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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non Semiconductor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Feb 2,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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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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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3-006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农芯创”、“发行人”或“公 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配股”)方案经公司 2021 年 9 月 16 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及 2022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配股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2022 年 第 48 次审议会议审核,会议审议结果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 求;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 3148 号文同意注册。
2、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2 月 7 日(R 日)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的发行人总股本 420,000,000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售 1 股的比例向 全体 A 股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数为 42,000,000 股。本次配股对无限售条件 股股东及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全部采取网上定价方式,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 “华 安证券”)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 1 份的零碎配股 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 位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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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配股价格为 10.07 元/股,配股代码“380475”,配股简称“香农 A1 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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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2 月 7 日(R 日)深交所收市后,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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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售。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股份,拟 认购可配股份数量为 14,924,198 股,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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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发行结果将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R+7 日)在《证券时报》以及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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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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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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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 (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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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 2023 年 2 月 8 日(R+1 日)至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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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2 月 15 日(R+6 日),香农芯创 A 股股票停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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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公告仅就香农芯创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 A 股股东进行说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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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针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详细阅读 于 2023 年 2 月 3 日(R-2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 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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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发行人/香农芯创/公司/本 公司 |
指 |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联合创泰 | 指 | 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登记公司/结算公司/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 承销商、华安证券 |
指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 | 指 | 发行人根据配股说明书,按照10:1 比例向全体A股 股东配股的行为 |
| 人民币普通股 | 指 |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符合规定的投资者以人民币 进行买卖之股票 |
| 股权登记日/R日 | 指 | 2023年2月7日 |
| 全体A股股东 | 指 | 股权登记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A 股股东 |
| 配股对象 | 指 | 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香农芯创股东 |
| 日 | 指 |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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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配股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每股面值: 1.00 元。
(三)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2 月 7 日(R 日)收市后发行人总股本 420,000,000 股为配股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1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 可配售股份数量为 42,000,000 股。
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 券发行人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 1 份的零碎配股权 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份。
(四)配股募集资金的规模和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42,309.22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联合创泰”)相关业务不断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进而促进 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五)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价格为 10.07 元/股,配股代码“380475”,配股简称“香农 A1 配”。
(六)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为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2 月 7 日(R 日)当日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出具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股份, 拟认购可配股份数量为 14,924,198 股,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七)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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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本次配股对无限售条 件股股东及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全部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进行。
(八)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由主承销商代销的方式发行。
(九)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本次配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期与停牌安排如下:
| 交易日 | 日期 | 配股安排 | 停牌安排 |
|---|---|---|---|
| R-2日 | 2023年2月3日 | 刊登配股说明书、网上路演公 告、发行公告等 |
正常交易 |
| R-1日 | 2023年2月6日 | 网上路演 | |
| R日 | 2023年2月7日 | 股权登记日 | |
| R+1日至 R+5日 |
2023年2月8日- 2023年2月14日 |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配股提示 性公告(5次) |
全天停牌 |
| R+6日 | 2023年2月15日 |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 |
| R+7日 | 2023年2月16日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发行成功 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 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
正常交易 |
注:以上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与发 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相关发行日期。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一)配股缴款时间
2023 年 2 月 8 日(R+1 日)起至 2023 年 2 月 14 日(R+5 日)的深交所正 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二)配股缴款方法
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 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380475”,配 股简称“香农 A1 配”,配股价 10.07 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 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10)。
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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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发行人业务指南》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 1 份的零碎配股权 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份,请投资者仔细查看“香农 A1 配”可配证券余额。
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 股票数量限额。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 业部认购。
(三)配股缴款地点
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 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 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投资者所持股 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结果处理
(一)公告发行结果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R+7 日)在《证券 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香农芯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 内容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履行承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 配股数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二)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配股成功,则香农芯创股票将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R+7 日)进行除 权交易;如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 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 70%,本次发行失败,则香农芯创股票于 2023 年 2 月 16 日(R+7 日)恢复交易。
(三)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股票托管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 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 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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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款时间:2023 年 2 月 16 日(R+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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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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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所得税(如有)。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 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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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 2023 年 2 月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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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R+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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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23 年 2 月 15 日(R+6 日),结算公司将冻结在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席位 资金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 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各结算参与人。
2023 年 2 月 16 日(R+7 日),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 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税)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公司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于 2023 年 2 月 6 日(R-1 日)10:00-11:30 就本次发行在证券 时报·e 公司(http://www.egsea.com/live/list.html)进行网上路演。
六、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香农芯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 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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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七、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 16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小红 联系人: 曾柏林 电话: 0563-4186119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路 198 号财智中心 法定代表人: 章宏韬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电话: 0551-65161501、010-53771973
发行人: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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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创业板 上市配股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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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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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并在创业板 上市配股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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