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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non Semiconductor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May 2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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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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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5-047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以本次本金最高担保额人民币2 亿元计算,公司累计担 保(含反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74.61 亿元(美元合同汇率按照2025 年5 月 27 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 美元对7.1876 元人民币计 算,不含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下同), 占公司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3.99%。其中,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 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创泰”)提供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65.33 亿元。

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一、审议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4 月3 日、 4 月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 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70.8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含反担保),担保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等。详见公司于 2025 年4 月8 日、4 月2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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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审议情况概述

2025 年4 月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接受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23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增信措施,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反担 保等措施。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支付本次增 信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 年4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5)。

二、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情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共同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公司、黄泽伟先生和彭 红女士同意为联合创泰向交通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2 亿元授信提供最高本金余额 为人民币 2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黄泽伟先生和彭 红女士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范围内。

三、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公司、黄泽伟、彭红 债权人:交通银行 债务人:联合创泰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 3、保证金额:最高本金额度为人民币 2 亿元

4、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 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 )、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 用。

  • 5、保证期限:最后到期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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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以本次本金最高担保额人民币2 亿元计算,公司累计担保 (含反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74.61 亿元,占公司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253.99%。其中,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提供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 币65.33 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 期担保。

五、累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数量

本年年初至目前,黄泽伟先生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含 反担保)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6.92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黄泽伟先生累计为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有效担保合同(含反担保)金额为106.33 亿元。

本年年初至目前,彭红女士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含反 担保)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7.81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彭红女士累计为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有效担保合同(含反担保)金额为83.67 亿元。

本年年初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 提供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公告日的对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 及其关联方的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黄泽伟和彭红女士共同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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