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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V-Test Semiconductor Tech.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Sep 30,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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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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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72 证券简称:伟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6 转债代码:118055 转债简称:伟测转债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伟测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价格:62.68 元/股

  • 转股的起止日期:202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31 年 4 月 8 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58 号)同意,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17,5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1,175,000 手(11,750,000 张)。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97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已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伟测 转债”,债券代码“118055”。

根据有关规定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 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伟测转债”自 2025 年 10 月 15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伟测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117,500.00 万元人民币;

  • (二)票面金额:每张面值 100.00 元人民币;

1

(三)票面利率:第一年 0.10%,第二年 0.30%,第三年 0.60%,第四年 1.00%, 第五年 1.50%,第六年 2.00%;

(四)债券期限:6 年,即自 2025 年 4 月 9 日至 2031 年 4 月 8 日(非交易 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31 年 4 月 8 日;

(六)当前转股价格:62.68 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可转债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代码:118055

可转债简称:伟测转债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伟测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 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 1000 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 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股份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资金 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 100 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 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 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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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 2025 年 10 月 15 日至 2031 年 4 月 8 日)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 1、“伟测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 2、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间;

  •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 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无限售条件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 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 益。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伟测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 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 2025 年 4 月 9 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 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到期归 还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 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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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82.15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62.68 元

/股。

(二)转股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

1、因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公司以 28.93 元/股的价格 向 63 名激励对象归属共 325,018 股,公司总股本由 113,834,777 股变更为 114,159,795 股。

上述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伟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82.15 元/股调整为 82.00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5 月 28 日,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伟测转债”转股 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2、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40 元 (含税),每 10 股转增 3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总股本由 114,159,795 股变更为 148,407,733 股。

上述方案实施完毕后,“伟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82.00 元/股调整为 62.82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18 日,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 “伟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3、因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公司以 22.66 元/股的价格向 201 名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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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归属共 535,796 股,公司总股本由 148,407,733 股变更为 148,943,529 股。

上述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伟测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2.82 元/股调整为 62.68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18 日,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伟测转债”转股 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或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 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 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 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 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 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 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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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四)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 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 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 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 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 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伟测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7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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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8958216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胜路 38 号 A 区 2 栋 2F

特此公告。

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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