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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non Semiconductor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Dec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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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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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4-136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审议情况概述

2024 年12 月1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同意接受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主体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5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增信措施,增信措施包括但不 限于担保、反担保等措施。公司及子公司无需向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 方支付本次增信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 于2024 年12 月1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132)。

二、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一)前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

2024 年6 月21 日,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分别向无锡市欣旸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无锡欣旸”)、无锡市欣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珩”) 出具了《承诺担保函》(上述《承诺担保函》以下统称为“《承诺担保函一》”)。 根据《承诺担保函一》,黄泽伟先生与彭红女士同意对公司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创泰”)依据相应主合同向无锡欣珩与无锡欣旸采购货 物产生的支付义务承担最高债权金额1.9334 亿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公司 于2024 年6 月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 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2024 年9 月22 日,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分别向无锡欣旸、无锡欣珩和无 锡市欣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联”)出具了《承诺担保函》(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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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担保函》以下统称为“《承诺担保函二》”)。根据《承诺担保函二》, 黄泽伟先生与彭红女士同意对联合创泰依据相应主合同向无锡欣珩、无锡欣旸与 无锡欣联采购货物产生的支付义务承担最高债权金额2 亿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详见公司于2024 年9 月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

近日,公司收到无锡欣旸、无锡欣珩、无锡欣联出具《承诺担保函终止通知 书》(以下简称“《终止通知书》”),同意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为联合创泰 依据《承诺担保函一》及《承诺担保函二》承担相应债务的连带责任担保义务提 前终止。

(二)本次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

同日,公司收到黄泽伟先生和彭红女士分别向无锡欣旸、无锡欣珩、无锡欣 联和无锡市新吴区欣融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欣融”)出具的《承诺担 保函》(上述《承诺担保函》以下统称为“《承诺担保函三》”)。根据《承诺 担保函三》,黄泽伟先生与彭红女士同意对联合创泰及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新联芯 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芯")依据相应主合同向无锡欣旸、无锡欣珩、 无锡欣联和无锡欣融采购货物产生的支付义务承担最高债权金额5 亿美元的连 带责任担保。

黄泽伟先生与彭红女士的担保事项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 范围之内。

三、《承诺担保函三》主要内容

  • 1、接受人:无锡欣旸、无锡欣珩、无锡欣联、无锡欣融 被担保人:联合创泰、新联芯

担保人:黄泽伟、彭红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货款、逾期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

  • 4、保证最高额度:最高债权本金金额5 亿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 5、保证期间:债务到期后两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则保证人

  • 保证期间自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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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累计关联担保的数量

本年年初至目前,黄泽伟先生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含 反担保)的合同金额为人民币58.82 亿元(美元汇率按照2024 年12 月25 日中 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 美元对7.1868 元折算,下同)截 至本公告日,黄泽伟先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的有效担保合同金额为 人民币 78.72 亿元。

本年年初至目前,彭红女士新增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提供担保的合同 金额为人民币55.64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彭红女士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 提供的有效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9.79 亿元。

本年年初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及其关联方 提供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公告日的对黄泽伟先生、彭红女士 及其关联方的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 1、无锡欣旸、无锡欣珩、无锡欣联出具《承诺担保函终止通知书》;

  • 2、黄泽伟先生与彭红女士分别出具的《承诺担保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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