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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Mobitech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Mar 31,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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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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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 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 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地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经 营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董慧女士,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副 教授。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任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助 理教授;2011年7月至2019年6月,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理教授;2019年7 月至今,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24年1月至今,任上海财经大学会 计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2020年9月至今任九三食品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 月至今,任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无锡 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2023年8月,曾任上海鸿晔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曾任上海康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2024年11月,曾任苏州贝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5年12月12日至今,任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8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没有 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在2025年度召集召开的董 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因此本人对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参加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2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无缺席情况发生。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审核并出具意见,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2025年度召集召开了7次审计委员会 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主持开展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相关会议,关注公 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建设、年度报告审计等工作内容,并就有关事项 发表意见,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025年度,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对关联 交易、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等议案进行了详细的审查工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督促内 部审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并与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审 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了探讨。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 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积极运用专业 知识发表意见,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独立 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与本人详细交流公司的生 产经营情况并提供了必要的文件资料,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 充分的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 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积极出席股东会等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持续 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障 投资者知情权。此外,本人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事项,持续提升公司 治理情况,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有利于充分利 用各方资源和优势挖掘公司主营业务领域的投资机会,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交 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事项。
-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无被收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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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按时编制并披露了有关报告。
-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原财务负责人朱德引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后续公司聘任刘 璟欣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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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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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了吴宏洋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刘璟欣先生为财务负责人。
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经历,认为候 选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岗位职责 及个人绩效表现,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
策,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6年,本人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应有的责任,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
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董慧: