月 16 日成立,该协会的工作主要是通过民主协商、协调,为本行业的共同利

219

益,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CSIA) 于 1990 年 11 月 17 日成立,是由全国半导体界从事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 半导体材料和设备的生产、设计、科研、开发、经营、应用、教学的单位、专家 及其它相关的支撑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 织。下设集成电路分会、半导体分立器件分会、封装分会、集成电路设计分会、 半导体支撑业分会和 MEMS 分会等多个分会。

2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序号 政策名称 发布时间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1 《中国制造2025》 2015年 国务院 提出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
器、强国之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是我
国提升综合国力、保障国家安全、建设世界强国的必
由之路。提出大力推动重点领域突破发展,其中集成
电路产业列为榜首。
2 《“互联网+”人工
智能三年行动实施
方案》
2016年 国家发改
委、科技部、
工信部、中
央网信办
对人工智能芯片发展方案提出多项要求,并促进智能
终端、可穿戴设备的推广落地。
3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第十三个五年
(2016-2020年)规
划纲要》
2016年 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
大力推进先进半导体等新兴前沿领域创新和产业化,
形成了一批新增长点。加快信息网路新技术开发,重
点突破大数据和云计算关键技术、新兴领域人工智能
技术,人工智能写入“十三五”规划纲要。
4 《国家创新驱动发
展战略纲要》
2016年 国务院 加大集成电路等自主软硬件产品和网络安全技术攻
关和推广力度,攻克集成电路装备等方面的关键核心
技术。
5 《国家信息化发展
战略纲要》
2016年 中共中央办
公厅、国务
院办公厅
制定国家信息领域核心技术设备发展战略纲要,以体
系化思维弥补单点弱势,打造国际先进、安全可控的
核心技术体系,带动集成电路、基础软件、核心元器
件等薄弱环节实现根本性突破。
6 《“十三五”国家科
技创新规划》
2016年 国务院 提出支持面向集成电路等优势产业领域建设若干科
技创新平台,推动我国信息光电子器件技术和集成电
路设计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7 《“十三五”国家战
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规划》
2016年 国务院 指出集成电路产业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是支撑经
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
性产业,启动集成电路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工程,将
实施一批带动作用强的项目,推动产业能力实现快速
跃升。
8 《“十三五”国家信
息化规划》
2016年 国务院 大力推进集成电路创新突破,加大面向新型计算、
5G、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的芯片设计研
发部署,推动32/28nm,16/14nm工艺生产线建设,
加快10/7nm工艺技术研发。
9 《信息产业发展指
南》
2016年 国家发改
委、工信部
2020年,电子信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目标为14.7万
亿元。突破人工智能、低功耗轻量级系统、智能感知、

220

序号 政策名称 发布时间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新型人机交互等关键核心技术,重点发展面向下一代
移动互联网和信息消费的智能可穿戴、智慧家庭、智
能车载终端、智慧医疗健康、智能机器人、智能无人
系统等产品,面向特定需求的定制化终端产品,以及
面向特殊行业和特殊网络应用的专用移动智能终端
产品。积极推进工业电子、医疗电子、汽车电子、能
源电子、金融电子等产品研发应用。组织开展工业互
联网试点示范,全面打造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
工业互联网。
10 《鼓励进口技术和
产品目录(2016 年
版)》
2016年 国家发改
委、财政部、
商务部
将高性能、大容量存储系统设计制造技术(A18)列
为鼓励引进的先进技术,将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
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
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
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C27)列
为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
11 《高端智能再制造
行动计划(2018-
2020年)》
2017年 工信部 加快实施绿色制造,推动工业绿色发展,聚焦盾构机、
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医疗影像设备、重型机床及
油气田装备等关键件再制造,以及增材制造、特种材
料、智能加工、无损检测等绿色基础共性技术在再制
造领域的应用,推进高端智能再制造关键工艺技术装
备研发应用与产业化推广,推动形成再制造生产与新
品设计制造间的有效反哺互动机制,完善产业协同发
展体系,加强标准研制和评价机制建设,探索高端智
能再制造产业发展新模式,促进再制造产业不断发展
壮大。
12 《战略性新兴产业
重点产品和服务指
导目录(2016 版)》
2017年 国家发改委 明确集成电路等电子核心产业地位,并将集成电路芯
片设计及服务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
13 《“十三五”先进制
造技术领域科技创
新专项规划》
2017年 科技部 指出亟需加强制造基础能力方面的科技创新,制造业
基础技术研究能力薄弱已经成为当前制约我国制造
业发展的主要瓶颈,其中基础材料、关键基础零部件、
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传感器、控制系统、软件工
具及平台等众多领域的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究、关
键工艺研究都没有掌握自主核心技术,工艺装备、测
试与实验装备、标准化等共性技术自主创新能力薄
弱,亟需科技攻关。
14 《扩大和升级信息
消费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2018年 工信部、国
家发改委
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
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提升手机、计算机、彩色电视
机、音响等各类终端产品的中高端供给体系质量,推
进智能可穿戴设备、虚拟/增强现实、超高清终端设
备、消费类无人机等产品的研发及产业化。
15 《关于开展供应链
创新与应用试点的
通知》
2018年 商务部等8
部委
创新发展流通供应链。推动企业与供应商、生产商实
现系统对接,构建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的供应链协同
平台,实现供应链需求、库存和物流实时共享可视。
16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加快培育共享
制造新模式新业态
促进制造业高质量
2019年 工信部 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5G、人工智能、工业
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高速率、
大容量、低延时网络覆盖范围,鼓励制造企业通过内
网改造升级实现人、机、物互联,为共享制造提供信

221

序号 政策名称 发布时间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发展的指导意见》 息网络支撑。
17 《关于推动先进制
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深度融合发展的实
施意见》
2019年 国家发改委
等15部委
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信息、物料、资金、产品
等配置流通效率,推动设计、采购、制造、销售、
消费信息交互和流程再造,形成高效协同、弹性
安全、绿色可持续的智慧供应链网络。
18 《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9 年
本)》
2019年 国家发改委 将“二十八、信息产业,21、新型电子元器件(片
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
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
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
等)制造”列入鼓励类产业。
19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
务委员会会议
2020年 中共中央政
治局常务委
员会
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20 《广东省加快半导
体及集成电路产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
2020年 广东省人民
政府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省半导体及集成电路产业投
资基金,鼓励产业基金投向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的制
造、设计、封装测试等项目;对于半导体及集成电路
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或解决“卡脖子”问题的重大研发项目,省级财政给予
持续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市设立集成电路产业投资
基金,出台产业扶持政策

2 、行业发展概况

1 )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概况

电子元器件产业链通常由上游的原厂设计制造商、中游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 及下游的电子产品制造商三个环节组成,分别承担生产、销售、使用的角色,并 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具备领先技术及生产工艺的上游原厂制造商数量较少,存在 较高的技术和资金壁垒,市场份额集中度较高;而下游方面,电子元器件广泛应 用个人电脑、移动设备、汽车电子、医疗设备、通信、家电、工业控制等各个领 域。由于原厂生产的电子元器件品种繁多,产品应用涉及下游行业广泛、产品技 术性强等特点,导致电子元器件原厂对其产品不可能全部直销,只能将其有限的 销售资源和技术服务能力用于覆盖下游战略性大客户,其余销售必须通过电子元 器件分销商来完成。

身处产业链中游的分销商在上游原厂设计制造商和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之 间起着产品、技术及信息的桥梁作用,是联结上下游的重要纽带,主要作用表现 在以下几个方面:

  • 1)上下游供需匹配:由于产品研发周期长、投入大,故原厂对产品订单的

222

批量规模要求较高,生产周期也较长。而下游单一客户的产品需求相对小且分散, 供货时限要求较高,代理分销商凭借贴近客户和市场的优势,通常更能准确把握 市场的价格趋势及需求动态,并据此影响原厂的生产计划。因此,代理分销商可 以弥补原厂与下游客户信息不对称及服务不足的问题,使原厂得以聚集优势用于 电子元器件的研发、设计和生产。

2)集中采购:下游客户极为分散并且单次采购量比较有限,很难根据订单 采购数量从上游原厂中获得较为优惠的采购价格,这样就加大了企业自身的采购 成本及经营风险。代理分销商通过集合众多下游客户的采购信息,进行集中采购 并形成规模优势,可以在上游原厂获取更为优惠的价格支持,同时降低了下游客 户的经营成本。

3)账期支持:由于原厂专注于研发生产,一般只对接较为核心的超级大客 户且极少为下游客户提供账期,而分销商一般要服务下游 90%以上的客户,覆盖 面广且多为经营上具有短期资金压力的中小企业客户。分销商为上下游提供账期 支持,间接缓解了上下游的资金压力。

4)库存缓冲:代理分销商可根据市场需求预留库存,并给予客户一定的信 用账期,使得产业链内产品、资金的流转更为顺畅、快速。原厂的产能有限,若 全部业务都直接对接终端客户,在终端客户的实际需求与计划差异巨大时,将导 致原厂无法实施既定排产计划,甚至影响其持续经营;反之,终端客户亦可能由 于原厂不能按时交货影响其生产经营。此外,由于部分下游行业需求的拉动或上 游产能的调整甚至上游原厂的突发性灾害,导致电子元器件产品缺货情况屡见不 鲜。在缺货情况下,能否获得稳定的货源,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是下游客户 关心的首要问题。分销商能基于其作为“蓄水池”的库存以及在不同原厂及同行之 间进行采购的能力,可以在供应波动的情况下最大限度满足下游客户的采购需求。

5)增值服务:具有实力的代理分销商还会为客户提供产品的技术支持、售 后服务和供应链管理服务,帮助客户缩短产品研发周期、降低研发成本和缩短供 货时间,增强客户黏性。

6)为上下游提供信息沟通:对于原厂而言,其生产计划的制定需要依赖分 销商的综合信息协助。由于电子元器件的生产周期长,计划准确性低,需要至少 3-6 个月的时间做产能调整,所以准确的客户备货计划对于原厂而言是最重要管

223

理指标。电子元器件下游客户包含各行各业的大小客户,原厂直接服务的客户需 要具备规模大且需求计划稳定,而电子元器件客户的特点恰好是计划变动快,因 此给原厂的生产计划带来一定的挑战。而大部分代理商都会同时代理多条产品线, 在通过更多产品线来服务客户的同时,可以经由多重客户的需求资讯来确认客户 计划的准确性并将相关信息反映给原厂,协助原厂制定准确的生产计划。因此, 分销商是上游原厂制定生产计划的可靠的信息来源。

如上所述,代理分销商在电子元器件产业链中起到了重要的纽带作用。随着 电子信息产业复杂程度和规模的日益增加,分销商业务规模也整体呈现快速增长 态势。目前在电子元器件领域,不足整体电子产品制造商总数 1%的蓝筹超级客 户直接向原厂采购,采购金额约为总体份额的 44%,占总体 99%以上的其余制 造商客户通过分销商渠道采购 56%的份额[3] 。因此,原厂制造商与代理分销商确 定合作关系后,为了维护客户的稳定性及技术投入的延续性,除非代理分销商资 金断裂或自愿放弃,一般不会轻易与代理分销商终止合作,也不会与代理分销商 争夺客户。

电子元器件为分销商销售的产品,因此电子行业的整体产值规模和成长速度 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成长空间。电子元器件的核心配件主要 以半导体材料为基础,因此半导体行业的发展将直接影响电子元器件行业的发展。

从半导体的应用结构来看,根据赛迪顾问的统计,2018 年半导体下游应用 领域分别为通信(32.4%)、计算机(30.8%)、工业(12%)、消费电子(12%)、 汽车(11.5%)、政府(1%),每个领域均有相应的成长点,5G 网络的建设、人 工智能的应用与产品升级、工业 4.0 的驱动与自动化加速、智能终端的技术创新 以及自动驾驶的持续渗透,都带来了电子元器件的用量增长,带来了整体半导体 产业市场规模的进一步提升,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将受益于行业整体规模的增长。

2 )半导体行业概况 1)全球市场

全球电子产业空间广阔,带来了分销行业广阔的成长空间。根据全球半导体 贸易统计组织(WSTS)的数据,2019 年全球半导体(含分立器件、光电子、传

3数据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2017 年中国电子元器件行业市场竞争格局分析及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224

感器、集成电路)市场规模达 4,123.07 亿美元,其中集成电路产业市场规模为 3,333.54 亿美元,存储器市场规模为 1,064.40 亿美元,2010 年-2019 年半导体产 业规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66%。

2019 年受国际贸易摩擦冲击、下游市场需求放缓以及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 全球半导体产业处于下滑态势。但因贸易摩擦各项问题有所进展,加上数据中心 设备需求增加、5G 商用带动各种服务扩大、车辆持续智能化等,WSTS 预计 2020 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为 4,259.66 亿美元,2021 年为 4,522.52 亿美元,2019 年 -2021 年半导体产业规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预计为 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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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2010 年 -2021 年全球半导体产业市场规模及预测
5,000 25%
4,500 20%
4,000
15%
3,500
10%
3,000
2,500 5%
2,000 0%
1,500
-5%
1,000
-10%
500
0 -15%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E 2021E
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亿美元) 增长率
----- End of picture text -----

数据来源:WSTS

集成电路(IC)占到半导体总产值的 80%以上,是半导体产业最重要的组成 部分,具体包括逻辑芯片、存储芯片、处理器芯片和模拟芯片四种。

225

==> picture [362 x 21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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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球半导体产业分类及占比
分立器件
5.79% 光电子
10.08%
传感器
3.28%
集成电路
80.85%
----- End of picture text -----

数据来源:WSTS

根据美国 Gartner 公司公布的 2019 年全球半导体供应商 top10 名单,英特尔、 三星、SK 海力士名列前三,美光科技、博通、高通、德州仪器、ST 意法半导体、 东芝和恩智浦分别位列第四至第十名。

2)国内市场

受益于中国的人口规模和智能设备普及需求,中国市场已成为全球最重要的 半导体消费市场。根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的数据显示,2019 年 亚太地区(除日本)半导体市场规模达到 2,578.79 亿美元,占全球市场份额的 62.55%,较 2018 年对应份额比重 60.34%而言,增长 2.21 个百分点,表明亚洲 的半导体市场地位越发重要。WSTS 预计 2020 年-2021 年亚太地区(除日本)的 半导体市场规模将分别增长 2.6%、6.4%。

2010 年以来,在国家政策扶持以及市场需求的带动下,我国集成电路市场 仍保持快速稳步增长,2019 年实现总销售额高达 7,562.30 亿元,较上年增长 15.77%,2010 年-2019 年的复合增长率为 20.23%,增速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 未来,随着 5G、AI、汽车电子、物联网等各核心概念的逐渐落地,产业下游流 域将不断扩大,我国半导体行业将迎来进一步发展的机会,将进一步拉动电子元 器件市场规模的增长。

226

==> picture [362 x 21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市场规模
8,000 40%
7,000 35%
6,000 30%
5,000 25%
4,000 20%
3,000 15%
2,000 10%
1,000 5%
0 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我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额(亿元) 增长率
----- End of picture text -----

数据来源: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wind 资讯

3 )主要应用领域的市场概况

1)云计算及大数据

在云端,云计算系统及数据中心由大量服务器组成,同时为大量用户服务, 需要对海量原始数据进行运算处理和存储。存储芯片将作为云计算的核心硬件, 对于芯片等基础硬件的计算能力、计算进度、数据存储和带宽等都有较高要求。 ① 云计算

云计算主要分为 IaaS(“云”的基础设施)、PaaS(“云”的操作系统)和 SaaS (“云”的应用服务)三层。近年来,全球公有云市场高速增长。根据中国信息通 信研究院发布的《云计算发展白皮书(2019 年)》,2018 年,以 IaaS、PaaS 和 SaaS 为代表的全球公有云市场规模达到 1,363 亿美元,预计 2022 年将达到 2,733 亿美 元,未来全球公有云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227

==> picture [26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2016年至2022年全球公有云服务的市场规模及预测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366 x 19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3,000 30%
2,500 25%
2,000 20%
1,578
1,388
1,500 15%
1,208
1,035
1,000 871 340 10%
719 294
246
576
500 204 5%
167 815
136 659
103 195 253 325 414 523
0 0%
2016 2017 2018 2019E 2020E 2021E 2022E
IAAS(亿美元) PAAS(亿美元) SAAS(亿美元) 增长率
----- End of picture text -----

数据来源:Gartner 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近几年来,我国企业对于大数据、微服务等产业的需求量增大和 AI、物联 网等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各大公有云服务商纷纷推出新产品,拉动了公有云市场 的规模迅速增长。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统计数据,2018 年我国云计算整体 市场规模达 962.8 亿元,其中,公有云市场规模达到 437.4 亿元,预计 2019-2022 年仍将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到 2022 年公有云市场规模将达到 1,731.3 亿元。

==> picture [362 x 21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2016年至2022年我国云计算市场规模及预测
3,500 45%
40%
3,000
35%
2,500
1171.6 30%
2,000 25%
961.9
1,500 20%
787.8
15%
1,000 644.2
1731.3
10%
525.4 1297.8
500 426.8 949.6
344.8 668.3 5%
437.4
170.1 264.8
0 0%
2016 2017 2018 2019E 2020E 2021E 2022E
公有云(亿元) 私有云(亿元) 增长率
----- End of picture text -----

数据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根据 Canalys 报告披露,2019 年中国公有云规模达到 107 亿美元,其中阿里 云仍然位居第一,占据 46.1%的市场份额,腾讯云则为 17.3%。在未来几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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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 5G 商业化以及智能化产业需求的大规模上涨,预计我国的公有云市场规模 将持续高速增长。Gartner 公司预测,到 2022 年中国公有云服务终端用户支出将 超过 1.1 千亿元。

② 数据中心

近年来,集成电路行业在经历了手机及消费电子驱动的周期后,迎来了数据 中心引领发展的阶段,对于海量数据进行计算和处理将成为带动集成电路行业发 展的新动能。根据 Cisco 的预计,2016 年至 2021 年全球数据中心负载任务量将 成长近三倍,从 2016 年的不到 250 万个负载任务量增长到 2021 年的近 570 万个 负载任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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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Cisco Global Cloud Index

同时,随着云计算的不断发展,全球范围内云数据中心、超级数据中心的建 设速度不断加快,Cisco 预计到 2021 年,计算能力更强的超级数据中心将达到 628 座,占总数据中心比例达到 53%,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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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Cisco Global Cloud Index

在经历了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追赶之后,中国正成为一个重要的数据大国, IDC 预计到 2025 年中国将拥有全球数据量的 27.8%。

==> picture [383 x 22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数据来源:IDC

  • 2)通信行业

通信行业作为推动科技进步的核心动力之一,承载着未来“互联网+”、智慧 城市、智慧生活等发展愿景,5G、物联网、光通信、云计算、大数据等子行业 交融发展,将推动产业结构不断升级。

近年来随着“宽带中国”、“双 G 双提”等政策的深入推进和市场需求的不断扩

230

张,光通信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三大运营商网络投资高企,光纤网络建设加速。 根据工信部统计数据,截至 2020 年 5 月末,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三 家基础电信企业的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总数达 4.62 亿户,其中,光纤接入 用户 4.3 亿户,千兆级速率的用户数 226 万户,百兆级速率的用户总数达 3.97 亿 户;三家基础电信企业的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 15.92 亿户,其中 4G 用户总数已 达到 12.79 亿户;蜂窝物联网用户达 10.97 亿户。光纤接入的渗透率不断提升, 光纤接入用户占比不断提升,光通信基础设施的持续建设将有力推动光电转换元 器件产品、光通信芯片的销售增长。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通信行业技术的日益成熟,特别是 4G 技术的 成熟、5G 技术的推广和落地,我国对通信网络的基础建设需求不断加快,国内 电信运营商积极推进宽带网络的建设及光网改造,有序推进 5G 网络建设,近年 来不断加大资本投入。根据工信部统计数据,截至 2019 年底,我国移动电话基 站总数达 841 万个,其中 4G 基站总数达到 544 万个;5G 网络建设顺利推进, 在多个城市已实现 5G 网络的重点市区室外的连续覆盖。2019 年全国新建光缆线 路 434 万公里,光纤线路总长度 4,750 万公里。

目前我国 5G 产业生态逐步成熟。我国 5G 技术及产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系统设备、终端芯片、智能手机等产品发展成熟。2019 年 6 月,工信部发放 5G 商用牌照,中国正式进入 5G 商用元年。根据工信部数据,截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已有 96 款 5G 手机终端获得了入网许可,与 2019 年末的 39 款相比有较大 提升,同时 5G 手机的价格也快速下探,销售价格在 2,000 元以下的 5G 手机已 经开始出现;此外,我国 5G 网络建设也在加速部署,截至 2020 年 3 月底,全 国已经建成的 5G 基站达 19.8 万个,预计年底全国 5G 基站数将超过 60 万个, 实现地级市室外连续覆盖、县城及乡镇有重点覆盖、重点场景室内覆盖。根据 《2020 年中国 5G 经济报告》,2020 年我国 5G 网络总投资预计达 9,000 亿元, 到 2025 年,我国 5G 用户预计将达到 8.16 亿人次,5G 网络累计投资规模将达到 1.5 万亿元,届时中国也将成为全球最大的 5G 市场。

5G 通信网络的建设对应通信行业,通信行业搭建 5G 通信网络过程中,需 要使用大量的半导体原材料,5G 手机本身也需要大量的半导体原材料。除通信 行业会对半导体行业形成巨大的需求支撑外,未来 5G 通信网络建设到达中后期

231

后,诸多应用将可以在 5G 网络上实现,如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 智能驾驶、区块链、医疗信息化、政务信息化等。上述应用接入 5G 通信网络同 样离不开物理上半导体芯片的支持。

根据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协会(GSMA)预测,预计 2020 到 2025 年,全球移 动运营商的资本支出将达到 1.1 万亿美元,其中的 80%将用于 5G。5G 商用化的 不断开展将推动物联网大发展,根据 GSMA 预测,2019-2022 年中国物联网产业 规模复合增长率为 9%左右,预计到 2022 年,中国物联网产业规模将超过 2 万亿 元,中国物联网连接规模将达 70 亿。物联网的发展将有力地刺激车联网、智能 家居、AR/VR、人工智能(AI)等智能硬件领域的发展,通信基础设施及其他终 端智能硬件产业将全面升级。

3)手机行业

以智能手机为主导的消费电子行业覆盖范围较广,既包括了相对传统的电视 机、台式电脑、数码相机、CD 播放器、音响等,也包括了新兴的智能手机、平 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等智能电子产品。

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智能手机行业发展较为迅速,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 的智能手机市场。根据 Gartner 数据显示,2019 年全球手机出货量达到了 18.02 亿台、平板电脑出货量达到了 1.48 亿台;其中,中国手机出货量为 3.89 亿台、 平板电脑出货量为 2,241 万台。根据 wind 资讯,截至 2019 年底,智能手机在我 国手机市场中的渗透率高达 95.6%,2019 年我国智能手机出货量为 3.72 亿台。

经过多年的产业发展,中国手机产业发展已较为成熟,中国已拥有全球最大 运营商,最大的电信设备制造商,最大的用户市场与最大的代工生产企业。目前 国产手机品牌在全球手机市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尤其在 4G/5G 时代,华为、 OPPO、vivo、联想、小米等国产品牌手机销量强势上涨,与苹果、三星等国外 终端厂商的市场份额逐渐缩小。

手机的产品结构也在持续调整,智能手机的发展势头迅猛,根据工信部统计, 我国 4G 手机出货量持续扩大,2019 年 4G 手机出货量为 3.59 亿台,已超过当年 我国手机出货量的 90%以上。

目前全球智能手机已进入存量市场,但智能手机市场容量目前基数已经较大,

232

存量市场需求依然强劲。Techweb 研究预测,从 2019 年开始的五年内,全球 5G 智能手机出货量将由 0.13 亿部上升至 7.74 亿部,年复合增长率超过 180%;5G 换机潮大幕正式开启,5G 手机出货量有望在 2023 年超过 4G 手机,增量空间巨 大。随着 5G、AI 技术的发展应用,预计智能手机出货量将持续保持增长的态势, 因此,手机行业对应的电子元器件产品需求将相应获得持续增长。

随着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IC 芯片在手机等移动通讯终端实现了越来越广 泛的应用,主要包括手机主芯片、电容屏/触控 IC 及模组、存储器、射频 PA、 WiFi 无线连接、MEMS 传感器、摄像头模块、PMU、高清接口(HDMI)以及 移动电视芯片(CMMB)等。而主处理器和基带芯片,目前仍由高通、联发科等 顶尖国际大厂控制。

4)汽车电子

汽车电子是电子信息技术与汽车传统技术的结合,是车体汽车电子控制和车 载汽车电子控制的总称。中国汽车电子产品应用领域包括四个类别:动力控制产 品、底盘控制与安全产品、车身电子产品和车载电子产品。随着中国汽车电子市 场的不断增长,汽车电子领域的 IC 市场也随之快速增长。

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第一汽车产销大国。2005 年至 2019 年,我国汽车年产量 从 572 万辆增长到 2,572 万辆,年复合增长率为 11.34%;年销量从 576 万辆增长 到 2,577 万辆,年复合增长率为 11.30%,产销量发展速度远高于全球平均水平。 自 2013 年以来我国汽车产销量连续七年超过 2,000 万辆,自 2009 年以来我国连 续十一年蝉联全球汽车产销量第一。

近年来,我国的整车行业在经历了近十年的高速发展后,回归到平稳增长、 持续发展状态。尤其是近两年,由于汽车产业受到了经济下行压力、国际形势变 化以及汽车自身换车周期和产品结构转型的影响,消费者观望心态浮现,市场需 求下行,汽车市场自 2017 年增速放缓,2018 年后处于缓慢下滑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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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2005 年-2019年我国汽车产销量(万辆)
3,000 50%
40%
2,500
30%
2,000 20%
10%
1,500
0%
1,000
-10%
500 -20%
产量 销量 产量增速 销量增速
----- End of picture text -----

数据来源:OICA、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尽管短期内汽车行业处于缓慢下滑态势,但是中长期来看,汽车行业属于支 柱行业,在经济复苏以及各国政策的支持下,销量仍有望保持正增长。根据 IHS 数据,2018 年全球轻型汽车年销量为 9,360 万辆,至 2026 年有望达到 1.05 亿辆, 增长率达 12.18%;2018 年中国轻型汽车年销量为 2,753 万辆,至 2026 年有望达 到 3,235 万辆,增长率达 17.51%。

受益于汽车工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以及汽车电子在整车中的成本占 比快速上升等多重利好因素,汽车电子市场增长速度已远远超过整车市场。根据 中国产业信息网公布的数据,2011 年-2018 年全球汽车电子市场规模保持着平均 8%的增长速度,汽车电子市场整体呈现稳步上升趋势。2018 年全球汽车电子市 场为 1.58 万亿元,中国汽车电子市场为 6,073 亿元,占据全球市场的 38%。今后 5 年内,中国汽车电子市场将以 10%以上的速度增长,预计 2022 年中国汽车电 子市场规模将达到 9,968 亿元。未来,随着自动驾驶、无人驾驶技术及新的信息 化技术在汽车上的应用,汽车电子市场将会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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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目前车联网在全球市场的渗透率仍然处于较低水平,但是随着自动驾驶及 5G 通信技术的发展,预计到 2020 年车联网渗透率将突破 20%,技术、车主需求 和政策是推动车联网快速成长的驱动因素。

半导体作为汽车电子的核心部件,伴随着汽车电子快速发展,使用场景不断 增多,运用数量不断增加。汽车电子的快速发展推动汽车半导体规模的快速增长, 比如汽车的“智能”和“联网”将产生大量的高速数据交互类应用,带来数据上行下 载速率的指数级增加,需要更多具备“高速+高容量”性能的车载存储器。根据 IHS 数据,2017 年全球汽车半导体市场规模约为 370 亿美金,至 2024 年有望达到 590 亿美金,年均复合增速为 6.89%。2020 年之后汽车产业的全面智能化和电动化还 将为汽车半导体带来更具有持续性的增长。

5)可穿戴设备

可穿戴设备是综合运用各类识别、传感、连接和云服务等交互及储存技术, 实现用户互动交互、生活娱乐、人体检测等功能的新型日常穿戴设备。

可穿戴设备是被研究机构誉为最有前景的消费电子产品之一,2014 年是智 能可穿戴设备的元年,随着 Google Glass、Apple Watch 和 Android Wear 等产品 问世,可穿戴设备出货量出现呈几何倍数的增长。随着 5G 时代的来临,智能手 表及智能耳机等可穿戴设备成了继智能手机之后的另一个爆发市场,根据 I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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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统计数据,全球可穿戴设备 2014 年出货量为 0.28 亿部,2019 年出货量已达到 3.365 亿部,2024 年的出货量预计将达到 5.268 亿台。IDTechEx 预测,未来可穿 戴设备将涵盖更多领域,功能更为丰富多样,如医疗、导航、健身、小视频等应 用已在不断拓宽可穿戴设备的使用场景,推动可穿戴设备市场规模增长。

4 )存储芯片市场概况

1)存储芯片分类及功能介绍

存储芯片,又称为存储器,是指利用电能方式存储信息的半导体介质设备, 其存储与读取过程体现为电子的存储或释放,广泛应用于内存、U 盘、消费电子、 智能终端、固态存储硬盘等领域,是应用面最广、市场比例最高的集成电路基础 性产品之一。

存储芯片的大致分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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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 EEPROM、Flash 外,其他非易失性存储芯片还包括 PROM(可编程只读存储器)、 EPROM(可擦写可编程只读存储器)等。

存储芯片的种类繁多,不同技术原理下催生出不同的产品,具有各自的特点 和适用领域。按照信息保存的角度来分类,可以分为易失性存储器(Volatile Memory)和非易失性存储器(Non-volatile Memory)。前者主要包括 DRAM(动 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在外部电源切断后,存储 器内的数据也随之消失;后者主要包括 EEPROM ( Electrically Erasable Programmable Read-Only Memory,即“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Flash(闪 存芯片)、PROM(Programmable Read-Only Memory,即“可编程只读存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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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ROM(Erasable Programmable Read-Only Memory,即“可擦写可编程只读存储 器”)等,在外部电源切断后能够保持所存储的内容。

其中,Flash 芯片分为 NAND Flash 和 NOR Flash 两类。NAND Flash 可以实 现大容量存储、高写入和擦除速度,是海量数据的核心,多应用于大容量数据存 储,例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U 盘、固态硬盘等领域。NOR Flash 主要用来存 储代码及部分数据,具备随机存储、可靠性强、读取速度快、可执行代码等特性, 在中低容量应用时具备性能和成本上的优势,是手机、PC、DVD、TV、USB Key、 机顶盒、物联网设备等代码闪存应用领域的首选。NOR Flash 分为串行和并行两 种结构,串行结构相对简单、成本更低,随着工艺的进步,串行闪存已经能满足 一般系统对速度及数据读写的要求,逐步成为主要系统方案商的首选。

2)存储芯片市场概况

根据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统计,2019 年全球集成电路市场规 模为 3,333.54 亿美元,同比下降 15.2%,全球存储器市场规模为 1,064.40 亿美元, 同比下降 32.6%,这主要系 2019 年存储器市场需求疲软、原厂库存较高导致的 供过于求所致。WSTS 预计,2020 年和 2021 年全球存储器市场规模分别为 1,223.58 亿美元及 1,360.76 亿美元。

集成电路(IC)占到半导体总产值的 80%以上,是半导体产业最重要的组成 部分,具体包括逻辑芯片、存储芯片、处理器芯片和模拟芯片四种。2019 年存 储芯片占全球集成电路市场规模的比例为 31.93%,略小于逻辑电路的对应占比 31.96%,而存储器 2017 年和 2018 年连续两年超越历年占比最大的逻辑电路,成 为全球集成电路市场销售额占比最高的分支,在产业中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根 据 WSTS 的预计,存储器 2020 年和 2021 年依旧会成为占比最高的集成电路分 支。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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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21 年全球存储器行业市场规模及预测
1,800 80%
1,600
60%
1,400
1,200 40%
1,000
20%
800
600 0%
400
-20%
200
0 -40%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E 2021E
存储器(亿美元) 增长率
----- End of picture text -----

数据来源:W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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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球集成电路市场产品 2018年全球集成电路市场产品
结构 结构
模拟芯 模拟芯
存储器
存储器 片[值] [值] 片[值]
[值]
微处理
器[值]
微处理
器[值]
逻辑芯
片[值] 逻辑芯
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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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STS

3 、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竞争格局

1 )竞争格局概况

从地域上看,电子元器件代理分销商可分为全球性分销商和本土分销商两大 类。全球性分销商以艾睿电子、安富丽、大联大等为代表,本土分销商以泰科源、 中电港、力源信息、深圳华强等企业为代表。按照是否获得上游供应商授权,分 销商可以分为授权分销商和独立分销商两类。授权分销商可获得电子元器件制造 商的正式授权,获取原厂在信息、技术、供货等方面的支持,注重构建自身技术 能力,为下游客户提供产品的应用保障和技术支持,与上下游形成稳定的合作关 系,是原厂与终端电子厂商的沟通桥梁。独立分销商偏向于提供小批量产品供应 和供应链支持服务,技术支持能力较弱。

238

分类 分类 业务专注性 供应商情况 客户情况 客户黏性 技术能力
全球性分销
产品线多达几
百条,应用领
域覆盖广
国际大型半
导体厂商
主要是国
际电子制
造企业
较强 仅能对部分大型
客户提供较强的
技术支持
本土
分销
授权
分销
专注于某些领
域应用及相应
的核心产品线
专注于细分
领域的领先
企业和部分
大型半导体
厂商
具有一定
规模的电
子制造企
业为主
较强 技术实施团队规
模较大,解决方
案丰富,能够对
客户提供深入技
术支持
独立
分销
产品系列齐
全,但无原厂
授权
原厂实力参
差不齐
以中小客
户为主
较弱 供应链支持力度
较强,技术支持
能力较弱

全球性分销商主要针对全球性客户,包括国际电子产品制造商在中国的代工 厂和合作伙伴,其业务特点为多产品线和多领域、全方位覆盖,过去几年的主要 发展战略是通过不断的并购增强规模优势。根据“国际电子商情”统计的 2019 全 球元器件分销商排名,前三大分销商中艾睿电子(Arrow Electronics,美国)的 营业收入换算成人民币为 1,995.27 亿元、安富利(Avnet,美国)的营业收入为 1,346.81 亿元、大联大(WPG,台湾地区)的营业收入为 1,173 亿元,而第四名 的未来电子(Future Electronics,加拿大)的营业收入仅为 345 亿元,电子元器 件分销行业呈现的行业集中度极高。

在国内市场,国际分销商主要侧重于具有大批量电子产品采购需求的客户, 服务的重点在于物流和资金,仅能针对部分大型客户提供较强的技术支持服务。 然而大部分中国电子制造商由于产品种类多、技术需求多样化等特点,并不符合 国际分销商的全球策略,无法得到充分全面的技术支持服务。相比而言,本土分 销商则主要服务于国内的电子制造业客户,凭借较高灵活性和熟悉国内市场等优 势,有效填补了国际分销商的空白,并在近几年来取得了快速发展。

国内的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由于起步较晚,虽然近年来发展极其迅速,但整 体营收规模离国际头部分销商仍存在较大差距。根据“国际电子商情”的统计数据, 除大联大外,2019 年我国共 8 家分销商的营业收入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共 35 家分销商营收规模达 10 亿元人民币以上,整体营收规模与头部分销商差距较大。 同时,跟发达国家比,整个中国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较为分散。对比全球市场, 全球 CR3(市场份额最大的前 3 个公司市场规模之和所占总体市场的比例)、CR10 和 CR20 的市场份额分别是 14.72%、18.40%和 19.36%,而国内只有 2.41%、5.22%

239

和 6.84%。随着行业对资本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上市、收购兼并会成为不少分销 商将来发展的选择和目标。大资本的进入将会加快行业的整合与发展,更快的提 升行业的集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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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际电子商情,平安证券研究所

2 )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1)国际公司

  • ① ARROW(艾睿电子)

ARROW(艾睿电子),美国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总部位于美国科罗拉多州,成立于 1935 年,财富 500 强公司,是工业和商业用 户电子元件和企业计算解决方案的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全球供应商。2019 年 营业收入为 289.17 亿美元,行业排名全球第一。

② AVNET(安富利)

AVNET(安富利),美国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在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总部 位于美国凤凰城,成立于 1921 年,财富 500 强公司,也是全球最大的电子元件、 计算机产品和嵌入技术分销商之一,为客户提供半导体、互连、被动和机电等元 件,以及工程设计链和供应链服务。2019 年营业收入为 195.19 亿美元,行业排 名全球第二。

③ 大联大控股(3702.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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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联大控股,台湾电子元器件分销商,在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总部位于中 国台北,前身成立于上世纪 70 年代,经历多次整合,是亚太区市场份额领先的 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技术支持、仓储物流与 IC 电子商务 等增值服务,满足不同客户需求。2019 年营业收入为 5,276.01 亿新台币,约 179.14 亿美元,行业排名全球第三。

2)本土公司

① 中电港

中电港成立于 2014 年,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CEC)旗下的元器件产 业应用创新平台,通过专注元器件分销的中电器材和艾矽易、服务设计链的萤火 工场、发展供应链协同配套服务的亿安仓三大业务板块,为行业提供以电子元器 件为核心的产业供应链综合服务解决方案。2019 年营业收入为 191 亿元人民币, 本土行业排名第一。

② 泰科源

泰科源成立于 1999 年,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与一站式供应链服务,产品涵 盖手机/消费类电子、汽车电子、智能家居及穿戴设备、物联网、人工智能、大 数据、云存储等市场。泰科源在全国已拥有完善的营销及物流服务网络。2019 年营业收入为 186.3 亿元人民币,本土行业排名第二。

③ 深圳华强(SZ.000062)

深圳华强成立于 1994 年,总部位于深圳,为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深圳华 强的主营业务为面向电子信息产业链的现代高端服务业,为产业链上的各环节提 供线上线下交易服务、产品服务、技术服务、交易信息服务和创新创业配套服务, 打造面向电子信息产业的国内一流交易服务和创新创业服务双平台。2019 年营 业收入为 143.55 亿元人民币,本土行业排名第三。

④ 唯时信

深圳市唯时信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集中在移动通讯、消费电子及 安防车载等领域,致力成为业内领先的平台型电子元器件分销及增值服务提供商。 2019 年营业收入为 142 亿元人民币,本土行业排名第四。

⑤ 韦尔股份

241

韦尔股份成立于 2007 年,注册地位于上海市,为上交所上市公司,以自主 研发、销售服务为主体的半导体器件设计和销售公司,主要从事设计、制造和销 售应用于便携式电子产品、电视、电动车、电表、通信设备、网络设备、信息终 端等领域的高性能集成电路。2019 年营业收入为 136.32 亿元人民币,本土行业 排名第五。

⑥ 力源信息(SZ.300184)

力源信息成立于 1994 年,总部位于武汉,为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力源 信息主营业务包括上游电子元器件的代理分销业务及自研芯片业务、下游解决方 案和模块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泛在电力物联网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2019 年营业收入为 131.32 亿元人民币,本土行业排名第六。

⑦ 英唐智控(SZ.300131)

英唐智控成立于 2001 年,总部位于深圳,为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英唐 智控的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软件研发、销售及维护,电子智能控制器的 研发、生产、销售。2019 年营业收入为 119.50 亿元人民币,本土行业排名第七。 其中,联合创泰 2019 年营业收入为 58.43 亿元人民币。

4 、行业供求状况以及利润水平变动趋势

目前电子元器件行业的供求情况变化较复杂,且各个细分电子元器件的波动 情况不尽相同,但总体存在较大的供需不平衡。上游电子元器件制造商由于研发 周期长、投资金额大、产品的生命周期短,产量难以出现爆发性增长,供应处于 缓步上升的状态;而下游客户由于电子消费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快、终端客户要求 高以及行业竞争情况等因素的影响,需求波动幅度大,所以电子元器件行业整体 的供需关系长期处于不平衡状态。

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平均利润率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一方面,行业内愈发 激励的竞争及更加透明化的定价将分销行业的整体利润水平降低;但另一方面, 不断出现的新需求、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应用也为行业利润的增加带来新的机会。 长期来看,随着无线通信技术的发展和更新迭代以及应用领域的拓展,智能手机、 汽车电子、智能穿戴、物联网、智能照明将持续发展,电子元器件产品消费数量 将出现持续增长的局面,有助于稳定分销商的利润。同时,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

242

优秀分销商将通过改善运营效率、提供增值服务、并购扩张产生规模效应等多种 方式降低成本,提高自身的利润水平,而小型分销商利润水平将进一步降低。

5 、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

1 )有利因素

1)国家产业政策的积极支持

电子元器件产业是现代经济的基础产业,一直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 持。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电子元器件相关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推动 作用越来越明显,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国家相关部委为了支持电 子元器件相关行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促进下游行业消费、规范行业管理以及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相继出台了《中国制造 2025》、《信息产业发展指南》、《“十 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十三五”先进制造技术领域科技创机关 报专项规划》、《高端智能再制造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等多项政策。国家产 业政策对电子元器件发展的支持,将对电子元器件整体产业发展及其中分销领域 的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2020 年 3 月 4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指出要加快 5G 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基建)包 括特高压、新能源汽车充电桩、5G 基站建设、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物联网、 工业互联网和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而数字经济、新基建的核心 支撑硬件即为存储芯片、计算芯片为代表的半导体产业。因此 IC 行业发展空间 巨大、市场前景广阔,这也势必会对带动 IC 产业全产业链的高速增长,电子元 器件分销行业将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2)电子元器件应用领域快速发展

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属于电子元器件行业的配套行业,因此电子元器件分销 行业受限于电子行业的整体产值规模和成长速度。随着电子元器件逐渐深入 5G、 AI、汽车电子、物联网等各大关键领域,5G 网络的建设、人工智能的应用与产 品升级、工业 4.0 的驱动与自动化加速、智能终端的技术创新以及自动驾驶都将 创造新的电子元器件需求。在海量数据呈爆发式增长的背景下,数据存储、处理 速度和传输速度都对终端硬件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边缘计算、新型存储和高速处

243

理将全面呈现,以满足实时性、降低带宽和隐私保护等需求。所以电子元器件市 场前景越来越广阔,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市场规模也将越来越大。

3)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空间大,但目前集中度低,整合空间较大

电子元器件产品的终端应用市场前景广阔,需求旺盛,将拉动电子元器件分 销行业持续稳定增长。但目前中国市场的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呈现出集中度较低 的局面。行业内企业数量庞大,行业尚处于高度分散的竞争格局状态下。电子元 器件分销商的重要竞争优势之一是规模优势,规模的扩张有利于分销商获得原厂 更好的商务条件和技术支持,且能更好地对抗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具备先发优 势的分销商将强者愈强。

2 )不利因素

1)上游原厂制造商及下游客户的集中度增加

近年来,上游原厂制造商的产业格局正在发生变化。随着行业竞争不断加剧、 产品利润空间逐渐压缩、产品工艺持续提升,上游制造商经过一系列淘汰与兼并, 行业集中度在不断上升,只有规模较大且技术实力雄厚的原厂才能成功地做大做 强。

下游客户的集中度也在持续增加。随着消费电子的普及,人们青睐于品牌知 名度更高、产品附加值更高、性价比更高的电子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只 有具备较高品牌知名度、优秀的产品设计能力、生产规模化的电子产品制造商才 能在日益剧烈的竞争中发展,占领绝大部分市场份额。

上下游集中度持续加强,使得处于产业链中游的分销商利用信息不对称的方 式进行代理分销的空间逐渐减少,迫使分销商的市场格局也进一步趋于集中化。 2)本土分销商规模较小,难以在全球范围内与境外分销商竞争

分销商的实力主要体现在拥有的产品线代理权及客户群体,能否获得一线产 品的代理权与其能否获得最优质的客户群两者相辅相成。经过长期发展,国际一 流原厂的代理权及国际最知名的电子产品生产商已被大型国际分销商长期覆盖, 作为后来者的中国本土分销商较难撼动头部分销商的地位,因此也较难获取最优 质的代理权及超大型客户资源。

3)资金规模的制约

244

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的重要功能之一是平衡原厂与电子产品制造商之间的账 期,因此分销商需要较多资金进行账期配置和备货,但是电子元器件分销企业作 为轻资产类公司,在银行信贷融资方面能力有限,而由于行业内企业需要大量备 货进行销售,资金规模不足将造成电子元器件分销商难以快速扩张规模,制约企 业发展;另外一方面,技术研发对于本行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行业企业需要 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投资、专业技术人才招聘等工作。资金规模的限制制约了 企业对于投资比较大的前沿性技术的研发,不利于行业企业的健康发展。

6 、行业壁垒

1 )供应商授权壁垒

代理权是分销商从原厂以合理价格直接取得元器件产品、技术支持、供应保 障、品质保证等的权利。对于优质的分销商而言,能够按照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及时稳定向客户提供具有质量保障的货物是决定其竞争力的核心要素,而这离不 开原厂代理权的保证。

由于全球知名原厂数量少且产能有限,上游较优质的原厂一般对分销商有严 格的筛选体系,对分销商在市场开拓能力、客户资源、市场信誉、技术服务及资 金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同时为了有效控制产品质量和价格,原厂也严格控 制区域内授权分销商的数量。对于国际大型 IC 设计制造商的渠道管理策略通常 分为两个层次以覆盖不同类型客户群:其一是与全球性分销商紧密合作,共赢市 场份额、扩大影响力,并覆盖所有大客户和关键客户业务;其二是与区域性大中 型分销商以及在该细分市场内领先的分销商合作,针对垂直细分专业应用市场的 需求确立自身的产品优势,以全面覆盖该区域的大众市场。在上述背景下,IC 设计制造商选择授权分销商的过程呈现出筛选期长、最终入选者稀少的特点。对 于已经形成良好合作关系的分销商,原厂一般不会轻易更换。因此,新进入者很 难对与原厂已形成长期合作关系的旧分销商进行竞争,从而形成了较高的壁垒。

2 )客户资源壁垒

对电子元器件分销商而言,丰富稳定且高质客户资源决定了分销商的业绩情 况和未来发展前景,而每一个核心客户均是分销商长时间的开发与协商的结果。 分销行业有严格的客户管理体系。在原厂端,实行新客户报备制度,即当分

245

销商确定与客户进行合作后会向原厂进行报备,一般来说,该原厂的其他分销商 不会就该原厂的产品与该客户展开业务合作;在客户端,大中型的互联网云服务 商或电子产品制造商通常有着较为严格的“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且具体某一家 原厂的某条产品线的供应资格往往是排他性的。这套客户管理体系较好地保障了 分销商、原厂和下游客户三方的权益,积极引导分销商持续投入资源开发新客户 以及更好地服务老客户。

下游客户一般更倾向于使用国际知名 IC 设计制造商的产品,IC 设计制造商 本身的品牌效应对市场销售影响重大。在下游客户与分销商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 作后,为保证供应渠道的稳定高效,避免重新评估、设计、测试和验证的时间成 本,客户一般也不会轻易地更换原厂供应商和分销商。同时,代理分销商也能凭 借客户资源优势在行业内获得良好的品牌口碑,有助于进一步开发新的客户资源, 对细分行业进行深耕与研究,从而使其能为下游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目前国 内的电子信息行业已逐步进入成熟期,各大细分下游领域也逐渐呈现集中化,各 主要客户也与其分销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新的进入者较难追赶和超越。

3 )资金壁垒

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的资金规模决定了其发展的空间。分销商往往需要根据市 场总体供求情况预测备货或根据重点客户需求提前备货,以保证为客户及时足量 供应元器件产品。考虑到电子元器件分销商需要拥有大量的采购资金用于向上游 原厂批量购买产品并建立安全库存,同时上游原厂和下游客户之间付款期限存在 差异,因此代理分销商需要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资金管理能力和融资能力才能 使业务运作顺畅。具体表现为,上游原厂的付款期限相对较短,多采用“现款现 货”或“先款后货”方式,一般不设置账期;下游客户的付款期限相对较长,行业 内一般采用 30-90 天不等的账期;上述行业特性决定代理分销商的经营规模与其 资金实力存在相关性,而且资金占用期限较长容易导致资金链断裂,更需要代理 分销商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4 )管理壁垒

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是整个电子元器件供应链中的关键节点,不仅承担了上 游原厂和下游客户之间的桥梁,更对电子元器件行业的发展存在着极其重要的意 义。因为电子元器件行业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快,下游客户的交货期很短且采购计

246

划波动较大,所以分销商需对未来市场需求精准把握,对一些标准元器件进行合 理备货,动态地管理库存。而且由于上下游客户的账期存在差异,对代理分销商 应收账款的管理能力也提出较高要求。此外,因为电子元器件涉及的行业范围非 常广,所需的元器件也不同,所以分销商也需深入各个细分行业,把握各个行业 不同的产品需求,做出准确的市场预判。

因此,分销商需要系统性地处理包括客户信息获取、客户需求预测、库存仓 储调配、备货管理、物流周转、资金流转等问题。这一体系既包括 IT 等软硬件 系统运行维护,也包括采购、销售、仓储、物流等业务环节,还需要长时间业务 经验、原厂关系、客户关系的积累,并形成本行业的壁垒。

7 、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 节性特征

1 )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电子元器件行业主要由上游原厂、中游分销商和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三个环 节组成,三者在产业链上的不同位置决定其在技术方向和技术水平上存在差别。

分销商作为上下游的纽带和桥梁,其竞争地位取决于能否根据原厂和电子产 品制造商双方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将双方的需求和供给信息准确传递给对方, 同时满足上下游两个层面的需求。对于上游原厂而言,分销商的技术实力表现为 帮助原厂进行产品定位,不断挖掘潜在客户、拓展潜在的应用市场及将产品技术、 新产品快速导入市场,反馈下游客户的产品需求;对于下游客户而言,电子元器 件分销商的技术实力体现在帮助下游客户选择适合的电子元器件产品,提供有竞 争力的技术支持服务,帮助其尽快完成产品的开发和生产。

2 )行业的经营模式

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是电子元器件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营模式是将上游 原厂的产品和服务传递到下游电子产品生产制造商,并将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的 真实需求反馈给上游原厂,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的主要收益是来自电子元器件产品 分销所带来的收入。

电子分销行业的经营模式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为供应商分货到分销商,分 销商自行寻找客户;第二种为供应商直接向分销商指派客户。这两种模式主要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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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游客户的规模决定,当下游客户的规模足够大时,其能直接与供应商就价格以 及产品进行协商;而供应商往往受制于成本等因素,在与下游客户确定价格与产 品后,将客户转交给分销商;分销商则对指派的客户提供直接的服务,再按交易 量的一定比例收取费用。中小型下游客户受限于交易规模,难以直接与上游厂商 沟通,则由分销商自行组织合作,价格也由分销商与下游客户直接沟通决定。

所以行业的盈利模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根据交易金额按比例收取费用;另 一种为赚取差价,向上游电子元器件制造商取货,再自主定价,销售给下游电子 产品制造商。

电子分销行业的结算模式大体上一致。上游电子元器件制造商在向分销商交 货时,一般采取“货款两清”的模式。而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在向分销商交付货款 时,行业内一般采用 30-90 天不等的账期。

3 )行业周期性

由于电子元器件下游主要应用于电子产品领域,因此行业周期性变化与宏观 经济周期息息相关。从产业周期来看,电子元器件存在周期性循环,产业的利润 随供给、需求的周期性变动而循环调整。从整体来看,电子元器件产业持续看好, 整体发展呈上升的趋势。目前,新兴产业方兴未艾,人工智能、物联网、智能设 备、电动汽车、区块链、智能设备等产业正处在扩张前期,而 5G 通信即将大规 模进入市场;传统产业也面临更新和升级,诸如家电变频化、智能化等升级需求 持续创造新的市场空间。产业的发展、升级既是分销商的机遇,也是挑战,能够 及时调整结构、应对市场变化的分销商能得到较好的发展。

4 )行业区域性

中国已成为全球电子元器件市场增长的主要动力,全球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也 逐渐集中到以中国为中心的亚太地区。在国内市场,目前我国的电子产品制造业 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及环渤海地区,上述地区由于工业化进程较早,在经 济发展水平、政策扶持、上下游产业配套、物流运输、人力资源等方面具有先发 优势,而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为便于更好地服务下游电子制造商,也主要分布在上 述区域内。

5 )行业季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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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而言,元器件产业面向现代经济的各个领域,涉及面较广,分销行业受 季节性因素影响并不特别明显,但一季度由于存在春节假期因素,会造成分销行 业收入略低于其他三个季度。

8 、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电子元器件产业链通常由上游的原厂设计制造商、中游的电子元器件分销商 及下游的电子产品制造商三个环节组成,分别承担生产、销售、使用的角色,并 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从产业链角度来看,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处在产业链的中游, 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它的具体业务是结合上游原厂产品的性能以及下游客户终 端产品的功能需求,为客户提供电子元器件产品分销、技术支持及供应链服务的 整体解决方案及一体化服务,是电子元器件产业链中连接上游原厂制造商和下游 电子产品制造商的重要纽带,是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中间环节。

1 )与上游行业的关系

本行业的上游为电子元器件生产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 具备领先技术及生产工艺的上游原厂制造商数量较少,在各个细分领域中,以各 大寡头为主,多由欧美日韩等主导,国内则由各大型上市公司或国企把控,市场 集中度较高。由于原厂生产的电子元器件品种繁多,产品应用涉及下游行业广泛、 产品技术性强等特点,导致电子元器件原厂对其产品不可能全部直销,只能将其 有限的销售资源和技术服务能力用于覆盖下游战略性大客户,其余销售必须通过 电子元器件分销商来完成,分销商是原厂获取市场信息、开拓市场及客户、扩大 销售规模,提高生产率并平滑产能不可或缺的一环。同时,原厂产品的产量、质 量和供应稳定性对分销商的业务起着关键性作用,原厂的支持力度也对分销商能 够以具有吸引力的价格和技术服务争取到优质客户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分销商 与上游电子元器件生产商之间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2 )与下游行业的关系

本行业的下游行业是电子产品制造行业。电子元器件的下游应用领域十分广 阔,包括移动通讯、消费电子、汽车电子、物联网、智能设备、工业控制等,客 户具有多样化的电子元器件产品采购需求,客户的经营状况直接影响着分销商的 经营业绩。由于大部分电子产品制造商的采购需求较为分散,向单个原厂采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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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较小,难以与原厂建立直接的业务联系,而分销商通过集合大量客户的需求, 可以从原厂处获得有较强竞争力的产品价格,帮助客户有效降低采购成本。此外, 分销商还能够为电子产品制造商提供一系列增值服务,协助其在众多电子元器件 中进行选型和匹配;通过预测备货,缩短产品交付时间,提升服务响应速度;通 过对行业趋势的深刻理解,提供延伸技术服务等。因此,分销商与下游电子产品 制造商也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3 )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对该行业及其发展前景的有利和不利影响

上游方面,随着芯片原厂整合和竞争,两级分化愈发明显。对电子元器件分 销商而言,有利因素在于:部分相对较弱的原厂对渠道资金、服务、市场的依赖 越来越明显,较强的原厂合并后对于原有分销渠道而言可以快速扩大上游资源。 对电子元器件分销商而言,不利因素在于:对新入原厂的选择要更加谨慎,强强 结合的原厂有可能会带来渠道的减少和控制,上游原厂的整合可能带来分销商的 被动整合,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下游方面,随着下游电子产品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展,5G 手机、汽车电子、 物联网、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等多个重要领域的快速发展,电子元器件分销商 也将受益于下游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二)标的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分析

1 、标的公司行业地位

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呈现典型的金字塔结构,顶层为以艾睿电子、安富丽、 大联大等全球性分销商为代表,2019 年的销售规模均超过 1,000 亿人民币;底层 为市场集中度低、分散于电子市场的数万家柜台式贸易商。标的公司凭借其优质 的代理厂商资源、高质量的客户资源以及丰富的行业经验,在国内竞争激烈的电 子分销领域中仍能排进前列。

根据国际电子商情数据,2019 年国内 8 家分销商实现销售收入过百亿,标 的公司原母公司英唐智控排名国内第七。对标国际龙头分销商,国内分销商在收 入规模方面仍有非常大的提升空间。联合创泰 2019 年营业收入为 58.43 亿元人 民币,在全球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中排名第 26 名,在国内电子元器件分销商中排 名第 13 名,有着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及行业地位。

250

2 、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 )授权品牌优势

原厂的授权是代理商在市场上稳健发展的基石,这些原厂的实力及其与标的 公司合作关系的稳定性是标的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标的公司在经营发 展过程中,始终坚持与知名原厂保持长期良好合作的业务模式,自成立以来,经 过多年的潜心合作发展,已积累了众多优质的原厂授权资质,先后取得全球前三 家全产业存储器供应商之一的 SK 海力士、全球著名主控芯片品牌 MTK、国内 存储控制芯片领域领头厂商兆易创新(GigaDevice)的授权代理权,以及立讯、 锐石创芯、寒武纪、九联科技等多品牌代理资格,形成了难以替代的代理原厂线 优势。标的公司已具备数据存储器、主控芯片、集成电路、模组、DAC 线缆等 电子元器件产品提供能力,产品广泛应用于多个领域。

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合作的 IC 设计制造商在各自专业领域中具有领先优势, 在业内享有良好的品牌知名度。SK 海力士为全球领先的半导体制造商,是全球 三家全产业存储器供应商之一(另外两家是三星和美光),在存储器领域综合排 名第二(三星第一)。MTK(联发科)是全球第四大无晶圆厂半导体公司,全球 第二大手机芯片生产公司,专注于无线通讯及数字多媒体等技术领域,2019 年 全球手机芯片市场份额排名第二。兆易创新(GigaDevice)是目前中国大陆领先 的闪存芯片设计企业,主要产品分为闪存芯片产品、微控制器产品以及 2019 年 新增加的传感器产品,产品 NOR FLASH 在中国市场的占有率为第一,同时也是 全球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之一;MCU 产品作为中国 32 位通用 MCU 领域的主流产 品,覆盖率稳居市场前列;触控和指纹识别芯片产品广泛应用在国内外知名移动 终端厂商,是国内仅有的两家的可量产供货的光学指纹芯片供应商。

通过取得上述国内外知名原厂的代理授权,标的公司可以按照有竞争力的价 格及时取得原厂高品质的元器件产品,并依托原厂技术、品牌、规模等优势,维 持并持续开拓下游中高端产品市场,将原厂的竞争力转化为标的公司的竞争力, 有利于标的公司维持高效运转的销售网络,打造核心竞争能力,形成原厂、客户 对标的公司销售体系长久的依赖关系,建立长期可持续的盈利模式。此外,优质 供应商不断开发的新产品、新技术被标的公司及时了解和吸收,有利于标的公司 整体技术实力和技术水平保持与国际同步,从而能够及时掌握世界 IC 产业发展

251

的技术趋势,为国内下游客户持续进行高水准、领先性的技术实施工作,对于标 的公司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保障作用。

2 )客户资源优势

标的公司作为多家全球知名品牌的授权代理商,结合原厂产品的性能以及下 游客户终端产品的功能需求,在各大下游细分领域深入发展,具有较强的市场开 拓能力,产品广泛应用于云计算存储(数据中心服务器)、手机、电视、车载产 品、智能穿戴、物联网等领域。标的公司目前客户主要系阿里巴巴、中霸集团、 字节跳动、华勤通讯、紫光存储、立讯、百度、天珑移动、移远通信、武汉烽火、 王牌通讯、展华集团等互联网云服务商和国内大型 ODM 企业。标的公司实现了 对该等领域一流厂商的覆盖,具备领先的客户优势。

标的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打 造标的公司与客户长期共赢的合作模式。经过标的公司团队近年来的市场耕耘, 与这些行业内的知名厂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尤其在存储芯片领域,标的公 司实现对中国核心互联网企业的覆盖,标的公司后期产品线将陆续向其他领域辐 射。

标的公司的优质客户规模较大、资金流充沛、采购量较大,对物料的交期、 品质、供应及时性等供应链情况、上下游市场信息的精准理解和判断等方面更为 重视,虽然对标的公司的各项业务指标要求较高,但能为标的公司提供相对更好 的交易保障。大客户资源为标的公司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是其市场竞争能力 的良好体现。通过为行业内优质客户提供服务,有利于标的公司扩大市场影响力, 赢得更多客户资源,也有利于标的公司向更多电子元器件原厂争取更多的产品线 资源。

3 )团队优势

标的公司建立了一支稳定、高效、专业的核心团队,团队内各部门合理分工、 密切合作,核心团队人员具有丰富的电子元器件行业市场经验,为标的公司未来 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标的公司管理团队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深耕电子元 器件行业十余年,对电子元器件领域有着深刻而独到的理解,积累了丰富的行业 经验和上下游资源,亦保证了标的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合作的稳定性。

252

3 、标的公司竞争劣势

与国际大型的代理商相比,标的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客户 及代理产品线的累积沉淀较少的劣势。此外,随着标的公司不断扩大业务规模, 丰富业务条线,拓展业务领域,这也对标的公司的运营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提出 了更高水平的要求。

三、联合创泰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审字(2021)0101237 号《审计报告》 及众环专字 (2021)0101674 号专项鉴证报告 ,联合创泰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如下: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865.70 16.24% 6,175.28 6.24%
应收账款 10,624.08 12.44% 32,909.49 33.24%
应收款项融资 11,851.33 13.88% 23,846.38 24.09%
预付款项 2,595.03 3.04% 6,591.30 6.66%
其他应收款 6,269.66 7.34% 5,469.41 5.52%
存货 40,000.91 46.85% 23,873.58 24.11%
其他流动资产 - - 76.20 0.08%
流动资产合计 85,206.71 99.80% 98,941.63 99.94%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99 0.0023% 1.96 0.002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9.38 0.20% 56.84 0.0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1.37 0.20% 58.79 0.06%
资产总计 85,378.08 100.00% 99,000.42 100.00%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联合创泰资产总额分别为 99,000.42 万元和 85,378.08

万元。

253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联合创泰资产主要以流动资产为主,流动资产占总 资产比例分别为 99.94%和 99.80%,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构成。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0.06%、 0.20%,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主要资产情况分析如下:

1 、货币资金

各报告期末,联合创泰的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银行存款 10,574.54 2,776.65
其他货币资金 3,291.16 3,398.62
合计 13,865.70 6,175.28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6,175.28 万元和 13,865.70 万 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24%和 16.24%,货币资金构成主要是银行存款 以及为取得信用证而向银行支付的保证金。2020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9 年末 增加了 7,690.42 万元,增幅为 124.54%,主要系联合创泰加大了对应收账款的管 理、新增对部分客户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以加速款项回收所致。

2 、应收账款

各报告期末,联合创泰的应收账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0,624.08 32,909.49
资产总额 85,378.08 99,000.42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资产总额 12.44% 33.24%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联合创泰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2,909.49 万元 和 10,624.08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3.24%和 12.44%。联合创泰 2020 年末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 2019 年末减少 22,285.41 万元,主要系联合创泰加大了对应 收账款的管理、新增对部分客户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以加速款项回收,以及将对 Auspicious Shine Limited 和香港德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转让给黄泽伟所致。 各报告期末,联合创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

254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账面
余额
坏账
准备
账面
价值
账面
余额
坏账
准备
账面
价值
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 - - - - -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10,624.08 - 10,624.08 33,124.21 214.72 32,909.49
合计 10,624.08 - 10,624.08 33,124.21 214.72 32,909.49

各报告期末,联合创泰应收账款的账龄主要为半年以内和半年到一年,联合 创泰主要客户信用良好、偿还能力较强,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形成背景 202012
月末余额
信用减值
准备
账龄 期后回款
情况
西安紫光国
芯半导体有
限公司
西安紫光国芯半导体有限公司进军半
导体行业,需要半导体相关产品作为
原物料,2020 年标的公司与该公司展
开合作,账期货到45天付款。
7,715.30 - 30天以内 截止2月
已全部回
展华集团有
限公司
2018年6月份开始合作,主要交易联
发科芯片,货交客户香港指定货代;
账期月结45天付款。
997.94 - 60天以内 截止3月
已全部回
华商龙科技
有限公司
2018年开始合作;2020年4月份开始
交易联发科芯片,货交客户指定地址。
账期货到60天付款。
997.86 - 60天以内 截止3月
已全部回
武汉烽火国
际技术有限
责任公司
2019年8月开始合作,主要交易存储
器产品,账期为货到60天付款。
373.68 - 60天以内 截止3月
已全部回
香港英唐创
2019年7月开始合作。当时双方同为
英唐智控控股的孙公司。主要交易GD
的主控芯片。
314.08 - 60天以内 截止1月
已全部回
合计 10,398.86 - - -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应收账款均在

合同账期内,未超过信用期。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55

3 、应收款项融资

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联合创泰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将既以 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部分特定客户的应收款项,重分类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类别,列报为应收款项融 资。

2019 年末,联合创泰应收账款融资为 23,846.38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4.09%。

2020 年末应收款项融资较 2019 年末减少了 11,995.05 万元,降幅为 50.30%, 主要系因 2020 年联合创泰保理融资业务对应的客户华勤通讯香港有限公司销售 收入下降以及保理融资额度上升所致。

4 、预付款项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联合创泰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 6,591.30 万元和 2,595.03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66%和 3.04%。联合创泰的预付账款 主要为预付的采购款。2020 年末预付账款较 2019 年末减少 3,996.27 万元,降幅 为 60.63%,主要系因标的公司对 SK 海力士采取信用证付款方式,减少预付款所 致。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联合创泰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预付款项期末
余额
占预付账款总
额的比例
与联合创泰关
MediaTekSingaporePte.Ltd. 1,769.01 68.17% 非关联方
MediaTekInc.TaipeiBranch. 718.77 27.70% 非关联方
芯技佳易微电子(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65.44 2.52% 非关联方
ANVITRONPTE,LTD 25.92 1.00% 非关联方
深圳市优软科技有限公司 12.26 0.47% 非关联方
合计 2,591.41 99.86%

5 、其他应收款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联合创泰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 5,469.41 万元和 6,269.66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5.52%和 7.34%。2020 年末其他应收款较 2019 年末增加 800.25 万元,增幅为 14.63%,主要系增加对香港英唐创泰往来款所致。

256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款项性
年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
收款年末
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坏账准
备年末
余额
香港英唐创泰 往来款 4,814.80 1年以内 73.76% 144.44
奇普仕(香港)有限公司 保证金 1,631.23 1-2年 24.99% 110.74
深圳市鹏瑞城商业发展有
限公司
押金 73.82 1年以内 1.13% 2.21
深圳市富海商务服务有限
公司第一分中心
押金 0.94 1年以内 0.01% 0.03
S.F Express(Hong Kong)
Limited
押金 0.84 1-2年 0.01% 0.08
合计 - 6,521.63 - 99.91% 257.51

其他应收款可回收性及预计回收时间

单位名称 形成原因 款项可回收性 预计回收时间
香港英唐创泰 临时性借款 已收回 已于2021年1月进
行债权债务抵消
奇普仕(香港)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用于信用证
开具保证金
可收回 终止合作时收回
深圳市鹏瑞城商业发展有限
公司
为标的公司办公用房
支付的押金
可收回 终止租赁时收回
深圳市富海商务服务有限公
司第一分中心
为标的公司办公用房
支付的押金
可收回 终止租赁时收回
S.F Express(HongKong)
Limited
为标的公司提供货运
服务支付的保证金
可收回 终止合作时收回

由上表可知,标的公司对香港英唐创泰的其他应收款项已于 2021 年 1 月与 积欠黄泽伟的债务进行抵消,上述债权债务完成抵消后联合创泰不存在对香港英 唐创泰的债权,其他均为保证金,可回收性较强。

6 、存货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联合创泰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3,873.58 万元和 40,000.91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4.11%和 46.85%,均为库存商品。2020 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 2019 年末增加 16,127.33 万元,增长 67.55%。联合创泰 2020

257

年末存货账面价值较 2019 年大幅上升,主要原因系:一方面,联合创泰近年来 业务规模扩大,客户订单的增加导致联合创泰采购规模增长进而存货随之增加; 另一方面,联合创泰预计存储器价格将进入上行通道因此进行了部分备货所致。

各报告期末,联合创泰存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库存商品 37,152.61 92.88% 21,683.96 90.83%
发出商品 2,848.30 7.12% 2,189.62 9.17%
合计 40,000.91 100.00% 23,873.58 100.00%

各报告期末,联合创泰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比例
库存商品 767.62 2.02% 80.15 0.37%
发出商品 - - - -
合计 767.62 1.88% 80.15 0.33%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为 0.33% 和 1.88%。公司按照存货购入批次管理存货,单独计价,进行减值测试;具体为 根据期后正常订单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估计售价。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3,142.84 6.60%
5,498.15
7.65%
应付票据 6,553.61 13.76%
6,797.25
9.46%
应付账款 22,673.70 47.61%
5,987.82
8.34%
预收款项 - -
4,113.26
5.73%
合同负债 1,421.18 2.98%
-
-
应付职工薪酬 282.77 0.59%
16.65
0.02%

258

应交税费 2,531.67 5.32% 3,880.88 5.40%
其他应付款 11,014.77 23.13% 45,534.62 63.39%
流动负债合计 47,620.54 100.00% 71,828.63 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负债合计 47,620.54 100.00% 71,828.63 100.00%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联合创泰负债总额分别为 71,828.63 万元和 47,620.54 万元,全部由流动负债构成。2020 年末联合创泰负债总额较 2019 年末减少 24,208.09 万元,降幅为 33.70%,主要系其他应付款下降所致。

各报告期末,联合创泰负债均为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 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构成。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主要负债情况分析如下:

1 、短期借款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联合创泰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5,498.15 万元和 3,142.84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7.65%和 6.60%。

联合创泰的短期借款均为保证借款,2020 年末短期借款较 2019 年末减少 2,355.30 万元,降幅为 42.84%,主要系联合创泰应收账款回收良好所需短期借款 减少所致。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短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贷款行 期末借款余额 保证及质押贷款来源 授权额度 已使用额度
汇丰银行 3,142.84万元 英唐创泰承担无限责任
担保,胡庆周(仍有效)、
钟勇斌(仍有效)、黄
泽伟(未生效)、彭红
(未生效)(注)提供
担保。同时标的公司用
对阿里在手订单进行质
押。
8,000.00万美元 2,911.85万美元

注:个人担保应变更为黄泽伟、彭红,由于疫情期间黄泽伟先生及彭红女士无法亲往银行签 名见证生效,故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暂无法生效。

2 、应付票据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联合创泰应付票据分别为 6,797.25 万元和 6,553.61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9.46%和 13.76%。2020 年末应付票据较 2019 年末减 少了 243.64 万元,降幅为 3.58%,基本保持稳定。

259

3 、应付账款

各报告期末,联合创泰应付账款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款 22,673.70 100.00% 5,987.82 100.00%
合计 22,673.70 100.00% 5,987.82 100.00%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联合创泰应付账款分别为 5,987.82 万元和 22,673.70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8.34%和 47.61%。

联合创泰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货款,2020 年末应付账款较 2019 年末增加 16,685.88 万元,增幅为 278.66%,主要系标的公司采用供应链融资方式采购的金 额增加所致。

4 、预收款项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联合创泰预收款项分别为 4,113.26 万元和 0 万元, 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5.73%和 0%。

联合创泰预收款项均为预收的货款,2020 年 1 月 1 日起,联合创泰执行新 收入准则,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 “合同负债”项目列报。2020 年末,联合创泰合同负债为 1,421.18 万元,较 2019 年末预收款项减少 2,692.08 万元,降幅为 65.45%,主要系客户预付货款减少所 致。

5 、其他应付款

各报告期末,联合创泰其他应付账款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201231 20191231 2019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利息 61.09 0.55% 46.36 0.10%
其他应付款 10,953.69 99.45% 45,488.26 99.90%
合计 11,014.77 100.00% 45,534.62 100.00%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联合创泰其他应付款分别为 45,534.62 万元和 11,014.77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63.39%和 23.13%。

260

2020 年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较 2019 年末减少 34,519.85 万元,下降 75.81%, 主要原因系:一方面,随着联合创泰银行授信额度的提升减少了与非金融机构的 往来款;另一方面,联合创泰将对 Auspicious Shine Limited、香港德景对外贸易 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黄泽伟从而冲减了应付黄泽伟的款项所致。

(1)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前五名具体情况如下: ①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形成背景 支付安排
黄泽伟 6,209.62 1年以内 系应付WORLD SHINE
TECHNOLOGY
LIMITED经营所需借款,
经2020年7月31日多方
签署债权转让及抵消协议
后形成的标的公司应付黄
泽伟款
2020年12月1日,黄泽
伟与标的公司签署了《债
权债务转让协议》,同意
受让标的公司对
Auspicious Shine Limited
和香港德景对外贸易有
限公司的1,935.70万美元
债权
世纪恒信(香
港)有限公司
3,599.21 1年以内 为第三方融资款,标的公
司营运过程中,供应商一
般需要预付款或现款,在
尚未收到保理款及客户回
款情况下,通过第三方公
司融资支付采购货款
借款之日60自然天
深圳市英唐
创泰科技有
限公司
683.64 1年以内 系原英唐智控应付英唐创
泰款项,经2020 年7 月
31 日多方签署债权转让
及抵消协议后形成的标的
公司应付英唐创泰款项;
以及标的公司子公司联合
创泰电子与英唐创泰的借
借款日后30个自然日
奇普仕(香
港)有限公司
175.06 1年以内 系奇普仕代付海力士货款
的资金按期间计算的利息
费用
2021年1季度已付清
感为科技有
限公司
109.85 1年以内 系双方合作开发客户立讯
采用GD 产品线产品后进
行的利润分配中,应付感
为的款项
2021年1季度已付清
合计 10,777.39

②2019 年 12 月 31 日

261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形成背景 支付安排
WORLD SHINE
TECHNOLOGY
LIMITED
24,988.46 1年以内 标的公司在营运过程中,供
应商一般需要预付款或现
款,在尚未收到保理款及客
户回款情况下,通过向关联
公司融资支付采购货款
2020年已偿还及
债务转让
信扬(香港)有
限公司
18,033.80 1年以内 为第三方融资款,标的公司
营运过程中,供应商一般需
要预付款或现款,在尚未收
到保理款及客户回款情况
下,通过第三方公司融资支
付采购货款
借款之日60自然
天,2020 年已偿还
JUNCTION
TECHNOLOGY
LIMITED
1,473.34 1年以内 借款在90天内循
环使用1亿美金
北京百度网讯科
技有限公司
949.11 1年以内 为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
司回款到保理账户,月末银
行暂未扣抵的部分金额
2020年已扣抵
联合利丰(香港)
有限公司
43.56 1年以内、1-2
年、2-3年、
3-4 年
临时性借款 2020年已偿还
合计 45,488.26

(2)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标的公司上游原厂的付款期限相对较短,多采用“先款后货”方式,一般不设 置账期;联合创泰根据合作期限、客户规模、信用情况、销售金额等情况,给予 下游客户月结 30 天至 90 天不等的账期,下游账期长于上游账期。上述行业特性 决定联合创泰需要大量的日常营运资金以支持其业务运转,标的公司发展主要靠 内部积累和银行或其他非金融机构借款,融资渠道比较单一,非金融机构借款导 致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大。报告期各期末,随着联合创泰资产规模的不断 扩大,与金融机构业务合作关系的进一步深化,金融机构对联合创泰授信额度的 进一步提高,标的公司通过其他非金融机构的借款规模逐年下降。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201231/
2020 年度
20191231/
2019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79 1.38
速动比率(倍) 0.95 1.05
资产负债率(%) 55.78 72.5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5,467.87 22,850.94

262

利息保障倍数 1.87 2.70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计入本期损益的折旧和摊销;

  • 5、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1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联合创泰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大于 1,联合创泰 短期偿债能力较好,但联合创泰资产负债率较高。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联合创泰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2.55%和 55.78%, 作为电子元器件分销商,联合创泰需要大量的日常营运资金以支持其业务运转, 故负债水平较高,符合其业务特点。2020 年末,联合创泰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 主要系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方式增加,融资结构改变所致。

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联合创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22,850.94 万 元和 15,467.87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2.70 和 1.87 ,利息保障倍数较高, 偿债风险可控。

3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联合创泰是一家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代理分销的企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分类代码:F51)。 考虑到标的公司产品类别以及销售模式的相关性,国内 A 股上市公司中与标的 公司相对可比的上市公司包括:深圳华强、力源信息、润欣科技和英唐智控。可 比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偿债指标情况如下:

指标 可比公司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
(倍)
深圳华强(000062.SZ) 1.67 1.44
力源信息(300184.SZ) 2.20 2.16
润欣科技(300493.SZ) 2.83 3.42
英唐智控(300131.SZ) 1.80 1.36
平均值 2.12 2.10
中值 2.00 1.80

263

联合创泰 1.79 1.38
速动比率
(倍)
深圳华强(000062.SZ) 1.37 1.10
力源信息(300184.SZ) 1.59 1.55
润欣科技(300493.SZ) 2.48 2.90
英唐智控(300131.SZ) 1.24 1.10
平均值 1.67 1.66
中值 1.48 1.33
联合创泰 0.95 1.05
资产负债率
(%)
深圳华强(000062.SZ) 50.16 49.68
力源信息(300184.SZ) 39.01 27.97
润欣科技(300493.SZ) 30.84 23.32
英唐智控(300131.SZ) 58.36 66.42
平均值 44.59 41.85
中值 44.58 38.83
联合创泰 55.78 72.55

联合创泰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总体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应指标,资产负 债率总体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应指标,主要原因系与上市公司相比,公司发展 主要靠内部积累和银行或其他非金融机构借款,融资渠道比较单一。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 、联合创泰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的资产周转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存货周转率(次) 19.38 29.3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9.81 11.06
总资产周转率(次) 3.54 2.42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余额;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平均账面价值。

联合创泰为轻资产公司,应收账款、存货周转率较快。

2019 年和 2020 年,联合创泰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29.30 和 19.38 ,2020 年存 货周转率下降主要系 2020 年末受存储器价格波动影响,联合创泰增加了备货所

264

致。

2019 年和 2020 年,联合创泰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1.06 和 29.81 ,2020 年联合创泰应收账款周转率增加,主要系应收账款保理融资增加所致。

2019 年末和 2020 年末,联合创泰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 2.42 和 3.54 ,联合 创泰总资产周转率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营运能力增强,资产周转效率整体有所 提高所致。

2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可比公司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指标 可比公司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
(次)
深圳华强(000062.SZ) 4.50 5.02
力源信息(300184.SZ) 5.55 6.78
润欣科技(300493.SZ) 4.05 4.45
英唐智控(300131.SZ) 8.17 5.77
平均值 5.57 5.50
中值 5.02 5.39
联合创泰 29.81 11.06
存货周转率(次) 深圳华强(000062.SZ) 9.12 7.28
力源信息(300184.SZ) 8.74 10.84
润欣科技(300493.SZ) 10.94 6.25
英唐智控(300131.SZ) 11.82 13.06
平均值 10.15 9.36
中值 10.03 9.06
联合创泰 19.38 29.30
总资产周转率(次) 深圳华强(000062.SZ) 1.38 1.33
力源信息(300184.SZ) 1.83 2.02
润欣科技(300493.SZ) 1.34 1.33
英唐智控(300131.SZ) 2.28 2.07
平均值 1.71 1.69
中值 1.61 1.68
联合创泰 3.54 2.42

联合创泰的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应指标,主要系因报告期

265

内联合创泰与核心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为满足日常资金需求将部分应收 账款进行了保理融资,加快了应收账款收回速度所致。存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 比公司相应指标主要系因联合创泰建立了高效客户销售模式,并辅以实时性 (real-time)供应链管理,通过有效的订单管理、及时的备货预测和库存调整等方 式,压缩了采购时间,增强了物流配送时效性,存货管理能力较高所致。联合创 泰的总资产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其资产营运能力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五)盈利能力分析

1 、盈利能力整体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的主要收入及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652,171.64 584,348.12
二、营业总成本 641,676.39 569,633.88
其中:营业成本 627,261.96 556,335.03
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2,921.51 3,184.71
管理费用 748.31 330.26
财务费用 10,744.61 9,783.88
其中:利息费用 8,274.09 8,478.03
利息收入 44.16 9.70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3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577.15 -254.9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67.62 -91.6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150.48 14,371.10
加:营业外收入 44.42 0.05
减:营业外支出 1.3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193.57 14,371.15
减:所得税费用 2,136.38 2,386.2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057.18 11,984.96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057.29 11,990.22

266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0.10 -5.2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5,057.18 11,984.96

2 、营业收入分析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联合创泰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584,348.12 万元和 652,171.64 万元,其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 652,060.60
99.98%
584,117.47 99.96%
其他业务收入 111.03 0.02% 230.65 0.04%
合计 652,171.64 100.00% 584,348.12 100.00%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联合创泰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584,117.47 万元和 652,060.60 万元,联合创泰营业收入主要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突出。 联合创泰 2020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有所增长,主要系联合创泰开拓了部分 新客户,且 2020 年初存储器逐渐迎来上涨周期所致。

1 )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存储器 553,576.37 84.90% 417,463.13 71.47%
集成电路 96,055.22 14.73% 163,920.13 28.06%
模组 322.43 0.05% 2,725.76 0.47%
DAC线缆 2,106.58 0.32% 8.45 0.00%
合计 652,060.60 100.00% 584,117.47 100.00%

联合创泰从事电子元器件的分销代理,业务依托于上游核心原厂代理资质, 代理产品主要包括 SK 海力士的数据存储器和联发科的主控芯片,报告期内,联 合创泰存储器和集成电路销售占比分别为 99.53%和 99.63%。客户主要系阿里巴 巴、中霸集团、字节跳动和华勤通讯等互联网云服务商和国内大型 ODM 企业。

2 )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分类

267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外地区 595,739.97 91.36% 519,058.98 88.86%
境内地区 56,320.63 8.64% 65,058.49 11.14%
合计 652,060.60 100.00% 584,117.47 100.00%

联合创泰主要收入来源于境外客户,报告期内境外地区收入占比分别为 88.86%和 91.36% 。联合创泰主要在中国香港地区向客户交货,香港作为全球知 名电子元器件行业的贸易中心,具有物流发达、交易便捷、税负较少的优势。

3 、营业成本分析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联合创泰的营业成本分别为 556,335.03 万元和 627,261.96 万元,均为主营业务成本。

1 )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存储器 532,161.96 84.84% 396,777.59 71.32%
集成电路 92,780.44 14.79% 156,906.70 28.20%
模组 315.56 0.05% 2,642.72 0.48%
DAC线缆 2,004.01 0.32% 8.02 0.00%
合计 627,261.96 100.00% 556,335.03 100.00%

2 )主营业务成本按地域分类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主营业务成本按地域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外地区 572,707.97 91.30% 494,729.22 88.93%
境内地区 54,553.99 8.70% 61,605.81 11.07%
合计 627,261.96 100.00% 556,335.03 100.00%

268

4 、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及分析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联合创泰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76%和 3.80% 。 2020 年度毛利率较 2019 年度降低 0.95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按产品分类的毛利及其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毛利
占比
2020 年度
毛利
占比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占比 毛利 占比
存储器 21,414.41
86.35%

20,685.55
74.46%
集成电路 3,274.78 13.21%
7,013.43
25.24%
模组 6.87 0.03% 83.04 0.30%
DAC 线缆 102.58 0.41%
0.42
0.00%
合计 24,798.64
100.00%

27,782.44
100.00%

根据上表可知,联合创泰毛利主要来源于存储器及集成电路,其他产品的毛 利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按产品分类的毛利率及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毛利率 变动额 毛利率 变动额
存储器 3.87% -1.09% 4.96% 1.49%
集成电路 3.41% -0.87% 4.28% -0.33%
模组 2.13% -0.92% 3.05% -0.25%
DAC 线缆 4.87% -0.13% 5.00% -
合计 3.80% -0.95% 4.76% 1.07%

2020 年联合创泰存储器毛利率较 2019 年下降了 1.09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 系:一方面,联合创泰受股权变动等影响为提高客户回款,以让利换得客户提前 还款方式导致毛利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基于产品市场战略布局考量,联合创泰 通过让利开拓了部分新客户;另外,联合创泰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因转让商品而 发生的运输费用从“销售费用”项目变更为“合同履约成本”项目导致成本有所上 升。

1 )同行业对比分析

1)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联合创泰可比同行业公司情况如下:

269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深圳华强(000062.SZ) 面向电子信息产业链的现代高端服务业,为产业链上的各环节提
供线上线下交易服务、产品服务、技术服务、交易信息服务和创
新创业配套服务,打造面向电子信息产业的国内一流交易服务和
创新创业服务双平台。具体业务环节包括电子元器件线下分销、
电子元器件线上交易平台、电子元器件及电子终端产品线下交易
平台、品牌终端产品线上分销、硬件+互联网的创新创业服务、其
他物业经营等。
力源信息(300184.SZ) 国内著名的电子元器件代理及分销商、方案商,中国IC分销行业
的领航者。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IC等电子元器件的推广、销售及
应用服务,是推广IC新产品、传递IC新技术、整合IC市场供求
信息的重要平台,也是IC产业链中联接上游生产商和下游用户的
重要纽带。
润欣科技(300493.SZ) 国内领先的IC产品授权分销商,分销的IC产品以通讯连接芯片、
射频和功率放大芯片和传感器芯片为主。目前主要代理高通、AVX/
京瓷、思佳讯、AAC等全球著名IC设计制造公司的IC产品,并
拥有美的、共进电子、大疆创新等客户,是IC产业链中连接上下
游的重要纽带。
英唐智控(300131.SZ) 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软件研发、销售及维护,电子智能
控制器的研发、生产、销售。该公司在电子分销领域深耕近三十
年,业务覆盖云计算、通信、汽车、家电、公共设施、工业等多
个行业,积累了近三万个客户。

2)毛利率对比情况

指标 可比公司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毛利率 深圳华强(000062.SZ) 6.66 7.42
力源信息(300184.SZ) 5.26 4.82
润欣科技(300493.SZ) 10.92 9.36
英唐智控(300131.SZ) 5.12 7.08
平均值 6.99 7.17
中值 5.96 7.25
联合创泰 3.80 4.76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为电子元器件分销相关业务毛利率;联合创泰上述毛利率为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审字(2021)0101237 号《审计报告》 及众环专字(2021)0101674 号专项鉴证报告 计算的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的主营业务毛利率。

与联合创泰较为接近的同行业上市公司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的平均毛利率

均高于联合创泰各报告期的毛利率。联合创泰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为:

①分销产品类型主要为资源型主动元器件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主要从事主动元器件的销售业务,分销产品主要为存储 器及集成电路,占其销售收入的 95%以上,毛利主要来自于主动元器件的销售,

270

其毛利率水平与同样以主动元器件分销为主的可比上市公司力源信息 (300184.SZ)较为接近。

②所代理进口电子元器件的单位货值较高

联合创泰主要代理国际原厂的高端产品,拥有全球前三家全产业存储器供应 商之一的 SK 海力士、全球著名主控芯片品牌联发科 MTK 等原厂的授权代理权。 其所代理的进口电子元器件产品单位货值相对较高,导致毛利率相对较低。

③业务开拓期加速资金回笼,实现规模扩张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处于业务的高速拓展期,其资金实力有限。为提高营运 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资金周转,扩大市场份额,联合创泰采取相对较低的毛利 率进行销售。

④优先覆盖大客户的业务模式

为了在重要市场重要客户开拓和新市场新客户开拓过程中抢占先机,联合创 泰战略性地采取优先覆盖大客户和关键客户业务的方式,立足于下游中高端产品 市场,维持高效运转的销售网络。联合创泰现有客户主要是行业内知名厂商等优 质大客户,尤其在存储芯片领域,联合创泰实现对中国核心互联网企业的覆盖, 并计划后期产品线将陆续向其他领域辐射。

联合创泰目前的主要客户采购规模较大,资金实力强,回款及时,因此向大 型客户销售产品的毛利相对低于向中小客户销售产品的毛利,故上述可比公司毛 利率高于联合创泰毛利率。

综上,联合创泰作为资源型主动电子元器件分销商,行业特性和自身业务特 点导致了其高收入、高成本、低毛利的情况,但其净资产收益相对较高。联合创 泰毛利率较低与其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及分销行业特点一致,具有商业合理性。

2 )盈利能力和成长能力连续性、稳定性及驱动要素分析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联合创泰营业收入分别为 584,348.12 万元和 652,171.64 万元 。2020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度增加 67,823.52 万元 ,增幅为 11.61% 。

根据联合创泰自身状况及发展定位,联合创泰盈利能力和成长能力的主要驱 动要素有稳定的核心客户关系、自身竞争优势及行业有利发展趋势等。 ①稳定的核心客户关系

271

联合创泰与阿里巴巴、中霸集团、字节跳动和华勤通讯等互联网云服务商和 国内大型 ODM 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稳定的毛利率水平是联合创泰业务 持续扩张的基础。

②自身竞争优势

联合创泰先进的原厂代理产品线、优质的客户资源、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使其在电子元器件分销领域具备较强的核心竞争力,能够满足下游客户对终端产 品的不同功能需求,为客户提供高效、快捷、优质的电子元器件产品供应服务, 从而有效地保证了标的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③行业发展趋势

未来,随着 5G、AI、汽车电子、物联网等各核心概念的逐渐落地,产业下 游流域将不断扩大,我国半导体行业将迎来进一步发展的机会,将进一步拉动电 子元器件市场规模的增长。我国半导体市场规模的持续增长,将为标的公司盈利 提供有力的支撑,是保障其盈利能力的重要影响因素。

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受益于半导体行业整体规模的增长,联合创泰的盈利能 力和成长能力在一定时期内具有较高稳定性。

5 、期间费用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期间费用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2,921.51 0.45% 3,184.71 0.55%
管理费用 748.31 0.11% 330.26 0.06%
财务费用 10,744.61 1.65% 9,783.88 1.67%
合计 14,414.42 2.21% 13,298.85 2.28%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联合创泰期间费用分别为 13,298.85 万元和 14,414.42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2.28%和 2.21% ,2020 年期间费用的增 加主要系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1 )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的销售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72

项目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介服务费 2,350.82 80.47% 2,377.19 74.64%
运费 - - 644.14 20.23%
职工薪酬 392.94 13.45% 59.62 1.87%
租赁费 96.22 3.29% 49.20 1.54%
折旧摊销 - - 0.90 0.03%
办公与差旅费 72.65 2.49% 0.32 0.01%
其他 8.88 0.30% 53.34 1.67%
合计 2,921.51 100.00% 3,184.71 100.00%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联合创泰销售费用分别为 3,184.71 万元和 2,921.51 万元,2020 年度销售费用较 2019 年度减少 263.21 万元,降幅为 8.26%。

联合创泰的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运费、中介服务费、职工薪酬及租赁费等。2020 年 1 月 1 日起,联合创泰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因转让商品而发生的运输费用从“销 售费用”项目变更为“合同履约成本”项目列报,因此 2020 年度销售费用较 2019 年度有所下降。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报表,2020 年度销售费用为 3,731.57 万元,较 2019 年度增加 546.86 万元,增幅为 17.17%,主要系转让产品 的运输费用随联合创泰销售规模的扩大而相应增加所致。2020 年职工薪酬较 2019 年度增加 333.32 万元,增幅为 559.08%,主要原因如下:2019 年联合创泰 就英唐创泰代其承担的人员及推广费用签署业务服务协议并收取相应服务费,上 述协议自 2020 年 10 月终止,联合创泰的境内人员成本及业务推广费用已转由联 合创泰全资子公司深圳创泰直接承担,导致相应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办公与 差旅费等有所增加。

2 )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的管理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607.73 81.21% 172.47 52.22%
业务招待费 12.94 1.73% 75.87 22.97%
中介费用 72.91 9.74% 72.95 22.09%

273

项目 2020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折旧 0.21 0.03% 0.86 0.26%
办公与差旅费 9.76 1.30% 0.04 0.01%
其他 1.88 0.25% 8.06 2.44%
合计 748.31 100.00% 330.26 100.00%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联合创泰管理费用分别为 330.26 万元和 748.31 万 元,主要由职工薪酬、业务招待费、中介费用等构成。2020 年职工薪酬较 2019 年度增加 435.26 万元,增幅为 252.37%,主要系联合创泰的境内人员成本自 2020 年 10 月起转由联合创泰全资子公司深圳创泰直接承担所致。

3 )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的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息支出 8,274.09 8,478.03
减:利息收入 44.16 9.70
汇兑损益 1,862.34 386.45
其他 652.33 929.11
合计 10,744.61 9,783.88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联合创泰财务费用分别为 9,783.88 万元和 10,744.61 万元,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及收入、汇兑损益和其他,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较低。2020 年度,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下降影响,联合创泰汇总损益较大。

6 、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的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2,369.06 -207.47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222.41 -35.27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14.32 -12.16
合计 -2,577.15 -254.91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联合创泰的信用减值损失为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274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和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254.91 万元和 -2,577.15 万元。2020 年,联合创泰信用减值损失大幅上升,主要系因其对 Auspicious Shine Limited、香港德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了 25% 的坏账准备所致。2020 年 12 月 1 日,联合创泰与黄泽伟签署了《债权债务转让 协议》,黄泽伟同意通过协议安排受让上述联合创泰对 Auspicious Shine Limited 和香港德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联合创泰将上述债权转让的价格与账面净 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导致 2020 年末联合创泰资本公积增加 5,528.56 万元。

7 、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的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坏账损失 - -
存货跌价损失 -767.62 -91.61
合计 -767.62 -91.61

8 、营业外收入及支出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的营业外收入及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外收入 44.42 0.05
其中:其他 44.42 0.05
营业外支出 1.34 -
其中:赔偿款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1.33 -
其他 0.01 -

9 、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3.38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转回
- -

275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3.09 0.05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小计 43.09 3.43
所得税影响额 7.11 0.5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35.98 2.87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联合创泰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 2.87 万元和 35.98 万

元,对联合创泰盈利稳定性影响较小。

(六)现金流量分析

1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77,942.20 625,156.85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9.56 16.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8,271.75 625,173.0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17,233.58 544,839.4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34.55 248.74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14.01 1,519.8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1.58 11,567.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6,583.73 558,175.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688.03 66,997.58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联合创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66,997.58 万元和 51,688.03 万元。2019 年至今,联合创泰为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通过应 收账款保理等方式加快货款收回速度,故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有所改善。

2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联合创泰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7.25 万元和-1.57 万元,联合创泰 2019 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为 2019

276

年处置子公司股权所产生。

3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5,372.08 94,582.4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6,598.41 332,861.8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1,970.50 427,444.3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7,053.53 110,820.8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150.40 8,477.6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79,634.82 380,653.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4,838.75 499,952.0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868.25 -72,507.70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联合创泰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系因联合创泰 为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缺口而取得的融资资金流入;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联合创泰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系偿还融资借款。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新型、高效节能洗衣机减速离合器研发、生 产、销售,先后配套海尔、美的以及海信等洗衣机整机厂商。标的公司所在的电 子元器件分销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电子信息产业和半导体产业均是国家大 力支持的产业。本次交易完成后,联合创泰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上 市公司引入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预期增加稳定的业绩增长点。

公司通过本次资产重组实现向电子元器件分销代理产业的布局,快速切入高 科技产业领域,丰富上市公司业务结构。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盈利能力较强,本次 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充分把握我国半导体行业快速发展、电子元器件下游需求 量大幅增加的机遇,拓宽盈利来源,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 抗风险能力以及后续发展潜力,为整体经营业绩提升提供保证,符合上市公司全

277

体股东的利益。

(二)未来业务构成、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

1 、业务构成分析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 及《专项鉴证报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 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子元器件分销 652,060.60 96.08% 584,117.47 95.06%
减速器业务 25,203.25 3.71% 29,411.68 4.79%
其他 1,385.97 0.20% 926.21 0.15%
合计 678,649.83 100.00% 614,455.36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增加了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拓宽了盈利来源, 公司业务构成亦将发生较大变化。

2 、经营发展战略

在公司传统主营业务市场竞争加剧难以实现重大突破的情况下,为切实保护 中小股东的利益,优化公司现有的业务结构、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上市公司 在努力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实现业务的转型。

电子元器件产业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其上游半导体产业发展空 间巨大、市场前景广阔,其下游应用领域快速发展。上下游产业的蓬勃发展带动 了 IC 产业全产业链的高速增长,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市 场潜力较大。

公司一直看好半导体行业的发展前景,并参股了多家半导体行业公司。公司 拟以本次重组为突破口切入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快速获得目标分销企业的产品 线、客户群及管理人才,逐步成为领先的国际电子元器件分销企业。

3 、业务管理模式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在保 持其业务经营的独立性和完整性的同时,在稳定经营的前提下将其纳入到上市公 司统一管理体系中。同时,上市公司将结合标的公司原有的经营特点、业务模式

278

和组织架构,对标的公司现有制度进行梳理、规范和完善,促进上市公司与标的 公司之间的有效整合,提升整体管理水平,为上市公司未来高效管理和快速发展 提供制度保障。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和劣势

1 、未来经营中的优势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一方面将利用品牌效应,通过多种方式引入优秀人才, 为联合创泰后续的发展储备高水平的管理、运营和技术人才,进一步增强联合创 泰经营团队的实力和人才凝聚力,另一方面将借助资本平台优势,为标的公司提 供丰富的融资渠道,降低其融资成本,促进联合创泰主营业务持续快速发展。同 时,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获得了标的公司的产品线、客户群及管理人才,快速 切入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增强了上市公司在未来经营中的风险抵御能力。

2 、未来经营中的劣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新增电 子元器件分销业务,这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控制各 方面带来挑战。与此同时,为支持标的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上 市公司拟对标的公司或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加大资金投入,由此会产 生一定的资金压力。

(四)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 及《专项鉴证报告》 ,假设本次交易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完成,则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分析如 下:

1 、资产构成分析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及备考合并报表的资产构成、对比情况如 下所示: ( 120201231 日,资产构成分析

1202012 31 日,资产构成分析 31 日,资产构成分析 31 日,资产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变动率

279

/20201231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
货币资金 59,095.91 39.46% 72,961.61 19.20% 23.4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100.00%
应收票据 14,526.51 9.70% 14,526.51 3.82% 0.00%
应收账款 7,547.43 5.04% 18,171.52 4.78% 140.76%
应收款项融资 - - 11,851.33 3.12% 100.00%
预付款项 172.19 0.11% 2,767.22 0.73% 1507.12%
其他应收款 1,002.04 0.67% 7,271.69 1.91% 625.69%
存货 4,995.95 3.34% 44,996.86 11.84% 800.67%
其他流动资产 703.61 0.47% 703.61 0.19% 0.00%
流动资产合计 88,043.63 58.80% 173,250.34 45.58% 96.7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0.00 0.03% 50.00 0.01% 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4,272.27 29.57% 44,272.27 11.65% 0.00%
投资性房地产 135.77 0.09% 135.77 0.04% 0.00%
固定资产 13,195.68 8.81% 13,197.67 3.47% 0.02%
无形资产 1,444.72 0.96% 1,444.72 0.38% 0.00%
商誉 - - 144,978.42 38.14% 100.00%
长期待摊费用 40.71 0.03% 40.71 0.01%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5.38 0.17% 424.76 0.11% 66.3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07.34 1.54% 2,307.34 0.61%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61,701.86 41.20% 206,851.65 54.42% 235.24%
资产总计 149,745.50 100.00% 380,102.00 100.00% 153.83%

220191231 日,资产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变动率
%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62,026.77 41.91% 68,202.05 17.40% 9.96%
交易性金融资产 37,042.29 25.03% 37,042.29 9.45% 0.00%
应收票据 16,029.04 10.83% 16,029.04 4.09% 0.00%
应收账款 7,918.06 5.35% 40,827.55 10.42% 415.63%
应收款项融资 - - 23,846.38 6.08% 100.00%
预付款项 104.94 0.07% 6,696.23 1.71% 6281.29%

280

项目
/20191231
交易前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后(备考) 变动率
%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其他应收款 1,177.72 0.80% 6,647.13 1.70% 464.41%
存货 5,146.34 3.48% 29,019.92 7.41% 463.89%
其他流动资产 562.86 0.38% 639.05 0.16% 13.54%
流动资产合计 130,008.02 87.85% 228,949.65 58.41% 76.1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0.00 0.03% 50.00 0.01% 0.00%
投资性房地产 890.90 0.60% 890.90 0.23% 0.00%
固定资产 14,245.47 9.63% 14,247.42 3.63% 0.01%
无形资产 2,270.30 1.53% 2,270.30 0.58% 0.00%
商誉 - - 144,978.42 36.99% 100.00%
长期待摊费用 50.23 0.03% 50.23 0.01%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7.85 0.20% 354.69 0.09% 19.0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0.25 0.12% 180.25 0.05%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985.00 12.15% 163,022.22 41.59% 806.43%
资产总计 147,993.01 100.00% 391,971.86 100.00% 164.86%

资产规模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纳入上市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上市公司资产规模有所增加。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资产规模由交易前的 149,745.50 万元上升至交易后的 380,102.00 万元,资产规模增加 230,356.50 万元,增幅 153.83%。

资产结构方面,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占比有所下降,非流动资产 占比有所上升,主要系因上市公司新增了 14.50 亿元商誉,导致非流动资产规模 上升,提高了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

2 、负债构成分析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及备考合并报表的负债构成、对比情况如 下所示:

120201231 日,负债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交易前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后(备考) 变动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 - 3,142.84 1.42% 100.00%

281

项目
/20201231
交易前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后(备考) 变动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票据 5,713.17 40.61% 12,266.78 5.53% 114.71%
应付账款 4,595.48 32.67% 27,269.18 12.29% 493.39%
合同负债 - - 1,421.18 0.64% 100.00%
应付职工薪酬 887.52 6.31% 1,170.28 0.53% 31.86%
应交税费 548.02 3.90% 3,079.69 1.39% 461.97%
其他应付款 205.57 1.46% 171,380.34 77.25% 83269.69%
流动负债合计 11,949.76 84.95% 219,730.30 99.05% 1738.78%
递延收益 1,528.12 10.86% 1,528.12 0.69%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589.32 4.19% 589.32 0.27%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17.44 15.05% 2,117.44 0.95% 0.00%
负债合计 14,067.20 100.00% 221,847.74 100.00% 1477.06%

220191231 日,负债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变动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 - 5,498.15 2.21% 100.00%
应付票据 8,145.84 48.54% 14,943.08 6.01% 83.44%
应付账款 5,072.23 30.23% 11,060.05 4.45% 118.05%
预收款项 1.58 0.01% 4,114.84 1.65% 260854.65%
应付职工薪酬 864.36 5.15% 881.01 0.35% 1.93%
应交税费 763.39 4.55% 4,644.27 1.87% 508.38%
其他应付款 177.91 1.06% 205,872.53 82.76% 115618.27%
流动负债合计 15,025.30 89.54% 247,013.93 99.29% 1543.99%
递延收益 1,749.45 10.43% 1,749.45 0.7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6.34 0.04% 6.34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55.79 10.46% 1,755.79 0.71% 0.00%
负债合计 16,781.09 100.00% 248,769.72 100.00% 1382.44%

负债规模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负债规模大幅增加。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负债规模由交易前的 14,067.20 万元上升至交易后的 221,847.74 万元,负债规模增加 207,780.54 万元,增幅为 1477.06%,主要原因系

282

本次交易所支付现金 160,160.00 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且标的公司负债规模较大 所致。

负债结构方面,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均以流动负债为主。本次 交易后,上市公司流动负债占比有所上升,非流动负债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因 上市公司新增联合创泰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以及本次交易形成的其 他应付款所致。

3 、收入及利润分析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及备考合并报表的收入、成本、费用及利 润构成、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12020 年收入及利润分析

12020 年收入及利润分析 12020 年收入及利润分析 12020 年收入及利润分析 12020 年收入及利润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备考)
变动率(%
一、营业收入 26,478.19 678,649.83 2463.05%
减:营业成本 18,364.75 645,626.71 3415.58%
税金及附加 371.70 371.71 0.00%
销售费用 543.62 3,465.12 537.42%
管理费用 3,049.30 3,797.61 24.54%
研发费用 1,147.08 1,147.08 0.00%
财务费用 -1,115.26 9,629.35 963.42%
加:其他收益 586.19 586.19 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24.19 1,424.19 0.00%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2,357.28 2,357.28 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347.21 -2,938.69 -746.3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797.67 -1,565.29 -96.2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42.74 42.74 0.00%
二、营业利润 7,382.50 14,518.67 96.66%
加:营业外收入 79.15 123.58 56.13%
减:营业外支出 25.27 26.61 5.29%
三、利润总额 7,436.38 14,615.63 96.54%
减:所得税费用 1,650.01 3,786.39 129.48%

283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备考)
变动率(%
四、净利润 5,786.37 10,829.24 87.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37.54 11,480.52 78.34%

22019 年收入及利润分析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备考)
变动率(%
一、营业收入 30,107.24 614,455.36 1940.89%
减:营业成本 19,213.40 575,548.43 2895.56%
税金及附加 414.90 414.90 0.00%
销售费用 1,607.66 4,792.38 198.10%
管理费用 4,180.27 4,510.53 7.90%
研发费用 1,479.67 1,479.67 0.00%
财务费用 -796.43 8,987.44 1228.46%
加:其他收益 764.38 764.38 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449.55 3,452.93 0.10%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42.29 42.29 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3.31 -246.05 -7339.3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列)
-1,365.96 -1,457.57 -6.7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6.44 6.44 0.00%
二、营业利润 6,901.15 21,284.41 208.42%
加:营业外收入 84.07 84.12 0.06%
减:营业外支出 106.53 106.53 0.00%
三、利润总额 6,878.69 21,262.01 209.10%
减:所得税费用 1,528.21 3,914.40 156.14%
四、净利润 5,350.49 17,347.60 224.2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60.53 18,462.91 185.78%

收入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整体业务规模和盈利均大幅提升。2020 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较交易前增加 652,171.64 万元,增幅为 2463.05% 。上市 公司净利润较交易前大幅上升,主要系因联合创泰盈利能力较强所致。

284

4 、本次交易前后的偿债能力分析

4、本次交易 前后的偿债能力分析 前后的偿债能力分析
财务比率 20201231 20191231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资产负债率(%) 9.39 58.37 11.34 63.47
流动比率(倍) 7.37 0.79 8.65 0.93
速动比率(倍) 6.95 0.58 8.31 0.81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 所下降,主要系联合创泰的负债水平高且本次交易新增应支付股权转让款 160,160.00 万元所致。考虑到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经营特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偿债能力仍处于合理水平。

5 、本次交易前后的营运能力分析

5、本次交易 前后的营运能力分析 前后的营运能力分析 前后的营运能力分析 前后的营运能力分析
单位:次/年
财务比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应收账款周转率 3.35 22.78 3.95 8.63
存货周转率 3.41 17.10 2.72 22.08
总资产周转率 0.18 1.76 0.20 1.48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 均有所提升。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整体资产营运能力进一步增强。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计划

交易当年和未来两年,上市公司将在业务、资产、财务、机构及人员等方面 对标的公司进行整合,促进双方协调、健康发展。在双方顺利整合的基础上,联 合创泰将纳入上市公司统一的管理系统中。上市公司将发挥在资金、市场、管理 方面的优势,加强对标的公司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管理。

业务方面,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与标的资产业务不存在显著协同效应。本次交 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将可借助各自多年的资源禀赋,并依靠上市公司 的人才、资金、渠道资源优势,加大对标的公司研发、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投入, 强化其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加强下游应用领域新客户的开拓,提高服务客户的

285

维度,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资产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将保持资产的独立性,并将遵守上 市公司相关的资产管理制度。标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内控制度行使正常资产购买、 使用、处置等经营决策权,对超出正常生产经营以外的资产购买、使用、处置, 遵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制度履行相应程序。同时,上 市公司将依据标的资产的业务开展情况,结合自身的资产管理经验,对其资产管 理提出优化建议,以提高资产管理效率,实现资产配置的利益最大化。

财务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其财务管理体系的要求,进一 步完善标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完善财务部门机构、人员设置, 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加强对成本费用核算、资金管控、税务等管理工作,以提高 重组后上市公司整体的资金运用效率,统筹内部资金使用和外部融资,防范运营、 财务风险。

人员方面,上市公司将努力保障标的公司既有管理层及经营团队的稳定性, 设置良好机制发挥其具备的经验及业务能力。

机构方面,上市公司将协助标的公司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 标的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对下属公司的管理制度规范运行。原则上保持 标的公司现有内部组织机构的稳定性,并根据标的公司业务开展、上市公司内部 控制和管理要求的需要进行动态优化和调整。

(二)交易当年和未来两年拟执行的发展计划

为抓住数字经济发展的巨大机遇,在国家大力开展数字新基建的宏观背景下, 聚隆科技拟以本次重组为突破口切入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快速获得目标分销企 业的产品线、客户群及管理人才,逐步成为领先的国际电子元器件分销企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联合创泰 100%股份,联合创泰将以独立 法人主体的形式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被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联合创泰凭借其优质的代理厂商资源、高质量的客户资源以及丰富的行业经验, 在国内竞争激烈的电子分销领域中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和较高市场地位,具有良好 的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联合创泰的业务将保持相对独立,以原有的团队 为主,原有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将保持相对稳定。

同时,上市公司将凭借其资本、人才、管理经验等优势,充分利用上市公司

286

平台为标的公司核心业务提供各项资源,为后续业务发展升级提供充足资金保障, 进一步助力联合创泰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的发展壮大、提升联合创泰核心竞争力, 从而为上市公司股东带来更丰厚的回报。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 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财务比率 20201231
/2020 年度
20201231
/2020 年度
20191231
/2019 年度
20191231
/2019 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
(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
(备考)
资产负债率(合并)(%) 9.39 58.37 11.34 63.4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35 22.78 3.95 8.63
毛利率(%) 30.64 4.87 36.18 6.33
净利率(%) 21.85 1.60 17.77 2.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92 7.9 5.15 1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5 0.27 0.15 0.44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得到明显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所提升。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及融资计划

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本次资产收购总金额 160,160.00 万 元,支付方式为现金,上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方式筹集。

除标的公司未来为支持其自身的运营所需投入外,上市公司将对标的公司或 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2 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 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下属公司,其未来的资本性支出计划将纳入上市公司 未来的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

如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为了整合的顺利实施或业务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新增 或变更与标的公司相关的资本性支出,公司将履行必要的决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287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联合创泰 100%股份,不涉及标的公司职工 安置问题,原由标的公司聘任的员工在交割日后仍然由标的公司继续聘任。

(四)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除相关的香港印花税税费由转让方承担外,其余 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均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 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88

第九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简要财务报表

中审众环审计了联合创泰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 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出具了《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1) 0101237 号)。

中审众环认为:联合创泰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联合创泰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 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度、2020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审字(2021)0101237 号审计报告及众环专字(2021) 0101674 号《专项鉴证报告》,联合创泰财务报表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资产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8,656,986.51 61,752,756.03
应收账款 106,240,817.68 329,094,893.77
应收款项融资 118,513,309.67 238,463,837.26
预付款项 25,950,302.47 65,912,956.56
其他应收款 62,696,594.36 54,694,079.52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400,009,110.09 238,735,811.54
其他流动资产 - 761,959.73
流动资产合计 852,067,120.78 989,416,294.41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9,864.34 19,567.9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93,793.90 568,364.86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28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13,658.24 587,932.85
资产总计 853,780,779.02 990,004,227.2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1,428,431.99 54,981,468.13
应付票据 65,536,095.60 67,972,465.18
应付账款 226,737,005.70 59,878,174.80
预收款项 - 41,132,604.22
合同负债 14,211,770.50
应付职工薪酬 2,827,650.85 166,521.02
应交税费 25,316,727.29 38,808,846.29
其他应付款 110,147,726.78 455,346,209.18
其中:应付利息 610,870.08 463,586.29
应付股利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476,205,408.71 718,286,288.82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476,205,408.71 718,286,288.82
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 4,472,550.00 4,472,55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55,285,600.5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317,818,263.96 267,245,388.4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77,576,414.53 271,717,938.44
少数股东权益 -1,044.22 -
股东权益合计 377,575,370.31 271,717,938.44

290

853,780,779.02 990,004,227.2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二)利润表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6,521,716,379.07 5,843,481,207.07
其中:营业收入 6,521,716,379.07 5,843,481,207.07
二、营业总成本 6,416,763,868.90 5,696,338,794.00
其中:营业成本 6,272,619,631.38 5,563,350,303.28
税金及附加 29.40 -
销售费用 29,215,057.63 31,847,137.05
管理费用 7,483,083.50 3,302,592.95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107,446,066.99 97,838,760.72
其中:利息费用 82,740,937.79 84,780,258.71
利息收入 441,619.71 97,031.73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3,799.7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5,771,548.37 -2,549,083.1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676,153.28 -916,102.6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1,504,808.52 143,711,027.00
加:营业外收入 444,245.10 511.86
减:营业外支出 13,373.0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1,935,680.53 143,711,538.86
减:所得税费用 21,363,849.23 23,861,960.5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0,571,831.30 119,849,578.3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0,571,831.30 119,849,578.3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291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50,572,875.52 119,902,185.86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1,044.22 -52,607.5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50,571,831.30 119,849,578.31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0,572,875.52 119,902,185.86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044.22 -52,607.55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779,421,962.65 6,251,568,454.11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95,568.24 161,870.1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82,717,530.89 6,251,730,324.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172,335,757.99 5,448,394,499.2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345,534.78 2,487,400.48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140,127.66 15,198,733.7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15,847.22 115,673,896.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65,837,267.65 5,581,754,530.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6,880,263.24 669,975,794.1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29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15,697.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72,464.0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697.00 872,464.0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697.00 -872,464.0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53,720,824.82 945,824,690.1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65,984,125.57 3,328,618,539.5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219,704,950.39 4,274,443,229.7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70,535,342.86 1,108,208,222.2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1,503,957.11 84,776,581.7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796,348,200.26 3,806,535,468.7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648,387,500.23 4,999,520,272.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7,328,293.50 -725,077,042.9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0,203,148.93 1,381,242.5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7,978,867.47 -54,592,470.3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766,523.44 82,358,993.7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5,745,390.90 27,766,523.44

二、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阅字(2021)0100003 号《备考审阅报告》 及众环 专字(2021)0101674 号《专项鉴证报告》 ,假设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已完成 本次重组的情况下,编制的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一)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29,616,122.91 682,020,469.15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70,422,876.71

293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票据 145,265,115.65 160,290,424.63
应收账款 181,715,165.45 408,275,530.86
应收款项融资 118,513,309.67 238,463,837.26
预付款项 27,672,153.64 66,962,310.34
其他应收款 72,716,947.90 66,471,307.84
存货 449,968,579.41 290,199,178.78
其他流动资产 7,036,054.94 6,390,526.78
流动资产合计 1,732,503,449.57 2,289,496,462.35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00,000.00 500,00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442,722,722.40 -
投资性房地产 1,357,695.28 8,909,041.37
固定资产 131,976,657.14 142,474,246.60
无形资产 14,447,197.76 22,702,983.16
商誉 1,449,784,247.42 1,449,784,247.42
长期待摊费用 407,075.16 502,298.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47,576.61 3,546,868.7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073,362.29 1,802,475.71
非流动资产合计 2,068,516,534.06 1,630,222,161.08
资产总计 3,801,019,983.63 3,919,718,623.4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1,428,431.99 54,981,468.13
应付票据 122,667,757.11 149,430,840.32
应付账款 272,691,839.87 110,600,494.10
预收款项 - 41,148,372.62
合同负债 14,211,770.50 -
应付职工薪酬 11,702,843.93 8,810,119.40
应交税费 30,796,933.15 46,442,708.75
其他应付款 1,713,803,393.91 2,058,725,293.22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2,197,302,970.46 2,470,139,296.54
非流动负债:

294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递延收益 15,281,224.42 17,494,477.47
递延所得税负债 5,893,192.60 63,431.51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174,417.02 17,557,908.98
负债合计 2,218,477,387.48 2,487,697,205.52
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559,870,472.23 1,402,780,036.56
少数股东权益 22,672,123.92 29,241,381.3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82,542,596.15 1,432,021,417.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801,019,983.63 3,919,718,623.43

(二)上市公司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一、营业收入 6,786,498,258.25 6,144,553,599.00
减:营业成本 6,456,267,134.95 5,755,484,330.99
税金及附加 3,717,073.10 4,149,011.38
销售费用 34,651,242.48 47,923,755.99
管理费用 37,976,088.47 45,105,253.66
研发费用 11,470,848.81 14,796,737.83
财务费用 96,293,464.04 89,874,414.89
其中:利息费用 83,368,189.94 84,792,454.44
减:利息收入 12,286,818.03 8,130,831.32
加:其他收益 5,861,903.34 7,643,752.3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241,908.06 34,529,266.00
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收益
- -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23,572,770.40 422,876.7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9,386,860.91 -2,460,547.9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5,652,858.87 -14,575,739.4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27,387.08 64,424.14
二、营业利润 145,186,655.50 212,844,125.99
加:营业外收入 1,235,755.21 841,235.00

295

减:营业外支出 266,078.08 1,065,292.97
三、利润总额 146,156,332.63 212,620,068.02
减:所得税费用 37,863,919.77 39,144,024.39
四、净利润 108,292,412.86 173,476,043.6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8,292,412.86 175,741,902.84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65,859.21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805,151.51 184,629,052.66
少数股东损益 -6,512,738.65 -11,153,009.03
五、综合收益总额 108,292,412.86 173,476,043.63

296

第十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本次交易前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新型、高效节能洗衣机减速离合器研发、生 产、销售,先后配套海尔、美的以及海信等洗衣机整机厂商。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为领泰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为张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 控制人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 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

(二)本次交易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收购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亦不会导致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形成同业竞争。

(三)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进一步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 因本次交易导致上市公司产生可能的同业竞争情形,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均未开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 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2、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开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 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在本企业/本人直接/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函有效,如在此期 间,出现因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 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97

二、关联交易

(一)联合创泰报告期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2019
英唐创泰 服务 1,503.20 2,186.98
英唐科技 采购电子元器件 7.27 -
合计 1,510.47 2,186.98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向关联方采购的主要是采购电子元器件及服务。

联合创泰向英唐科技的采购为采购电子元器件,交易参照市场价格水平进行 定价。

联合创泰向英唐创泰采购主要系英唐创泰为联合创泰提供境内业务相关的 服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联合创泰已设立境内子公司深圳创泰作为境内业务 经营实体并承接了英唐创泰的经营人员。

综上,联合创泰向上述关联方的采购单价与向第三方的采购单价无明显差异, 联合创泰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采购定价较为合理。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2019
英唐创泰 销售电子元器件 180.15 12,313.31
香港英唐创泰 636.25 220.28
华商龙科技 销售电子元器件及提
供服务
2,897.78 230.65
合计 3,714.18 12,764.24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向关联方销售的主要是电子元器件,交易参照市场价格 水平进行定价。

综上,联合创泰向各关联方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相关交易定价均依据市场 化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与同时期对外销售同类商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定价不存

298

在显著差异,交易定价合理。

3 、关联担保

(1)2020 年度,关联方为标的公司担保的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联合创泰 英唐创泰、胡庆周(仍
有效)、钟勇斌(仍有
效)、黄泽伟(未生效)、
彭红(未生效)【注1】
14,600万美元 2019/03/15 实际贸易周
期为准
英唐智控、深圳华商龙、
华商龙控股、华商龙科
技、胡庆周、钟勇斌【注
2】
1,080万美元 2019/07/16 实际贸易周
期为准
黄泽伟,深圳新创泰、
英唐创泰、彭红
2,500万美元 2019/07/16 实际贸易周
期为准
黄泽伟 20,000万美元 2020/07/27 2021/07/26
黄泽伟 50,000万人民币 2020/08/10 2021/08/09
彭红、黄泽伟 50,000万人民币 2020/08/25 2021/08/24

注 1:个人担保应变更为黄泽伟、彭红,由于疫情期间黄泽伟先生及彭红女士无法亲往

银行签名见证生效,故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暂无法生效。

注 2:根据大新银行《关于解除联合创泰担保事项》确认函,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1 日 正式取消授信,对应担保同时取消。

(2)2019 年度,关联方为标的公司担保的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联合创泰 英唐智控、华商龙控
股、胡庆周、钟勇斌、
深圳华商龙
6,000万美元 2019-4-26 实际贸易周
期为准
英唐智控、深圳华商
龙、胡庆周、钟勇斌
4,500万美元 2018-4-26 2019-4-26
英唐智控、胡庆周、钟
勇斌、黄泽伟
1,000万美元 2019-11-19 2020-11-19
钟勇斌、英唐智控、深
圳华商龙、胡庆周
1,800万美元 2019-11-27 2020-11-27
钟勇斌、英唐智控、深
圳华商龙、胡庆周、华
商龙控股、华商龙科
技、黄泽伟
4,000万美元 2019-2-28 实际贸易周
期为准
钟勇斌、英唐智控、深
圳华商龙、胡庆周、华
商龙控股、黄泽伟、华
1,200万美元 2019-7-16 2020-7-30

299

商龙科技
钟勇斌、英唐智控、胡
庆周、黄泽伟
4,280万美元 2019-7-11 实际贸易周
期为准
英唐智控、华商龙科
技、黄泽伟
3,200万美元 2019-10-8 实际贸易周
期为准

(3)关联方为标的公司向供应商提供担保

2019 年 4 月 24 日,为更好保障联合创泰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求,降低财 务费用,更好地开展业务,英唐智控同意联合创泰向环球创达贸易有限公司借款 不超过 6,000 万美元,并由英唐智控为上述借款提供不超过 6,000 万美元的连带 责任担保,联合创泰少数股东黄泽伟也将为上述借款提供同比例保证担保。

2019 年 10 月 25 日,联合创泰拟委托信扬(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称“香 港信扬”)进行定向采购业务,英唐智控、黄泽伟、钟勇斌拟为上述采购业务提 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为香港信扬为联合创泰提供的最高额度为 6,000 万美元的 定向采购服务产生的一系列债权余额,以及双方业已存在的先债权余额,担保期 限以所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条款为准。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 担保方 交易对方 担保金额
联合创泰 英唐智控 信利光电有限公司 1,000万美元
英唐智控、黄泽伟 环球创达贸易有限公司 不超过6,000万美元
英唐智控、黄泽伟、钟
勇斌
信扬(香港)有限公司 6,000万美元

4 、关联方资金拆借

(1)2020 年度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 关联方 拆借资金 借款期限
拆出:
联合创泰 华商龙科技 7,066.31 2020年8月-2020年9月
香港英唐创泰 4,756.65 2020年10月-2020年12月
拆入:
联合创泰 华商龙科技 30,141.01 2020年1月-2020年8月
青岛英唐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
4,953.97 2020年4月-2020年7月

300

赛格(香港)有限公司 9,313.90 2020 年1 月-2020 年8 月

(2)2019 年度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 关联方 拆借资金 借款期限
拆入:
联合创泰 华商龙科技 72,866.80 2019年1月-2019年12月
香港海威思 616.33 2019年1月-2019年3月

5 、关联方债权债务转让

2020 年 7 月 31 日,华商龙控股、黄泽伟、联合创泰、英唐智控、英唐创泰、 青岛英唐、华商龙科技、深圳华商龙签署《债权转让与债务抵销协议》。根据协 议债权债务转让后,标的公司应付黄泽伟 19,489.53 万元、应付英唐创泰 325.50 万元。

2020 年 12 月 20 日,联合创泰与黄泽伟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协议 约定联合创泰将对第三方(香港德景对外贸易有限公司及 Auspicious Shine Limited)的债权转让给黄泽伟,根据协议债权债务转让后公司应付黄泽伟 62,096,233.00 元。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01231 20191231
应收账款:
华商龙科技 997.86 230.18
英唐创泰 173.06 45.31
香港英唐创泰 314.08 176.99
小计 1,484.99 452.48
其他应收款:
香港英唐创泰 4,814.80 1.65
华商龙控股 - 35.01
英唐创泰 - 4,292.26
小计 4,814.80 4,328.92

301

关联方名称 20201231 20191231
合计 6,299.79 4,781.40

2 )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201231 20191231
其他应付款:
华商龙科技 - 24,988.46
英唐创泰 684.74 -
黄泽伟 6,209.62 -
彭红 8.00 -
小计 6,902.36 24,988.46
合计 6,902.36 24,988.46

除上述情况外,联合创泰与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出售 资产等,上市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已经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章制度履行了审批程序,确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联合创泰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不 存在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形。

报告期内,英唐创泰作为标的公司境内业务的经营实体开展电子元器件分销 代理业务,但联合创泰已设立境内子公司深圳创泰作为新的境内业务经营实体, 正逐步承接英唐创泰的所有经营业务、资质和人员。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深圳 创泰已作为交易主体承接了相关经营业务、资质及人员,新联芯创(曾用名英唐 创泰)不再实际从事代理分销业务。

针对上述原因产生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02

将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对子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确保不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有关措施

1 、关联交易的内控制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继续本着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确定 交易价格,按规定履行合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保证交易的公允性。标 的公司将坚持严格按《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完善内控制度,规范关联交易。

2 、关于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利益,进一步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规范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 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 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 利益。

2、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中国证监 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上市公司《公司 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本承诺函有效,如在此 期间,出现因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 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03

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及业绩补偿无法执行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黄泽伟及彭红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英唐创泰、黄泽伟及彭红承诺,就联合创泰于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经相关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 计),应在 2021 年度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在 2022 年度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 在 2023 年度不低于人民币 4 亿元。

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本次交易中约定了业绩承诺及补 偿措施。由于标的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产品 价格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标的公司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由于本 次交易对价支付方式全部为现金,若未来发生业绩补偿,而补偿义务人无法履行 相关补偿时,存在业绩补偿承诺无法执行和实施的违约风险。

(二)标的公司预测营业收入的不确定性风险

1 、标的公司未来销量增长率预测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评估,对于联合创泰未来年度销售收入的预测是在标的公司现有客户基 础上分产品进行。本次评估对 2021 年销售收入的预测,主要系参考原厂与联合 创泰客户已签订的 LTA 框架协议签约量,并结合相应产品的预期价格进行预测; 对于 2022 年及 2023 年的销售收入,系在 2021 年预计销量规模的基础上,参考 行业的发展状况考虑了一定增长,并结合相应产品的预期价格进行预测;对于 2024 年及以后年度的销售收入,系在 2023 年预计销量规模的基础上,假设销量 增长率为零,并结合相应产品的预期价格进行预测。上述销售收入的增长预测是 建立在原厂与客户签订 LTA 框架协议有效执行且未来行业发展保持快速增长的 基础之上,如未来原厂与客户签订的 LTA 框架协议未能有效执行,或未来行业 增长、主要客户发展状况或标的公司自身增长不达预期,标的公司销量预测将存 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

304

2 、存储器远期价格预测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评估对于 2021 年产品的销售价格预测建立在服务器存储内存条价格目 前处于恢复性上涨态势基础之上,2022 年及以后年度各产品的销售价格预测, 维持在 2021 年 4 季度水平,主要系考虑到服务器存储内存条的价格波动性较大, 对远期市场销售价格进行预测可能会存在较大偏差所致。因存储器市场价格呈现 周期性波动的特点,如果未来存储器市场价格的波动较大,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的 价格预测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风险。

综上,标的公司预测营业收入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 风险。

(三)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与评估预测可能存在偏差的风险

本次评估对于联合创泰未来年度销售收入的预测是在标的公司现有客户基 础上分产品进行,分别对销量规模及各产品预期价格进行了预测,而对于销售毛 利率的预测主要参考各产品 2020 年的平均销售毛利水平,并分产品类型适当考 虑未来市场供需关系。而标的公司代理的核心产品数据存储器、主控芯片等 IC 产品,其市场价格呈现周期性波动的特点,而市场价格的波动会对联合创泰的毛 利率水平造成一定影响。本次评估对未来每个年度产品预期价格进行了预测,而 逐年预测分客户产品的销售毛利率难度较大,而联合创泰与核心客户合作关系稳 定,且主要客户毛利水平渐趋稳定,故基于评估预测的谨慎性考虑,未对各产品 不同年度毛利率进行差异化预测。

因此,如未来 IC 产品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对标的公司未来产品销售收入增 长率、毛利率水平等造成较大不利影响,标的公司面临未来实际经营数据与评估 预测较大偏差的风险。

二、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宏观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联合创泰专注于电子元器件的分销业务,电子元器件分销为下游客户提供了 电子原材料,为元器件生产企业提供了销售渠道,在整个半导体电子产业价值链 上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联合创泰销售的电子元器件广泛应用于云计算存储

305

(数据中心服务器)、手机、电视、车载产品、智能穿戴、物联网等领域,其终 端产品具有消费属性和工业属性,市场需求则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 影响。宏观经济的变化将直接影响下游产业的供需平衡,进而影响到电子元器件 市场。

如果外部经济环境出现不利变化,或者上述影响市场需求的因素发生显著变 化,都将对电子元器件制造及分销行业产生较大影响,导致联合创泰经营业绩发 生波动。

(二)境外经营风险

联合创泰的主要经营地在中国香港地区,若未来上述地区关于外汇管理、进 出口贸易、税收等法律法规或信用政策、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则可能对联合创泰 的经营造成影响,面临一定的境外经营风险。

(三)市场变化风险

联合创泰自设立以来分销业务规模、经营业绩总体保持了较快增长。联合创 泰以销售核心元器件为主,代理产品主要包括 SK 海力士的数据存储器和联发科 的主控芯片等。若以上产品的需求和价格出现较大变化,联合创泰未能保持对上 述产品的销售收入,其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电子元器件产业为全球化市场,供需双方主要厂商的变化均会对全球市场产 生影响。分销商作为电子元器件产业的中间环节,面对日益复杂的电子元器件市 场情况,如果联合创泰未能把握行业发展的最新趋势,对下游市场发展趋势的预 期出现重大失误,未能在快速成长的应用领域推出适合下游用户需求的产品和服 务,或者对部分细分市场领域的产品需求判断存在重大偏离,则可能导致经营业 绩大幅波动甚至下滑。

(四)市场结构变动风险

目前,电子元器件产业主要存在三种销售模式:(1)由上游电子元器件生产 商直接向下游客户供货;(2)由授权分销商向上游电子元器件生产商采购后向下 游客户销售,并在此过程中获取原厂在信息、技术、供货等方面的支持,为下游 客户提供产品的应用保障和技术支持;(3)由独立分销商向上游电子元器件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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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采购产品后向下游客户销售,偏向于提供小批量产品供应和供应链支持服务, 技术支持能力较弱。

电子元器件产品的流转模式主要由上游原厂和下游客户自身需求决定,因此 导致不同形式的产品流转模式所占市场份额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目前联合创泰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授权分销,若随着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 未来授权分销模式在产业链中所占的比例出现大幅下降,将对联合创泰的经营业 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重要产品线的授权取消或不能续约的风险

由于具有较强研发能力及领先生产工艺的高端电子元器件的原厂数量少、供 应市场份额集中,但产品型号众多、下游应用市场广泛多变,因此电子元器件原 厂一般专注研发、生产,将有限的销售力量集中服务于少数战略性大客户,其余 的销售主要依靠专业的分销商来完成,因此能否取得原厂优质产品线的授权对于 电子元器件分销商的业务发展至关重要。

联合创泰已经与多家国际国内知名电子元器件生产商建立了良好、稳定的业 务合作关系,成为联接上下游需求的重要纽带。若未来联合创泰的服务支持能力 无法满足上游原厂的要求或业务发展速度无法跟进原厂业务发展速度,存在未来 无法持续取得重要/新增产品线的原厂授权或已有产品线授权被取消的风险,可 能对联合创泰的业务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重要供应商和客户集中度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联合创泰的供应商和客户的集中度较高。2019 年及 2020 年,联 合创泰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2.40%和 98.67% 。 2019 年及 2020 年,联合创泰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1.91%和 90.19% 。

由于高端电子元器件的生产需要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及领先的生产工艺,原 厂数量较少、市场份额集中,且联合创泰和重要供应商保持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所以联合创泰的供应商较集中。同时,由于联合创泰代理的电子元器件主要应用 于云服务和数据中心、移动通讯等领域,而我国互联网云服务商及 ODM 厂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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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度较高,导致了联合创泰下游客户的集中度也较高。

若未来联合创泰与重要供应商或重要客户不再合作,将对联合创泰的经营业 绩产生重大影响。

(七)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联合创泰核心产品为数据存储器、主控芯片等 IC 产品,其因市场供给量和 需求量的增减交替而呈现价格周期性波动的特点。新兴应用领域的出现会刺激下 游市场需求的迅速扩张,而在供给端原厂通常在需求上行周期有较强扩充产能的 意愿,在需求下行周期则通过降价来清理库存,进而导致 IC 产品价格呈现涨跌 循环。

故未来联合创泰的主要产品价格可能会有所波动,如遇市场有较大变化,联 合创泰盈利状况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八)存货风险

1 、存货短缺风险

受电子元器件生产厂商的产能及营销策略等诸多因素影响,电子元器件产品 的市场供求关系经常发生变化,如果联合创泰无法取得足够的配额并及时地采购 足够数量的电子元器件产品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则客户可能将转向其他渠道或其 他品牌产品,从而影响联合创泰未来业绩。

2 、存货保管风险

作为电子元器件分销商,联合创泰的主要资产之一为库存的电子元器件产品。 由于电子元器件产品的运输、仓储要求较高,如果联合创泰所采购的电子元器件 产品在运输、仓储过程中出现损坏、遗失的情况,将对联合创泰的经营业绩造成 不利影响。

3 、存货跌价风险

联合创泰通过多年在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深耕,与客户建立了长期合作关 系,积累了即时的存货管理经验,对于大部分客户,联合创泰按客户需求进行采 购并供货。因此,联合创泰存货周转情况较好,存货跌价风险较低。

联合创泰基于现有客户的订单情况或未来生产需求计划,结合资金状况、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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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要求、对市场需求的判断及备货需要,制定采购计划。如果由于联合创泰商业 判断出现失误,未能及时应对上下游行业变化或其他难以预料的原因导致存货无 法顺利实现销售,且存货价格低于可变现净值,则该部分存货将需要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从而对其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资金风险

考虑到电子元器件分销商需要拥有大量的采购资金用于向上游原厂批量购 买产品并建立安全库存,同时上游原厂和下游客户之间付款期限存在差异,因此 代理分销商需要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资金管理能力和融资能力才能使业务运作 顺畅。

具体表现为,上游原厂的付款期限相对较短,多采用“先款后货”方式,一般 不设置账期;联合创泰根据合作期限、客户规模、信用情况、销售金额等情况, 给予下游客户月结 30 天至 90 天不等的账期,下游账期长于上游账期。上述行业 特性决定联合创泰的经营规模与其资金实力存在相关性。

随着联合创泰不断扩大业务规模,丰富业务条线,拓展业务领域,倘若未来 融资渠道受阻,联合创泰将面临一定的资金周转压力,在短期内对其日常经营及 偿债能力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十)汇率风险

联合创泰代理的产品主要来自境外电子元器件设计制造商,在经营过程中与 供应商的采购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同时,联合创泰销售亦主要通过美元结算, 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敞口。如果未来人民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则将对联合创泰 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十一)人才流失风险

联合创泰从事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已形成稳定而富有开拓精神的管理团队 和经营团队。分销行业从业人员既需要熟悉电子元器件技术原理,又需要熟悉各 电子元器件应用领域的发展现状、发展趋势、行业规则和企业状况的管理技巧。 联合创泰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并采取相关措施激励稳定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通 过内部培养机制锻炼培育人才,保证联合创泰人才队伍的稳定,避免人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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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身持续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随着市场竞争加剧,企业之间对人才的争夺将 更加激烈,未来联合创泰若不能持续保持对上述人才的吸引力,则依然将面临人 才流失的风险,对联合创泰的经营和业务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三、与上市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上市公司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联合创泰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鉴于上市公司与标 的公司原有主营业务存在较大差异,且上市公司不具备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的经 营经验,因此未来联合创泰仍将保持其经营实体存续并在其原管理团队管理下运 营。上市公司需要与联合创泰在企业文化、团队管理、技术研发、销售渠道及客 户资源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融合,上述整合过程中仍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上市公司与联合创泰在业务及人员等方面的整合效果 未达预期,可能会影响联合创泰的生产经营,进而对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造成 不利影响。

(二)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双方确定的交易价格较联合创泰账面净资产增值幅度较高。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本次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次交易支付的成 本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将计入本次交易完成后合并报表 的商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做摊销处理,但需 在未来每年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本次交易完成后,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联合创泰合并口径净资产为基础计 算,上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形成约 12.24 亿元的商誉,最终商誉金额将取 决于合并日联合创泰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如未来宏观经济形势、市场行情或客户需求波动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导致标 的公司经营情况的恶化,从而导致商誉减值的风险。

(三)资产负债率及财务费用上升风险

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公司负债规模较小,资产负债率(合并)为 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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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偿债压力较小。本次交易拟采用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标的资产,且交易涉及 金额较大,公司未来如通过债务融资方式筹集交易款项则会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 大幅提高,财务费用亦将大幅上升。公司面临资产负债率及财务费用上升的风险。

(四)标的资产估值较高风险

本次交易对拟购买的标的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以收益法 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以 2020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采用 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 账面净
资产
评估结果 增减值 增值率
%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评估方法选择
联合创泰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
33,706.85 36,958.56 169,500.00 收益法 135,793.15 402.87%

本次交易,联合创泰评估基准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3,706.85 万元,评估后 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69,500.00 万元,增值额为 135,793.15 万元,增值率为 402.87%,评估增值较高。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充 分考虑了市场、行业及联合创泰自身的实际情况,审慎合理选择和计算相关参数, 但由于收益法基于一系列假设并基于对未来的预测,如未来情况出现预期之外的 较大变化,可能导致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东 利益造成损害。

(五)标的公司经营模式带来的风险

标的公司是专业的电子元器件产品授权分销商,主要通过在获得原厂的销售 代理授权后将产品销售给下游客户并同时为上下游提供全流程的供应链服务,以 实现业务收入和利润。虽然标的公司也为客户提供配套辅助类技术支持服务,但 不属于可以单独核算的技术增值服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计划保持标的 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无对标的公司开拓基础研发、产品研发、构建自主研发 模式的发展规划,预计未来也不会产生单独的技术服务收入,标的公司面临未来 主要盈利仍来源于分销产品价差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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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风险

(一)股市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波动与多种因素有关,包括公司发展前景,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 心理预期、金融政策调控等。本次交易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 股票价格波动会给投资者带来风险。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选择。

(二)全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2020 年初以来,国内外先后爆发了新冠病毒疫情。虽然现阶段国内疫情已 经得到控制,经济活动全面恢复,社会生产经营有序开展,但海外疫情形势仍较 为严峻,对于全球经济将造成较大挑战。由于电子元器件制造行业及下游的云服 务和数据中心、电子产品制造行业产业链遍及全球,疫情对电子元器件的供应、 需求均造成了一定影响,进而会对电子元器件的分销领域造成影响。

因此,如果新冠疫情继续处于全球大流行的状态,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可能存 在受疫情发展和经济形势影响而出现波动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三)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 影响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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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占用及被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因 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 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截至 2020 年末,公司负债规模较小,资产负债率(合并)为 9.39%,公司 偿债压力较小。本次交易拟采用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标的资产,且交易涉及金额 较大,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公司资产负债率将大幅提高,财务费用亦将大幅上升。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阅字(2021)0100003 号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率上升至 58.37%,本次交易将导致 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大幅提高。

三、最近十二个月内的资产交易情况

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情况如下:

(一)参股无锡市好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0.47% 股权

2020 年 6 月 29 日,聚隆景润与无锡市好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 达电子”)签署投资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999.9952 万元对好达电子增资, 占好达电子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0.47%。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的约定,本次投资金额未超出总经理决策范围,相应 决策由总经理做出,无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参股上海壁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0.75% 股权

2020 年 8 月 6 日,聚隆景润与上海壁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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仞科技”)签署投资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3,500 万元对壁仞科技增资,占壁 仞科技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0.75%。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的约定,本次投资金额未超出总经理决策范围,相应 决策由总经理做出,无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参股上海海栎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8% 股权

2020 年 8 月 18 日,聚隆景润与上海海栎创科技股份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海栎创”)签署投资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对海栎创增资,占 海栎创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2.08%。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的约定,本次投资金额未超出总经理决策范围,相应 决策由总经理做出,无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参股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89% 股权

2020 年 9 月 7 日,聚隆景润与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蓝箭航天”)及其股东签署增资协议,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对蓝箭航 天进行增资,占蓝箭航天增资后注册资本的 2.89%。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的约定,本次投资金额未超出总经理决策范围,相应 决策由总经理做出,无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五)取得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2.1889% 股权

2020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 矽电子”)及其股东签署投资协议,公司拟受让宁波鲸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转让的甬矽电子 536,000 股股份,转让对价为 804.00 万元;同时公 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0,611.00 万元认购甬矽电子 7,074,000 股新增股份。公司 受让股份及认购股份合计投资 11,415.00 万元,涉及股份合计 7,610,000 股,占股 份转让、增资后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 2.1889%。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前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金额达到董事会审 议权限,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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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参股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6803% 股权

2020 年 12 月 24 日,聚隆景润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微导纳米”)签署增资协议,以自有资金 5,000 万元对微导纳米增资,占微 导纳米增资后的股份比例为 0.6803%。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的约定,投资金额未超出总经理决策范围,相应决策 由总经理做出,无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资产交易外,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未发生其他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的情况。上述交易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同一或相关资 产的交易,且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 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进 一步规范运作,完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以保证上市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更加符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股 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业务规模、业务结构、管理复杂性将发生一定的变 化。为了规范公司运作和管理,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本公司将依据《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运作,完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 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运作更加符合本次交易完成后本 公司的实际情况。

1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上市公司 将确保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财务方面的独立性。 同时上市公司也将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 切实履行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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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

2 、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股东大会职能,确 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平等权 利。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确保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公司 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本公司将严格规范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行为,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3 、董事与董事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董事和董事会制度,完善董事会的 运作,进一步确保董事和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人数、人员构成、产生程序、责 任和权力等合法、规范;确保董事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职责,积极了解上市公 司运作情况;确保董事会公正、科学、高效的决策,尤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规 范公司运作、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提高上市公司决策科学性方面的积极作用。

4 、监事与监事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要求,保障监事正常履行职责,使监事会能够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实施监督,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

5 、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通过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对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保证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 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 、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相关工作,确保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上市公司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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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将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 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同时注重加强本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披露信息意识。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务等方面与 上市公司股东相互独立,将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研发系统,具备 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保持公司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函》:

“(一)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确保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 2、确保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企业/本人之间完全独立。

3、本企业/本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 程序进行,不以非正当途径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做出人事任 免决定。

(二)确保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 1、确保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

  • 2、确保本企业/本人及关联方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 (三)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 1、确保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 2、确保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 3、确保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企业/本人共用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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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确保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企业/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

  • 企业兼职。

  • 5、确保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 6、确保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企业/本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

  • 金使用。

(四)确保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 1、确保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

  • 机构。

  • 2、确保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

  •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五)确保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 1、确保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

  • 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 独立。

  • 2、确保本企业/本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

  • 行干预。

  • 3、确保本企业/本人(包括本企业/本人将来成立的下属公司和其它受本企业

  • /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

4、确保尽量减少本企业/本人(包括本企业/本人将来成立的下属公司和其它 受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 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和相应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将继续遵循《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 具体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同股同利和持续、稳定的积极利润分配政策,公司 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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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 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二者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许可 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但以现金分红为主。

现金分红的条件及分红比例: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公司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原则:现金分红比例可根据公司发展阶段确定。公司处于 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 所占比例不少于 20%;公司发展至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在 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少于 40%;公司发展至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少于 80%。公司所 处发展阶段在分红规划和计划中论证,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如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 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 利分配预案。公司的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 增公司资本,法定盈余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 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公司当年度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和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论证过程中,需与 独立董事、监事会(包括外部监事,如有)充分讨论,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有关利润分配预案需分别经公司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包括外部监事,如有)同意后,方能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提供网络等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投票提供便利。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的制定和通过: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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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分别经公 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包括外部监事,如有)同意后,方能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提案中应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公司应提供网络等投票方 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投票提供便利。

若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和修改: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届时有效的利润分 配政策,每三年制定或修订一次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分红回报规划应当着眼于 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 的回报机制。董事会制定或调整公司各期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后,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六、上市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 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 监公司字[2007]128 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上市公司对首次披露本次重组的相 关公告前股价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本次重组首次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创业板指数(代码:399006.SZ)和家庭耐用消费品 指数(代码:882222.WI)波动情况如下:

项目 20201230 2021128 涨跌幅
创业板指数(代码:399006.SZ) 2,900.54 3,161.86 9.01%
家庭耐用消费品指数(代码:
882222.WI)
11,337.49 11,452.68 1.02%
公司股价(元/股) 9.55 12.67 32.67%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23.66%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涨跌幅 31.65%

根据上表可见,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和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 涨幅超过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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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的 20%标准。

本次交易,为避免因参与人员泄露本次交易有关信息,自与交易对方开始接 洽本次交易事宜之初,上市公司就采取严格有效的保密措施及制度严格限定相关 信息的知悉范围,具体包括:策划阶段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与相关参与方及时 签订保密协议、及时签署并报送《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等。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风险提示如下:

1、中国证监会可能将对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因此存在因股价异常 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本次交易的风险;

2、如公司本次交易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的,本次交易进程将被暂停并可能被终止。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自查范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 2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并出具了 自查报告。本次自查期间自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 6 个月(2020 年 7 月 29 日) 起至重组报告书(草案)披露之前一日(2021 年 2 月 8 日)止。本次自查范围 包括: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及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其他知悉本 次重组的人员,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

(二)股票买卖的情况

根据自查范围内机构及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在自查期间内,除以下情 况外,本次交易相关各方、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无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 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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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名称 身份 交易日期 交易数量
(股)
结余股数
(股)
交易类型
杨杨 上市公司之证
券事务代表包
婺月之母亲
2020-9-11 500 1,130 买入
2020-11-10 -1,000 130 卖出
2021-1-8 1,000 1,130 买入
2021-1-20 -1,100 30 卖出
2021-1-29 500 530 买入

对于上述人员通过二级市场买卖聚隆科技股票的情况,包婺月和杨杨已作出 如下说明与承诺:“本人及直系亲属于核查期间内买卖聚隆科技股票的交易行为, 系其依赖公开披露的信息,基于自身对证券市场、行业信息和对聚隆科技股票投 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进行的;上述买卖情况是独立和正常的证券投资行为,与本 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情形,不构成内幕交易; 本人从未向任何人员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或提出买卖聚隆科技股票的建议, 亦未有任何人员建议本人买卖聚隆科技股票;本人承诺,自承诺出具之日起直至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聚隆科技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将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股票交易行为, 避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综上,根据本次交易相关法人和自然人提供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与承诺, 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 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法律障碍;除上述情形外,自查 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和证券服务机构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 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包括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交易 对方及上述主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 其经办人员,参与本次重组的其他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322

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或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的情形。

九、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监会《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 司在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作出了适当的安排,参见本报告书之“重大 事项提示”之“十二、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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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独立董事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本次交易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2、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条件。

3、本次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合规,具备可操作性,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5、本次交易方案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针对本次交易拟向监管机构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 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7、标的资产以资产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价格,本次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 开、公平、公证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价公允, 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8、本次交易聘请的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业务资格;本 次交易评估机构独立、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定价 公允。

9、《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 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该报告书已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需要履行的法定程 序,并充分披露了本次交易的相关风险。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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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 年度备考合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 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期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聘请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一)关于本次交易

经核查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独立财务顾问华安证券认为:

  • “1、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创业

  • 板重组审核规则》及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规定所规定的条件;

  •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

  • 3、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 4、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评估方法适当、评估假设前提和重要评估

  • 参数取值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 5、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股权质押解除后,资产过户或转移不存在

  • 法律障碍;

  • 6、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

  • 展的能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的 独立性,保持公司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

  • 7、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

  •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 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 8、本次交易的资产交付安排不存在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后不能及

  • 时获得对价的重大风险,标的资产交付安排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

  • 9、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10、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补偿安排合理可行;

  • 11、本次交易不存在交易对方对拟购买资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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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上 市公司除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香港 律师事务所以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 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 规定;

13、上市公司所预计的即期回报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 诺主体的承诺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4、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 过 20%,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 的相关标准,上市公司已提示风险;

15、自查范围内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 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16、上市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资产交易与本次交易 中的标的资产不属于同一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 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17、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不涉及私募投资基金以及备案情况;

18、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 形。”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经核查《专项鉴证报告》及相关文件,独立财务顾问华安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2020 年度备考合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 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未对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影响,营业收 入更正金额占更正前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51%,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报 表不具有广泛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相关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香农芯创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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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聘请了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经核查本报告书 及相关文件,法律顾问承义律师事务所认为:

(一)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 《创业板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聚隆科技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英唐创泰系依法设 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均具备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交易已经履行了截至目前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取得的相 关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四)上市公司与英唐创泰及黄泽伟、彭红签署的协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协议在其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后即对协议各签约方具有法 律约束力。

(五)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股权仍处于质押状态,英 唐创泰及其直接和间接股东承诺“在收购方没有违反《购买协议》相关约定的前 提下,自收购方向共管账户支付第一期交易价款之日起最晚 15 个工作日内,承 诺方将、并将促使质权人配合将拟购买资产之上存在的股权质押进行解除,并保 证拟购买资产在交割时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交易之交割完成的任何限制”。交易 对方合法持有标的资产,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股权质押解除后,标的资产过户不 存在法律障碍。

(六)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产生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及同业 竞争。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或人员安置问题。

(七)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创业 板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实质条件。

(八)本次交易已依法履行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 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随着本次交易的进展,上市公司 尚须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九)参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法律顾问 均具备担任本次交易证券服务机构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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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十)本次交易待尚需获得的批准与授权获批后,方可生效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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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节 本次交易有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章宏韬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联系电话 028-65731653
传真 028-65731653
经办人员 卢金硕、张放、田之禾、王晨、洪涛

二、法律顾问

名称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鲍金桥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200号栢悦中心5楼
联系电话 0551-65609815
传真 0551-65608051
经办律师 万晓宇、胡鸿杰

三、审计机构

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石文先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众环大厦
联系电话 027-86791215
传真 027-85424329
经办注册会计师 廖利华、彭聪、范桂铭、杨云

四、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小兵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6室
联系电话 025-84722501
传真 025-8471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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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资产评估师 王超群、史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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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节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声明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保证《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报 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如本次交易因 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全 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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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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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凌 徐 伟 范永武
张 维 杨胜君 李小红
李 鑫 李朝阳 郭 澳
全体监事(签名):
王启文 汪 东 勾祖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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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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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 冰 曾柏林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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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同意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所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 关内容。

本公司保证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相 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 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

章宏韬

财务顾问主办人:

卢金硕 张放

财务顾问协办人:

田之禾 王晨

洪涛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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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之结 论性意见,并对所引述的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 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负责人:

鲍金桥

经办律师:

万晓宇 胡鸿杰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2022年1月17日

334

四、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同意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香农芯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所出具的众环审字 (2021)0101237号审计报告、众环阅字(2021)0100003号审阅报告、众环专字 (2021)0101674号专项鉴证报告之结论性意见。

本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保证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香农芯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相关内 容已经本所审阅,确认《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 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负责人:

石文先

经办注册会计师:

范桂铭 杨云

廖利华 彭聪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 年 1 月 17 日

335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经办资产评估师同意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香农芯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资产 评估报告相关内容。

本公司及经办资产评估师保证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香农芯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资产 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 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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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资产评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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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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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节 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历次董事会决议及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 3、《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 4、华安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5、承义律所出具的《补充法律意见书》;

  • 6、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审字(2021)0101237 号审计报告;

  • 7、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阅字(2021)0100003 号备考审阅报告;

  • 8、天健华辰出具的华辰评报字(2021)第 0007 号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 9、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专字(2021)0101674 号专项鉴证报告;

10、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存放公司: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 16 号

电话:0563-4186119 传真:0563-4186119 联系人:曾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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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之盖章页)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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