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Shannon Semiconductor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l 1, 2021

55462_rns_2021-07-01_b788be73-6613-467c-9ac2-e62b3ee1e15c.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7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完成过户 暨主营业务发生变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1 年2 月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1 年5 月31 日召开的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160,160.00 万 元购买深圳市英唐创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联合创泰”)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2 月9 日、2021 年6 月1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手续,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标的资产过户

2021 年6 月30 日,联合创泰100%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2021 年7 月1

  • 日,公司已按照约定支付了15 亿元的交易款,联合创泰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事项已经完成,本次交易的 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 1、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支付剩余现金对价;

  • 2、本次交易相关各方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的约定及作出的相关

  • 承诺;

    • 3、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1

二、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 1、本次交易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

  • 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2、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已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合法有效;

    • 3、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及证券发行登记相关事宜;

4、上市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未发生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 露的相关信息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情形;

5、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更换及其他相关人员调整情况;

6、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被其实际控制人或其 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7、本次交易中,交易双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已生效,未出现违反协 议约定的行为;在本次重组相关承诺的履行过程中,承诺各方无违反承诺的情 形;

8、在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均按照已签署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和作出 的相关承诺全面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 性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可预见的实质性障碍或者 重大法律风险。

三、法律顾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

经核查,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过程操作规范,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和《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已 办理完毕;在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没有发生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 在重大差异的情况;相关协议及承诺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本次交易实施 过程中,未发生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亦未发生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在相关各方充分 履行其承诺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2

四、主营业务拟发生变化的相关说明

依据联合创泰交割前后公司的业务结构分布判断,公司主营业务将由洗衣 机减速离合器的生产、研发、销售变更为电子元器件批发业,预计公司未来收 入及利润主要来源于半导体分销业务与半导体投资业务。

五、备查文件

  • 1、相关资产过户的证明文件;

  • 2、《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 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 收购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4、《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7 月1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