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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Rychen Technologies Co., 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6

Apr 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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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6日,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方案合法、合规、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6,827.74万元,报告期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833.11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218.49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5年度无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587.37万元。根据利润分配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分配总额和比例的要求,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587.37万元。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未实现盈利,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与规划,并综合评估当前行业发展态势、公司经营现状及资金状况,为应对未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较大需求,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保障公司持续稳定运营及业务发展,同时优化资本结构、维护股东权益并提升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71,641,79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公司实施转增后股本将增至100,298,508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按照“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总额”的原则实施。

三、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14,328,358.4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8,277,442.89 -32,038,353.99 30,516,567.53
研发投入(元) 41,380,974.00 31,942,465.80 38,181,189.16
营业收入(元) 304,623,586.36 282,272,870.82 341,248,991.4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38,331,106.6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35,873,748.07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4,328,358.4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3,266,409.78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14,328,358.4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1,504,628.96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12.01%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是 ☑否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及流动资金需求,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投资者回报,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稳定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


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进行备案登记,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