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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non Semiconductor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Nov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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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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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4-122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止到本公告日,以本次本金最高担保额3000 万美元计算,公司及子公 司累计担保(含反担保)合同金额为46.71 亿元(美元合同汇率按照2024 年11 月25 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 美元对7.1918 元人民 币计算。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 占公司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7.78%。其中,公司对联合创泰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创泰”)的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9.18 亿元;

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8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 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 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提供新增不 超过人民币 47.2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含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等。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8 月 2 日在《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 整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

二、公司为联合创泰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汇丰中国”)出 具《保证书》,同意为联合创泰向汇丰中国申请的 3750 万美元临时授信额度提供 最高本金敞口金额为 3000 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93322F

法定代表人:王新军

企业类型:非公司台、港、澳投资企业分支机构

营业期限:2007-03-29 至 5000-01-01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5001 号华润大厦1 层N111、 N113 单元,2 层N205、N206 单元,5 层504、506-07 单元,8 层,11 层1104-06 单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 围,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四)代理发 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五)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 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六)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七)办理国内外结算; (八)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十)从事 同业拆借;(十一)从事银行卡业务;(十二)提供保管箱服务;(十三)提供 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

公司与汇丰中国无关联关系。

四、《保证书》主要内容

1、保证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客户):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 接收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范围:

(a) 客户在债权确定期间开始前或期间内产生并欠付银行的全部金钱性和 非金钱性义务及债务,无论该等债务为客户实际或者或有(以任何身份,无论单 独或与任何其他人士共同)欠付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贷款、透支、贸易、贴 现或其他授信、衍生品交 3 易、黄金或其他贵金属租借或其他任何交易、文件或

法律项下的该等义务及债务;

  • (b) 至银行收到付款之日该等义务和债务上(于索赔或判决前和索赔或判决

  • 后)产生的利息(包括违约利息);

(c) 因客户未能履行该等义务或债务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违约赔偿或其他赔 偿,或因终止履行据以产生该等义务和债务的任何合同或交易而应由客户支付的 其他金额;

  • (d) 在全额补偿的基础上银行执行本保证书产生的支出(包括律师费)。

  • 4、担保最高债务金额:3000 万美元

5、保证期限:自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起三年。如果任何 担保债务在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尚未到期,则保证期间自最后到期的担保 债务的到期日起开始计算;且如果因任何有关无偿债能力、破产或清算的任何法 律或出于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付给银行的有关担保债务的任何款项应被退还,银行 应有权执行本保证书犹如该等款项从未被支付。银行因上述原因退还担保债务, 则与该退还的担保债务有关的保证期间自该担保债务的退还日起开始计算。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以本次本金最高担保额3000 万美元计算,公司及子公司 累计担保(含反担保)合同金额为46.71 亿元,占公司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177.78%。其中,公司对联合创泰的担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9.18 亿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向汇丰银行出具的《保证书》。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11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