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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non Semiconductor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Mar 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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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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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3-027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止到本公告日,以本次最高担保额3.8 亿元计算,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主体累计担保合同金额19.21 亿元(美元合同汇率按照2023 年3 月7 日中国 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 美元对6.9156 元人民币计算。不含 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占公司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3.35%。

2、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一、担保审议情况概述

2023 年2 月6 日、2 月23 日,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 为控股孙公司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 技有限公司持股51%,以下简称“新联芯”。新联芯正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待工商变更完成后新联芯将成为公司直接持股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不超过人 民币5.3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含反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 担保、连带担保等。持有新联芯49%股权的少数股东林永俊先生已同意就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对新联芯新增担保事项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不收取 费用。详见公司于2023 年2 月8 日、2 月24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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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二、本次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2023 年以来,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电子交易中心”)依据与新联芯签署的《购销合同》及依据《购销合同》产 生的生效采购订单(以下将《购销合同》及相关生效采购订单统称为“主合同”), 以支付预付款的方式向新联芯采购产品/服务。基于上述交易背景,经友好协商, 近日,公司就主合同约定的新联芯的交付义务等向电子交易中心出具《担保函》, 同意不可撤销的对新联芯根据主合同应承担的义务无条件的向电子交易中心承 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承诺承担保证担保的最高额为人民币3.8 亿元。近日,持 有新联芯49%股权的少数股东林永俊先生已就上述担保事项向公司出具《反担保 承诺书》。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在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M7U526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 号前海鸿荣源中心大 厦B 座3101

法定代表人:尹可非

注册资本:212,8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 年12 月30 日

营业期限:2022-12-30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互联网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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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 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半导体分立器 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家 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通讯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国内贸易代理;企业管 理咨询;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 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 搬运;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 版发行);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标准化服务;认证咨询;数字 技术服务;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 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贸易经纪;大数据服务;业务培训 (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进出口代 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 联网信息服务;保税仓库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电子交易中心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发起人)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5.71%
2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7.86%
3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7.86%
4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57%
5 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 3.57%
6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7%
7 深圳深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7%
8 深圳市天河星供应链有限公司 3.57%
9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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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北高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79%
11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9%
12 深圳市正和兴电子有限公司 1.79%
13 深圳市芯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79%

电子交易中心不是公司的关联人。

四、《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 1、接受人: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深圳市新联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3、担保范围:主合同下新联芯应承担的交付义务等

  • 4、担保债务最高额:3.8 亿元人民币

  • 5、保证期间:2023 年1 月1 日至2025 年12 月31 日止

五、《反担保承诺书》的主要内容

1、接受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保证人:林永俊

  • 2、反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3、反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1.862 亿元(注:根据林永俊先生持股比例49%

  • 计算相应反担保限额)

4、反担保的范围包括:公司根据主合同及《担保函》向电子交易中心支付 的一切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电子交易中心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 全费、保全担保费、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 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及公司自履行保证责任代偿债务之日起10 日后如反担 保保证人未履行担保义务则以代偿金额为基数计算的利息(按日万分之五计算), 以及公司因承担保证责任或向本承诺函下反担保保证人追偿时为实现债权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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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 制执行费、差旅费、保管费、过户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等)。

5、反担保的期限为:自公司签订《担保函》之日起至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代 偿债务之次日起三年。

6、公司依据《担保函》承担了相应的支付责任后,反担保保证人(即本 人)承诺:在公司依据《担保函》承担担保责任后,在上述反担保期限内及反 担保最高限额内,反担保保证人(即本人)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10 日内 将相应款项支付给公司。

7、本次反担保不收取费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以本次最高担保额3.8 亿元计算,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 合同金额为19.21 亿元(美元合同汇率按照2023 年3 月7 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 美元对6.9156 元人民币计算。不含子公司对公司 的担保,对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占公司2021 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123.35%。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 不存在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 1、公司出具的《担保函》;

2、新联芯少数股东林永俊出具的《反担保承诺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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